纪念《零八宪章》发布一周年征文

对大多数社会来说,政治制度的来源不外乎有两个,一是沿袭传统,二是进行改革。传统是一个巨大的宝库,但是它也是一个巨大的漩涡,许多人很难从里面脱身出来。所以因循守旧是历史的常态,而变革则是难得一见的异类。

社会变化时期在两个方面造成了制度变革的需求,一是新兴群体对权利和利益要求重新分配,第二是社会公平性总是在社会变化时期以各种面目出现,并博得大家的认同。

政治制度的种类很多种,但是剥去神秘的面纱我们可以简单的划为两种,一种是专制,一种是民主,当然这是比较简单的划分方法,但是这种区别却解密了政治制度下面本质的东西。专制的政体表现个人独裁、群体独裁和多数专制。

个人总是追求利益,但是人群却将公平和正义放在首位,这是一个奇怪的组合,也可以解释为什么统治者不愿放弃手中的权利,而建立理想国的声音在疯狂的打压下却不绝如缕。今天的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封建专制没有市场了,但是我们依然没有享受到民主的果实,专制的变种一党专政披着民主的外衣延续古老的神话,百年的民主梦想依然是海市蜃楼。

我认为民主并不是高远的理想,专制也不是完美的童话。但是有几个方面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第一,当政者拒绝宪政民主实并不是由于理念的差异,而是利益的驱动。从来卧榻之侧就不许他人酣睡,正是一些人将公共权力当作私家花园,他们才会产生那么明显的视觉盲点,他们才会理不直气很壮的拒绝宪政和民主的实现。第二,民主是一个系统工程,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一切权力归人民,由全体人民掌握这个国家就行了,民主还必须配以宪政、人权、法治、言论自由等具体的制度或精神才能真正巩固。第三,民主不应该仅仅是思想上的变革,更应该是实际的运动,民主从来就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深受专制之害的人们持续斗争的结果,是一点点从掠夺者手中抢回来的。

驳斥谎言并不需要太多的理论力量,谎言的成功并不是真理的缺乏和软弱,而是强权的结果,我们可以说强权之下无真理,就像历史上赵高成功地指鹿为马。同样,一个团体就可以永久代表人民,它可以永久的先进和正确和因为国情的独特那些被认为是普世价值的东西会在我们这里水土不服的说法也是经不起任何推敲的,一句话,貌似公正的理由之下实际包藏的是不可告人的私心。

民主曾经像旗帜一样引导无数的中国人为之奋斗,但是民主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要让民主在中国开花结果,我们必须从表面的涵义深入到其精神内核和制度层面去了解和把握,因为民主的敌人正是用这些似是而非的道理来蒙蔽人民作为拒不实行民主的托辞。

去年12月9日,303名中国各界人士联署发表了《零八宪章》,我认为这是中国人民在追求民主的道路上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我作为首批303个联署人之一感到无比自豪和无限欣慰。这表明中国的民主运动的精神已经从单一追求人权和具体单个的目标上升到整体性的系统的层面,我们毫不犹豫的可以将其作为一个里程碑。显然,全面揭示其深刻内涵既不是一篇文章能够做到的,也不是我的学识能把握的,就此,我只想就几个我认为的重要问题谈一下我的看法。

首先,我们必须清楚宪政民主不是有了宪法就可以的,宪法和宪政民主是有区别的。宪政民主是一种精神的体现,它规定权力来源于人民,它的手段是要限制政府的权力,而宪法则只是一个法律文件,对专制国家仅仅如此而已。我们只有认识到宪政的精神是必须在人人平等之下的约定,就可以将其与那种在威胁或强权下的忍气吞声的城下之盟区别开来。对我们中国来说,尤其是将一个政党的统治地位写进宪法,这本身就是违背宪政的精神,所谓坚持什么的“领导”不外是统治的代名词。

第二,宪政的特点是保护人权。我们可以认为公共权力是我们每一个人为了自身的利益而自愿让出的权力组合而成的,这是社会契约论的精髓。人们绝不可能同意一种侵犯自己权力的制度安排,因此人的权力(包括经济权力、政治权力和各种自由)成为了宪政民主的出发点和归属,政府也就成了守夜人和看门狗。

第三,宪政也就变成了限政。政府的权力被限定在人民赋予它的提供公共服务这一目的上,超出此目的的行为将被视为威胁到人民的权力,就是违法的行为。所以,宪政民主中的政府是有限政府,不仅它的权力有限,它的目的也是有限的。由此,那种无限作为的政府就从此成为历史。

第四,宪政民主有一个基本的假定,就是不要相信执政者。这个假定人类为此付出了高昂的学费。中西方的先哲都曾经提出让那些高尚贤明者执掌权力为民造福的思想,儒家学说里的君子通过修身齐家达到治国平天下的大道和柏拉图的哲学王就是这种代表,但是事实证明这种思想实际太天真了,人们一次次包含希望,但收获的却是背叛。我们不否认这种思想无疑出发点是好的,但却是靠不住的,它实际在不知不觉间让人们放弃了对权力的监督与控制,或许,我更愿意将它比作精神鸦片。宪政民主对人性的假定是对掌权者不相信并不是不相信他们,而是没有必要相信他们。这样主次就明确了,贤者不损其好,而伪善者则无法行恶,他们只有通过忠实的按照人民这个主人的意志行事才能立足。

第五,民主是宪政的核心,民主意味着主权在民,人民是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唯一来源。因此,政府的权力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同时政府的权力必须在人民的监督之下。既然它是人民赋予的,那么它也是人民随时可以收回的,所以某种形式的普选和直选是必须的。我想不出离开了普选和直选人民的意志还有什么方式可以表达,同时,我们也能看出那种把特殊的政治见解和具体的集团写进宪法作为先决条件是多么不符合民主和宪政的精神。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民主也是有局限的。苏格拉底是在民主制下被判处死刑的、法国大革命和文革的例子说明民主的旗帜下多数人的暴政也是必须警惕的。

第六,宪政民主不仅仅是一个抽象的主张,同时它更重要的是有一套经过考验的成熟的制度,这是无数先哲的思想结晶,数千年历史经验的总结。代议制和三权分立是宪政民主制度的重中之重,代议制实际就是议会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是一个理想,但是除了小国寡民外,人人执政既是不现实的也是极不具效率的。代议制实际就是人人当家作主在操作层面上的一个替代物,三权分立是宪政民主的制度保证。当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进行分立和制衡时,这三种权力的功能凸现出来,各尽其责,但它们相互制衡和约束则使国家权力不致成为危害社会的猛兽,而成为驯服的耕牛,政治学从白日做梦走向了理性的彼岸。从世界发达国家的历史来看,代议制和三权分立虽不是完美的,但是人类目前所能找到的最好制度。

第七,《零八宪章》提出设立宪法法院进行违宪审查,这也是非常必要的。宪政民主的精神如果不在具体的法律和行为中贯彻下去,就是一句空话,而没有审查和监督制度执行就无从谈起。由于宪法的特殊性,宪法法院应该从其它法律体系中分割出来,以保持其独立和公正,成为宪政民主的坚实屏障。

第八,在宪政民主中,军队的只能作为保家卫国的工具,而不再成为政治斗争的砝码和政客的私人奴仆。军队介入政治纷争,就是抛弃公平,向强权屈服,这显然不是民主政治的游戏规则。公器公用这并不是很难的道理。

第九,《零八宪章》提出了联邦制,这在中国民间政治主张中是比较突兀的,也是引来较多误解的一个主张。其实联邦制并不是一个奇怪的制度,或者象有的人想象的是分裂国家的桥梁。我认为联邦制是大国实行民主的手段,联邦制其实是一种高度自治,是中央和地方、地方和地方的一种新型的关系,它的基础是承认各自的权利,它的精神是和平和妥协。联邦制至少是在尊重对方的权利下的现实的制度安排。特别是我们中国目前台湾统一问题,新疆、西藏的民族情绪高涨,都是非常容易引起巨大纷争和走向大家都不愿看到的局面的,还有香港、澳门的自治已经是现实,所以联邦制是一个科学和现实的选择。

宪政民主还有许多内容,《零八宪章》中提出了十九个主张,都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象开放党禁、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甚至可以说是我们目前首先要达到的目标,但是限于篇幅就不再一一论述。

我相信,《零八宪章》的起草者和联署人找到了正确的目标,这只是第一步,我们还需要正确的道路。

当今中国的现状确实令人堪忧,理想的缺乏、政府官员道德丧失、腐败和社会不公平在各方面吞噬这个国家的肌体。生存还是灭亡,这是现实的问题,是我们不得不回答的问题。也许我们尽力而为只是有一点机会,如果我们不去面对,不去正视,就一点机会都没有。

科学战胜愚昧,依靠的是其可以验证的结果以及有错必改不断更新的开放态度,宪政民主取代专制依靠的是其建立在公平正义原则之上的开明精神以及建立在现实基础之上的完善的制度,当然还有无数人为此不懈的努力。

我们并不遗憾,我们没有生活在宪政民主国家中,但是我们从现在开始可以宣称我们生活在宪政民主精神中,并为之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