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零八宪章》发布一周年征文

2008年12月9日,303名国内各界人士发布了《零八宪章》,倡导进行一场“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的“公民运动”,其目的是使中国摆脱中共当局的独裁极权统治,而建立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即实现社会公民化、政治民主化、经济自由化、文化多元化等四大转型目标。

这场“公民运动”的意义,正如《零八宪章》月刊发表的《以公民运动践行〈零八宪章〉》所言:“公民运动以‘公民’这一伟大而庄严的名称,融合党内、党外民主力量,以现代公民的理念界坚守宪法与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完成了中国近现代政治、社会变革的观念升华,为中国未来的社会演变,奠定了文明而理性的基础。一个伟大而文明公民社会必将在《零八宪章》和公民运动的催生下而诞生。”

实际上,这场“公民运动”从一开始即遭到中共当局的严加打压,如起草人刘晓波先被秘密关押,后被正式逮捕,直到目前依然没有获释;而其他303名签署者也纷纷被中共当局约谈、“喝茶”,有的签署者甚至被抄家。不仅如此,在《零八宪章》发布仅仅16天时,中共当局就利用网络黑客将这一运动的签名邮箱进行破坏。

虽然如此,中共当局却依然未能彻底阻挡这场不同凡响的“公民运动”如火如荼的展开。这场运动开始仅仅一个星期,其签署者就已经超过5000。到一个月时,其签署者就超过了7000。而到如今,即《零八宪章》发布一周年之际,其签署者就已经超过了10000。这些签署者不分草根与精英,不分左派与右派,不分体制内与体制外,不分海内与海外,确实真正实现了“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

而为了推动这场“公民运动”,民主中国(www.minzhuzhongguo.org)、维权网(www.crd-net.org)、新世纪新闻网(www.newcenturynews.com)等网站纷纷建立了“零八宪章运动”的专题。不仅如此,《零八宪章》的组织者还于2009年4月开通了“零八宪章网站”(www.2008xianzhang.info)以及“宪章论坛”(www.taolun.info),后来又在2009年6月出版了《零八宪章》月刊,作为推动这场“公民运动”的平台。而在2009年5月,两本有关《零八宪章》的书籍出版:一本是李晓蓉、张祖桦主编、开放出版社出版的《零八宪章》;另一本是中国信息中心编辑、劳改基金会出版的《零八宪章与中国变革》。在这些平台的支持下,这场“公民运动”产生了声势浩大的影响。如果在谷歌(www.google.com)搜索“零八宪章”,可以获得约601,000条结果,而搜索“08宪章”又可以获得约1,080,000条结果。

虽然《零八宪章》倡导进行“公民运动”,然而有关《零八宪章》与“公民运动”的文章却比较少。就笔者目前搜索所得而言,仅仅找到前面提到的《以公民运动践行〈零八宪章〉》,以及张祖桦的《〈零八宪章〉与中国公民运动的勃兴》与冯正虎的《护宪维权的中国公民运动》三篇文章。

不过,《零八宪章》所倡导的这场“公民运动”,让我想起了梁启超所倡导的“国民运动”。虽然梁启超称为“国民运动”,实质上就是“公民运动”,值得借鉴。

1920年3月,梁启超从欧洲回到国内。此时距离他发表《新民说》,倡导“新民”已经将近二十年了,甚至建立的“民国”也已经进入了第十个年头。然而,有了“新民”以及“新制度”,却还没有“新政府”、“新国家”。对此,梁叹息说:“民国十年以来,政治没有上轨道”。于是,他于1920年9月10日,在《东方》杂志发表《国民自卫之第一义》,开始倡导“国民运动”。

什么是“国民运动”呢?在《政治运动之意义及价值》一文中,梁启超给出了“国民运动”的定义。“政治运动者,国民中一部分,为保存国家及发展国家起见,怀抱一种理想,对于政治现象或全体或局部的感觉不满足,乃用公开的形式,联合多数人继续协同动作,从事于宣传与实行,以求贯彻政治改革或政治革命之公共目的,所采之一种手段也。”

依此定义,梁首先列出了“非国民运动”:“一、凡以个人权利之观念为动机,如现在官僚所谓运动者,不得冒称政治运动。何以故?以其与国家公共目的无关故。二、运动土匪运动军队为无意识之骚动者,不得冒称政治运动。何以故?以其并无何等理想故。三、向当局要人上条陈或为参谋议者,无论其动机是否忠于国家,皆不得冒称政治运动。何以故?以其非与多数人协同动作故。四、党派间之纵横捭阖,此迎彼拒,无论其目的在私利在公益,皆不得冒称政治运动。何以故?以其不公开故。五,一时感情的冲动旋起旋灭者,虽其动机关于政治,仍不得遂称为政治运动。何以故?以其无继续性故,不求贯彻故。”

那么,国民运动有什么特征?“第一,运动主体,必为一般市民;第二,运动范围,必普及于全国;第三,运动之标帜,必为全体的或部分的公共利害事项;第四,运动之动机,为对于现在政治感不满足;第五,运动所对待者,为外界袭来的或内部积久养成的各种不正当之压力;第六,运动之方法,为散布印刷品,为公开演说,而聚众示威;第七,运动之结果,为将所要求之事项在宪法上或法律上(对外则条约上)发生效力。”

在梁看来,五四运动是外交的国民运动,而外交的国民运动不能解决真正问题,只有内政的国民运动才能解决真正问题,所以应该从外交方面转到内政方面。为此,在《外交欤内政欤》中,他提出了内政的国民运动的十项条件:

第一,要积极的不要消极的。消极的运动,是主张“不要做某件事”。积极的运动,是主张“必要做某件事”。例如消极的说:“当政府的人不许卖国。”这句话谁能说他错呢?但须要进一步说:“要做某件事某件事才算不卖国。”如其不然,那不卖国的主张,恐怕成了一句空泛的废话。

第二,要对事的不要对人的。“国民运动是表示我们国民要要求那几桩事,当局的人,能办这几件事的便要他,不能的便撵他。他是张三还是李四,我们却没有闲工夫来管。”

第三,要公开不要秘密。在专制淫威之下,国民运动带些秘密性质,或亦为事理所不能免,“但我以为秘密总是罪恶,虽以极光明的人,多做几回秘密行动,也会渐渐变坏。……所以我主张万事要公开,始终用堂堂之阵正正之旗,赤裸裸的把社会黑暗方面,都尽情暴露出来,连我们自己的缺点也暴露了,一切暴露之后,自然会有办法。”

第四,要在内地不在租界。在租界里当志士,发几封“快邮代电”,唱的调子比天还高,那本意是否取巧出风头,姑且不论,但无论如何,已是隔着一层。在租界大喊大叫,总贯彻不到内地人的耳朵,而且冒险牺牲的精神减少,说话的效力也减少了。所以真正的国民运动,非离去租界到内地不可。

第五,问题要大要普遍。国民运动的问题,要为“全民的”,然后能得多数人同情,增大他的效力。学校经费为什么无着,因为不能履行预算。为什么不能履行预算,因为学校预算都被别的人吃去了。“既是拼着牺牲学校里几个月光阴,为什么不把题目放大,鼓运起国民监督财政运动或其他运动?像学样罢课这类事情,我是最不赞成的,我希望他从此不再发现;但若到不得已而发现的时候,我望他总要把问题放大些才好。”

第六,问题要简单明了。凡要拐几个弯的问题,断不能做国民运动的主题。排满革命运动为什么有力,说一声“满洲人抢掉了我祖宗的江山”,个个都了解了。五四运动为什么有力,说一声“日本人欺负中国”,个个都了解了。能够唱得起的国民运动,总是要这一类的问题。等到将来多数人政治知识渐充,政治兴味渐浓,那么,稍为复杂的问题,也说得进了。

第七,要分段落。政治问题甚多,不能同时并举。既拿一个问题做主题,就专从这个问题下全力,好像攻要塞一般,攻破这个炮台再攻那个炮台,总要在某一个定期内,将某一个问题向国民耳朵边聒噪不休,叫人人心目中都认识这问题的价值。把一个问题闹出个段落,再闹第二个。

第八,运动主体要多方面。运动专以学生为主体,只是学生运动不能算是国民运动;运动专以商界或劳工界为主体,只是商界或劳工界运动,不能算是国民运动。国民运动纵然不能办到“全民的”,总须设法令他近于“全民的”。运动要由知识阶级发起,那是没有法子的事,但若专靠知识阶级做主体,却反于国民运动的精神了。

第九,运动不妨断续,但要继续。“我并不是劝许多人抛弃了他本来职业去做个‘国民运动家’,只要隔些时便大家鼓起精神去做他一下。有人骂中国人只有‘五分钟热度’,这句话我就不甘服,人类感情热烈的高潮,原只有五分钟,难道外国人又会过五分钟以外吗?只要你隔些时又来他五分钟,再隔些时又来他五分钟,那么几十几百个五分钟,力量却再大不过了。”

第十,不要问目前的成败。天下事本要带着“知不可而为”和“为而不有”的精神去做,个人生活如此,何况国家大事;若件件打过算盘千妥万当本利还元才去做,那么,只好一事不做了。诸葛孔明说的“成败利纯非所逆睹”,真是人类生活安心立命的不二法门。试看欧美人近一百多年国民运动事业,哪一件不是经几十年几十次的失败才能做成。“所以我们当着手运动之先,便要先把‘失败’两个字批在自己预算册上头,只认为应该做的,便大踏步做去。”

那么,内政的国民运动的“第一义”是什么?梁说:“国民自卫之第一义?曰:国民制宪。何谓国民制宪?曰:以国民动议(Initiative)的方式得由公权之人民若干万人以上之连署提出宪法草案,以国民公决(Referendum)的方式,由国民全体投票通过而制定之。”此时,民国已经成立十年了,然而作为国家基石之《宪法》却迟迟未能颁布,实在每一个关心民国前途之人苦痛,也让梁启超苦痛。于是,为了“《宪法》早一日出现,吾民总可以早得一分之保障”,他发起这个“国民制宪运动”。

也许,“国民制宪运动”发起,可能与他在清末发动的“立宪运动”有关。他在《外交欤内政欤》说:“中国国民运动的起原,算是前清末年才有点影子。当时所谓立宪运动,革命运动,都是诉诸一般民众,合起来对付满洲政府。初时用文字宣传,后来渐渐做规模较大的国会请愿,最后因铁路国有问题,做一回极猛烈的运动,便成了辛亥革命的直接导火索。”

他发起这个运动,还可能直接与五四运动有关。他后来在《外交欤内政欤》中高度评价了“作为外交的国民运动”的五四运动,称其为“国民运动的标本”。他认为,“‘五四’运动,有效果没有呢,有。欧美一般人脑里头,本来没有什么中国问题,如今却渐渐的都有了,提起中国问题,便紧紧跟着联想到山东问题,提起日本问题,便人人都说‘日本人欺负中国’。简单说,这回运动算是把中日关系问题大吹大擂地抬到世界人面前去了,这便是第一种效果。”“这回太平洋会议,这问题虽然没有满意的解决,但日本人已渐渐觉得中国国民气和世界舆论可怕,不能不稍为让步,这也算第二种效果。”“因为这种运动,引起多数青年的自觉心,因此全国思想界忽呈活气,这是我认为最重要的第三种效果。”“因这回运动,表示中国人‘国民运动的可能性’,将来也许引起别种国民运动,这是我希望的第四种效果。”

也正是希望的“别种国民运动”,他发起了“国民制宪运动”。随后,他又发表《主张国民制宪之理由》,强调“国民制宪运动”之意义,“就令此动议终不能以付国民公决,就令此动议不为将来制宪机关所采纳,然对于国家前途,最少亦得有左列之良影响焉:一、能使国民知无宪法不足以为国;二、能使国民知国家立法事业人人皆须参与,而参与并非无其途;三、能使国民知共和国根本精神在某几点,必如何乃为共和,如何便非共和;四、能使国民对于宪法内容经一番讨论别择,了解其意义;五、能使国民讲求宪法之实际运用,不至纯任少数人操作;六、能使国民知良宪法之不易得,益加爱惜珍护。质而言之,则国民动议制宪法,无异联合多数人公开一次‘宪法大讲习会’,无异公拟一部‘共和国民须知’向大众宣传,此实在国民教育上含有绝大意味。”

接着,梁启超又积极推动了“国民废兵运动”。1921年“双十节”,在北京召开了国民裁军运动大会,梁赞之为“民国成立以来‘破题儿第一遭’”。他指出,“这回运动,算是‘五四’以后第一次壮举,而且比‘五四’像是更进步。因为(一)‘五四’性质,纯属对外的;此次却是对内的,所以精神越发鞭辟近里。(二)‘五四’全以学生为主体,此次各界人皆有,所以市民的色彩越加浓厚。”

面对国内几百万军队相互厮杀,战火连绵不断,和平遥遥无期这种情况,梁启超说,“目前最痛切最普遍最简单的,莫如裁兵或废兵这个大问题,我们应该齐集在这面大旗底下,大大的起一次国民运动。”他呼吁成立一个“国民废兵运动大同盟”,协同动作,探究、宣传废兵运动的原因和结果,举行“一次或数次公开的联合的大运动”,即“示威运动”,以达到逐步消除“无枪阶级”与“有枪阶级”之分野的目的。

无论是“国民制宪运动”还是“国民废兵运动”,都失败了。其原因在于,“中国做政治活动的人——无论何党何派——都完全没有了解民主政治的真意义,所走的路都走错了。十年以来,号称优秀分子的人,或者运动这个军阀打那军阀,打倒一个军阀,便养成个更大的军阀;或者运动军阀手下的人去倒军阀,或是运动些土匪来倒军阀,结果,那能倒军阀的人,立刻便变成了新军阀。闹来闹去,总离不了这一套。”这是他发起“国民运动”的原因,也是他失败的原因。

然而,梁启超认为,国民运动总是成功的,即使失败也算成功。他说:“凡国民政治运动总是成功──虽失败也算成功,为什么呢,因为靠他才能养成做共和国民资格,成固然养资格,败也是养资格。资格养成,什么事干不了,所以国民运动只有成功,没有失败。”他又说:“国民运动的价值,在政治本身是可限量的,在国民教育上是无可限量的。一个政治问题的运动,虽有成败之可言,从政治教育的意味看来,无成败之可言。”

实际上,他之所以发起国民运动,目的在于使国民大觉悟大努力地去管政治。“倘若国民不愿意管政治,或是不能管政治,或是不会管政治,那么,这种国民只好像牛马一般,套上个笼头听人处分。”而管政治,既是作为“新民”之国民的权利,也是其所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