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008年12月9日“世界人权日”前夕,303名中国各界公民联署发布了《零八宪章》。宪章文本充分表达了中国公民追求自由、民主、人权的坚定信念和申张公民各项基本权利的鲜明诉求,从而揭开了中国人权与民主运动史上的新篇章。
一年来,宪章在中国公民社会引发的反应空前强烈,参加实名联署的公民超过万人,签署人遍及各个领域与各个方面,从知识分子到工人、农民、市民、维权人士、法律工作者、基督徒、佛教徒、穆斯林、民主党人、共产党员、体制内的官员……,从风华正茂的中学生到耄耋之年的老人家,覆盖面之广泛为多年来所罕见。至于虽未参加签署但表示认同、支持宪章内容的人则更是为数众多,难以计量。
中国公民以各种方式在互联网(民间网站、网络社区、博客、QQ群、聊天室)和民间论坛、研讨会、沙龙甚至是公开的课堂上对宪章展开讨论,其热度为多年来所罕见。宪章发布后的第一个月就被超过30万个网站和个人博客所转载和引用。国际上各大主流媒体都对之进行了专题报道。Google搜索“零八宪章”一度达到34万5千条,“08宪章”更高达100多万条。特别令人感到鼓舞的是,宪章的影响正日益向社会公众尤其是年轻一代公民延深,并成为伸张权利,争取自由,要求民主,落实宪章的公民运动的政纲。
宪章之所以受到公民的认同与欢迎,并非是由于它自我宣示“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而是因为它喊出了中国公民的心声,表达了中国公民的真实诉求,描绘了实现自由、民主、宪政的蓝图,是质朴无华的中国公民权利宣言。它将如同英国1215年大宪章、美国《五月花号公约》和《独立宣言》、法国《人权宣言》、捷克《七七宪章》一样,在本国民主宪政史上发挥重要作用,产生深远影响。
征诸列国史册,无论是先进还是后发国家和地区,民主宪政与公民权利的实现都不是来自救世主的恩赐,更不是轻而易举地坐等来的。无一不是靠本国公民奋起抗争,前赴后继,英勇牺牲,流血流汗争取来的。德国著名法学家鲁道夫?冯?耶林说得好:“为权利而斗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义务。”“法的目标是和平,而实现和平的手段是斗争。只要法必须防御来自不法的侵害——此现象将与世共存,则法无斗争将无济于事。法的生命是斗争,即国民的、国家权力的、阶级的、个人的斗争世界上的一切法都是经过斗争得来的。所有重要的法规首先必须从其否定者手中夺取。不管是国民的权利,还是个人的权利,大凡一切权利的前提就在于时刻都准备着去主张权利。”
我国当代大思想家胡适先生曾对“少年的朋友们”教导说:“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诚哉斯言!若没有千千万万勇于为争取个人自由和权利进行斗争的公民,只有一群混混噩噩、跪倒在权力脚下的奴才和臣民,怎能幻想在中国建立起符合人性与人道的自由、民主、宪政的共和国呢?
要在中国实现人权与民主,最缺少的是什么?不是奇技淫巧,不是坚船利炮,不是灵丹妙药,不是云雾高调,而是公民,是公民自主结合组成的公民社会。李慎之先生生前曾大声疾呼“千差距、万差距,缺乏公民意识,是中国与先进国家最大的差距。” “中国现在要赶上先进国家,要实行现代化,最重要的就是要解放被专制主义所扭曲了的人性,发扬每一个人的本真人性。换言之,也就是要培养人的公民意识,使在中国大地上因循守旧生活了几千年的中国人成为有现代意识的公民,成为一个一个独立的、自由的、能主动追求自己的幸福,创造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公民。”
《零八宪章》明确指出“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宪章指出的这条根本出路是中国百多年来走向现代化历程的高度总结,是中国民主转型诸多惨痛教训的高度概括,是一条切合中国实际而又符合世界潮流的康庄大道。
实现宪章重申的普世价值和基本主张的希望在哪里?不在官府,不在上天,不在外援;而在民间,在公民社会,在千千万万于实践中成长起来的、勇于为争取个人自由和权利而不懈奋斗的公民。为此,“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