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是网络新潮用语,意为震悚、惊倒。近年,大陆官员不断惊曝“雷语”,不断“雷”倒大片公民。如某县委书记称:“对我抹黑就是对全县工作抹黑!”某农村基层干部真情告白:“我们做干部是为什么?不就是为钱吗?”某政府领导面对公民要求信息公开:“这里没有什么信息可公开!”郑州巿规划局副局长逯军的“雷语”登峰造极,他公开质问记者:“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

四川泸州龙马潭区交通局长兼党委书记谢林拖欠两年停车费,物管老人讨要,局长蹦出雷语:“跟老子过不去?老子找人整死你!”有人指他酒后驾车,局长又出雷语:“我车上装有酒,酒气跑出来了,身上就有!”这位局长被撸官,遭党内“严重警告”。

这些被曝光的“官员雷语”,当然仅仅只是“冰山一角”,但已“雷”传寰内,至少结结实实“雷”倒笔者。没想到:建国六十年了,第三代、第四代“先锋队员”的思想觉悟不仅没有“一代更比一代高”,反而一代更比一代低,越来越远离草根,越来越脱离人民群众。“无产阶级接班人”的素质还不如绝大多数普通群众。

“官员雷语”被媒体曝光后,这些“雷语”官员的反应也甚有时代特点:“唉,以前没有网络的时代多好哇!”有的拍桌子摔板凳:“某某网算什么东西!”

少数官员的“雷语”?多数官员的心理

北京《光明日报》八月二十日发表署名文章《官员为何“雷语”不断?》,一仍旧腔,将这些“雷语”官员归之为“个别”、“少数”。当然,谁都明白撰文者只能写“个别”、“少数”;谁都明白数量词所拴系的厉害关系.《光明日报》的文章“点到为止”,不敢也不能点出近在眼前的内质:少数官员的“雷语”,多数官员的心理。虽然敢於放胆一吐“雷语”的官员是少数,但怀拥相同“雷心”的官员则是大多数。没有身后这一潜在的大多数,就不会出现那些个别少数的“放雷”官员.为什么同是中国人的港澳台官员从未有这样的“雷语”?是那儿的媒体不发达不灵敏不尽职吗?

港澳台官员之所以没有这样的“雷”声,是港澳台绝大多数官员明白绝不能如此放“雷”,而且从价值观念上就根本不认同这样的“官本位”逻辑。整体社会环境的现代化民主化,根本不认可“雷语”,想放“雷”的官员当然知难而退,只能自我约束了。

大陆说起来“大破资产阶级法权”、“彻底消灭等级制”,至少高喊四十年,但大多数官员明白;等级第一、自己的乌纱帽捏在上级手中,而非下面的老百姓。如果没有这样的社会基础与心理逻辑,郑州规划局副局长,会如此不假思索地将“党和人民”对立起来么?这难道仅仅是“教育不够”、“觉悟不高”么?

《光明日报》开错药方

应该说,《光明日报》能够揭批“雷语”,指说“阴暗面”,多少体现了历史的进步。话虽说得轻,总比不说强。今日中共也意识到:“决不能仅仅把这些政府公职人员的『雷语』看作饭后谈资,它们严重地影响党群关系,影响政府形象,影响社会公信力。”

显然,这些官员之所以敢放“雷”声,在於他们认为“毫无问题”,鸣放“雷语”不仅不会吃批评,还有可能得表扬!因为自己坚决维护了“党的利益”、“县委的形象”、“说了实话”。如果他们意识到有可能“出轨”、“豁边”、“闯祸”,还会自讨苦吃吗?智商会如此低下么?

《光明日报》文章持守“劝百讽一”老传统,刚轻轻打了几下屁股,连忙赶上去揉疼──“以教育为主”。文章作者不对“雷语”官员的思想展开剖析,不去挖根探源,不从社会环境与心理形成寻找原因,矛锋一转,责怪起他们不会说话,要他们学点“交流学”:

面对媒体传播手段不断发展,特别是“人人都有麦克风”时代的来临,政府公职人员应当怎样谨言慎行,怎样提高直面媒体时的交流能力?这些问题已经急迫地摆到了每个人面前。

文章说这些放“雷”官员:“尚未做好面对媒体的准备”、“要提高交流能力”以免“话语平庸”。该文引用一位中央领导对下级官员的批评:“与新社会群体说话,说不上去;与困难群众说话,说不下去;与青年学生说话,说不进去;与老同志说话,给顶了回去。”?意思是只要“学会说话”,自然就不会“放雷”了,不会闯祸了。

民主才是灵药方

当然,地球人都明白:问题出在官员,根子当然在於民主,在於没有真正选贤用能,没有堵住“雷语”官员的进身之阶.渠管未堵,污水必出。重庆城市照明管理局长冉崇华、贪污二百八十八万余元,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四年,铁窗之下说了一句贪官共同语:“权力太大、监督太弱、私欲太强”、“是制度害了我,是我害了我自己。”?

国人不仅要问:既然这些官员“私欲太强”、“没有做好面对媒体准备”,为什么不换上有自我管理能力的人?换上“有准备的人”?中国那么大,找几个明白不说“雷语”且能自我约束的官员,还会有困难么?为什么贪官污吏一茬茬春风吹又生?何以野火烧不尽呢?如新近重庆公安系统二十余位处级以上干部涉黑落马.“无产阶级专政”不是最先进最优越的制度么?为什么“制度害我”?

以笔者陋见:中共目前依靠的“教育为主、监督为辅”的治吏水准,还停留在较粗放的初级阶段。因为,古代之所以是“人治”而非“法治”,并非古代甘於“人治”,以当时的社会条件与现实许可,只能行人治,只能以道德劝谕为先导,以刑罚惩戒为垫后。古人以道德治国,依靠官员自律,也不是没有一点监督,刺史、巡抚最初便是督察官员,御史等监察谏官更是各朝各代沿袭设立。

如今,弃人治就法治,舍专政趋民主,不仅仅是时代大趋势,更是社会发展之必需。民主的精髓在於通过“全民参与”使公众切实感觉到选票与自身利益的关系,不仅让每个公民切实感受到“主人”的感受,也因有了参与而提高“活跃度”。对官员来说,民主选举才会使他真正认识到自己的乌纱帽捏在谁的手里,不但不敢公开放“雷”,怕是连“雷”心都不敢私揣暗怀。民主不仅从源头上“规范”了官员,而且还从意识形态上“提高”了全体公民的政治水平。

此外,民主一方面提高社会凝聚力,一方面减少社会摩擦度,提高全社会对规则的认同度。欧美现代社会证明:社会成员对法律对规则的认识越一致,发生暴力的心理驱动就越低。社会意识形态被社会成员的接受度越高,国家合力自然越容易形成,各种社会矛盾、地区矛盾的解决也就越容易纳入非暴力轨道。

说到底,当代社会的发展已离不开民主之轮,民主才是硬道理。缺乏刚性的民主监督,至少说明吏治水平未有实质性提高,尚未真正从人治进至法治。

二○○九年八月三十日於沪

注:

?姚晓丹、郭扶庚:《官员为何“雷语”不断》,原载《光明日报》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王昌奎、聂堂福:《“廉洁局长”背后的三百万》,载《检察风云》二○○九年第十七期,第二十九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