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圣诞节,笔者跟许多国内朋友都感到极不平安。北京作家、独立中文笔会荣誉会长刘晓波博士於十二月二十五日被北京市第一人民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十一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所谓罪名只是参与起草和联署《零八宪章》及撰写六篇评论文章。
虽然二○○八年十二月至今有超过一万名海内外人士联署《零八宪章》,内地朋友又不断努力透过互联网向内地民众宣传这份宪章,但中国政府对网络的严密封锁,许多内地人连《零八宪章》都没有听过。宪章发表超过一年,从没有民众因为看了这份宪章而被所谓「煽动」发起甚么推翻政府的暴力行为,更别说有人因为看了这份宪章或刘晓波那六篇文章而发起甚么革命行动推翻中国共产党六十年的政权。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而定的,但《刑法》对何谓「煽动」与「颠覆」并没有作任何阐释,只有寥寥数字说明所犯的罪行包括:「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明显可见,这条法律的出发点是箝制批评政府言论, 但《零八宪章》的内容(可参考全文:http://www.2008xianzhang.info/chinese.htm)只是要求改善人权与政治制度的一些基本原则,其中提出的十九点基本主张,完全是按照中国《宪法》和中国都有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的内容撰写的,难道中国政府想否定她有签署的国际公约?
中国法律没有清晰界定何谓「煽动」和「颠覆」,我们可以参考一些国际原则,如《约翰内斯堡关於国家安全、言论自由和获取信息自由原则》,这份於一九九五年由国际法、国家安全及人权研究专家共同提出的文件,特别提及国家安全与言论自由应如何取得平衡的问题,说明除非表达的言论「意图激起即将发生的暴力」、「有可能会引起这样的暴力」或「在该表达与该暴力的发生或该暴力发生的可能性之间存在着某种直接且紧迫的联系」,否则不应以「国家安全」受到威胁而压制言论。事实证明,自刘晓波十二月八日被带走至今,仍没有因为《零八宪章》或他的文章而引起甚么暴乱,相反《零八宪章》和刘晓波的支持者只是不断以各种和平、以近乎绝望的方式呼籲各界营救这位文弱书生。
刘晓波虽被重判,但当他与太太刘霞听见判刑结果时,态度非常平和,刘晓波不服定罪与判刑,并於十二月廿九日提出上诉,但没有听到他或刘霞有半点怨言,反观判刑之后,中国外交部的回应却令人感到有如洪水猛兽,其以嚣张跋扈的态度回应国际社会对释放刘晓波的要求,还张大嗓子说中国是法治国家,惯性的批评别国不要侵犯中国的内政与司法判决。
中国政府重判刘晓波,引来香港及国际广大关注。刘晓波因言获罪,感动了很多香港年青人,有人甚至曾经发动到深圳罗湖口岸「投案」,要与刘晓波「共同承担责任」,立法会亦将於一月十三日辩论「释放刘晓波」的议案。
无可否认,中国在经济意义上已成为一个大国,但以「文字狱」来继续打压民间提出改革的声音,显示这样的国力,我们觉得很光采吗?难道我们只想要一个以金钱与经济发展压倒一切的国家?没有独立思想、没有改善言论自由的空间,相信只会引发更多对政府的不满、制造更多不稳定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