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胡适的一句话说起
鲁迅临死前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我一个也不宽恕。胡适晚年也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这两句话的背景和涵义很不一样,若站在这两个人不同的角度,大概也没什么谁是谁非可言。当然,这两个人也很不一样。一个是“骨头最硬”、疾恶如仇的“主将”和“战士”,是毛泽东钦封了“三个伟大”和“五个最”的“新中国的圣人”;另一个是慈眉善目、平和谦逊的名流精英、儒雅绅士,以“我的朋友胡适之”而闻名于世,被蒋介石尊为“楷模”和“师表”。本文就从胡适的这句话说起。
“我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toleration,通常译作‘宽容’)比自由还更重要”,这句话并不是胡适的原创,是康乃尔大学历史学家George Lincoln Burr在与胡适谈话时所说。晚年的胡适经常想起这句话。他写过一篇《容忍与自由》的文章,他写道:“我自己也有‘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感想。有时我竟觉得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在当年那一拨“新文化”英雄当中,胡适是一以贯之的英美式自由主义者。他对宽容的高度强调,虽与国情、敌情不合,却也并非惊人之论,与洛克在《论宗教宽容》、密尔在《论自由》、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等经典著作中所阐述的自由主义原则一脉相承。
在《容忍与自由》中,胡适反省了自己少年时代的不宽容态度。十七岁的胡适曾经著文痛骂《西游记》和《封神榜》,他依据《礼记•王制》“四杀”中的第四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认为应该杀掉这两部迷信小说的作家。没想到十年之后就有一些同样的“卫道士”引用《王制》的第三杀(“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这一“杀”大有来历,是以先秦法家和西汉儒家所编造的“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的伪故事为蓝本),要“杀”掉主张“新思潮”的胡适和他的朋友们。回想起这段往事,胡适说:“当年我要‘杀’人,后来人要‘杀’我,动机是一样的:都只因为动了一点正义的火气,就都失掉容忍的度量了”。
胡适还回忆了他与“一个死了的老朋友”陈独秀之间的一段小故事。1917年,尚在美国求学的胡适与《新青年》主编陈独秀通信讨论文学革命、白话运动。令他们始料未及的是,这场“二人传”式的私人通信不久后在中国演变成一场轰轰烈烈的文化运动,几年间便改变了整个思想界的面貌,也改变了两千年的汉语写作习惯和审美传统。正是这场运动,使陈独秀、胡适、鲁迅等原本默默无闻之辈在“文坛”、“论坛”上崭露头角甚而“暴得大名”,成为所谓“新文学”、“新文化”的风向标。
在胡适与陈独秀通信中,二人可谓一拍即合。但是,虽然相互赞赏、相互倾慕的成份居多,却也未能“保持高度一致”。他们最初的分歧即产生于对“容忍”与自由的不同态度上。胡适在给陈独秀的信中说:“此事(指文学改良或文学革命)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愿国中人士能平心静气与吾辈同力研究此问题。讨论既熟,是非自明。吾辈已张革命之旗,虽不容退缩,然亦决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而陈独秀却对“他人之匡正”大不以为然。陈回信说:“鄙意容纳异议、自由讨论,固为学术发达之原则,独于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正宗者,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四十多年后,胡适仍忘不了陈独秀“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的话。他说:“这是很不容忍的态度,是最容易引起恶感,是最容易引起反对的。”在有些人看起来,这一点分歧也许算不了什么。有论者便将陈独秀“不容他人之匡正”视为一种造声势、搞气氛、说大话的杂志行销策略(注:当时的《新青年》还远不是什么“时代号角”、“一代名刊”,而是一份财务窘迫、波澜不惊的普通刊物。在鲁迅的记忆中,是“仿佛不特没有人来赞同,并且也还没有人来反对”),即是说,陈独秀之所谓“不容匡正”,其实是藉以挑衅反对派、激怒守旧派、人为挑起大论战的良苦手段而已(不巧的是,《新青年》倒是确实干过与虚拟论敌展开虚假论战的勾当)。然而,以我们今日事后诸葛亮的视角来看,陈胡之间的这一点分歧实在是极根本、极深刻的分歧。它预示了“新思潮”、“新文化”的分裂、分化、对立与混乱。
二、陈胡二人的分歧与友谊
陈独秀与胡适都属兔,陈比胡年长一轮。胡适是比较单纯的文化人,陈独秀却有大志于政学两途,既是颇有心得的文字学家,又是老资格的革命党人——留学日本时强剪别人辫子被驱逐出境,在国内组织过激进社团、办过革命小报、还参加过暗杀团,辛亥革命后当过都督府秘书长,“二次革命”后是安徽省头号通缉犯。这是两个性格、经历、兴趣、志向很不相同的人,能走到一起纯属偶然,能成为终生朋友,则是一件很奇特的事情。
1919年五四运动前夕,陈独秀因嫖妓丑闻被北大校长蔡元培以文理科合并的名义免去文科学长之职,陈一时内心失落,思想急剧左倾(注:多年以后,胡适仍对老朋友的左倾化和中国自由主义的衰落感到痛心疾首,他多次责怪唆使蔡元培免去陈独秀职务的汤尔和、沈尹默等人,甚至天真地认为,若陈独秀继续留在北大,陈本人的悲剧或可避免,中国思想界的亲苏化、敌我化以及中共的诞生,或许也可以延迟)。几个月前还曾谴责十月革命“压制中等社会,残杀贵族及反对者”的陈独秀,忽而转为赞美俄国、信仰马列。这一变化也有李大钊那篇空洞无物的《Bolshevism的胜利》的影响在内。五四一过,陈胡二人在思想上、政治上渐行渐远,终至“道不同不相为谋”。但他们的友谊却历久弥坚,终生维持。只不过原先是一个战壕里的“战斗友谊”,后来变成了亲兄弟一般的关爱之情。
关于“容忍”的话题,在1925年的陈独秀与胡适之间又发生了更大的分歧。其时,陈独秀是中共的总书记、“老头子”,受着第三国际的指使和国民党的支持,正谋划“大革命”的宏伟事业。而胡适在政治上仍然温和保守,一心渴望调和南北,妥协避战,哪怕被人误解为安福系幕友、段祺瑞帮凶也在所不惜。那一年底,发生了国共两党领导群众游行烧毁《晨报》(“研究系”所办)的事件。胡适非常愤怒,当面斥责陈独秀不能容忍异己。陈独秀却说:“你以为《晨报》不该烧吗?适之,你也该吸取教训了,你劝学生有秩序的运动,今天又叫我容忍。正因为社会太残酷了,才逼出我们不容忍。章行严以乱罪抓共产党容忍了么?五卅运动他们容忍了么?把我关进大牢,他们容忍了么?”
胡适无法接受陈独秀的观点。几天后,胡情绪激动地致信于陈:“几十个暴动分子围烧一个报馆,这并不奇怪。但你是一个政党的负责领袖,对于此事不以为非,而以为‘该’,这是使我很诧异的态度。你我不是曾同发表一个‘争自由’的宣言吗?那天北京的群众不是宣言‘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的自由’吗?《晨报》近年的主张,无论在你我眼里为是为非,决没有‘该’被自命争自由的民众烧毁的罪状;因为争自由的惟一原理是‘异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今日众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众人之所非未必真非。’争自由的惟一理由,换句话说,就是期望大家能容忍异己的意见与信仰。我知道你们主张阶级专政的人已不信仰自由这个字了。但我要你知道,这一点在我要算一个根本的信仰。……我怕的是这种不容忍的风气造成之后,这个社会就要变成一个更残忍更惨酷的社会,我们爱自由争自由的人怕没有立足容身之地了。”这时节,二人在政治思想上已完全分道扬镳,但胡适恪守“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论语•颜渊第十二》)的传统待友之道。
1927年,随着北伐战争的节节胜利,分赃不均的国共两党撕破脸皮、大打出手。陈独秀成了这场政治悲剧最惨酷的双重受害者。共产国际和中共拿他当了失败的替罪羊,先是撤销职务,进而开除党籍;国民党则抓了他的两个儿子,以酷刑残忍处死(注:胡适在得知陈延年被捕后曾托吴稚晖营救,之所以托吴,因吴本是陈延年多年旧交、且曾共同信仰无政府主义。当时陈延年的身份尚未暴露,不料吴稚晖立刻出卖了陈延年,致延年被刽子手乱刀砍死、五马分尸。胡适深感歉疚,亦深以吴稚晖“以暴止暴”、“以理杀人”、以主义之敌意压倒个人之友谊的冷酷态度为君子所不取)。
1932年,被共产党抛弃和唾骂、遭国民党通缉和追杀的陈独秀在上海东躲西藏期间终于落网,并押送南京,内定由军法处判处死刑。与陈前两次被捕时一样,“我的朋友胡适之”立即出头营救,四处联络、八方求助,向这位虎落平阳的主义之敌、人生之友伸出了最宝贵的援手。陈独秀的另一位老朋友、被陈斥为“以乱罪抓共产党”的章士钊主动充任其辩护律师(注:蔡元培、胡适都给他请了律师,但陈独秀自己选定老友章士钊)。多方营救之下,陈独秀免于一死,且在狱中得享各种优遇,不仅可以读书写作、见客会友(原先是不允许他写字的,但陈发脾气、不吃饭,说“连封建社会、奴隶社会都不如”,狱方只好对这位特殊犯人让步),甚至还能在狱中与女友发生“肉感行为”。抗战爆发之后,还是“我的朋友胡适之”托请汪精卫、转达蒋介石,将“叛国”犯陈独秀提前开释。
三、共产党、毛泽东容不下陈独秀
在陈独秀流浪、入狱、受难的全过程中,那个由他亲手创建的政党——中国共产党,那位曾视他为神明、写过“陈君万岁!陈君至高至坚的精神万岁!”的五四愤青——毛泽东,又说了些、做了些什么呢?让我们也来看看共产主义者毛润之与自由主义者胡适之在待友之道上的“根本区别”。
毛泽东只比胡适小两岁,却是陈胡的学生辈。毛曾经是《新青年》的热心读者和忠贞“粉丝”,也曾以“二十八画生”署名发表过一篇《体育之研究》。在北大做图书馆职员时,《新青年》群体中毛泽东接触最多的人是李大钊,但对毛影响至深且巨者,却是陈独秀和胡适。毛对此并不否认。此二人不仅是毛泽东的老师,也是毛人生道路与终生事业不可或缺的指引者。结识陈独秀与胡适,是毛“走上革命道路”的原点所在:毛回湖南办“自修大学”是胡适的主意(“章程”原稿即为胡所撰),拒绝出洋是受胡《非留学篇》的影响且当面咨询了胡适的意见,“驱张运动”则受到陈独秀的热情鼓励,而成为共产党的创党成员,更直接得自于陈独秀的怂恿和推动。毛泽东在延安对斯诺说过:“陈氏的坚决信仰深刻印在我的脑中,成为我一生转变的原因。”
“大革命失败”后,陈独秀的头上除了国民党扣上的“乱党首犯”、“共匪头目”的帽子之外,第三国际和中共也不念旧情,给他扣上了“孟什维克主义”、“右倾机会主义”、“右倾投降主义路线”、“托陈取消派”、“叛党分子”、“资产阶级走狗”、“‘反共’先锋”等高帽子。这是共产党的逻辑:好人一贯正确,坏人一坏到底。蒋介石未杀陈独秀,中共苏区的《红色中华》似乎很不解恨:“陈托取消派跪在国民党法庭面前如此讨饶,所以保住了性命。”
1937年,59岁的陈独秀出狱。胡适、蔡元培、傅斯年等老朋友为他的生计和前程出谋,蒋介石也有意把他养起来,做个挂名的参议员、劳动部长或让他再组织另一个共产党,均被陈坚拒。毕竟,蒋介石国民党与陈有敌党之恨、杀子之仇,他是无法相与共事的(注:后来蒋介石曾派戴笠、胡宗南到四川江津看望陈独秀,陈表示自己已无意于政治,但预言“苏联好比烂冬瓜,前途将不可收拾”。蒋认为陈“见解深湛、眼光远大”)。此时,正在延安写作煌煌大著《矛盾论》的毛泽东写道:“我们……的正确思想和陈独秀、张国焘等人的错误思想的矛盾,……随后就发展为对抗的了。”看这个口吻,毛断乎没有宽容陈独秀的余地(注:王明失势后,毛泽东曾在非公开场合称赞陈独秀“是五四运动的总司令”、“对党是有大功劳的”、“将来修党史时要讲一讲”。不过,这不是对活人的评价,是预留给死人的,然而也并没有算数)。
陈独秀想去延安,让罗汉托林伯渠转达毛泽东。毛提出“三项条件”:公开承认托派错误,公开拥护党中央政策,以行动表示诚意,而且要有书面检讨。落草的凤凰不如鸡。对斯大林也没有驯服过的陈独秀又岂能被逼驯服于毛泽东?此事未及进展,《新华日报》、《解放》杂志等中共报刊忽然连篇累牍登出王明、康生等人的文章,骂陈独秀是“托匪汉奸”、“日寇侦探”,康生甚至煞有介事地公布了“事实”:日本人给“陈独秀的托匪中央每月300元津贴”。这些无中生有的诬陷遭到了社会各界的反驳。当然,所有人都知道这是造谣,中共政要也不可能愚蠢到不知道。周恩来派人安慰陈独秀勿受惊扰,但警告他“不要活动,不要发表文章”。据说,聂荣臻曾对康生的诬陷嗤之以鼻:“陈独秀是300块大洋就买得到的吗?”
经此一番闹腾,陈独秀算是对共产党、对斯大林、对毛泽东彻底失望,并由此对共产极权体制、无产阶级革命也痛切反思,逐渐大彻大悟。可是,当年的小伙计毛泽东已容不下世上还有个陈独秀。在中共纪念五四运动20周年大会上,毛泽东说:“陈独秀不是也信仰过马克思主义吗?他后来干了什么呢?他跑到反革命那里去了。”与此同时,陈独秀也写出了他对毛泽东的个人评价。在回答友人对毛陈关系的问询时,陈独秀说:“以前毛和我私人无恶感,我认为他是一个农运实际工作人员,政治水平则甚低。”这是陈对毛的真实看法。他没有刻意贬低那位正冉冉上升的“伟大领袖”。共产党的悲剧、中国的悲剧在于,最终占据了历史舞台中心的,不是中国社会的良心、支柱和中坚势力,而恰恰是处于文化、道德的边缘位置,政治水平最为低劣的那一群人。贤良靠边站,流氓说了算,中华文明岂能不退化?
晚年的陈独秀再也不愿卷入恶性党争而被他人利用。他无党无派、孑然一身,靠时有时无的稿费和老朋友的接济度日。他仍然性格倔强,自尊心极强,不相熟的人、当大官的人、品行不可靠的人给他寄钱赠物一律不收。但为人处事也变得宽容、谦和。对胡适所主张的“容忍”,他已经有了切身的认知。陈独秀在《蔡孑民先生逝世后感言》中说,坚持大节和容纳异己是蔡先生的两大美德。在《我的根本意见》中,他将对异议言论、对反对党派的宽容作为民主政治的根本特征,他说,“特别重要的是反对党派之自由,没有这些,议会或苏维埃同样一文不值”;“所谓‘无产阶级独裁’(这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另一种中文译法),根本没有这样的东西,即党的独裁,结果也只能是领袖独裁”。《解放日报》指斥陈的观点为“汉奸理论”、反映了“陈独秀的汉奸本质”。1942年,贫病交加的陈独秀逝世。他的学生何之瑜编了《陈独秀最后论文与书信》一书,回国后的胡适阅后大喜,将其改名为《陈独秀最后对于民主政治的见解》并为之写序。胡适说:晚年陈独秀的文章“实在是他大觉大悟的见解”、“是中国现代政治思想史上希有的重要文献”。
四、不宽容难为德先生
下面这两句话可作为本文的结语。一曰:交友要交胡适之,入党莫入共产党。二曰:不宽容难为德先生。这也是本文对陈独秀先生莽撞坎坷的一生所作的简单总结。
201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