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渐升

【明报专讯】中国煤矿多灾多难,赔偿一般包括丧葬费和一次性补助金,但金额并不一致,由各地自行决定。国务院在2004年出台《国务院关於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要求提高赔偿标准,「让煤矿死不起人」。

煤炭大省山西率先规定,对死亡职工的赔偿不低於20万元人民币,河北、重庆等省市亦跟进,令20万成为全国矿难甚至大型意外死亡的「一口价」。例如因「毒奶粉」死亡的患儿家长就是统一获赔20万。

但随着「维稳」压力增大,以及灾难本身性质愈来愈恶劣,赔偿价近年有上升的趋势,如去年9月河南平顶山矿难导致67人死亡,每人赔偿40万元;11月黑龙江鹤岗矿难中有104人遇难,每人赔偿30万元。

此外,江苏一名因对抗拆迁而自焚者的家属日前获赔90万;贵州安顺警察今年1月开枪打死村民,开始同意赔75万,后被质疑挪用救济款,赔偿额又降至3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