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维权律师唐吉田与刘巍律师听证会结束,未公布结果
(博讯记者:韩洁)有关北京司法局拟对维权律师唐吉田与刘巍律师进行行政处罚一案的听证会今日从早上九点四十分开始,直到下午一点钟左右结束。记者致电刘巍律师,了解了听证会的过程和情况。
据各媒体的报道,警察做出多方面的措施禁止相关人士出席听证会,其中包括抓捕和拦截前往听证会现场的维权人士与访民。另外,也有多位律师和维权者受到监控,人身自由遭限制,无法到场声援两位律师。
刘律师向博讯表示,前来旁听的人员全是司法局内部的人员。‘我们这边就只有我,我的代理人滕彪律师,唐吉田律师,和他的代理人,杨金柱律师,还有张树义老师。警察把听证会封得很森严。’刘律师无奈地说。
听证会召开期间,调查方例出了四项证据,来证明唐律师和刘律师“骚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第一个证据是去年4月22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笔录,第二个是泸州中院一位法官和法警的书面证言,第三个事司法局的建议书,第四个为两位律师到司法局谈话的笔录。几项文件都指出唐律师与刘律师在法庭上辩论驳斥,提出反对意见为言论不当。
刘律师总结说,‘是我们律师在庭审时应有的行为,但司法局利用我们在法庭上的辩言为论点,说我们言语有问题,扰乱法庭秩序。所有的“证据”都事实根据的。他们到底还是没有出示明确的理由解释为什么调查我们。’
刘律师向博讯透露了一些听证会举行时,违反程序的行为,她说,‘早上我们准时来了,也不马上开庭,拖了一下时间,还说反过来说我们迟到。我们要求复印对方的证据,结果被拒绝。还有,律师管理处的处长要求拍摄听证会的过程,但在听证会结束时继续摄像。我不知道他们这样做是不是有企图,想拍下律师们一些比较激烈的言语,然后再用绿影带作为‘证据’打压律师们。’
博讯早前的报道提到刘律师到司法局提出申请,要求听证会延期,但被马上驳回,原因是申请理由不充分。
刘律师补充说,去年年初,她和唐律师向司法局提出申诉,控告前任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勒索律师缴交律师年审注册费十亿,并要求律师管理处退还此笔款项,可是也是立即遭驳回。不知是次司法局对唐律师与刘巍律师做出的,是否与此事有关。
刘律师最后说,今日的听证会并没有宣布结果,也没有给予通知告知何时会有决定。‘应该不会再开第二次听证会了,他们根本没有证据。’刘律师说。
记者另外联络了在前去听证会的访民曹顺利,她说听证会守卫非常严密。‘警察拉了一条隔离线,把大家都挡到很远的地方,也没有发旁听证,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办旁听证。’原本应该是公开听证的听证会不知为何被封闭得如此严密。
曹顺利告诉博讯,警察只把拉横幅,喊口号的人员抓到大巴士上,带至马家楼,但没有暴力对待他们;访民倪玉兰的丈夫董继勤更被抓到派出所,再被转移到宾馆软禁至听证会结束。其他安静围观的人员并没有收到过分的对待。
“吊照门”听证会结束,择日宣布结果
(维权网信息员佟雷报道)4月22日上午9点40至下午近1点半,北京维权律师唐吉田与刘巍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听证会在北京司法局举行。整个司法局戒备森严,大批前去欲参加旁听与声援者被阻拦、抓走。听证会上司法部门始终出具证据,听证结束时不让律师怀当事人复印有关材料,并且还指使拍摄人员违法对当事人与律师拍摄。听证结果没有公布。(博讯boxun.com)
出席今天听证会的旁听者都是司法局安排的内部工作人员,要求听证方只允许了当事人唐吉田、刘巍两律师及他们委托代理人滕彪、杨金柱、张树义等。
听证会上司法局方面例举出四项所谓唐吉田和刘巍“骚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证据:其一是2009年4月22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笔录;其二是泸州中院一位法官和法警的书面证言;其三是司法局的建议书;其四是两位律师到司法局谈话的笔录。几项材料主要指唐、刘两律师在法庭上辩论驳斥,提出反对意见为言论不当。但就是没有拿出确切的证据来证明唐、刘两律师究竟哪方面扰乱了法庭秩序。
据本网信息员采访唐吉田律师,他说:“听证过程还基本按照程序来,但对方就是举不出确切的指控我们‘扰乱法庭秩序’的证据,但却只是一味坚持此论。我方依据法律与事实,作了较充分有力的辩护。直到听证结束时,我方提出复印相关材料的要求,但律管处工作人员不同意,并且律管处的肖立中(音)处长还公然指使拍摄人员对着我们拍摄。按照法律,听证已经结束,这种对听证过程的拍摄就应该停止,而继续拍摄就是侵犯我们的权利。我们依法指出他们的违法情况时,他们还蛮横无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