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昨日悍然吊销维权律师唐吉田、刘巍的执照,创下律师因退庭抗议而被吊销执照的先例。与近年众多维权律师因维护弱势群体权利而被判刑、被劳教一样,这是中国当局对已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联合国《关於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的侵犯,是对司法正义的公然侮辱。唐吉田、刘巍被当局指控“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肇因是他们去年在四川为一名被控罪的法轮功学员辩护时,不满审判长10多次无理打断他们的发言、又不阻止不明身份人士在法庭拍摄,为此决定退庭抗议并交上书面辩护意见。这本是维护法律尊严、维护辩护人及被告权利的正当行为,但只因被告是不容於当局的法轮功学员,律师一旦不遵从当局的指引、训示,就落到被吊销执照的下场。这种行政处罚之严厉,不亚於近年五花八门的刑事罪名指控,足证当局迫害维权律师之肆无忌惮。据“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的统计,该组织於2007年成立时,关注的被迫害律师只有四、五位,如今已增加到四、五十位,显见中国律师执业环境之险恶。被判囚的律师中,陈光诚被控“故意破坏财产和聚众扰乱交通罪”,郑恩宠被控“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律师郭飞雄被控“非法经营罪”。至於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律师高智晟,更失踪一年多,近期才再公开露面,但对一年多的经历讳莫如深,只表示为了家人,今后不再公开参与维权活动。对於这位曾经备受海内外推崇的人权斗士的决定,外界多表示尊重,但他为甚么被迫放弃抗争,是否曾受酷刑、受到何种压力,更应予以关注。
联合国在1990年通过的《关於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规定各国政府应确保所有人平等有效地获得律师协助,“不加任何区分,诸如基於种族、肤色、民族、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又要求“各国政府应确保律师能够履行其所有职责而不受到恫吓、妨碍或不适当的干涉”。中国政府已签署这份国际公约,《中国律师法》也有类似的规定,但当局视国际公约、中国法律如废物,疯狂迫害维权律师,是打着“依法治国”旗号、续行独裁专政的表现。中国总理温家宝上月还在全国人大会议的记者会上表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我认为,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言犹在耳,当局迫害维权律师的行动已经升级,中国领导人的信誉何在?中国当局变本加厉地迫害维权律师,所发出的讯息是极为危险的:连维权律师本身的合法权利都得不到维护时,司法作为正义最后的防线已经崩溃;一旦弱势群体连在法庭获得正常、正当辩护的权利都被剥夺时,社会稳定的基础将加速崩溃,当局将自嚐恶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