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上大学的时候,我有个老师说:检验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其实不是看多数人,而是看少数人,比如残疾人,同性恋,外来移民,他们的权利有没有得到保护。要我说,还有一个更过硬的标准,就是看这个国家的“敌人”落到它的手里之后,权利有没有得到保护。
对目前的美国来说,它的敌人最集中的地方,莫过于关塔那摩监狱了。那里先后关押着911以来美军抓获的700来个“恐怖分子嫌疑人”。莫罕默德·卡塔米,可能是其中最出名的一个。
卡塔米,据说是911事件中的“第20个劫机犯”。2001年8月4日,卡塔米从阿联酋飞往美国,在佛罗里达的奥兰多机场降落。当时,911事件的一个主要劫机犯阿塔就在机场门口接机等他。但是,由于卡塔米不会英文,只有单程机票,而且对自己到美国来干嘛支支吾吾,海关人员把他当作非法移民遣送回了阿联酋。在一个被截取的恐怖分子电话中,911袭击的组织者之一也称卡塔米是“最后那个人”。据说,911行动中,其它三个飞机都有5个劫机犯,只有飞往白宫的那架飞机是4个劫机犯,其中缺席的那个人,就是卡塔米。
后来,2001年12月,美国在攻打阿富汗时俘获了卡塔米,并把他押送到了美军的关塔那摩监狱审讯。之后的几年,他被关押在关塔那摩监狱里,接受讯问。
2006年3月3日,《时代》周刊公布了从2002年底到2003年初的卡塔米审讯记录,其中曝光了审讯过程中的种种“虐行”,其中包括:让他扮狗羞辱他、长时间审讯不让睡觉、用一个非常不舒服的姿态长时间拷住、强迫喂食、降低房间温度并不断向他泼冷水、在他耳边长时间放特别吵的音乐……据称,卡塔米的待遇在关塔那摩是一个普遍现象。无独有偶,2003年底2004年初,伊拉克阿布格莱布监狱美军虐待战俘的照片、文件曝光于各大媒体,举世轰动,可以说让美国的国际声誉沾上了难以洗刷的污点。
无论是阿布监狱的照片,还是关塔那摩的记录,都表明“敌人”落入美国手里之后,人权受到了严重侵害,但是,是不是就可以得出结论,说美国的“人权”概念根本经不起推敲,不过是一个用来敲打它国的大棒呢?如果得出这个结论,只能说观察者只关注了“美军虐俘”这个现象,却没有关注在虐俘现象曝光之后,美国社会及政界对这个现象的反应。
我们都知道,对于一辆长期在路上的车来说,遇上或大或小的交通险况,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交通险况是否最终会酿成人命关天的悲剧,还要取决于车里的很多危机应对设置,比如,刹车是否灵敏,车内乘客是否系安全带,车内的充气口袋会否及时弹开,等等等等。阿布监狱和关塔那摩的虐俘行为,可以说是美国这辆“自由号街车”遇到的“险情”,这个“险情”的出现,说明美国的人权状况还存在严重的缺陷。但是,从美国社会各界对反应和行动来看,这辆汽车的刹车、安全带、充气口袋系统又是非常可靠,在汽车从“自由线路”滑向“野蛮线路”之前来了个紧急刹车,及时避免了更大的危险。
媒体、民间社团的力量,可以说是“刹车”系统,立法系统的制约,可以说安全带装置,而独立的司法力量,则是充气装置。所有这些避险机制及时启动,最后的结果是,虽然布什政府这个“司机”开错路线几乎翻车,车里的美国人民受到惊吓,最后还是有惊无险。
美国的媒体在报道政府的这些“丑闻”时,可以说是争先恐后。04年初阿布监狱丑闻最先的报道者中,有美国CBS电视台的“新闻60分”节目,《纽约客》杂志也进行了长篇报道。之后美国各个媒体掀起了声讨美国政府的热潮,04年起,《华盛顿邮报》、《纽约时报》等详细报道了监狱里的审讯技术以及关押犯的悲惨状态,并呼吁政府尽早关闭关塔那摩监狱。《时代》周刊干脆发表了几十页的卡塔米审讯日志。
与此同时,各个民间的人权组织也开始积极行动,捍卫“敌人的权利”。其中最著名的是纽约的“人权观察”,它对关塔那摩的囚犯状况做长期的跟踪调查,推出了系统的调查报告。“宪法权利中心”这个组织不但给卡塔米这样的人提供律师帮助,而且协助受害者积极参与对美国政府相关人员的起诉。与关塔那摩相关的书籍、音乐、话剧、电视片、游行示威纷纷出现,高校、教会、电台、电视台对关塔那摩的讨论层出不穷,批评的声音占绝对优势。
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立法机关开始有了反应。“反虐俘”最著名的代表,是共和党参议员约翰·麦克凯。他说,“为了赢得这场反恐战争,我们不仅仅需要军事上的胜利,而且需要价值观念上的胜利,虐俘让我们在价值观念上损失重大”。2005年10月,参议院以压倒优势通过反对虐俘的法案,“禁止对战俘使用残酷的、不人道的和污辱性的审讯手段”。压力之下,布什政府于12月签署同意了这个法案,以示“美国政府反对虐待,尊重国际法规”。
司法的力量同样不可忽视。从03年开始,美国最高法院就开始接手相关诉讼。04年判决关塔那摩在押犯有权通过程序挑战他们的被关押状态。2006年6月,最高法院判决关塔那摩在押犯确系日内瓦协议的保护范围,同时还判决,政府不能另设行政军事委员会来审判犯人,审判必须通过常规法庭或者军事法庭,再次限制了行政力量对司法力量的干涉。
其实,即使是布什政府,也从来没有公开提倡过“虐俘”。要知道最早开始启动调查阿布监狱虐俘行为的,是军方自己,而不是来自外界的压力。对某些温和的“刑讯逼供”,布什政府可能曾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后来,随着各种社会压力的增强,他们不得不一再站出来表态反对“虐俘”。事实上,布什政府也的确有为难之处。一方面要从准恐怖分子嘴里“榨”出有用信息,另一方面还要对他们“和颜悦色”。如果另一次911发生,需要负责的可不是《纽约时报》或者“人权观察”,而是美国政府。可能令某些官员想不通的是,对卡塔米这样的“准恐怖分子”大声放音乐都被指责为“虐俘”,与此同时,某些伊斯兰极端组织正在砍下象博格这样无辜美国人的头颅。
然而,正如麦克凯所说:“我们是比我们的敌人更好的人”。文明社会必须用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在这个标准下,阿布监狱的17个虐俘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其中有两个美国士兵,甚至被判处了10年和3年的徒刑。美国驻伊的总指挥官桑切斯也称,是阿布监狱丑闻导致他“被迫退休”。与此同时,关塔那摩的囚犯正在一批批地被释放,就是卡塔米,据国防部的最新消息说,由于他曾经经受的“虐待”,美国很可能无法起诉他。甚至相反,一些被释放的关塔那摩囚犯,开始反过来寻求起诉美国政府中的相关人员。
固然,关塔那摩的阴影仍然没有完全清除,美国社会仍然在为“敌人的权利”进一步斗争。然而,已有的这些斗争至少表明,关塔那摩那700来个人的痛苦并没有白白承受。他们的痛苦,已经被美国社会转化为强化其人权保障机制的信号,以防止更多这样的痛苦。泱泱大国的运转,政府不可能不出错,重要的是这个政府如何面对自己的错误,是否承认它,是否改正它,是否在一个更大政治框架中受到制约。同样重要的是,这个社会能否容忍政府以“国家安全”的名义来践踏人权――不仅仅是“我们”的人权,而且是“敌人”的人权――归根结底,人权是人类的权利,不仅仅属于“我们”或者“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