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法案的立法是一回事,行使监督是另一回事。立法使得民众得到一个监督政府的可能,不等于政府已经得到监督。

5月29日,英国自民党大卫·洛斯辞去了首席财务大臣职位,缘起为议员报销门:为自己第二套寓所谎报4万英镑补贴,里面住着他的同性伴侣。“报销门”引发英国政治动荡,一个住在英国的美国人海日尔·布卢克,却一点不感到奇怪,她谈起英美文化差异,就连中国人都会有启发。

布卢克的父母都是英国人,布卢克自己却出生在美国,也在美国的教育和文化中长大。直到母亲去世,27岁的她,才在1997年去到父母的故乡英国。美国和欧洲相比,只是个大农村。而欧洲活像是美国乡下人的博物馆,所以,她一到英国就被镇住:这地方实在太了不起了。她嫁给英国人,定居下来,买了公寓套间。谁知,她就此开始发现英国问题。

她的伦敦公寓,邻居有贩毒、性骚扰等等犯罪行为,她打电话报警察,警察常常不来,去地方政府抱怨,他们和警察局互相推诿,找不出一个有名有姓的人出来承担责任。她听说有一个美国艺术家在公园跑步被杀害,去查询政府有关犯罪的资料,却遇到铜墙铁壁。虽然英国仿效美国,也在2000年通过了“信息自由法”(也叫“阳光法案”),并在2005年生效,可是,布卢克根据自己经验发现,这个法律并没有起作用。

布卢克作为一个外来人,惊讶发现,问题和英美文化差异有关。她发现在政府一方,“不必要的保密”,完全是出于一种文化惯性:保密、防卫性、认为官员总是更知道什么对百姓最好。而同时,她和美国文化相比,发现从民众一方,他们只习惯“发牢骚”而不去“投诉”。美国人遇到问题,总是习惯去找责任官员投诉,而英国人习惯于相互发牢骚,并不去政府投诉。

这官民两头的文化习惯一凑,“自由信息法”也就形同虚设。问题是,牢骚并不带来改变。布卢克的投诉经验也让她抓狂,她说自己必须付诸行动:“要么抱一把冲锋枪出去、直接进精神病院,要么写本书。”结果,她写了一本《你有权知道》。那是一本关于立法的使用者手册。

不仅写书,布卢克决定身体力行,利用自由信息法监督议员。英国议员多年来通过各种立法,让自己可以合法使用纳税人的钱。她注意到议员可以用公款雇人,就有假公济私,她根据信息自由法,索取议员雇佣情况,结果被拒绝。

又如,虽然议员用公款支付第二套住宅有合理之处:议员必须在家乡和伦敦都有住处,可是,相关规定在执行中变成一种合法的滥用公款。这正是这次“报销丑闻”的由来。布卢克又开始索取这方面资料。可是索取资料困难重重。她因此和政府进行了旷日持久的拉锯战。

在她的努力下,高等法院有了对她有利的裁决,也获得英国公众支持。去年5月,议员阻止公众知情的堤坝终于坍塌。官员腐败的暴露,使得英国民众深感震惊,严重影响了今年英国选情,600名议员中有149名不再寻求竞选连任。

所以,阳光法案的立法是一回事,行使监督是另一回事。立法使得民众得到一个监督政府的可能,不等于政府已经得到监督。天上不会掉下馅饼来,还是需要千千万万人,像布卢克那样,持之以恒去努力。也许,在试图改变社会之前,人们先要改变自己的习惯思维,珍惜公民权利,履行公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