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道与护教:中国自由史的篇章
 
最讽刺的是,一个号称独立自主,“自治、自养、自传”的三自运动,却建立了一个二千年间教会史上罕见的彻底依附于政府、完全放弃圣经真理而接受政府和现实政治目标控制的教会组织。用吴维尊的话说,“这个‘自’,实质上是中国党和政府对在神在中国教会的绝对领导权,或绝对主权”。但对基督徒来说,这已不是基督的教会,也不是基督教的信仰。一些公开反对三自运动,捍卫基督信仰和良心自由的,恰恰是当时中国的一部分独立教会和本色化的教会。于是三自运动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替当局消灭他们。

在极权主义的洪水猛兽前,人的尊严和良心的自由,如何可能站立得住。以此观察1949年后的中国,41万基督徒集体签名加入三自,是一件令人震惊的事。基督教在中国150年的宣教和扎根,当极权者来到的时候,却都如草木禾秸的工程,一瞬间就软弱跌倒了。但另一方面,到1957年以后,在中国扎根2000余年的儒家传统和士大夫精神又如何呢?难得发现一个顾准,发现一个遇罗克,王元化先生说,“我们知识分子终于没有全军覆没”。一位朋友曾当面毫不留情的说,就算顾准没有沦陷,和你老又有什么关系。

这话太尖锐,也太刻薄。但共产党的确让知识分子知道了一件事,就是他们的知识和信念,不足以支撑他们在独裁者面前的人格。他们的脊梁轻易就断了。而当时全国三分之二的新教徒,他们心中的上帝也没能扶持他们,他们轻易也跌倒了。就像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无数次全国性背道,无数次偏离他们的上帝。但就如圣经中所说,即使在这样的全国性背道中,上帝也总会“为自己留下七千人”,使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不会断绝。总有“七千人”不会向偶像屈服,不管这偶像是木头泥巴的,还是政治国家的。

中国自由史上最令人震惊的篇章,就是在“三自运动”中,上帝也在他黄皮肤的子民中为他“留下了七千人”。大约有10万左右的独立教派的基督徒,从“三自运动”一开始,就以不合作、不服从的态度,走向家庭聚会,拒绝思想改造。开创了1949年后中国家庭教会的传统。也在中国史上第一次拓展出以非暴力方式,为着信仰抗拒思想专制的,一个活着的传统。他们中的多数人只是消极的不服从,保持秘密聚会。但也有的教会领袖,在政治高压下公开表态,公开聚会,公开辩护。这种在宗教迫害中公开为信仰辩护的人,在第一世纪的教会史上被称为“护教士”。在1957年,1966年,和1989年,知识分子们在政治逼迫中从来没有诞生过他们的“护教士”。但在50年代,中国的基督教出现了这样的护教士。

堪称中国基督教“护教士”的,是北京独立教会的领袖王明道。他从一开始就公开反对三自,成为三自会的眼中钉。1954年北京教会召开对王明道的批判会。他在这一年底发表《真理呢,毒素呢》一文,针对吴耀宗的立场,宣称“在圣经中,没有‘帝国主义的毒素’,只有上帝纯全的真理”。他告诫吴耀宗们说,
“你们不如爽爽快快说这种教训是‘耶稣和使徒播散的毒素’,还比较诚实一些。我只问你们,我上面所引的这些经文是不是‘帝国主义思想的毒素?’如果你们不敢说‘是’,就请你们快些收起这一套恐吓人的面具来。如果你们说‘是’,就请你们赶快脱去你们所披的羊皮,宣布与教会脱离关系,宣布你们不是基督徒,更不是教会的领袖。你们就爽快再组织一个‘反基督教大同盟’,再来一次‘反基督教运动’,至少你们所作的还比现在诚实一些。”

1955年,王明道再次发表长文《我们是为了信仰》,公开批评吴耀宗等三自领袖是“不信派”。反对与“不信派”结盟,反对与他们同工。宣称道不同不相为谋,“信与不信不能共负一轭”。王明道的立场在两个方面,一是政教关系上反对教会依附于政府,反对政府对教会的政治控制。二是反对三自领袖们的自由派神学,坚持圣经的权威性和基督信仰的基本要义。而他的后一个立场,正是前者的根基。

这两篇文章,不但是中国基督徒在20世纪持守信仰自由的经典文本,同样也应被视为中国人在20世纪持守良心自由的经典文本。尤其是《我们是为了信仰》一文,在教会内产生极大冲击,一些加入三自的基督徒,也受这篇文章所感,退了出来。事实上,在1949年后的政治迫害中,那些坚持信仰自由、走向家庭聚会的基督徒,大多是被称为“基要派”或福音派的基督徒。不持守圣经权威性的基督徒,在平日也可以做基督徒,但当国家的权威变得严厉和残暴时,他们心中就再也没有比国家更高的权威和信念。本着圣经相信基督的人,遇上谁,他相信的都是基督。相信自己的人,一遇上共产党,就连自己也不信了。

对上帝的信仰,成为这一批基督徒在极权主义面前勇气的来源。也在他们软弱跌倒之后,成为他们悔改和重新站立的来源。王明道发表《我们》一文后,当局决定逮捕他。1955年8月7日,他作了最后一次讲道,题为《人子被卖在罪人手里了》。当晚王明道夫妇二人及18名信徒一起被捕。10月29日,当局宣称一切三自以外的基督教活动,均属非法。从此,不加入三自,即已构成被捕的理由。随后三自会在各地发动大会声讨王明道,支持和同情他的信徒,在各地纷纷以“王明道分子”的罪名被捕,其中包括广州大马站教会的著名传道人林献羔。甚至一位上海的女信徒,因“为王明道祷告”,以反革命罪被处管制20余年。另一位信徒替厦门的信徒买王明道的书,也被归入“王明道反革命集团”,被判18年劳改。而王明道自己,在狱中经受14个月的折磨之后,最终支撑不住,于1956年9月签署了警方拟定的一份悔改书,获得释放。

只要写个检讨,承认错误,就可以过关。在反右、文革及历次运动中,无数知识分子都曾这么做,人们也都体谅他们的软弱,因为我们也一样软弱。直到今天,也很少有人为此忏悔,也不认为这是一种万劫不复的罪。巴金一生,从未悔恨过自己的谎言和罪过,未说过关于文革灾难的一句真话。却以倡导说真话之名,至今赢得社会的尊敬。至于朱学勤先生忍不住说,巴老,你讲了那么久“说真话”,你就好歹说一两句真话吧。老作家邵燕祥先生前年出版《找灵魂》一书,将他历次运动的检讨书一一公开,表示悔意。这是一种真正值得尊敬的对失丧灵魂的寻找。而当年王明道出狱后,认为自己如彼得一样背主,自觉已在人前否认基督。经过一年多的休息和精神的恢复,他在一个早晨,和老伴手牵着手,走进北京市公安局。对每一个睁大眼睛的警察说,那份悔改书不代表我的信仰立场,我否认我的签名。王明道再次入狱,被判无期徒刑。

那一个清晨,那一对牵着手的老夫妻,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对苦难的回答。也是当我想起1949年后这个国家的一切苦难时,心中微弱但是坚定的温暖。这样的人物,从1950年到1958年,直到1979年,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从传道人到平信徒,从城市到乡村,就如星星一样闪耀,于数十年政治苦难中开创出家庭教会的传统。护教士的声音,和殉道者的血,从十字架上,一直流到今天中国家庭教会的数千万信徒身上。

与此同时,“三自运动”的政治狂飙也刮到了天主教会。天主教神父们受到新派神学的影响很小,他们的护教和殉道甚至比大部分新教徒来得更加坚决,毫不动摇。并得到罗马教庭的大力支持。教廷公使黎培理在致中国各主教的信中,反对三自运动。1951年9月5日,他被驱逐出境。1952年和1954年,教宗发出两份通谕,《劝勉中国被难教胞》和《致中国人民书》,批评三自运动是要“建立一个不再是天主教的民族主义教会,它否认了基督信仰的普世性”。教宗激励中国的天主教徒保持信仰的坚忍和忠诚。无数与王明道类似的中国神父,如张伯达、周济世、龚品梅、邓以明等,成为可称颂的真理的仆人和信仰的捍卫者。在重庆,一位年轻的神父董世祉,在一群高呼爱国口号的天主教徒面前,发表了一段尽管流传不广,但却堪与尼莫拉牧师前后辉映的动人演讲,
“今天,他们要我们攻击教宗在中国的代表——黎培理公使。明天,他们就会要我们攻击教宗——基督在世上的代表。后天,他们难道就不会要我们攻击我们的上主,至高的神——耶稣基督本身吗?”

许多人,包括一些知识分子,都对今天基督教在中国的广传难以理解,或心存怀疑,担心基督信仰与共产主义有相似的排他性。1949年以后,中国的基督徒和其他人群一样,都活在专制主义的苦难当中。但基督的教会在一样的苦难中,和普遍性的跌倒中,仍然活出了一个不一样的殉道与护教的传统,活出了一个尽管微弱但是坚决的良心自由的传统。到1979年,知识分子们纷纷平反,才发现这个以社会精英自居的群体,在他们中间找不到一个干净的人。找不到一个活着或死去的楷模,找不到一个可称颂的士大夫的脊梁,遑论保守一个传统。而中国的基督徒们,却在此时收获了他们的盼望。在此时看见了他们中间的圣徒。王明道、袁相忱、林献羔、谢模善,和被称为“中国的以巴弗”的吴维尊等一大批为义受苦的本土传道人,成为中国基督教持守信仰和良心自由的见证人,也成为中国基督徒在五星旗下与中国人民一道受难的见证人。在1979年,知识分子们巴不得平反,补发工资。一些老右派,用当初歌颂毛泽东的热情,转而歌颂胡耀邦和邓小平的拨乱反正。而王明道、吴维尊这样的传道人却出人意料的拒绝出狱。政府只好用各种欺骗手段,将他们连哄带骗,连拖到拉地扔出监狱,像当初把他们扔进监狱一样。

从50年代开始,吴维尊写出一封封“主内书信”,在家庭教会内流传。1987年5月28日,他被监狱哄骗出狱,写下一篇致法院的《出监日呈文》,声称1981年的减刑裁定是谎言,将他的“毫不悔改”说成“确已悔改”。这也许是1949年后中国自由史上最激动人心的文本,超过那个时代10万个知识分子所写文字的总和:

 在此,不得不冒着向政府和无产阶级专政示威的嫌疑,(我想,法院或许能谅解),对我自从1964年7月入监以来这二十几年中,的确始终毫不悔改的行动表现,具体地、简要地述说如下:1964年7月30日,我被天津市公安局传讯。在第一次预审开始起,除了姓名等以外,停止了一切甚至离题尚远的对预审员所询问的回答,实际上始终拒绝交代任何一点点罪行。……在服刑的二十多年至今期间,凡是与“认罪”或“犯罪本质改造”有关的,或有牵连可能性的事,我一概拒绝发言、拒绝书写、拒绝参与有份。服刑二十多年中,无数次的大会、小会、学习、讨论、座谈等,只要与改造有关的,没有发一次言、表一次态、谈一次认识、回答一次干部或其它犯人的有关询问;甚至谨慎小心到没有朗读一次文件、报纸、或语录,没有唱一次革命歌曲,等等;免得与“犯罪本质改造”相牵连。多少回每个犯人都必须写的保证书、改造规划、思想汇报、改造总结或小结,甚至是必须记的“改造日记”,都没有写过一次、一字;历次政治、时事、道德、法律等等学习的考试,我除写姓名外,总是白卷加零分。以上数不清的事实和行动表现(若法院作一点调查了解的话,就不难知道这些都是一贯的,无法否定的事实),都说明我丝毫也没有接受在服刑长期间所对我强迫进行的“犯罪思想和犯罪本质改造”。全部都拒绝净尽了。

从今天出到监狱墙外之日起,进一步采取下列两个方面的行动:一个方面,不使用释放证去办理释放后的任何手续,不回天津或进而回南方与亲友团聚,不享受从这张错误裁定书得来的自由和权利,不离开监狱而上任何地方、任何单位、去接受任何工作(包括作为一个留厂职工的工作);因为我虽然无奈地(为了不抗拒监狱的执法职能)已经出到了监狱大墙外边,但认定我仍然是一个被判无期徒刑的犯人。(对这个被判无期徒刑,我即使在毫不认罪,绝不悔改的情况下,也一贯是以“心悦诚服”的态度对待的,今后仍将以此态度对待,甘心情愿)。另一个方面,从今日出监起,进行有限量的禁食。(只要不受到任何外来的干扰强迫,则将维持在这个限量以内,即维持生命的继续;若受干扰强迫,则另当别论)。我用这个禁食行动,专门表示着下列两个意义:(一)对于我的一切“罪行”,我没有丝毫悔改过。(二)因此,81年给我的那个裁定是错误的,名不符实。我拒绝这个错误裁定。……

从此吴维尊在监狱外面租房,禁足禁食,做一个监狱外的服刑人员。他将一种绝对的信仰和良心自由,及一种绝对的对于掌权者的顺服,以一种极其尖锐、决绝但却非暴力的方式结合在一起,直到他死。至少在他面前,没有一个右派可以说,你之所以没有屈服,是因为你受的苦还不够。我想也没有一个民主斗士或自由主义者可以说,基督徒右派吴维尊为中国人留下的,不构成自由概念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