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晚,在东北寻亲访友之际,获悉四川民运人士刘贤斌先生在刚刚出狱一年多时间后,于2010年6月28日晚上7点又被四川省遂宁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刘贤斌先生的作为20多年以来有目共睹,一个刚刚出狱1年零7个月的良心犯不改初衷,秉持高度的良知继续履行一个公民的责任,继续为公平与正义呐喊,何罪之有?刘贤斌先生仅仅因为践行自己的公民权利,曾经两次被关进监狱。他已经在狱中度过长达12年的时光。尤其令人不能接受而倍感愤慨的是,在刘贤斌被枉法拘捕后,遂宁警方不但对刘贤斌妻子进行传唤,竟然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对刘贤斌先生年仅13岁的女儿进行骚扰和威胁。一石激起千层浪,四川遂宁警方的荒唐而过格的愚蠢行为立即招致了海内外各界一致的愤怒和谴责!虽然在下与贤斌兄仅有一面之缘,但就这两个小时的晤面就使我印证了贤斌兄对于民主信念的执着与热情。在胡温当局声称“依法治国与尊重人权”的大背景下,作为中国公民,笔者对四川遂宁警方如此公然无视法制,践踏公民的基本权利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对遂宁国保严重违反国际国内有关保护儿童权利规则,违反起码的人性与人类基本的文明准则,给刘贤斌女儿施压,使孩子心灵造成极大恐惧的行径,表示无比的愤慨和最强烈的谴责!

刘贤斌生于1968年10月2日,四川遂宁人,1987年考上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1989年积极参与学生民主爱国运动,64屠杀后,仍然坚持民主活动。于1991年4月15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关押在秦城监狱,后于1992年12月28日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1993年10月刑满出狱。出狱后的刘贤斌先生依然信念不改,斗志昂扬。与当时已出狱的王丹等89学生一起继续推动中国大陆的民主事业。1995年5月,刘贤斌参与刘晓波、王丹组织的《吸取血的教训,推动民主与法治进程》呼吁书签名,后来因此而受到当局的追捕,于7月初受到抄家和关押。由于刘贤斌长期为中国大陆的民主事业奔波劳累,1997年刘贤斌患上肺结核,被迫在家养病。1998年3月刘贤斌先生发表了《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开信》,要求中国政府改善人权状况和签署人权公约。98浙江民主党筹组发起后,刘贤斌来到成都,筹备四川的组党活动。1998年10月15日,刘贤斌与佘万宝等四川朋友一起到四川省民政厅以“中国民主党四川省筹委会”的名义公开申请注册。后徐文立、秦永敏、王有才因组党而遭被捕,刘贤斌仍与佘万宝、欧阳懿一起成立了“中国人权观察临时总部”,自任临时主办人,并组织和参与了对徐秦王三人的全国救援行动。1999年1月,刘贤斌先生先后来到湖北、湖南、浙江、山东和北京,与各地民主党人商讨组党运动的继续发展,后在北京被捕,在北京市收容所被关押了一个月。押回遂宁后就被监视居住,直至同年7月7日被遂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关押于遂宁市灵泉寺看守所。同年8月6日被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同年9月3日被押送到川东监狱服刑。于2008年11月6日刘贤斌先生出狱,实际服刑长达9年零4个月。

出狱后不久,刘贤斌就与陈卫、邓永亮一起发表《就邓永固事件致遂宁市委、市政府公开信》,对遂宁维权人士邓永固进行声援。同年12月初,又毅然决然地参与了《零八宪章》的联署,成为《零八宪章》的首批联署人。2009年先后发表《出狱一百天》、《血与火的洗礼——我在一九八九年》以及《民主党人印象》等系列文章。纵览刘贤斌先生自1989年以来二十多年的人生,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为民主事业无私奉献的人生,一个为中国人权事业勇于担当的人生,一个百折不挠愈战愈勇的人生。21年中长达12年多的监狱磨难,刘贤斌先生的自由民主信念不但没有丝毫的动摇,反而成长的更加坚定与成熟。
   
现在,当刘贤斌先生因为致力于中国的民主事业而将面临当局的再次严酷迫害时,海内外各界所有热爱自由和民主的人们都应该站出来,声援、支持刘贤斌先生!  刘贤斌先生是中国自由民主事业的一个标志性人物,他的身上凝结着八九民运、九八组党、公民维权与零八宪章的精神与信念;二十年来的中国大陆民主事业上的每一次重大的事件,我们都能清晰地看到刘贤斌先生的身影。与此同时,海内外声援和营救刘贤斌先生的行动也在如火如荼进行,由于四川遂宁市警方对此次拘捕行动讳莫如深,民间普遍认为,这是借刘贤斌先生所发表的言论采取的一次政治迫害行动。
 
奥运之后,中共当局把奥运安保模式当作一种常态基本上给保留了下来,意图凭借铁桶式的高压钳制政策维持其一党专制的千秋大梦,想必连执政当局自己也难以相信一党专政能够永葆“本色”,因为稍具常识者也明白那无非是痴人说梦而已。公民维权运动与全国各地个体与群体抗暴事件的风起云涌就充分证明了政治及司法的高压是无法压制得了民众对公平与正义的渴求的!
 
没有人否定近20年来中国经济有了相当的发展,但这发展并没有被广大中国民众所分享,所以不能给中国社会带来稳定,实际上,干柴堆越集越大,埋在社会中下层民众心里的不满于愤怒越来越大, 一个干柴遇烈火的年代,似乎很快就会到来。这些趋势从接连发生的屠童事件与由富士康连跳悲剧及从广本罢工事件引发的全国各地层出不穷的罢工事件就可以看出端倪来了。

言论表达权、政治参与权是每一位公民应当享有的基本宪权,传统的敌对斗争思维和暗箱操作的办案模式也早已不符合当代文明社会应当遵循的基本伦理法则。胡温一贯声称要构建和谐社会、要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所以中共当局必须要首先放弃“有罪推定”、“普遍恐吓”的极端专政思维,无条件释放刘贤斌先生,并从“刘贤斌事件”开始,真正反思警察的工作职能,改变自身粗暴践踏法律的野蛮与不负责任的社会形象。真正落实《宪法》、《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尊重与保护人权的承诺,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当局必须立即停止打压公民维权,充分尊重公民的表达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切实保护公民社会的发展,与民间开展建设性的协商对话,听取民意,在民主与法治的轨道上谋求中国的和谐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