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8日,经历12年苦牢生涯,重获自由不过一年半的中国公民刘贤斌,再次以颠覆国家的罪名被四川警方奉上命逮捕,面临新的牢狱之灾。

凡人能有几个12年,为刘先生个人命运多舛是小;公民权利伸张艰辛,为国家民族前途事大。消息传来,中原公民不胜唏嘘。在依法治国的国策下,在构建公民社会和谐社会的口号中,在当局签署保障公民权利的国际公约,对保障公民权利做出庄严承诺的今天,发生这样的事情,仅仅用遗憾是不能表达我们真实的感受的。

在对刘贤斌的处置中,公然发生封建时代株连九族的奇闻。警务人员知法犯法,对未成年人刘先生年仅13岁的女儿进行非法地无耻地威胁和恐吓。这是在当今文明社会绝对不能容忍的。

针对维权人士本人的打压扩大发展到家属。无疑是一种倒退和激化局势的危险做法。对此我们强烈抗议,强烈谴责。河南公民将继续关注刘先生和家属的命运,为公民社会尽自己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

“我是刘贤斌”河南公民关注团发言人:宁文忠


“我是刘贤斌”河南公民关注团(欢迎签名)


2010年7月28日

河南公民关注团签名邮箱:henanguanzhutuan@gmail.com

首批签名人员名单如下:

姓名地区职业

王译 河南维权人士
宁文忠 河南维权人士
李国宏 河南维权人士
王清 河南自由职业
刘沙沙 河南维权人士
妙觉 河南宗教人士
李朝勋 河南公民
梁学以 河南公民
杨琳 河南公民
薛宇 河南公民
段卫 华河南公民
王文飞 河南公民
王丽云 河南公民

河南公民关注团签名邮箱:henanguanzhutuan@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