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小昭 上海公民 @PersianXiaozhao
绝食感言:绝食,为刘贤斌“表态”
本人,中国公民唐小昭,自愿参加“我是刘贤斌”接力绝食活动,将于2010年10月30日0:00-24:00绝食二十四小时,以抗议中国政府对中国公民刘贤斌的非法刑拘。恳请政府依法行事,立刻释放刘贤斌。
加入绝食接力纯属偶然。11月21日晚,张辉在QQ上告诉我:“正养精蓄锐,过了零点开始为刘贤斌绝食。”我说:“为刘贤斌绝食,好像不是第一次了吧?你们真的认为这样会有多大意义么?”张辉:“从一开始,就没有停下来。好像一直有报名的,能坚持多久算多久吧。”我:“这是从最开始接力,现在接到你?”张辉:“嗯,100多人了,没有停过。”我:“我本来对绝食毫无兴趣,但见你们都接力这么久了,那我也报个名吧。”
我曾多次在推特对各种绝食抗议行为予以非议,觉得这种自虐式的“行为艺术”很无聊,又起不到什么效果。为刘贤斌发起的全球绝食接力活动,我连袖手旁观的兴致都无,没放在心上。只因那夜跟张辉聊天,觉得活动坚持了这么久不容易,心肠一软,决定加入。
——凑个人数也好。
我与刘贤斌素不相识,他被捕后我才第一次听说这名字。今年6月28日,有网友在推特发布刘贤斌被捕的信息,用了“四川英雄刘贤斌”之句,我转发时改成了“四川人刘贤斌”。我对他不了解,是不是“英雄”难以判断,暂持保留态度。
上网搜一搜,得知刘贤斌从1991年起因参加民运活动而数次入狱,二十年中有十三年在狱中度过,这次被捕距上次出狱还不到两年,尚在剥权期内。我至今不认为刘贤斌是英雄,他无非一个普通人,写写文章,做一些他认为是正确的事情,而已。
任何中国公民,英雄也罢,普通人也罢,都拥有中国宪法及其它法律所保护的各项权利,包括言论权、结社权、集会权……等等。我学过法律专业,以我的法律知识,严格考察刘贤斌的言行,我认为他没有触犯法律,他无罪。
今年刘贤斌被刑拘,乃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之罪名。什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真他爷爷的放狗屁。这一条本身违宪,属于无效条款,却屡被政府用来制造政治犯,真真“莫须有”。我不认可。手执红笔大笔一挥,先打个叉叉。
刘贤斌爱写文章,我也爱写文章。刘贤斌论述政治话题,我也论述政治话题。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利,原不过鸡毛蒜皮,没甚稀奇。忽然间刘贤斌被刑拘了,我顿感自身岌岌可危,兔死狐悲,物伤其类。我岂能不闻不问。
犹记2008年12月,我签署《零八宪章》后,问朋友老马签没签。他说签了,“其实,签名就是为了表个态。”
对,表态。公开表明自己的态度。你不表态,没人知道你赞成什么反对什么;你不表态,没人在乎你的想法;你不表态,就无法影响身外的世界;你不表态,就无法指望局势朝着你所希冀的方向发展……
我不要公民因言获罪,我要政治犯从此绝迹。我不要政府罔顾法律,我要公权力被关进笼子。我不要刘贤斌被囚监狱,我要他回到家中。我不要刘贤斌的遭遇落到我头上,我要自由自在地生活。我不要一个专制的中国,我要它民主法治。
我要这个国家因我而改变!
当然,我一个人力量太小,改变不了这国家。但,如果,加上你、加上他、加上很多很多跟我同样想法的人呢?我们的中国,前途由我们决定。我们不满现状,我们要它改变,只要我们的人数足够多,它就非变不可。
为此,我愿意站出来公开表态。为了刘贤斌,也为了我自己。为了今天,也为了明天。我的态度鲜明,没有任何含糊。我从来乐观,期许一个美好的未来。
为此,我将参加“我是刘贤斌”绝食接力活动,于10月30日绝食一天,只喝白开水,不进食任何食物及含有营养成分的饮料。
作为“接力”,我只是其中小小的一个环节。我接下这一棒,并将它传递出去。
来吧!
唐小昭
2010年10月29日于上海
(注:该接力绝食活动将持续地进行下去,直至刘贤斌先生获得自由为止。每次绝食人数不限,本着自发、自愿的原则,以实名或得到公众认可的笔名公开,不论是否曾参与“我是刘贤斌”公民关注团均可报名参加,请将名字、职业、地域和联系方式发到“我是刘贤斌”公民关注团公开邮箱lxbgzt@gmail.com或“我是刘贤斌公民关注组”skype群里,以便安排绝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