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屡遭封口的林洪楠律师

自我被投进二看后,天天都盼望家人为我聘请律师。

7月27日,律师终于来了,竟然是林洪楠律师。他是我弟弟冤案——“福清纪委爆炸案”同冤陈科云的委托律师。

林律师受理这桩案件后,感到众多当事人都是刑讯逼供,屈打成招。遂多次向福建省政法委书记呈状,披露冤情黑幕,呼吁及时纠错。

结果在“福清纪委爆炸案”开庭前,他和马义良、杨智敏等三位敢于直言的律师,被福州刑侦队传唤,传唤时间长达12小时。

紧接着,林洪楠律师又被剥夺了辩护权。马义良和杨智敏,则被福州司法局领导严厉告诫:不要说不该说的话,领导已经定下来的案子,辩得再好也没用……
八年来,我为弟弟蒙冤不懈诉冤和控告,跑遍了省市乃至中央相关部门,可冤案依旧。在此期间,我不断在网上发文揭露“福清纪委爆炸案”黑幕,令亲自督办此案的福建省公安厅牛纪刚厅长恼羞成怒。于是不择手段对我打击报复。

林洪楠律师受托介入“福建三网民诬陷案”后。在侦查阶段,多次向马尾公安申请会见。马尾警方均以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为由,予以拒绝。为此,林律师和北京律师联名写了四份《法律意见书》。

鉴于律师的据理力争,也鉴于全国网民和司法界的高度关注和声援,2009年7月27日,马尾警方终于改口,同意律师会见当事人。

获准会见后,林洪楠立即赶到二看,告知我“诬告陷害罪”构成要件,并调查了解我在审讯过程中,所遭到的变相刑讯逼供的情形。

11月6日,林洪楠律师又来二看会见。会见期间,他多次接到福州司法局领导频频打来的电话,问他人在哪里?说要送一份《行政处罚告知书》给他。

那天正是林律师七十大寿,因为“福建三网民案”开庭在即,林律师没有休假为自己过生日,遂同姜、吴二律师,一同赶来到二看,会见范燕琼、游精佑和我。
当林洪楠律师接到那份《行政处罚告知书》后,遂笑着說:这是一份最好的生日礼物。

告知书声称:林律师将属国家秘密的文件复印件,提供给了当呈人家属,造成该案被发布到境外网站。根据《律师法》等相关规定,拟给予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

早在五年前,福州公安机关,就以这份文件“泄密”为由,对林洪楠、杨智敏、马义良等三名老律进行传唤和威胁恐吓。

五年过去了,林律师受托为我辩护,福州当局又拿出当年的“泄密”来说事,试图对他作出停止律师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

这份所谓“泄密文件”,就是那份见不得阳光的福清市政法委《会议纪要》。当年福清市检察院对批捕众多无辜者持有异议,政法委书记一锤定音:“案件重大,建议检察院先批捕再说。”

“福清纪委爆炸案”九年不决,每有不同意见出现时,政法委书记站出来协调,恃权压法。为了阻止揭出真相,顽固坚持错误,令冤情难见天日。

11月11日,马尾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福建三网民诬陷案”时,林洪楠依据翔实证据,驳斥了公诉人的荒唐指控,令公诉人和法官难堪之极。

11月20日,福州市司法局就洪楠律师不服停业处罚,召开听证会。北京的刘晓原律师指出,福州司法局急于对林洪楠律师作出“闭口”一年的举措,究竟为了什么?……

对于“福建三网民诬陷案”,马尾区法院三次开庭,福州中院两次开庭,林洪楠律师只在首次开庭出庭辩护。其后,就遭有关方面的非法“封嘴”。

林洪楠不畏强权,据理直言。屡屡反映“福清纪委爆炸案”是一起又枉又纵的大假案,并指出该案存在严重违法的刑讯逼供、超审限和超期羁押,仅凭汇报,就判人死刑,草菅人命……

令我感动的是,林洪楠律师陪着"福清纪委爆炸案"走过了风风雨雨的八年,为此遭到冤案制造者的打压和恐吓.这次,为弟弟蒙冤之实坚持控告的我被无良官员打击报复身陷囹圄,林洪楠又义无反顾地接受我的委托,为我作无罪的辩护,不曾想到的是,五次庭审,他仅上庭一次,又被剥夺了辩护权利。

热心帮助受冤者,富于正义,维护法律尊严,坚守职业良知的林洪楠律师,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代理过福建多起重大和敏感案件。我在他的办公室里,还看到过一张他和周恩来及中央领导会见西藏自治区,西藏军区汇报团的合影照片。
早在文革时期,林洪楠支边到西藏,担任某地区副专员。因敢于直言,遂被打成反革命。差点被枪毙。

历经冤狱折磨后,他终于获得平反,回到了内地。担任了福州市公安局司法局任职。

他从处长位置上退休后,就以律师职业来维护司法正义,来帮助受冤的人们,用法律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这么一个富于正义坚守、良知的好律师,却屡屡受到“剥夺执业资格”的迫害,这不仅仅是林律师个人的不幸,更是中国司法的悲哀。

林律师热心助人,嫉恶如仇,不避权势,虽让当权者恼怒,却赢得了很多人的敬仰和爱戴。

7月22日,是“老西藏精神”20周年的纪念日,也是被“封口”一年执业的林洪楠律师诉福州市司法局开庭之日.开庭之后,又过了三个多月,台江法院至今没有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