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3日,按理是我那坐牢满8年的哥哥何德普与家人团聚的日子,然而……

8年前的今天,我的哥哥何德普从家中被数十名警察从家中带走之后就毫无音信了。之后的几个月中家人先后多处打探消息,但始终没有任何部门告诉我们他被关押在哪里,为什么抓他,直到2003年开庭宣判,我们才得知抓他的原因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判刑8年。宣判后,我的哥哥不服、不认罪,一直上诉至高法。至今刑期已满8年。哥哥认为他一生为民主运动奋斗,没有罪,他是为了中国民众争取民主权利而坐牢。我想,共产党正是因为害怕他的声音而将他抓起来。

我的哥哥为人善良、正直、孝顺、谦卑,在他坚强刚毅的外表下,他那颗温柔的心紧紧贴近底层大众百姓。他见不得谁家有困难,见不得谁家亲人遇到不幸,不管人家跟他说与不说,只要他知道,就一定会尽最大努力去帮助他们。他曾竞选人大代表,目的就是要把群众心底的声音呼喊出来。他正直,为人从不阿谀奉承;他最爱的就是打抱不平,为百姓说话;他孝顺父母亲,尊重长辈;他谦卑,认真听取每一位朋友、同事、家人的建议与意见;他不畏强权、强政,是我一生的榜样。我为有这样一位好哥哥而骄傲,为他的精彩人生而喝彩!

然而,到了2010年11月3日,我哥哥却无法与家人团聚,理由是2003年11月6日他被警察带走后,有3个月监视居住,不算刑期(最高人民法院有批复:凡是在监视居住期间,被剥夺了人身自由的,可折抵刑期),还要继续关押。我真不明白,从哥哥被警察带走后,我们一直找他,但北京市公安局却说不知道人在哪里。请问:如果一个公民被几十个警察抓走,失去自由几个月,不告诉家人在哪里,那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就是骗人的,是天大的儿戏!

前面有我哥哥不认罪坐牢8年不释放的案例,后面有我被人诈骗10万元不立案的例子。

我于2005年被人以帮买房子为名,骗去10万元;其间我发现被骗,多次索要不成后,我于2009年2月向西城新街口派出所报案。当时民警调查后,向西城分局刑警队报诈骗案,要求抓人,但西城分局刑警不同意、不接受。这期间我先后找到西城政法委、西城分局、北京市公安局,但是他们都以“还要等”为由不作为。我不明白,面对一个骗子,我有充分的证据,公安局却拖了我近一年八个月不予立案,不给答复。

我曾数次提出见局长谈话,但是每星期三的局长接待日形同虚设,根本没人出面接待。我对他们说:立不立案我只要一个答案。但是他们谁也不答话。我到市局信访办反映情况长达3个月没有任何结果,后来一个接待我的000625警号警员说:“我这里不能给你任何答复,只负责转你的要求。”我问:“那你管什么?人民花钱养着你们,难道什么事也不做?”他回答:“对,就是这样,我就是光转信,什么也不干。反正我能坐在这里,你不能。”听听,这就是政府雇用的警察的职能,难怪我的案子至今没有着落。什么事都不做,老百姓花那么多的钱养着这帮什么都不作的废物,真是劳民伤财啊!

2010-11-2

《中国人权双周刊》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