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几天前,李欧梵学长在杂志发表文章,提到奥威尔的《一九八四》。他说公安部门的审查机器启动,大批网警出动,在网上删帖;凡有谈到刘君或诺奖的,全给扫掉。欧梵问的,并不是那实际可行与否的问题─虽然,他认为那是徒劳又白费气力的,他问的,是「良知与自由」的问题。

网警活动天天在,否则就不是「老大哥」本色了。谈的人已很多,不赘。有意思的是英国上世纪的大文豪奥威尔。他的《动物农庄》,早年是中学生必读的。儿时看那改编的卡通影片,叫「肥猪王」。当然不甚了了。稍长,读《一九八四》,才懂得回头审视斯大林的集中营。那时还没有《古拉格群岛》和《癌症病房》。

就文字说,奥氏散文可能更精采。他本人也是个传奇。在英属缅甸出生,讨厌殖民地政策。回英就学。离开牛津后,回缅甸当警务人员。西班牙内战起,和父母一起志愿参战,抗佛朗哥。回国参加「费边社」,自称社会主义者,却坚持自由。受左翼团体排挤。一九五○年去世。终年四十七岁。可谓英年早逝。

苏联的秘密警察和劳改营,恶名昭彰。三十年代欧美「浪漫人士」,无视那奴役与践踏,反而大作颂歌。奥氏和他们辩论。 《一九八四》在一九四九年出版。翌年他就离世了。那时候,他未见土改,未见反右,未见伟大的文化革命;凭想像写出了「老大哥」的恐怖,已轰动文坛。如果他见着那严密的监视,无情的洗脑,无义的出卖,不人道的折磨和摧残,不知书会怎写?

不数年后,毕贝利( Bradbury)的《华氏四五一度》( Fahrenheit 451)面世。也曾改编成电影,香港译名叫《烈火》。老大哥在那里,根本不必秘密行事。国家公安是「灭火员」,职责却是「纵火者」。每到一地,知道人民有藏书(知识的象征),就一把火烧光。不愿离「书」而去的,就得「殉书」。统治者能毁灭知识,就能毁灭自由、良知。到最后,老百姓没有办法,就用很多人,尽可能把很多的书全给强记背诵了,然后逃到深山,用口传,一代一代的,使「书」能延续。

为了保有知识,也就是良知与自由,你得付出那样的代价。

给奥氏写传记的,是伦大的奇历克教授( B. Crick)。有一次,他问奥氏:如果自由与平等二者,你必须选一,又只能选一。你会怎选?当时奥氏想也没有想,就回答说:自由。

难怪他左右不讨好。

良知与自由,缺一不可。欧梵兄还是对的。
   
邓文正 政治文化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