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师公寓大火震惊海内外,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向全国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这类官样文章,本来就乏善可陈,但对酿成近百人死亡、失踪的惨剧,仍是政治挂帅,对上海官员未有一句批评,岂能触动各地官员的神经?岂能不令民众火冒三丈?
国务院责令各地政府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竟然要求「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科学发展观是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力推的政治理论,不知何时也包含了消防理论、消防技术?或是另有所指?在官方文件中,科学发展观通常与前总书记江泽民的「三个代表」思想并列,如今不提「三个代表」,是不是要各地官员从效忠胡锦涛的高度,去认识消防工作?
其次,国务院的通知声称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指定「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貌似应追究市长、副市长责任,但内文一句「追究地方负责人和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又为高官脱身留下后门,与早前相关的安全问责规定相比无疑是大倒退。
未提上海官员责任问题
今年7月,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地市级领导责任,后果特别严重的则要追究省部级领导的责任。而朱镕基担任总理时,在2001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更明令「由国务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按中国官方标准,死亡30人以上的即为特别重大事故,上海教师公寓火灾属特别重大事故,如果问责,轻则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重则责令辞职、免职。但国务院昨日的通告完全未提及上海官员的责任问题,上海的官员更是迄今未曾道歉,当局何时可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