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维权人士程建萍(又名王译),因言获罪,本月被新乡市当局处以“劳动教养”。其律师周五告诉本台,当事人在推特上发表的反日言论,并没有劳教决定书中所指的“快去砸”三个字,指有人编造事实,下周将提起行政诉讼。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报道

 

图片:劳教决定书中提到的“快去砸”,并未出现在推特中(记者乔龙提供)

笔名王译的维权人士程建萍因在互联网“推特”发表反日言论,本月16日被新乡当局处以劳教一年。程建萍的律师兰志学日前发出给河南省政府及公安厅的公开信,指程建萍被栽赃陷害,奇冤无比,促请撤销相关处罚。程建萍的未婚夫华春辉周五告诉本台,两位律师腾彪和兰志学将于下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行政诉讼:“下个礼拜律师去诉讼把诉状交给法院。第一个方面关于违反法律规定一件事情处罚两次;第二个这句话本身她不是扰乱社会秩序;第三个程建萍身体不好是不是适合进劳教所。”
 
律师腾彪表示,正在写起诉状:“我们准备写一个起诉状,直接行政诉讼。下周吧,尽快。”
 
兰志学律师在公开信中说,基於对所谓“愤青们”的无法无天的举动和任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的不满和讽刺,华春辉发贴如下:“反日游行、砸日系产品这类事,多年前郭泉他们就干过,没啥新花样。其实最有力的是立即飞到上海,砸了世博园的日本馆”。程建萍女士看到此贴后,也在无锡家中跟贴写道:“愤青们,冲啊”。但是,当局对程建萍的《劳动教养决定书》中竟然还“添枝加叶”,无中生有地加了一句“快去砸”。这是典型的“欲加之罪”, 因为在原贴中绝没这样的表述。这种滥用职权,编造事实的行为再明显不过,理应彻查。他说:“就是栽赃陷害,这是明显的,这个案子的焦点就在这儿,他就是有意想要陷害程建萍,本身这就是一个非常调侃和幽默的一个推文,她不会是有别的什么意思,我估计他们也都明白,就是不明白的话,你万不可以在原推上加上一个‘快去砸’,这不就是渲染气氛嘛。”
 
兰律师说,完全肯定地讲,程建萍在本案所涉及的行为和言论不具有任何社会危害性,没有任何违法和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主观故意。
 

 
图片:无锡公安处罚程建萍的理由和新乡的相同,显示“一事两罚”(记者乔龙提供)

因为“反日”帖,程建萍在一个月内被无锡和新乡当局两次以同样的理由处罚,兰律师认为,这种做法违反法律:“两次处罚,第一次10月29号无锡的那个就是这样一个字样,就是‘愤青们,冲啊!快去砸’,然后以这个为理由,以扰乱公共秩序为名义给程建萍女士五天的行政拘留;五天之后河南又以同样的理由就是‘愤青们,冲啊!快去砸’还是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劳动教养一年。”他认为相关官员涉嫌滥用职权:“他就是编造证据意图使他人受到法律责任追究,就是一种滥用职权的行为,是很明显的一种渎职。当时我见到程建萍女士的时候我跟她沟通过,现在我们只是要求撤销对她的所有的错误决定和处罚。”
 
腾彪强调,即使有“快去砸”三个字,也不构成犯罪:“原来那没有,不知道谁给加上去的,可能是诬告陷害,但是即使加上那个‘去砸’,她只是一个语言表达而已,她也不构成违法,也不能够成为劳教的理由。她根据前后文的语境加上‘去砸呀’也是嘲讽的意思,并不是真正煽动人民去砸。”
 
星期四,新成立的上海“程建萍声援团”也发表声明,指国保栽赃陷害程建萍,呼吁中国的维权民众,必须奋力反抗。
 
两位律师希望河南当局能够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及管理职责,纠正错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国家法制,尽快促使新乡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撤消错误的行政决定,使程建萍无条件获得自由。
 
程建萍长期致力于公民维权,曾发起关注福建三网友,关注刘贤斌等活动,多次遭到拘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