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西省被揭发有有逾千名八至十六岁的少年儿童,饱受非人的摧残,在暗无天日的砖窰、煤矿,做着远超他们负荷的工作。事件曝光后,胡锦涛、温家宝一如既往的“震怒”及作出“重要批示”, 然后地方政府恪守本份,作出“正常”反应,採取专项行动打击黑窰问题,拘捕黑窰主,救出部分民工。但事情就这样解决了吗?胡、温的批示,不仅没有根治问题,反而令童奴们陷入更凶险的绝境!

对於胡锦涛的批示,地方政府“很正常”地作出反应: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作出“批示”,公安立即採取专项打击黑窰行动,然后就是取得重大“成果”,被困民工获救,黑窰主受到法律制裁,部分苦主也得到赔偿。这就是“最正常”的处理结果。而在正常情况下,这种“正常”的处理程序理应可以平息事件,然后继续歌舞昇平,社会和谐,齐步迈向小康,没多久又发生同类事件。

自从胡锦涛、温家宝上台后,全国各地大大小小发生过无数引起中央领导关注、震怒、下令撤查的事件:O二年广西南丹矿难,县委书记协助矿主瞒报死亡人数;O三年重庆开县井喷,二百三十三人死亡;O四年,毒奶粉祸延全国,至少有十三名婴儿死亡;O五年,黑龙江沙兰镇小学被山洪沖毁,逾百名小学生死亡,而当年底的吉林化工厂大爆炸,更造成松花江生态灾难;O六年,多宗假药事件引至二十多人死亡。

这些事故、意外、灾难发生后,胡锦涛、温家宝、吴官正等中央领导人都无一例外的作出“重要批示”,然后地方当局推出专项打击或检查行动,扣查相关责任人,有官员引咎辞职。总之,一切似乎已有固定的处理模式。但这种“正常”程序不仅没有治本,反而令同样问题不断发生,还会令中共的管治危机愈陷愈深。

当胡锦涛、温家宝第一次震怒的时候,外界会给予掌声和欢呼声;当他们很快又要震怒、批示之后,我们开始有一点怀疑;当他们接二连三的震怒、下令撤查的时候,我们很快便麻木,知道胡、温已是黔驴技穷,已没法遏止这种“发展阶段的问题”,我们对这种“正常”程序,再不能抱任何希望,到了今次惨无人道的山西童奴事件,对这种制度更加彻底绝望。我们必须诘问,是甚么导致胡、温不断的震怒?这是体制问题,缺乏公众监督、缺乏权力制约下,官商勾结愈来愈严重,那些官员已到了视老百姓生命如草芥的地步。

那些窰主、监工就根本不把买回来的童奴当人看,甚至连猪狗都不如,三餐不饱,动辄遭到虐打,不少人被打至残废,奄奄一息者则被活埋。这不是一、两个黑心窰主心理变态的行为,而是普遍现象。没有地方政府的撑腰,谅他们也不敢如此明目张胆收买人命,犯下如此多谋杀、伤人、禁锢、虐待等严重罪行,而且受害人是儿童!但是,当胡、温下令地方政府解救失踪的逾名千儿童时,事件变成政治问题,而在政治压力下,一旦在他们的砖窰发现童工,那些黑窰主固然要负上刑责而被超严厉的徵罚,他们背后的“保护伞”也在逃劫难逃,要负上政治责任。

为了避开这个风尖浪口,那些地方干部和黑窰主有很大的诱因去掩盖事实,就像当年广西南丹的地方干部协助矿主隐瞒死亡矿工人数那样。因此,现在是童奴们最危险的时候,他们很可能被立即杀害,然后毁屍灭迹;又或者被带往深山野岭,任由他们自生自灭;还有一点人性的就把他们带离山西,到邻近省份“放生”。因此,省级公安必须在中央政府监督下加速行动,尽快救人,绝不可依赖县级的腐败公安!

本文作者为香港时事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