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人权周”来临之前,诺贝尔和平奖即将颁给刘晓波之际,贵阳警方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件的情况下,公然违反《宪法》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力,将我非法软禁“8天”。以下是被“软禁”的记录:
从12月2日早晨,云岩区分局国保大队监视人员就开始在我家楼下加岗派哨。下午,我出门打网球,尾随者跟踪到六广门体育场并干扰了我的锻炼。回家后,这些人晚上又守在楼道门口。
3日下午,我散步到瑞花广场。这些尾随者与市局国保、分局国保、市西派出所、威清派出所的人骚扰、破坏了我们的例行聚会。
4日下午,我到黔灵山公园晒太阳、煅炼身体,这些尾随者寸步不离地跟随前往,从而也侵犯了公民的个人隐私权。
5日,原定在上午要参加主日敬拜,下午参加朋友们的文化研讨活动。早上6点半起床,准备到黔灵山公园早锻炼。当我下到一楼时,外面传来店铺拉开卷闸门“哗啦啦”的声响!透过防盗门的空格,见一人站在楼道口前面撒尿,另一人守候在不远处。此时,我轻轻地拉开了大门,从他们的中间走过去。感谢上帝!不希望这些尾随者跟踪我到教堂做敬拜活动的“祷告”起作用了,这些监控人员居然没有看见我,当然,楼道门口上方的监视器肯定纪录下这奇异的一幕!!
我先到黔灵山公园锻炼身体,然后在8点半赶到教堂与众姊妹弟兄一起做主日敬拜。下午,在朋友们家的文化研讨活动结束后,老卢说:“既然甩掉了尾巴,就出去玩几天,以避开它们的搅扰吧。”与重发、老朱在市区内逛了一下商场,就坐车离开了贵阳。但是,当到了“团坡桥”时,车子就堵在那里!此时此刻,大脑中一个声音在讲?执政党目的不就是要借“诺贝尔和平奖”的颁布之机制造恐慌气氛,不就是希望人权捍卫者害怕和躲藏吗!在中国这个“大监狱”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变之前,我能躲藏几天呢?又能躲藏到那里去呢?于是,决定与朋友们分手,回家等候着在国保视线“消失”后它们的反映。
回到家里刚一会儿,大门外就响起了敲门声!管段女民警在门外叫我开门,说她们所长找我。从门上“猫眼”往外看时,见几个男人站在管段民警的后面。我抓紧时间收拾了一下房间,然后就把门打开。这时,威清派出所所长、管段民警与几个人进入我家。其中一个好象是领头的,什么话也不说,就叫赵姓所长把我带到派出所。
在派出所所长办公室。所长、女教导员轮番讯问我几点钟出门?什么时候回到家里?为什么要把手机关掉?为什么脱离监视人员的视线……等等话语。 我说:“几点出门、什么时候回家,这是公民的自由,我没有任何义务要向你们汇报。至于说,为什么要把手机关掉,要摆脱那些无聊人员的跟踪?坦率说,你们的监视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更干扰了个人的隐私权。午夜时分,女教导员叫我与她们走。我问:“到那里去?”她说:“送你到上次去的地方”我抗议说:“现在,我是一个合法公民,你们不出示任何法律文件就侵犯我的个人权力和剥夺我的人身自由。且这种强迫的事情已经发生好多次了!”这时,一个小青年上来拉扯我!我大声怒斥到,你们的所领导在这里,管段民警也在这里,轮不到你们在这里动粗,不要动!也别拉我!
见我发怒且出现僵局。这时,管段民警赶紧上来圆场说:“黄哥,贵州省检察官培训中心的环境与条件不错,只是叫你去休养几天,我们又不会对你做那样,走吧。”我说:“即便你们安排住什么五星酒店或者吃山珍海味,这都改变不了侵犯人权和剥夺我人身自由的实质。 常言说得好,金窝银窝低不了自己的草窝,我宁愿呆在家里的“草窝”吃酸菜豆米,也不愿失去自由,”这个女教导员一脸无奈地说:“其实,这些事我们是做不了主,这完全是上级的命令,你就配合一下我们基层的工作吧。”此时,我为这些“工具”们感到无比的悲哀,更明白中国恶劣人权状况的根源在她的上级部门(决策层面)。见我不在反抗,威清派出所一行七人边说边推我上了车。
在车上,这个龙姓女教导员念叨了一大通入党宣誓……,说她作为共产党员必须无条件执行上级命令的政治套话……。介于她执行任务的一脸苦衷,我也就不在记录双方的对话(以免影响她的饭碗)。
凌晨时分,车子来到了“贵州省检察官培训中心”。 2点左右办好手续后,女教导员回贵阳后,三个年青小伙与我睡一间,其中两人在我旁边睡,一个人用椅子做床“堵”在门口(以防止我半夜溜走)。总共开了三间房,管段民警隔壁一间,另外二人另一间房。
6日上午,起来锻炼身体,无事。中午,姓赵的所长来检查工作。在过道上他问我:“昨晚上住得怎么样?我说:“这次搞得这么紧张干那样,不就是一个“和平奖”的颁发吗!”他默不作声,只是走到一边问手下警员昨晚上看守我的情况,问门、窗是否牢实,问我的情绪是否稳定。问过属下后,他又对我说:“一会我们大家一起吃饭吧”。到餐厅时,赵与培训中心徐主任说等一下,还有几个花溪区的人要来。10分钟后,来了一女两男。吃饭时,这个女的说她在花溪某个局工作,说赵有事就找她身边两位派出所的联系就行。凭着我的直觉,这个女的是花溪区分局国保大队的,而那两个男的是这一片区派出所的人?他们来这里与一个被软禁的人一同吃饭,主要是认个脸及配合威清所的严控工作吧。
7日,早起锻炼身体,午休过后在院子里晒太阳、看书。晚上散步时,培训中心姓徐的主任过来说:“10点半之后,你就不要出来散步了,这个时段我们要把护院的下狮狗放出来,这种狗很凶哦,怕咬到你。”我知道这“吓唬”话的意思是怕我跑。
8日,吃早餐、跑步、散步、看书。下午4点,云岩区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派出所所长一行又来检查属下的看管工作。走时,给看守人员留下几条香烟、三箱水果。
9日,早上天气阴沉。中午1点过钟,又有一行人员来检查看管工作。听看守我的人员喊领头的叫“马教”,才知道是云岩区分局国保大队的教导员。
10日,细雨连绵的这一天,我是愁肠百结……。因为,今天是贵州人权研讨会星期五的例行聚会,是国际“人权日”,也是“诺贝尔和平奖”颁发给刘晓波的划时代伟大意义的日子。哎,全国各地有多少朋友被软禁?贵州的人权捍卫者们又怎么样了?此时,我却被贵阳警方困在这里!思绪万千中,我只能是在阴霾的天空下不停地……走动……走动……再走动,只有在院子里以无声的“静走”来表达我心中的怒概!这就是我作为人的日子!!这就是我们中国人所过的“世界人权日”!!!
11日,天空还是下着细雨,整个检察官培训中心笼罩在一片雾蒙蒙之中。我在关押我的“副楼”过道上来回走动着,心情向这阴阴郁郁的天气一样沉闷。下午,威清派出所龙教导员等一群人又来检查属下的看管工作。
12日,早上下雨,天气阴郁。下午,威清所姓秦的副所长来检查警员们看守我的工作。
13日,早上天气略有好转。下午四点半钟,看守警员说管制(软禁)结束并开车送我回家。6点,赶紧去看望年老多病的父母亲,8点回到家里。
中国政府早在1998年就签署了《人权公约》,并向联合国承诺改善人权,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也写进了宪法。这一次,中国警方除了公然践踏宪法及法律之外,只剩下赤裸裸的权力滥用。它们这样肆意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完全违背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承诺,并与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身份极其不相称。外交部发言人多次声明“中国人权状况”已经改善的话语完全是鬼话与谎言,事实说明是在欺骗国内民众及国际社会!!
燕明于山林路家中
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