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家的价值定位
对资本家的两种基本评估
两种价值论对资本家作出了不同的价值定位。
劳动价值论对资本家的定位对于20世纪的中国人来说太根深蒂固了:他们是恶贯满盈的剥削者,是批判、否定的对象。我们一贯以这种定位作为推动社会主义前进的行动纲领。
马克思在撰写出版《资本论》(第一卷)之前,《共产党宣言》就已问世。《共产党宣言》的经济纲领是“消灭私有制”。《宣言》特别声明:“不是要废除一般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宣言的政治纲领是:“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而建立自己的统治”。
《宣言》尚未对上述的经济与政治纲领作出理论论证。《资本论》可以认为是对此纲领的理论论证。这个理论论证就是劳动价值论以及建立在劳动价值论之上的剩余价值论。“两论”论证了:
商品的价值以及剩余价值(利润)都是工人的劳动所创造的,却被资本家无偿占有了。工人是劳动者,他们创造了社会财富,却一无所有;资本家是剥削者,他们不劳而获,却拥有愈来愈多的财富。资本主义生产的结果,一极是财富的积累,一极是贫困的积累。因此,资本家阶级与工人阶级是利益上对立的两大阶级。资产阶级为自己造就了掘墓人。只有推翻资产阶级统治,消灭资本主义制度,无产阶级才能获得解放。
劳动价值论对资本家的历史定位是:第一,资本家是剥削者,它所获得的财富全部属于剥削收入。第二,资产阶级是阻碍社会进步的反动阶级,无产阶级则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革命阶级。第三,资产阶级已成为革命对象;推翻资产阶级,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无产阶级才可获得解放。
在生产力价值论看来,劳动价值论对资本家的定位有失公正,也不够科学。
劳动价值论把资本家定位为剥削者,而且仅仅是剥削者。事实上,资本家不仅仅是剥削者。
资本家作为资本的所有者,首先是生产的投资者;由此而来的,它必定是这一生产中风险的承担者;而且投资愈巨,意味着风险愈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所提出的结论还只是建立在逻辑推理的基础上,它将实际生产过程中的许多因素排除在外。譬如,市场竞争条件下不可能使每家企业都是赢家。可是,剩余价值论使每个资本家无例外地都成了可以预计的利润的获得者。
资本家也是生产的组织者。在决策之后、正式生产之前,首先得配置各种生产要素。生产需要场地,需要各种工具和设备,需要生产的原材料,需要劳动力,需要某种科学技术,资本家都得将它们一一地组织到生产中来。生产要素配置状况对即将进行的生产,关系极大;生产要素配置得好,则生产绩效优,生产要素配置得不好,则生产绩效劣。所以,要素配置这一工作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但在劳动价值论下,却将这一要素配置的劳动排除在价值创造之外。有了必需的生产要素,还不会自行进入生产。这时,必须有一种主导力量,统率各生产要素,将之有机组合,按一定程序与目的协力互动,生产才得以进行。这种组合生产要素,将之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进行生产,创造价值,是作为生产组织者的另一个重要职责。总之,作为生产的组织者的资本家,首先得精打细算地配置各种生产要素,然后,统率与组合各生产要素,使之协力互动,进入生产状态。
现在,生产已按预定的目的进行,但需要经营管理。在经理阶层出现之前,经营管理者的角色也是由资本家充任的。在经营管理作为一种独立的职业出现之后,资本家以高薪聘用经理,因而仍发挥着对于生产、对于创造价值的统制与支撑作用。现在人们已承认,经营管理也是创造价值的一项重要要素,那么,承担这一职责的人,不论他们是资本家或受聘于资本家的经理人员,都是价值创造中的重要成员。
最后,商品必须经过市场交换才能实现其价值,因此商品生产必须始终依赖市场。对于市场,资本家是客体,也是主体。客体者,它必须听从市场这一“看不见的手”的指挥,不得自行其事,否则一事无成。主体者,市场乃由千万商品生产者的参与才能形成,星罗棋布的企业是市场的基础;同时,每一个资本家只有驾驭市场,才能在竞争中成为赢家。可见,市场的开拓与创立,从国内市场到国际市场的形成与发展,都凝结着资本家的辛劳。因此,我们不难发现,市场经济的发展史是与资本家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虽然其中不乏有不光彩的纪录(如对落后国家的不公平的贸易乃至掠夺和战争)。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已逐步承认市场对于生产力的发展有着魔法似的推动力量,而资本家正是这一力量的勇敢开拓者。
综上所述,在生产力价值论看来,资本家这一概念蕴含着多重内涵,在历史上充当着多重角色。它一方面是剥削者,但更为重要的,自工业化时代以来的社会化大生产中,资本家是生产的投资者、决策者,市场风险的承担者,是生产要素的配置者、统率者,是现实生产力的组织者,是生产经营的管理者,最后,是国内与国际市场的开拓者与推进者。因此,从历史唯物主义的眼光看来,资本家这一阶级是现代生产的主导者,是资本主义新兴生产力的代表,是建树资本主义文明的第一功臣。在肯定资本家积极作用的同时,我们决不忽视资本家作为剥削者这一面的消极作用和所产生的社会后果,但同积极作用相比较,它的消极作用在历史过程中毕竟是第二位的。我们也决不忽视工人阶级在生产中,在价值创造中所作出的重要贡献,但工人——劳动者,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在生产的全过程中则处于被主导、被组织的地位;他们在生产中的作用基本上是在资本家的组织之下得以发挥的。
资本家概念的内涵——积累资本的专家
将资本家称为“专家”,将他们列入专家的行列,对中国人来说直到今天都会倍感新奇。确实,这是认识上的一个新境界。包括前述认定资本家是“社会化生产力的代表”,现在又称之为“积累资本的专家”,都是对资本家认识上的一次深层次的革新。
“专家”者,概指那些在某一领域的行家里手,他们有造诣,有贡献,受到人们的尊敬。不同领域的专家,如科学家、艺术家、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等构成了社会的精英,是国家宝贵的财富。各行各业都有专家,惟有在经济活动(这是人类最基本的活动)这一领域中独具贡献的一族——资本家,却将之打入另册,赋予贬释的涵义。这不能不认为是认识上的重大误差。
资本家,是指社会中那些拥有资本和经营资本的人(阶级或阶层)。传统的思维是,所谓“经营资本”,不过是从事剥削活动而已;所谓“拥有资本”,不过是拥有剥削所得的钱财罢了。虽然马克思肯定资本家的一切活动都是从事于资本的积累,但资本的积累,不过是罪恶的积累。因为,在马克思看来,资本家积累资本、积累财富的同时,对工人来说却是贫困的积累。资本是一种“恶”,资本家则是这种“恶”的行为载体或是“恶”的人格承担者。这就是资本家概念内涵的认知定论,它统治我们的头脑足足有一个世纪了。人们因而很难超越这一思想藩篱,特别是在企图跳越、摒弃资本主义这一极“左”思潮所控制的那个历史时期。即使经历了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中国,对那些私企民企中卓有成效的佼佼者,我们仍讳忌称他们为“资本家”,他们自己也决不愿头戴这项“桂冠”。回想50年代的“对资改造”,以后一浪高过一浪的批资、斗资运动,直到“文革”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专政”,批资、斗资的狂潮达到了顶峰。“资本家”这顶血迹斑斑、罪重千斤的帽子,确令你不寒而栗。如此,资本家就只能永远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了!
如果全面地考察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结合我国两个不同时期(即改革开放前消灭与禁止私人资本的时期,之后逐步开放私人资本自由经营的时期)经济发展反差现象的活生生事实,任何人都不能否定,当国家消灭了资本家,实行大一统的公有制与计划经济时,经济发展就陷于滞缓,社会是普通的贫穷;当私人经营者破土而出,他们开始时东张西望、心有余悸,后来终于放手大干时,社会(开始是有限的地区)竟不要官方机构的操心(特别是不要国家像对国有企业那样给私营企业输血、供奶,不断地投入资本)奇迹般的富了起来。而那些领先富裕的地区(如浙江的温州等地,广东的南部等地)不过是让私人资本享有领先地获得发展的特殊条件罢了。
面对上世纪80年代以来无数私营企业家的创造性业绩,我们应当承认,私人资本是推动经济繁荣、财富积累的动力之源;应当承认,资本家(目前中国的私营业主中能达到资本家这一层次的还是少数)是创造社会财富的能手,是积累资本的专家。他们是专家大家族中的一族,是社会的精英,实乃当之无愧。
有人认为,国家也可以承担起积累资本的职责。他们说,在计划经济年代,为实现工业化所需要的大量资本都是有赖国家所提供的。应当承认,在建国以后的一个时期,国家运用行政权力集中资金投入一些重大项目的建设,对实现工业化曾起过积极作用。但是,50—60年代那个时期国家集中资金、集中建设的做法不过是战争年代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和平建设中的运用。这时国家看似经济人,实是政治人。它是以政治的方法而非经济的方法在积累与经营资金。因此,这种方式随着时间的持续其缺陷愈益明显。我们看到,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部门的政府官员,不过是以权力调拨与支配资金,他们在行使职权时不过是执行计划,落实指令,完成上级的(行政)任务,其资金运行的效益和效果他们并非十分关心,一则无须承担风险责任,二则与自身利益无直接关系;他们操心也是多余的。因此,国家所拥有的资金只能称为“资金”,而不能称为“资本”,或基本上不能称为“资本”。因为资本的本质是必须能增值、能赢利的资金(长期使用资金的概念而抛弃资本的概念,除有意识形态的原因外,资金本身所行使的使命尚未具资本的天职)。这种体制下资本的积累不但效率低下,而且,由于重大决策失误与重复建设无法避免,往往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尤其是在“算政治帐不算经济帐”的极“左”思想的指导下,这种损失更为巨大。同私人资本家的资本积累相比,其成效真是天壤之别。或许,一个在政府计划经济部门终身从职的官员(包括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在积累资本方面的经验与知识会远远不及一个仅仅从业5年或10年的私营企业家。原因是,前者是履行公事,后者是他们的本能与天职。资本家之价值,其一生成就之大小,都凝结于资本的积累之中。
有人可能还会提出,资本家的资本积累其成效虽大大优于国家,但这种积累起来的数量愈来愈巨的资本,毕竟是属于私人的,如果鼓励这种性质的积累,社会势必出现两极分化,这不符合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原则。这种看法是肤浅的。
资本确实是私有的,而且法律必须保障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我国宪法已于2004年确立“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否则无人会殚精竭虑、千辛万苦地从事资本的积累了。但这种私有财产中的一部分(在利润中,必须始终有足够的一部分留给资本家作为扩大再生产的资本)却会流向社会的各个方面,流向贫困的弱势的人们。其途径首先是国家税收杠杆的调剂,特别是累进所得税、遗产税(遗产税目前在我国因条件尚未成熟,还未有出台)。这些税种表明,你利润收益愈多,你积累的财富愈多,你为国家与社会提供的财富也就愈多,富人为穷人、强者为弱者所提供的帮助也就愈多。西方国家所建立起来的各种福利保障事业(失业、养老、医疗等)其资金来源绝大部分来源于那些资产大户所缴纳的税款。其次,西方社会所设立的各种民间性的基金会,其经费亦来源于社会中的富有阶层,它对于帮助解决社会中的各种需求起了重要作用。此外,社会中的一些慈善事业也是资本大款们乐意资助的去向。“为富不仁”在此成了“富者从善”。(2001年,香港著名实业家邵逸夫设立“邵逸夫奖”,每年对天文学、数学、生命科学与医学获得突破性成果者予以奖励,奖金金额高达100万美元)上述三种情况在我国都已出现,有的虽只初露端倪。随着私人资本的壮大,它对于整个社会的共同富裕肯定起着有力的推动作用。
由此可见,这种资本首先是私人的,然后不断地转化为社会的。或者说,社会将资本积累的职责委托给了资本家,而后,这些积累起来的财富通过某些途径和方式转化为社会财富,由社会进行合理地消费。就像那些音乐家、作家、科学家那样,其作品的成果是以个人名义创作和创造发明的,所有权因而是私人的;但受益却是全社会的。
由此可见,我们愈是希望提高整个社会的富裕水平,就愈是要支持私人资本的发展。
资本家的人文特质
人们承认一个人为科学家,或文学家,或什么家,在于他的成就,在于他贡献给社会的成果。自然的,一个人成就为资本家,同样在于他的成就,在于他贡献给社会的成果。如果说,其他类别的专家的建树主要是在精神领域,那么,资本家的建树是在物质领域,表现为资本积累的量,表现为贡献给社会的财富的量。然而,物质的背后所支撑和所推动的是精神,在积累起巨量资本的同时也积累起资本的新形象。这是我们所要接受的另一种财富——“资本主义精神”(马克斯•韦伯的概括),尽管它在当前的中国远未臻于成熟。
鉴于长期来资本家不过是罪恶的代名词,是诅咒的首要对象。今天,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则是,面对私人资本在一个短时期内不但在不公平的市场竞争中纷纷脱颖而出、站稳脚根,而且市场空间迅速扩大,其资本积累几乎是呈几何级数增长,那么,研究这一新兴的群体是怎样从事创业的?他们是一群什么样的人?作为专家的一族他们具有什么特殊的品质和人格精神?就十分必要了。
资本家的特质,首先表现为社会化大生产的核心。从生产前的投资决策,到各生产要素的精确配置,生产过程的组织管理,市场交换中商品价值的实现,再到扩大再生产,资本家在这一过程中无不体现着核心与灵魂(这一点在“社会化生产力的代表”中已作了论证)。其次,他们在社会化大生产中要发挥核心作用,必须具有相应的能力、经验和知识。如决策如何富有远见而又避免失误,要素的配置如何合理而节省,生产如何科学管理,使之有秩序而高效率,商品的价值如何充分实现,利润如何合理分配,扩大再生产如何推进,等等,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需要有多方面的知识和非凡的智慧。
第三,在资本的积累中表现出他们的独特品格与精神。如创业与开拓精神。如刻苦耐劳与勤俭节约的精神(以往,总是将奢侈、腐朽归罪于资产阶级,所谓“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其实这是深深的误解。将资本积累作为人生追求的资本家,其生活原则往往是节俭,他们往往将一生所积累的财富贡献给社会。美国的沃伦.巴菲特与比尔.盖茨堪称为其代表。2006年,前者将370亿美圆的资产捐献给比尔.盖茨的慈善基金会;后者则宣布将逐步退出微软,专门从事慈善基金会的事业)。如在组织管理、技术应用、产品开发等方面的创新精神。“创新、创新、再创新”,他们总是这样念念有词。否则,无有资本的加倍扩大,也无有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又如,诚信精神,冒险与承担风险的精神。如马克斯•韦伯所言:他们具有超乎寻常的坚强性格。他们承担无比繁重的工作。他们并不是投机商、大金融家,而是在冷酷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人。他们节制有度,讲究信用,精明强干,全心全意投身于事业之中。他们食不甘味,夜不安枕的活动已是他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了。他们是为了事业而生存,而不是为了生存才经营事业。⒄
只有了解资本家上述特质,我们才能理解资本主义社会在文化、政治、教育、道德等方面所创立的文明成果。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只不过是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一种现象,即不成熟的资本主义现象。我们知道,经过各方面的种种努力包括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的弊端,在资本主义社会已大为改观。当然,资本家作为人,难免存在某些缺陷以及对社会的消极影响,这是我们必须关注,并时时要加以限制的。但是,我国私人资本的起步与发展中所出现种种不尽人意的状况,一则是受私营企业主自身素质的局限;二则是私人经济和市场经济在我国发展时间还很短,很不成熟;此外,政治体制中的某些缺陷(如权力进入市场)也诱发私人经济的消极作用(如官商勾结)。因此,能达到资本家水准的,在中国现今的私营企业主群体中,还是寥若晨星。
上述对资本家的新评价,揭示的是在历史常态下出现的资本家的一般特质。当代中国在开启市场经济之后,这类资本家已初露倪端。与此同时,由于权力介入市场,在权力与资本相结合这种特殊条件下,还出现了一批所谓“权贵资本家”,他们完全不具有上述资本家的一般特质,却具有另外一些特质,需专文另作研究。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不是社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不是积累资本的专家。他是资本成长中的一种怪胎;这种怪胎不加消除,健康的市场经济和健康的资本发展都绝不可能。
结语
西方一批先进强国的崛起,最本质的原因就是社会顺应资本主义的自然法则获得了自由的发展;因而使资本家群体脱颖而出,他们前仆后继,百舸争流,各领风骚,尽尽地发挥他们在财富积累中的核心作用,因而使西方社会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各领域,大生光辉,昌盛不衰。
中国,则曾走着另一条道路。毛泽东主宰中国之后,把资本主义当作最危险的敌人。他在建国之初在所谓“社会主义改造”中立即“成功”地消灭了微弱的民族资本主义,此后把中国引上了“大批资本主义、大干社会主义”的歧路。频繁的政治运动便是一拨又一拨的“批判资产阶级”、“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运动。“以阶级斗争为纲”,“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批“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直到“在灵魂深处爆发革命,狠斗‘私’字一霎那”。这一切的后果导致中国贫困、落后、愚昧与野蛮。而当我们逐步地开放资本主义(外来的与本土的)后,中国的面貌随之日新月异。灭资、批资、防资、恐资,可谓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一切教训中最为重要的教训了!也是中国贫困落后的根本原因。
至于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不过是推进资本主义社会文明作出不同贡献的两个阶级。他们之间相互依存,又互相矛盾。他们都是国家的公民,政治地位平等。其矛盾可以遵循法律、以理性的方式求得调节,而不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如果说一定要消灭某个阶级,那么应当消灭的是无产者阶级。消灭无产者的方法就是使也们成为有产者。这需要一个历史过程。西方社会是否也是循着这一方向前进的呢!消灭资产者的结果如何?中国的实践已有了答案。
2002年11月初稿,2010年11月修订
注释:
⑴《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1—53页。
⑵《马恩选集》,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3卷,第11页。
⑶《马恩选集》,人民出版社第2卷,第378页。
⑷《马恩选集》第3卷,第12页。
⑸《马恩全集》第46卷(下),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17-218页。
⑹《马恩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39页。
⑺《马恩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43页。
⑻《马恩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840页。
⑼《资本论》第1卷,第53页。
⑽《资本论》第1卷,第53—54页。
⑾ 见丁建中《新资本论》,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7—48页。
⑿《资本论》第1卷,第704页。
⒀《资本论》第1卷,第707页。
⒁《马恩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98页。
⒂ 亚当•斯密《国富论》上卷,商务印出版1994年版,第42页。
⒃ 见《现代快报》2010年9月6日发现版。
⒄ 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6-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