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从1949年以后,中共就垄断了全体民众的话语权和思想权。从政治、经济,到文艺、体育,甚至生儿育女,种庄稼,养牲畜,一切是非曲直,乃至具体的作法都全由党国思考,全由党国说了算。在毛泽东暴政年代,更是毛泽东一个人的脑袋就代替了全体大陆民众的思想,任何人都必须“读毛主席的书,听毛主席的话,照毛主席的指示办事”,规规矩矩做毛的奴隶或奴才。如不按此办理,轻者是“政治思想落后”,重则就是反党、“反革命”了。所以那时任何人都不允许有一点不同的见解。明知是错误的、荒唐的事,只要老毛说是对的,就得坚决支持,热烈拥护,外加一个劲的瞎歌颂,乱吹捧。反之只要老毛说是错的,大家就得一个劲的加以“批判”(实则是乱骂)。任何人连保持沉默的权利也没有。你不跟着骂,跟着去“批判”,就是“思想反动”,就是“罪恶”。

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有时连古人也要遭殃。本来与毛泽东、与党国利害“八竿子都挨不着边”的清代人武训,宋朝人宋江,春秋时期的孔子也会成为政治大批判的“革命对象”。这是一种“极具中国特色”的恐怖手段,是一种特殊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它在毛年代对禁锢和奴化全民的思想起了很大的作用,也是毛泽东极权专制统治人民、震慑民众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正如语云“有一利必有一弊”,这样一来也使一些中共本来不想让、不愿让民众知道的事,或民众原本还不知道的事,由于要批判它不得不提起,如此一来反而让民众知道了这些所谓的负面信息。造成了所谓的“负面影响”。

本人当年就有这样亲身的体验。我对他们的“大批判”文章往往就情有独钟,但我从不看其批判文,而是去看他引用的被批判的“反面教材”的原文。因此我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他们批判胡适,七十年代“批林批孔”中都增加了不少知识。像我这样的“反动份子”,在中国肯定还大有人在。当然也有上当的时候。例如他们硬说胡适说过:历史是一个百依百顺可以任人打扮的小姑娘。直到十多年前我才知道胡适的原话根本不是这样。由此可见党国“洗脑”技巧之高超,也可见在一个封闭国家内的人民是如何难逃被“洗脑”的命运。
 
毛泽东死后,特别到了后邓时期,邓小平便对一切政治异议采取了一种“封杀战术”。此“战术”就是将一切政治异议极力加以淡化,或加以封锁、屏蔽,尽量不让民众知道。或者以所谓“不争论”,“发展才是硬道理”为借口,实则是强令民众“休谈国事”。邓大人允许你们去做生意,去捞钱,你坑蒙拐骗,假冒伪劣,“我”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是不准对“我党”的统治说三道四。于是也就不再大张旗鼓地搞什么批判,只把你封堵死、屏蔽掉,让你不为人知道就行了。邓小平这样作,既有其聪明的一面,也有其无奈与“苦衷”。他在上台以后也曾经发动过诸如批判西单民主墙,批白桦的电影《苦恋》,反资产阶级自由化,清除精神污染之类的政治大批判运动。无奈毛泽东已把中共在民众中的政治信誉过度地“消费”殆尽了。例如今天说刘少奇是叛徒、内奸、工贼,过一阵子又成了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今天说林彪是毛主席的好学生,写入了宪法的“我党”的接班人,过不了多久又成了反革命野心家、卖国贼。如此颠来倒去,谁知你哪一句是算数的?因此根本就没什么人相信他们的那一套说教了。所以到了后来他们去一批判,在民间招来的反而是对被批判对象的认可和同情,对批判说教者则报之以一派的调侃与嘲讽。因而往往效果适得其反,无异于给被批判者打免费大广告。民间称之为“越批越红”。把毛泽东暴政年代动辄将人“批倒批臭”,予以彻底地颠覆了,真是“三十年河东转河西”。

尤其在互联网络“飞入寻常百姓家”后,官方的“舆论一律”,一切由新华社、“两报一刊”说了算的局面变得更难以维持。网民个个在网上都可以独立“作战”,人自为战。一台电脑,一个信箱,一个QQ号,现在甚至一个手机,就可以成为一个言论平台。根本无须中宣部审查,“毒草”就“放”出来了,形成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官控的舆论,与民间舆论形成了一场“不对称的战争”。2008年杨佳杀警事件发生后,网上一边倒地支持杨佳,甚至称其为“大侠”,使官方惊惧莫名,远远超过了这一事件的本身。几年前一家公司老总被“双规”,其情妇刘燕带了几个“哥们”直入“双规”场所将该老总救出,欲远走高飞,未果而途中被擒。于是官方将此事置于某大网站之顶,自然是想借网民的“口水”羞辱刘燕,把她“批臭”。岂料网民反一边倒地称赞刘燕:“谁说二奶都贪财,也有真情真意者”、“刘燕比那些狗官强多了”,甚至有人跟帖“有情有义好刘燕,感动中国第一人”。弄得官方哭笑不得只好尴尬收场。我并不是要支持杨佳、刘燕的行为,但这却反映出了广大网民对贪腐黑暗、不公不义的社会现实,强烈的逆反心理。

在这样的民心、民意倾向与社会环境中,从后邓时期到现在,官方都只好以“封杀战术”来对付民众的诉求与不同的政见。具体说就是不争论,不批判,却全方位的加以封堵、消音、过滤、屏蔽。造成一副“圣朝无阙事”,天下已太平的假象。所以六.四只要一镇压完毕,血迹尚未干,除了暗地进行清查外,公开场合便尽量加以淡化,装成没事人的样子,尽量想让人们快快遗忘。以至20年后连《成都晚报》的工作人员都不知道“向坚强的六.四母亲致敬”是什么意思,将其作为自费广告原文照登。引起海内外哗然。足见“封杀”战术在中国现在这个人人都在向“钱”看,不是为了发财,就是为了找米下锅而“拚搏”的环境中,确也不失为官方的一大“上策”。
 
因此从《零八宪章》问世到重判刘晓波先生,再到刘晓波荣获举世瞩目的诺贝尔和平奖的全过程中,一开始官方的态度仍然是:管他发生了什么事,我打我的老主意。一概以“封杀战术”对应之。在官方的“央视”新闻中,只字不提《零八宪章》,对刘晓波被重判11年官媒同样集体“失语”。当然更不敢搞什么揭露批判刘晓波的“罪行”了。可是当今年10月,全世界公认为最高政治荣誉的诺贝尔和平奖,第一次被授予一个居往在中国大陆的人,而这个人却是被中共囚禁在狱中的刘晓波博士时,官方的“封杀战术”开始失灵了。于是只好让姜瑜之流的传声筒在“央视”上奉旨对诺贝尔和平奖与刘晓波博士进行毫无说服力的谩骂。一面毫无道理的大骂刘晓波博士为“罪犯”,甚至声称诺贝尔和平奖“干涉”了“中国的司法”。可是任何稍有常识的人一听,都知道完全是强词夺理,颠倒黑白。

谁不知道中国的司法根本无独立性、更无公正性可言,只是唯党之命是从,党叫它判谁它就判谁的一个御用工具而已。以至在“文革”结束后官方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全国冤、假、错案堆积如山。直至最近还在冤判三鹿毒奶受害儿童的维权人士赵连海先生,因而连一向亲中共的一些香港议员及中共钦定的香港地区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都看不下去而发出了呛声,要求中共释放赵连海先生。这样毫无公正性,只知为特权利益集团服务的“司法”,对政治异见人士和维权人士,所进行的“审判”完全是功过是非大颠倒的非正义判决。是非法之“法”,是冤错之判。因而受到全世界主流国家的政府与人民的鄙视,实在应该让有正义感的中国和世界正义人士来好好“干涉”一下才是。

古语云“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在冤判刘晓波和反对将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刘晓波博士一事上,明显处于失道寡助的当局,终于发现“封杀战术”不是万能。诺贝尔和平奖的授予刘晓波,已使刘晓波得到全世界主流国家政府与民间的高度关注,刘晓波成了世界新闻的主题人物。是无论如何也“封杀”不了的,于是只好匆忙应战。结果弄得手忙脚乱,以至笑话多多。因为在国际上实在找不到什么有影响的人士,会来反对把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刘晓波先生,总不能去请金家父子或卡斯特洛弟兄来“帮忙”吧。于是新华社记者称10月12日去采访了挪威科技大学教授阿努尔夫•科尔斯塔。据说此君严厉批评挪威诺贝尔委员会把今年的和平奖授予刘晓波,说“这是大错特错”,“诺委会这么做居心不良”云云。于是大加报导。可是不几天,网上却出现科尔斯塔本人对此予以否认的新闻。新华社对此也不置可否,至今仍是个悬案式的笑话。

接着又由北京几个毫无知名度的所谓教授,匆忙设立了个“孔子和平奖”,通过谁也不明就里的暗箱操作“程序”,草草率率将该奖授予台湾前副总统连战。并抢在诺贝尔和平奖颁奖前一天颁发。称这样作是对诺贝尔和平奖的“和平回应”和与之“争夺话语权”。殊料在电视新闻中被中国孩子亲切称为“连爷爷”的连战先生却对此并不“感动”。而且大有不屑一顾之态,根本不予回应,只通过其手下人员称“从未听说过”。自然更拒不来领奖。无奈之下,只好将此笔奖金,据说是十万元人民币(实在有点寒酸),交给一个既不知其名,也不晓其姓,更不知是谁家“小宝贝”、不具备任何民事责任能力的6岁小女孩。才尴尬地结束了这场与诺贝尔和平奖的、搞笑式的“博弈”。

直到2010年12月24日,中共才好不容易终于找到了一个所谓“德国学者”名叫塞巴斯迪安.卡伦斯的洋人,写了一篇堪与当年红卫兵革命大批判文章相媲美的妙文,登在中共新华社旗下的《参考消息》上。通栏大标题是:《零八宪章》是“颠覆纲领”。对《零八宪章》棍、帽齐飞,称其不仅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政策的全面否定,更是对中国政治传统的颠覆。

对于这样胡说八道的奉命献媚之词实在没必要去与之较真,条条反驳。我只想告诉这位对中国的认识缺乏起码常识的德国佬,你所谓的《零八宪章》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政策的全面否定。请问,刘晓波在《零八宪章》中所宣示的基本理念即:民主、自由、共和、人权、平等。与中共自1954年至今前后颁布实行的几个宪法版本中有哪一点是抵触的?更不用说否定了。而宪法是一切政策的基石与根据。照这位德国佬看来,岂不是所谓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共的政策从来就是反对实行民主,反对保障人权,不主张共和,不许人民有平等、自由吗?这位德国佬究竟是请您来“帮忙”,还是来帮“倒忙”?其实中共的所有政策中不但有这些理念,而且比《零八宪章》还讲得更彻底、更周到,只不过它是“天桥的把式——光说不练”罢了。《零八宪章》只是重申了中共这些“光说不练”的理念,而敦促其实施而已。这叫“否定”,这叫“颠覆”吗?

在中国发行量很大的《参考消息》上登出这样的文章,虽然其“批判”苍白无力到不值一驳的程度,但也有它正面的积极意义,正如一位网民讲的:“这是《灵巴县长》首次见诸公开发行的报纸,有着标志性意义。首先,它标志着今后对此类所谓‘敏感性’问题不再掖着盖着。与其人们私下里议论,不如公之于众,进行批判。毕竟捍卫宪法和法律完全是正义之举,没必要羞羞答答。”

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截至这位网民发帖时《零八宪章》仍是不能见“天”而要被过滤、屏蔽的“敏感词”。故这位聪明的网民才“发明”了一个电脑无法识别、过滤的“灵巴县长”。因此我对他说的“今后对此类所谓‘敏感性’问题不再掖着盖着。与其人们私下里议论,不如公之于众,进行批判”。却不敢太乐观。首先中宣部就没这个胆量,也没这份自信!
 
但有一点却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被一些人奉为至宝的“封杀战术”,已被我们这位“灵巴县长”撞得百孔千疮,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行之有效”,而已呈现支离破碎之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