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转型路径探讨”征文
房屋作为个人财产是需要用几十年的辛勤劳作才可能完全实现。比如,贷款四十万,期限三十年,每年支付的费用加在一起大概是两万多。这还是房价相对贷低廉的地区,在北京、上海、广州,四十万只够买上二十平米的房子,再扣除公摊面积,四十万估计只够支付一个卫生间费用。可是,即便如此,即便花费了几十年的努力得到一个卫生间也还是个空中楼阁,二十平米是你的,二十平米的根基——“立足地”却是国家的。就是常说的,商业开发五十年使用权,住宅开发七十年使用权,由于土地的国有,所谓的财产权不过是较长时间的使用权——开发商也真够阴险的,他只有使用权却卖了个财产权,他从来就没有财产权又如何卖成了财产?这是个悖论,也可以说是个谎言,所谓的财产权没有任何实际保障,什么时候国家需要,什么时候国家就可以收回,收回时国家可以补偿,可补偿是否令补偿者满意则另当别论。
国家收回有三个理由:其一,到期;其二,公益需要或市容需要;其三,经济发展需要,比如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第一个理由具有两种性质,可能用于公益,可能用于商业开发,前者属于强制性收回,理由是将收回的土地用于无偿性的公益事业,后者理论上属于非强制性收回,收回的价格是由收回方与被收回方协商而定。第二个理由服务于民,无偿的改善、方便人们的出行,健康需求。第三个理由就是政府的经济意图表示,将有限的土地资源配置给效率最高的资本。可是,由于土地的性质,政府嘴上说的经济意图即最优化的资源配置很可能无法实现,取而代之的是国家近水楼台先得月,垄断土地交易。就是说,土地的出让只有一方,而需求者却多如繁星,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平的市场交易原则就很难得到保证。
所谓市场经济环境,就是由供求双方在一定的规则下,自由自愿的进行交易,价格由市场决定,由供求关系决定而垄断的供应就会扭曲市场规则,扭曲真实价格,使自由自愿的交易变成一种无奈,再加上国字号需求企业不负责任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使土地价格在短短几年内翻了几番,令无数民企望而却步。这种虚高的土地价格不是供应不足,不是热钱涌入、也不是资金的流动性过剩造成的而是国家权力与国家权力之间演的双簧,国家与国家之间一方在卖,一方在买,垄断着土地资源,制造着炙热的市场假象,使人们几十年的心情劳作所创造的财富在顷刻间化为乌有而国家却坐收渔翁之利。这就是土地国有化的第一个弊端,搅乱市场。而实际上,由于土地的国有化,中国从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所谓的市场就是权力垄断,官僚垄断的市场。
土地国有化的另一个弊端就是:土地增值所带来的收益全部归国家所有。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土地资源相对匮乏的国家。这样土地就会随着机械化,信息化,城市化,工业化的趋势变为炙手可热的稀缺资源,价格也会在巨大的需求面前逐年攀升,产生巨大的利润空间,这部分利润原本可以造福于全社会,使得经济发展与人们富裕同步,可是,没有一寸土地的人们只能眼看着土地带来的巨额收益进入了权力的腰包,非但没有任何回报反而将原有的一点积蓄也被掠夺一空,成为了真正的“无产者”,而权力所有人可以随意支配这些巨额财富,花天酒地、醉生梦死、欺辱、奴役被统治者。马克思原本想在结束“资本剥削”的现实后,造就一个没有剥削的“共产”制度,没想到他的一厢情愿造就的是:不仅资本家的剥削无可避免的在继续,反而增加了权力的参与,剥削无孔不入的渗透到社会生活的个个角落。资本家还在,土地却没了,改革的成果就是权力更加巩固,民众更加贫穷,连退路都给堵死了,只有依附于权力才能苟且偷生——利润全在权力者手中,你不依附就分不到一杯羹。在一个物化的世界,只要手中有钱,不怕你不依附。
土地国有化的第三个弊端就是:有限的土地需要服务于统治者的意图。统治者的意图有很多,巩固权力,服务于民,发展经济,诸如此类。但最常见的是,统治者为了虚荣而打造的标志性建筑,这些建筑占有了大量的土地资源而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北京有个天安门,寸土寸金,能解决多少住房需求,能打压多少虚高的房价,可却在那里空置着,看到它我总想问一句:中国的土地到底是少还是多?有人会说,这是国家的标志性建筑,非要不可。而我却认为:没有贫困的中国比什么都重要,中国人真的要面子就该丰衣足食而不是饥肠辘辘。一个天安门就可以至少造就一百亿的财富(五十年转让,一百亿估计要打破脑袋去抢)而一百亿可以使多少看不起病而选择自杀的人燃起活下去的希望?!何止一个天安门,各地的广场越建越大,济南的那个标志性广场其占有的土地面积就不亚于天安门……。
一方面土地资源极度匮乏,一方面又在大量兴建标志性建筑物,国家权力就是在这样的挥霍着中国人赖以生存的土地,挥霍着有限、稀缺的地球资源,而所有这些挥霍都被冠以“发展经济,造福于民”的美名。
土地国家所有的第四个弊端就是为贪污,腐败大开方便之门。土地的使用性质大概可以归结为两种:一种是无偿性的划拨,比如军队用地,公益事业等等。一种是有偿性的商业用地,这种用地使用者需要支付相应的价格。可是,由于审批权由国家权力所有,由具体的部门、个人完成,为此,两种性质的用地常常可以混淆。军队可以在无偿划拨的土地上进行营利性经营,公益也可以商业操作。比如,军队的招待所可以对外开放,再比如,街边公园可以增加收费的足球场,篮球场,健身馆,美容院,茶馆等等。而且,即便是有偿性的用地,其价格也可以说高就高,说低就低,因人而异。公开拍卖不过是个幌子,要么用极为苛刻的条件直接把你排除在外,要么以最高价格让你拍得后再通过“增项”让你获利。总之,暗中玄机尽人皆知,钱可以万能。
在中国,每一项审批权都意味着一个垄断,一个贪污。文化审批即便你都是在歌功颂德也要花钱买通道,香烟专卖实际上就是审批部门的专贪权。最近北京打着“减少交通堵塞”的借口出台限制购车数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最终意图就是人为炒作并不稀缺的资源,为贪污腐败大开方便之门。现在的北京原本就堵塞严重,每年只增加二十四万量就不堵了?一辆不加也堵,你为何不出台一项一辆不加的规定?解决问题有很多办法,可是,唯独这种增加审批权的做法令人匪夷所思,其结果只能是堵塞继续,而车辆、牌照的价格会飞涨,这种飞涨会带给有审批权的部门及个人丰厚的“利润”。土地审批权也是一样,无偿得到土地的人也会对审批者感恩戴德,精神上,物质上都要给审批者以鼓励,有福同享。
土地私有化可以解决市场化问题,可以解决利益分配在相对意义上公平的问题,可以减少浪费,减少贪污,腐败,制约国家权力被滥用,营造一个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当然,土地私有化必须有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加以保障,在专制的法律环境下,土地的所谓私有化会造就一个强盗的乐园。
抢来的土地是归还的时候了,也只有将土地归还给所有者个人,才能证明政权的承诺不是谎言。
201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