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中纪委,过去在官员之间是一种恐惧,在民众之间却是一种可信的符号。近年,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中纪委最近更在暗中释放安抚官员的信号,对媒体说:「党员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关於『腐败越反越多』的看法是不正确的。」
所有转载源自《新京报》消息的网站在《中纪委驳斥「反腐无用论」》一文之下,均将评论功能关闭。据我个人从社会观察与经济学研究角度所获得的信息看,绝大多数举报腐败问题的上访者认为中纪委的说法是「打呵呵儿」。
「纳米小官」腐败普遍化
中纪委否认「腐败越反越多」的根据来自於他们的一份报告,上面有数据,如「去年共查处小金库五千七百三十八个」、涉及金额一百二十七亿,也有案例,如十二名副省以上涉案高官名单。但是,它的分析力度远不及《检察日报》出版社的《法治影响生活,二○一○年法治蓝皮书》,因为后者更注重个案,特别是低级官员的贪腐情况,比如江苏海门市教育局副局长王思飞案。该王受贿仅二十四万元,其最经典的「抗反腐」行为则是缺席廉政会议而去打麻将。
县级市副局长的级别是副科,标准的「纳米小官」。但是,「纳米小官」的贪腐在中国已经普遍化,而且此类贪污绝大多数难以被举报或发现。这就是「绿化贪官」、「灯泡贪官」现象。
「纳米小官」贪贿额度有很大的伸缩性与隐蔽性。如江苏海门,刚刚又爆出审计局长三年挥霍一千万的徇私丑闻。再比如,河北省县级市的一任法院院长在任十年,挪用执行款六百余万元,纪检部门委託审计局审计核实,由於该院长已经调离而无任何后继问责。该院的一些法官曾託人找我代他们写材料向北京举报并在媒体曝光,但我要求告状者必须联签实名时,他们放弃了举报打算。之前,此数人曾多次实名向上一级纪检机关举报,但上级纪检机关以「查无实据」为名拒绝立案。
香港的「腐败快乐大本营」
不少国际政治观察家担心香港日渐大陆化,实际上,香港在承担腐败资金方面确实已经完成了大陆化的过程。腐败的「快乐大本营」之状为港人皆知。有公开数据表明:二○一○年三分之一的香港豪宅是由大陆人购买的,二○○八年以来香港平均房价上涨了百分之五十,其中大陆人士购买力的推动因素不小。香港中产阶级由此受到了大陆腐败势力的间接伤害。
港府对此十分焦虑,因此,一方面宣佈投资移居香港计划「暂时将房地产於计划下的投资资产类别中剔除」,另一方面大幅度提高了一年内住宅楼宇转售的印花税。这两点固然对熨平香港经济波动有好处,但是,却无法影响大陆非法资金自由地进入香港。
大陆人士个人每年向境外汇款的额度为五万美元,绕开这个规定就得利用海外帐户及境内外互联的地下钱庄。地下钱庄一项没有可估计的数据,海外国资从二○○五年底的一万亿到目前超过四万亿人民币,估计其中支持贪腐官员个人非法金融活动的年均余额不会少於一千亿。
中纪委公佈的报告以及《检察日报》出版社的蓝皮书,均未能涉及海外国资被侵蚀及非法利用问题。上述的一千亿算是保守的估计,但也远远高於中纪委所说的一百二十七亿。
民众认为中纪委反腐无用
腐败越反越多,确实让民众对反腐失去信心,「反腐无用论」产生也不足为怪。问题是,这个论调的背后实质上是中纪委无用。关於这点,至少能从两方面得到反映:第一是,纪律乃至刑事处分是纪委本身的权力魔棒,比如对卖官案的处理几乎是无一例外地对买官者免於处分,这就间接地说明了中纪委「党员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之说法很成问题;第二是,纪检机关主动发现的案件越来越少,更多地要靠窝里斗乃至情妇反目来获得线索。
既然不处理买官的,那就说明买官的还继续在「主流」里面。在「主流」里面佔多大比例?无现实数据可以印证,但是,从一九九九年之后,到现在十年多的时间,可以说,白身提拔的,在原级上升格的,花钱达到效果能佔到百分之七十以上。
就世俗社会而言,买官的人之所以被原谅,其实很多的是买平安。比方说,有个小官从纳米层级的科局一把升到某个委员会弄到副处,他确实干出了成绩,而且组织考核也满意,可是,他还是要花些小钱的──这样才能说明自己懂门道。也许这一步上花得冤点儿,但是,你以后还想升不升?即便你不想升,你就能保证在现在的位子上不出点什么事儿?
对於许多人品尚可的小官来说,买官实际上是买安全,买个心里安慰。这样的安全需求是社会整体病态的一个折射,同时中纪委的谎话也是一种病话。
构建全新的反腐体系
中纪委(广义化为整个纪检系统)本质已是一个既得利益集团,且不说出现曾锦春那样的「纪委书记犯罪」现象,仅就社会现实来看,灰色收入偏高的部门如电力、税务等已将纪检机关列为逢年过节的送礼对象,则是不争的事实。也正是中纪委及其系统的利益集团化,才使得许多构不成犯罪的特权「量身订做」式的公务员特招现象,恰如雨后春笋一样。
中纪委退出历史舞台,消失在中国政治视野,当为中国政治进步的一个标志。否则,将难以构建有效的反腐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