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转型路径探讨”征文
“独尊儒术”是中国二千年前便确定了的国策。历代统治者以此为立国之根本,藉“儒学”以教化并治理(民间普遍供奉“天地君亲师”位),而其影响则至今犹存。孟子曰:“民为贵,社稷为重,君为轻。”于是有人著文,说这是最初的民主思想的萌发。其实不然,此乃孟子重农观念(以民为本)之表述而已。“三纲”之提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更是一张无形罗网,将天下臣民牢牢缚绑。有人也想从历代农民起义中寻找一点民主思想的印迹,这恐怕只是徒劳。无论陈胜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李自成“吃他娘,穿他娘,闯王来了不纳粮。”还是洪秀全“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都只是在土地与饱暖问题上诱惑愚民,为其霸主大业效命,看不出一丁点民主意识。
君主独裁-君主立宪-民主宪政,这,大体上是国家政体特征和过渡阶段之区划(过渡中有时也出现反复,如独裁政体打着“共和”旗号出现)。后两者之所以区别于前者,一是民众争得了参与政治的投票选举权;二是在各级政府设置了以民主协商来议事的立法与咨询机构;三是建立了分权制衡机制。
从世界范围来看——由平民百姓组织起来,提出纲领性要求,力争议会权力的抗争运动,最早出现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英国工人协会向国会提出《人民宪章》请愿书。反对贵族把持的国会,认为它“既不是由人民选出来的,也不是由人民作主的。它只为少数人的利益服务,而对多数人的贫困、苦难和愿望置之不理。”《人民宪章》提出了自己的民主纲领:“年满21岁的男子都应该有普选权,选举投票应秘密进行,废除议会候选人的财产资格限制,国会每年举行一次改选,平均分配选区。”为此,民众流血牺牲,屡挫屡争,最后,宪章运动终于取得了胜利,实现了上述政治诉求,平民百姓争取到了选举平等,和参政议政的权利,迈出了议会民主的一大步。其意义具有普遍性——许多国家都参照借鉴——这便是代表了民意,起着制订法规与民主协商作用的参众两院。
从中国来看——中国最初的宪政尝试,到十九世纪末方才出现。清末戊戌变法是一次保皇派的维新运动,虽因保守派阻挠而失败,但对清廷震撼颇大。紧接其后的日俄战争(1905年),日本以君主立宪小国战胜一个专制大国,给清廷上下又一次震动。悟出了“日俄之胜负,立宪专制之胜负也”。于是数月后,立宪之议遍于全国。清廷于1905年派大臣出洋考察。1906年9月1日,颁发了《宣示预备立宪谕》。设立考察政治馆,进行了一些预备立宪活动。如设立咨议局和筹建资政院等。1908年8月,清政府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明确规定由议院制订法律,皇帝不得以命令改变法律。该法还规定了广大臣民有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财产、居住、人身自由;有诉讼、依法担任官吏及议员的权利,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加以逮捕、监禁及处罚。这表明了清政府在近代化价值取向上的进步,同时,中国政治近代化也迈出了艰难的第一步。1909年10月,各省(除新疆外)咨议局先后成立。咨议局还算不上是一个立法机关,只是绅士们表达意见机构。但咨议局约束了各省督抚权力。他们利用咨议会议和活动,反映民意,议事协商并维护公众利益,日益影响地方政局的发展。同时,又不断地提高自治能力和参政水平,这为辛亥革命后立宪派迅速接管地方政权打下了基础。但清政府立宪活动,乃出于内外形势逼迫,并非心甘情愿,在制宪过程中,削弱了朝廷专政的权力,起了离心效应,加速了清王朝覆灭——由于辛亥革命骤然爆发,清末的制宪也就半途而废了。
从二十世纪上半叶两次国会选举来看——由于种种原因,晚清立宪中有限之民主因素,并未能持续发酵。1912年民国成立之后,也曾产生国会,选举了参议政事的议员。当时,袁世凯执政,国会议员多为其收买,成为御用工具,不能真正代表民意。1948年春,民国政府在南京召开国民代表大会,各地选出了国大代表。当时国共内战正炽,国民政府虽有制宪之心,却无平乱之力,加以贪渎盛行,人心涣散,一年后,其政权也就土崩瓦解了。从以上两次制宪情况来看,因积弊深重,且为时短暂,故效用不彰,此处只作简略提及。
中国宪政的缘起,已如上述,引导其前行的,则是民主思想之萌发以及运动进程。今人谈及民主运动,往往首先想到了“五四”,“五四”运动诚然有其重大历史意义,但并非中国民主流之始源。从民主运动不同时期之表现特征,大致可分为下述几个主要的,带有标志性的阶段:(这当然不是一两篇文章所能包容得了,此处先作一点概述,以后分题再作探讨。)
一、清末维新运动(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
清末维新运动,导致了戊戌变法,并加速了君主立宪的制订。清末立宪,是自上而下的一次宫廷改良,其直接原因,是康梁为首的维新运动(“公车上书”,则是以康为首之知识群体忧国诉求),一次自下而上,由知识阶层发起的政治革新。维新派在政治上保皇,但思想西倾开放。以大量译著广泛介绍西方文化科学,传播其“天赋人权”,民主平等之理念。维新(洋务)运动的一大功绩是打破封闭,开源引流——将西方政治制度,文化科学中先进事物,引入封建闭塞落后愚昧的中国。
二、以“民主与科学”为口号的“五四运动”(二十世纪初)。
五四运动得益于它的孕育者,即上述清末的维新运动。较之维新派,五四人物显得更为成熟,更具信心与活力,且摆脱了“保皇”的迂腐与不合时宜,大呼民主平等自由博爱,大批封建专制保守。其先驱与旗手,是陈独秀、胡适等领军人物。五四的历史功绩是,其倡导之新文化运动(以反帝反封建为主要内容),遍及全国城乡,影响之深远,波澜之壮阔,对传播新思想,破除旧观念,有较大贡献。但,无须讳言,五四也有它的历史局限,有它的某些负面因素,这里暂不展开,留待另文探讨。
三、大陆反蒋民主运动。
1945年抗战胜利后,国共两党矛盾激化。在“反饥饿,反内战!”“反独裁,要民主!”口号下,各地学生与工人群众反蒋运动蓬勃兴起。三年的国共内战,蒋管区内民主运动若星火之燎原,中共地下势力策动学生、工人及民主党派,密切配合,开辟了另一种斗争形式的特殊战场。国民政府内外交困,焦头烂额。声势浩大的游行示威,罢工罢市,此伏而彼起,使政府之弹压尤为不仁不义不信,显得事事被动,处处掣肘。故曰,国民政府之败,非败于军事失利,实败于民心散失。而民心之散失,民主运动(中共策划下之运动群众)之功不可没也。但事后回顾,此类为政党操纵之所谓“民主运动”,实在大有可检讨,可反思之处。
四、八九民主运动。
一九八九年发生的全国性民主运动,是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突发的,它有两个潜因,一个引爆。潜因之一是“官倒”腐败,之二是物价飞涨,二者引发了民怨;引爆点则是开明的中共前总书记胡耀邦含冤猝死,于是,民众找到了一个理直气壮的泄愤口。“六四”之后,国内噤声,国外沸腾,真相陆续揭露,但仍有一些疑点。值得探索的,是运动体现了“力争民主政治”的实质(另文再作探讨)。在中共保守派元老把持政权和军权的政治背景下,“六四”的结局是必然的,可以想见,不存在有什么偶然性。
此外,与之相关的,另有“二十世纪末海内外民主运动”,及有人提出“反右派运动”,实质上是“中国知识分子的民主运动”。而这些都将在之后的系列文章中一一论述。
2011年1月24日星期一写于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