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律师,而且做了已经十三年的刑事辩护。我对律师法的感觉是,律师是中国法律群体的异类。律师法修改,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别把律师当异类。具体做法就是在修改的条文中规定如下内容: 

    
    不得殴打律师
    
    中国律师被殴打是一道刺目的风景,特别是承办敏感案件的维权律师,被殴打几乎是家常便饭。著名法学博士,北京律师滕彪先生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说:
    
    他身为律师,许多时候仍不免遭到公安、法警、国保(秘密警察)、法庭等执法机构中的不肖分子违法对待,目的是要阻止他替权利受到侵犯的当事人申张正义。
    
    滕彪代表被关押的山东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广东维权人士郭飞雄、北京维权律师高智晟,都是曝光度很高的案件,受到各种刁难阻碍。他说:“律师去山东办案十几次,每次都受到威胁、恐吓电话、骚扰、殴打、抢走相机,最严重的一次两名律师坐在车里被推翻90度,如果不是路桩挡住就翻沟里去了。”
    
    滕彪曾被法警诬指拍照,关了5小时,阻止他出庭,到开庭结束才释放。还有一次重要证人被绑架,他们要拦阻却被二三十人围堵推倒。他说,打人者都是地方政府雇用的流氓无业人员,报110警车来了故意放走那些人。他说:“具体办案的时候被打过,有的时候都习惯了。
    
    律师作为维权者,自己的人身权利都得不到保障,而且成了一种普遍现象,这不是很荒唐么?所以,律师法确实有必要加上这么一条。
    
    不得随便关押律师
    
    自由亚洲报道, 香港亚洲周刊曾评选14位维权律师(广义上的),滕彪细数已有7人被关过:“高智晟被判刑了,郭飞雄在监狱里,陈光诚被判4年3个月,郑恩宠刑满释放刚放出来,郭国汀被短期关押后强迫出国,朱久虎、李柏光都被抓过关过,14个人就有7个被关过。”
    
    这个比例居然占到50%,确实高的令人目瞪口呆。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关押他们的理由实在说不出口,很多人甚至根本没有理由。比如陈光诚的律师许志永博士在担任陈光诚辩护人出庭的时候,居然被诬蔑为小偷,在派出所关押到开完庭才获得自由。这哪里还有什么道理可言?因此,不得随便关押律师也应该写进律师法。
    
    不得无故不给律师年检注册
    
    我做了13年律师,一次没有被律师管理机关明文处罚过,但是我的律师证在自己手里的时间还没有在司法局抽屉里的时间多。最长的是2003年11月到2005年9月,居然长达2年的时间不给注册。今年4月份,我的注册又给暂缓了,这次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司法局对律师停业处罚要有明确理由,律师还可以申诉或者提起诉讼。这是律师法的规定,司法局收拾看不顺眼的律师就发明了暂缓注册这一招,由于不需要理由,还能停止你的执业让你无法进入救济程序以被大量采用。河南的李苏斌律师被河南省司法庭暂缓注册已经7年了,至今还不能执业,可见危害之大。所以,律师法一定要加上不准暂缓注册这个铁的规定,夺掉司法局谋害律师的软刀子。
    
    (待续)
    
    200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