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转型路径探讨”征文


六、目标仍然是民主宪政

1918年,梁启超的进步党成员逐步被排挤出段祺瑞政府,其强有力的政治伙伴汤化龙也在加拿大遇刺身亡,面对地方政权武装割据,国民党南方政府开始崛起,北洋政府愚昧专制不足与谋宪政的现实,梁启超终于下决心离开政治漩涡,一心从事学术研究。尽管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作为政治家出现在中国政坛,但是,他渴望中国实现民主宪政的赤子之心从未稍释,只要一有机会,就四处奔走,大声疾呼,并且开始注意自下而上地开展国民运动推进民主进程,从而为他的理论增添了新的异彩。

退出政坛之时,适逢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为了“求一点学问,而且看看这空前绝后的历史剧怎样收场”,也为了在巴黎和会上“尽一二分责任”,经过一段时间的苦心经营,他筹措了一笔经费,精选了一批学有所长的名人动身赴欧洲漫游。

就在梁启超欧游期间,他的追随者,研究系成员张东荪、俞颂华等人世创办了一份杂志《解放与改造》,梁启超在该刊的发刊词中提出了十四点主张,其中有如下要点:

一、制定一部完善的宪法,使国民“在法律上取得最后的自觉权”,实行立宪政治。
二、中央地方分权,搞“联省自治”。中央权限当减到以对外维持统一之必要点为止。“各省、市、县可以制定自己的法规,中央予以承认,以分权避免战乱。
三、努力创造条件发展资本主义,积极调节劳资矛盾,促进劳资合作。
四、裁军节款,废除常备的国防军,兵民合一,消除战乱的工具。
五、实行强迫普及义务教育。
六、自由文化政策,对外来学说,择善输入备国民采择。
七、整理国故,发扬国光。
八、世界主义。

孟祥才在其所著的《梁启超传》中说:“梁启超的这套改良主义纲领……通篇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孟说这一纲领不切实际,恐怕是指北洋政府不予采纳,再好的施政纲领不为当局采纳就只是一纸空文,这自然是不错的。然而梁启超既已离开政坛,他的政纲就只是一种献策,作为政治智慧提出这些主张就是促进政治进步的基本方式,就这个政纲本身来说,无疑是很有价值的,因为它为当时的中国指出了唯一正确的方向——民主宪政,至于中国非要去搞军阀混战、武装夺权,那是中国陷入了历史的误区,怎么能反过来说梁启超不切实际呢?

不仅如此,这一纲领在今日中国同样具有一定现实意义,难道今日中国不应从速制定一部充分体现“权利平等、主权在民”,将一切政党活动纳入规范的完善宪法吗?难道今日中国不需要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权限吗?随着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的发展,如何抑制资本家对员工的过度剥削,改善劳动条件,如何使劳资合作蔚然成风都是当务之急。至于自由文化政策,对中国学术界和一切有良知的中国人岂不更是久旱禾苗望甘霖?

该纲领的明显错误,是提出了废除常备军的主张,这当然是不切实际的。作为稳健的政治家,梁启超的理论特点是一切从中国现状,特别是中央政权的现实情况出发,针对改革制度和政策提出自己的主张,因此,在此之前,梁启超理论上的一大缺撼,是对人权问题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也因此忽视了民众的民主运动,当他退出政坛后,不同的社会地位、不同的政治视角使他的理论有了不同的侧重点——作为普通国民,他开始认识到群众性民主运动的巨大价值。

前已述及,戊戌时期,梁启超的人权观念还十分模糊,并把人权与民主统称为“民权”,乃至到孙中山手中发展成“民权主义”。其实,人权与民主是两个高度相关却完全不同的概念。人权作为基本社会原则,是一切人不分种族、宗教、性别等等,在作为人的所有权利上相互平等,民主则是由人权原则派生出的政治生活准则——主权在民。开明的专制者也讲民权,其代表理论是民本主义——“国以民为本”,但这种理论中统治者是主体,人民大众居从属地位,以民为本只是维持专制政权的手段。因此,民主政治家理应将义务本位时代开明专制下的“民权”与权利本位时代的“人权”区分清楚,笼统地谈民权无疑会给专制主义留下存身之处。

西方资本主义的勃兴以“启蒙运动”为肇始,所谓启蒙,正是启“权利平等”之蒙,中国的戊戌维新系由西方文明入侵,导致新型政治家以中央政权为舞台自上而下发动的改良运动,人民群众方面因无启蒙基础,对这场运动毫不理解,直到辛亥革命后,人权原则写进了临时约法,通过“五四”前后的“新文化运动”,中国社会的人权启蒙才全面铺开。

作为中国最早的民主政治家,梁启超的文章虽然教育了整整一代知识分子,他本人却并不是中国社会启蒙学者的代表,“启蒙”是指启全体民众之蒙,梁启超则是中国后来的启蒙学者的启蒙者。

到了“五四时代”,中国国民已有一定的新文化基础和人权民主意识,梁适逢此时离开政坛,于是,他由此开始着眼社会基层,试图发动一场群众性的民主运动——“国民运动”。

欧洲归来后,梁启超对中国此前的社会政治发展进行了一番十分令人玩味的反思:“从前有两派爱国人士,各走了一条错路。甲派想靠国中固有的势力,在较有秩序的现状下,渐行改革。谁想这主意完全错了,结局不过被人利用,何尝看见什么改革来。二派要打破固有的势力,拿什么来打呢?却是拿和他同性质的势力,……谁想这主意也完全错了,说是打军阀,打军阀的还不是个军阀吗?……你看这几年军阀官僚的魔力,不是多谢这两派人士直接间接或推或挽来造成吗?两派本心都是爱国,爱国何故发生祸国的故事呢?……哪里知道民主主义的国家,彻头彻尾都是靠大多数国民,不是靠几个豪杰。从前的立宪,是立他自己的宪,干国民什么事?革命党也是革他自己的命,又干国民什么事?……这是和民主主义运动的原则根本背驰。20年来种种失败,都是如此。今日若是大家承认这个错处,便着实忏悔一番,……各人拿自己所信,设法注射在多数市民脑子里头,才是一条荡荡平平的大路,质而言之,从国民全体上下功夫,不从一部分可以供我利用的下工夫,才是真爱国,才是救国的不二法门。“(《欧遊心影录•欧遊中之一般观察及一般感想》《饮冰室合集•专集》第23、第22-23页)

梁启超对自己此前依附于执政者搞改革的否定仅因其失败而起,在这里说起来只是此时搞国民运动的策略需要,并没完全发自内心,因为群众性民主运动作为自下而上的民主要求,归根结底还是要靠执政者接受后以法制和行政形式体现出来,也就是说,自下而上的民主要求与自上而下的社会改革是互为补充的。戊戌变法的失败,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当时特殊的历史条件使改革者不仅就宫庭而言处于顽固、保守、愚昧势力的包围之中,而且从社会上说也得不到民众的任何支持。梁启超此时回过头来搞国民运动固然是对群众性民主运动有了一定的认识,但并不因此就应否定从上至下推进改革的必要性。

梁启超通过欧遊发现:“欧洲100多年来种种有主义的政治,都是从这种市民的群众运动中制造出来的,……一部西洋史,一言以蔽之,就是国民运动史。”运动的结果,使“从前的空想,渐渐地都变成事实了。”

梁启超认为,开展国民运动有十大注意事项:

一、要积极的,不要消极的。
二、要公开不要秘密。
三、要对事的不要对人的。
四、要在内地不要在租界。
五、问题要大而普遍。
六、问题要简单明了。
七、要分段落。
八、运动主体要多方面。
九、运动不妨断续,但要继续。
十、不要问目前的成败。

显然,梁启超的这些意见在当代中国民主运动中仍然具有指导意义。

首先,民主运动旨在新型政治制度的建设,因此,它的一切要求原则上都是积极的,建设性,而不是破坏性的。处于自发状态的民主运动中出现了消极性的,毁灭性的,过激的现象时,有理性、负责任的民运精英就应及时加以纠正。中国具有“乱世出英雄”的恶劣传统,一旦民众突破一元化专制高压,许多希望乘乱夺权逞其个人私欲的传统型人物就会力图用蛊惑人心的激烈高调来煽动进行毁灭性破坏,因此,在强大的中产阶级形成从而使社会具有稳定重心之前,民主运动高潮中防范中国传统型动乱是一项重要的附带任务。其次,民主运动是全体国民的事情,它的要求是正义的,它的行为是合法的,它的力量来自全体国民的支持,因此,它的活动形式必然与以往一切以夺取权力为目的的作法绝然不同,它的生命存在于公开活动公开要求之中,固然,由于特殊的环境条件,它的许多准备工作必须在私下做,甚至在秘密中做,但这只是运动出台的序幕,一旦正式开展要公开进行。第三,民主运动的目的一是伸张人权,二是要建立民主政治,因此,它的全部运动均以保障一切人的基本人权,建立一种尽可能体现“主权在民”原则的规范化、程序化的政治制度为目的,因此,从本质上说它不是针对任何个人,任何政党的,但同时,它又以同一标准评判和要求一切个人和一切政党。第四,就今天而言,民主运动的主要阵地是中国大陆,中国的民主化多元化问题归根结底只能由中国人在中国大陆解决,香港和海外的活动只能起辅助的作用。第五,民主运动的目的既然是制度转型,那么它就不同于一般的以社会上某一部分人的某一特殊利益为目的的运动,它提出的问题虽可与而且不能不与具体事情相联系,但应始终指向各种一般的人权要求和民主制度建设。第六和第七,民主运动不可能一蹴而就,人权体系更处于发展完善之中,因此,运动的开展只能从易到难,一步步解决问题,一段时间有一段时间的中心任务。第八,民主运动是全体国民的运动,固然,在群情激愤时,各阶层民众可能会共同参与,但更多的情况下是某一阶层会因自己的利害关系所在而独自奋斗。如工人运动、农民运动、学生运动、妇女运动、少数民族运动等等,应当认识到这都是民主运动的组成部分。第九,民主运动常有高潮低潮,一元化专制下民运活动空间时大时小,甚至常常根本不存在,对民运人士来说,就必须作顽强而坚韧的持续努力,高潮时要为低潮预谋后路,低潮时要为高潮到来预做准备。第十,民主运动既然以完成社会政治转型为目的,其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就宗旨而言必须为收获而耕耘,就个人而言却常常只能“只问耕耘不问收获。”

民主运动需要有一个明确的主题,根据当时的情况,梁启超提出了两大主题,其一是国民制宪运动;其二是国民废兵运动。下面只谈前者。

梁启超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无宪法则国体、政体均在未知之数,“宪法早一日出现,吾民总可以得一分保障。”“而欲宪法出现”、“ 舍从事于国民制宪运动其道无由”。所谓国民制宪,即以“国民初议的方式得由,有公权之人民若干万人以上之连署提出宪法草案,以国民公决的方式,由国民全体投票通过制定之。”他认为,民国以来历次制宪均无结果在于“制宪权本非国会所宜有”,“议员溺职与政府牵制”原因都在于此。他还认为,宪法与国会的正常关系应是由宪法产出选举法,由选举法产生出国会,必须先有宪法,后有国会而不是相反。不过梁启超并没有把国民动议制宪看作必然会有结果的运动,“质而言之,则国民动议制宪者,无异联合多数人公开一次‘宪法大讲习会’,无异公拟一部‘共和国民须知’向大会宣传”,说到底,就当前而论,他还只想把国民制宪运动当成全民的民主教育课。

从理论上说,梁启超无疑是对的,宪法作为全体民众意志的现,在专家草拟出来后,应交全民公决通过,方成为“国民意志”的集中表现,然后依照宪法制订选举法,由选举法产生国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各国国情千差万别,走上宪政道路前已各有权力中枢存在,因此,上述原则必须与迈向宪政时的具体情况相结合,尽可能使此时已有的权力中枢和法制现状作为走向宪政的起点才能避免动荡。

梁启超指出,国民运动应限定在和平的示威请愿的范围内,“运动的目的,全在表示意思,说不上有什么行为,一切法律以外的行动不可有”,并提出“运动的手段如罢市罢课自然要用,但是一天便了,断不能因此荒废本业。”

对梁启超二十年代初的这一看法,李喜所、元青在九十年代为他写的传中说:“这充其量只是一种极有限度的与政府不合作运动。幻想用这种办法达到反军阀、反官僚、改革社会,建立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目的只能是痴人说梦……完成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必然用革命的武装反对反革命的武装,这是民主革命斗争的主要形式”。

叶利钦在武装政变的坦克上发表演说,用三寸不烂之舌粉碎了苏共保守派的武装政变,从而使手无寸铁的前苏联人民战胜了苏共的专制独裁,走向民主宪政时代。

在这种世界历史背景下,中国学者中李喜所、元青一类人竟仍然抱着毛泽东“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专制主义真理不放,以为民主革命必须用“革命的武装反对反革命的武装”,不知道这些人究竟是怎样对待历史,怎样研究从专制到民主的社会变革。

暴力夺权只能导致暴力掌权,在这种前提下,最好的结局也是经过几年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时间,才能通过蒋介石所谓的“军政一训政——宪政”走向民主,这是从法国大革命后拿破仑专政以来许多国家的历史反复证明了的必然规律;而在市场经济走向成熟、民众教育水平和民主觉悟相对较高的情况下,梁启超提出的和平示威请愿运动和社会权力中心的民主力量相结合,就很容易相对平稳而顺利地实现从一元化专制政治到多元化民主的历史性变革,这也是由包括前苏联、东欧和蒙古在内的许多国家的历史充分证明了的事实。

国民党武装夺权的结果,是花了大半个世纪才在中国最小的一个省份台湾走上了民主宪政道路,可以肯定,如果不是蒋介石父子已经死去,台湾今天也仍然会处于国民党一党专制之下,李登辉之所以能成为民选总统,固然与他的开明进步有关,无疑也是由于民众强大的压力才不得不走向民主,更重要的是,任何一个一元化专制政权都不会自行设立反对派,从台湾来说,若非民进党崛起就没有台湾的民主化和宪政可言,因此,今日台湾实行多元化民主政治与当年的“国民革命”战争并没有什么直接的或必然的联系。

总之,专制制度向民主制度的过渡在今天已不同于以往任何时候,随着民主政治在全世界的走向胜利,专制政治正日落西山朝不保夕,许多国家从专制走向民主往往不仅不靠暴力革命,甚至不需要开明专制,在权力中心的民主力量能够挺身而出的情况下,一场全国性的民主运动就足以使专制制度土崩瓦解,民主政治迅速确立。
要使国家走向民主宪政,制定并通过一部相对完善的宪法,当然是其中一个关键环节,鼓动国民制宪是一方面无,建议国会制定也是一个方面。

1922年,梁启超写了一篇《哀告议员》,其中说:“国会恢复后,议员第一件责任是什么?制宪。第二件呢?制宪。第三件呢?还是制宪。”“十一年来的扰乱,虽然别的原因很多,没有宪法,总是原因中之主要原因,这个主要原因不消灭,扰乱便永远不会消灭。”

1925年,段祺瑞再次出山执政,梁启超给他写信总结教训,认为民国以后多次搞制宪,由于不能坚持到底,屡屡变迁,就使宪法在人民中丧失了威信。“启超……以为国宪之为物,惟不屡迁,乃得以形成信仰……昔日所立,今日可以一战之威而废之。今日所立,他日还可以一战之威而废之。似此 迭 为循环,则蜩沸羹,云胡底定?”尽管重新制定一部宪法也未必有足够的权威,但“亦认为现时救焚拯溺所必要。”

梁启超一生不忘宪政,在他的政敌和浅薄文人中竟成笑柄,但中国要想成为一个现代化国家,就离不开政治上的现代化,而政治上的现代化不是别的,就是民主宪政!

只要一天不实行民主宪政,民众的人权和民主就得不到保障,官场腐败就得不到有效遏制,社会公正和社会正义就会受到当权者的玷污,而国家领导人的更替就仍然靠阴谋鬼计、私相授受和宫廷交易,如此一来,社会动荡也就不可避免。正历此,梁启超为中国建立民主宪政奋斗了一生,充分表明他不愧为伟大的民主政治活动家。

梁启超在民主宪政方面的理论与实践是当代中国民主运动所继承的一笔宝贵财富!

七、民主宪政——当代中国民运的前进目标

梁启超已作古七十年,在他离开人世之后,没有政府组织,没有强迫命令,中国各界自发地举行了各种吊唁活动,各种发自肺腑的诗句和评论文章读后令人“痛断肝肠”。《美国历史评论》指出,梁启超“以非凡的精神活力和自成一格的文风,赢得全中国知识界的领袖头衔,并保留它一直到去世。”曹家仁在《中国学术思想史随笔》中甚至称:“过去半个世纪的知识份子,都受到了他的影响。”由此可见,作为学者,梁启超获得了多么巨大的成功。

然而,梁启超本人在其晚年的心境却完全不同,“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作为中国最早,也是思想最深刻的民主政治活动家,他更关注的是中国如何走向民主宪政的问题,从政治上讲,无论他生前,还是在他身后,国共两党和形形色色的论家都认为他“多变”,认为他常常陷入空想。总之,认为从政治上说他是一个失败者,可是,梁启超本人却不这样看,他非常自信地以诗言志道:

十年以后当思我,
举国欲狂与谁语!

七个十年过去了,一些人却仍然认为“梁启超那些最光辉的业绩与革命人民惊天地泣鬼神的功业相比,也是黯然失色了。”

事实果真如此吗?那些以革命的名义领风骚一时的英雄豪杰和自命不凡的文人学士忘记了一个简单的事实:中国二十世纪的革命战乱、军阀割据、外国入侵没有一样不在梁启超的预料之内,而梁启超在一百年前就为之奋斗的民主宪政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早已实现的同时,中国作为不断“革命”的结果却仍然一党专政下。到1989年,甚至又上演了一幕新的“戊戌变法”,而操纵几代君主的人不过是从垂帘听政的满族老太婆换成了退居二线的汉族老头子,政变之后,同样不能不实行“新政”,在政治变革方面,则同样比政变前保守缓慢得多。

幸乎不幸乎?今天的中国当局比满清王朝的基业稳固得多,甚至无论它怎么专制腐败,也不会再面临自下而上的革命风潮,因为近百年的世界历史,尤其是中国自身的历史已经充分证明,象中国这样一个泱泱大国,不经过一段梁启超所谓的“开明专制”来完成社会和经济转型的历史,想直接进入成熟的民主宪政时代是不可能的。何况,今天的国民早已厌倦了革命,再也不会受什么“大救星”的蛊惑,再也不会相信什么“共同富裕”的鬼话,无论社会制度多么优越,个人幸福归根结底只能靠自己努力奋斗,何况,今天的中国人随着契约社会、市场经济在专制高压下畸形发展,只能挣扎于个人经济利害的罗网中,几乎根本无暇顾及社会政治,这就使当局基本免除了重蹈清末“新政”覆辙噩梦的威胁。加上今日中国当局用于对付民众揭竿而起的侦察手段、武器装备、人员数量和素质以及反应速度已经达到世界上从古至今均无可比拟的程度,因此,可以断言,这个政权在面临任何国内“颠覆”威胁方面都将是固若金汤。

然而,中国社会的历史进步却绝不会在这个强有力的专制政权面前终结。恰巧相反,今天,中国走向民主宪政的目标已经成为朝野各方的明确共识,通向民主宪政的道路已经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清晰,市场经济的发展迫切要求实行民主宪政,民众的民主意识民主要求日益强烈,中共党内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认同民主政治的阵营也越来越强大,可以预料,在看得到的将来,民众自下而上的民主要求和中共上层与全国人大自上而下的民主改革必将会师于民主制度的实行!

专制制度将结束于它空前绝后的强大之中,历史的辩证法就是如此。

因此,经历了几十年“举国欲狂”的“激进与革命”之后,梁启超无人共语的时代终于结束。今天,我们回顾梁启超的政治理论与实践,不能不痛感他的失败绝非奉“成者为王败者贼”为主旨的庸俗文人所嘲弄的那样,是改良主义的最终失败,而是整个中国因激进主义和革命思潮泛滥而导致农业社会向工商业社会转型遭到重大挫折的象征。

虽然今天的“新政”不会像一百年前那样因“革命”而中断,但它的腐败并不因此就具有合法性,虽然中共的“开明专制”是当今中国所必须所必然所不可避免的,但它也应知道自己的局限自己的合理程度,自己应如何完成其建设工商业文明社会——即契约社会、市场经济、多元文化、法治法律、民主政治、责任伦理诸系统的总和——的历史使命。显然,摆在中共“开明专制”面前的是两条道路,其一是光荣地完成任务主动引导中国向民主宪政转型,其二是一味专制下去,结果就匪夷所思了。

众所周知,今日的中国比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知高出多少,同时,国际国内走向民主宪政的经验教训已经是太多太多。显然,只要中共当局善加引导,中国稳步走向民主政治的条件已经充分具备。今天,农村村民自治委员会的自由选举已经成功地进行了,这一事实充分表明,城市基层政权的自由选举将更容易取得成功。因为不言而喻,城市作为民主政治的发祥地天然具有比农村更易于建立民主制度的一切优势。因此,当今中国的政治民主化和满清末年不同,已经不是条件是否成熟,而是当局是否有诚意让民众熟悉民主生活的问题。显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承认当局的现行政策有其合理性的同时,更应指出它的许多制度、政策、法律已经成为阻碍中国社会进步的绊脚石!

要解决这类问题,直接地说还是需要当局自上而下地“变法”——改革,从根本上说,则更需要民众自下而上地加以推动,推动的方式,正是梁启超所说的国民运动。

正因此,笔者1993年在北京发起了《和平宪章》运动。众所周知,《和平宪章》明确指出:“中共及其政府是唯一能主导大陆和平地完成从一元化转型到多元化民主政治的主要社会力量,真诚地希望能促成其肩负起这一沉重的历史任务,并强烈敦促它不要错过最后的机会。”“我们坚信,本宪章主张在现政府主导下实现程序化的和平变革的精神,不仅符合中国人和大陆政府的最大利益,而且是当代中国唯一理性的抉择。”同时,《和平宪章》指出:“以现代国际标准制定与实施结社法并开放党禁之日,就是海内外一切非暴力政治社团与政党可以合法注册之时,届时,新老社团与政党均应踊跃到有关部门去登记注册。今天,我们则呼吁各方以公开性、合法性与非暴力为原则,有策略有艺术地开展不会造成社会秩序动荡的思想运动,以此作为争取人权和民主运动所应有的最低限度的压力方式。在能够合法注册之后,当然也应以此为原则”。

需要民众自下而上地推动政治体制改革,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现代政治以多元化力量并存,服从同样的“游戏规则”为前提,不允许执政党之外的政治力量享有与之相等的权利义务,本身就是专制独裁的表现,就是抗拒民主宪政的行为。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时代,各种不同的社会经济利益集团必然会推出各自的代表来与其他各方的代表进行谈判磋商,以维护各自所代表的社会阶段、社会集团利益的同时与其他方面折衷妥协,互敬互让,从而使全体国民的利益均得到考虑和尊重,使整个社会进入良性互动的高速运转之中。这一维持工商业文明动态平衡的社会机制表现在政治上,就是国会制度或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种社会经济利益集团推出各自的政治代表汇聚一堂来决定国家的大政方针,随时就新情况新问题交流意见,调整关系,以兼顾各方和社会总体的权益和要求,正是消除积弊,避免周期性社会动乱的现代政治手段。

在这种情况下,容忍民众自下而上地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并逐步形成能与执政党相颉顽的政治力量,彼此根据相同的游戏规则公平竞争,就成为对一党专政的执政党是否接受民主宪政这一历史的必然要求的最大考验。

李登辉统治下的国民党经受住了这一考验,这不仅是他对中华民族历史进步的一大贡献,也给一党专政下的大陆执政党作出了样版,提出了挑战。

毫无疑问,梁启超终身为之奋斗的民主宪政已经出现在中国大陆的地平线上。

固然,中国的议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仍然没有什么实权,固然,今日中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仍然高居于宪法和议会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之上,但是,无论如何,今日中国毕竟具有了一些民主与法制(不是法治!)的萌芽和形式,甚至多少有了一点点相应的内容。例如,中国乡村的村民委员会就正在试行直接选举,再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正日益活跃。人们或许会说,那一点内容与成熟的民主制度相比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然而,这些人很可能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民主制度在西方国家也不是一出现就很完善的,同样经历了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

正是在西方各国,我们发现了这样一种情况: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民主制度在市场经济时代具有无比强大的生命力,乃至只要它们在专制制度中寻找到一个生长点,那么用不了多长时间,它们就会汲尽旧制度的精华作为自己迅速成长的养分,并在专制制度的躯壳中形成民主制度的健壮机体。

就今天的中国而论,宪法中早已承认的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议会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无疑正在逐步地一点一点地变为现实。是的,严格地讲已经兑现的部分充其量不过百分之二三。然而,当它增长到百分之二三十的时候,就很容易向全面兑现飞跃了。具体地说,今日中国人大已经可以讨论问题,可以投反对票,可以要求总理修改《政府工作报告》、可以对执政党和政府操纵下出笼的法律加以修改,“人大”的组成不仅较原来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其成员的见解也开始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无疑,当一党专政局面十分稳定时,议会的这些进步就只是个量的变化,一旦一党专政受到民主进程的影响而松动,那么,各种情况就都可能发生了。例如,前苏联议会“8•19”之后的演变,尤其是俄罗斯议会式的演变,就是一种可能的方式。实际上,若非以军事行动解决问题。89年5月胡绩伟在“人大”提出弹劾李鹏的建议也都可能使中国议会获得真正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构”的契机。再如当今中国农村村委会的直接选举,无疑是在历来最难建立民主制度的农村地区进行民主教育,进行民主生活练习的极好机会,习惯了村级直接选举的农民们理所当然地会要求乡、县级政权实行民主制度,有了农民的配合,中国政治制度的民主化转型也就有了最广大的群众基础。

当然,在民主化进程中,今日中国最关键的问题是当局严禁政治上的言论自由,没有政治上的言论自由,以上的民主化趋势的价值就打了百分之九十的折扣。

正因此,可以断定,政治上的言论自由,将是中国走向民主宪政的正式起点,一旦它有了保障,不仅上述体制内的变革会立刻取得实质性的突破,集会、结社、出版自由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在这种局面中,通过一部以“权利平等”“主权在民”两原则为特证,要求一切个人和政党平等地遵守之,从而足以“传诸无穷”的宪法,也就提上了议事日程。当这种宪法作为中国之“元气”获得神圣的地位,成为中华民族精神实体的象征,中国的民主宪政时代也就到来了!

说到最后,笔者作为一个为民主政治奋斗了几十年的民运活动分子,还要对民主宪政来一点概括性的评议。

与普通中国人——尤其是共产党人的憧憬不同,民主宪政绝不是一种“美好的理想”,绝不会使一切人共同富裕,更不能使一切人都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在民主宪政下,美好理想、美好生活只是个人的事情,社会只能为一切人提供实现美好理想,过上美好生活的平等机会和平等权利。民主宪政不是包治社会百病的良方,但它为暴露社会百病从而为医治社会百病提出最大的可能性。民主宪政不能保证一切公职人员德才兼备,只能使侵犯公民权利和国家利益的官员不能久享权力,更不能垄断权力。民主宪政不能保证社会实现全面的公平和正义,只能消除明显的非正义和不公平,并使全体公民都有权去争取最大最多的公平和正义。总之,民主宪政只能为市场经济时代的民众提供一种防止各种最坏情况发生的程序和制度。虽然它也鼓励人们去为实现自己的美好理想,过上美好生活而努力奋斗,并为之提供相应的社会条件。

李喜所、元青在其所著的《梁启超传》中,总结梁启超的政治生涯说:“梁启超一生都在幻想在中国建立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无论在戊戌变法时期追随康有为搞变法,民国时期服务于袁世凯、段祺瑞,还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兴起,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群众运动的历史潮流下幻想组织第三党。这个根本的政治目标始终没有放弃。然而,正如他之前的政治道路已被历史证明走不通一样,在共产党领导的民主革命与国民党新军阀的专制独裁之外,寻求一条中间的政治道路仍然是行不通的。”

说梁启超想在中国建立民主政治的目标终生未变,这是千真万确一点不错的。说梁启超的政治道路在国民党和共产党面前走不通,却是把历史看作结束于国民党和共产党暴力夺权暴力掌权面前的糊涂虫。

客观地说,历史仅仅证明,梁启超的道路没有被他本人走通,但是,在台湾却被李登辉先生治下的国民党与在野的民进党一起走通了。我坚信,在大陆也必将被中共党内的改革派和民运人士与全国人民一道走通。

梁启超所要走的道路,无非是以“开明专制”对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进行“保育”,通过渐进的改革实现民主宪政。今天,中国大陆的执政党和政府正在以“开明专制”对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进行“保育”,但却从来没有承诺通过渐进的改革实现民主宪政。

民主宪政是当代中国民运的前进目标,我们——中国大陆的民运活动分子的历史责任,就是要促使大陆执政党和政府像当年台湾的执政党和政府一样,通过渐进的改革,通过承认在野力量的合法,来共同完成历史性的变革,即实现民主宪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