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联署
2011-2-27,下午,地点:上海西南角,参与者:陶恒、沈佩兰、高信翠、赵迪迪、王文正、沈纯理等人。
一、维权与上访者思维模式及其它问题的探讨
(一)维权与上访者必须具备的逻辑修养
1、矛盾律;2、同一律;3、排中律(请上网查阅)。
(二)维权与上访者处置任何事件时的态度
1、合理性。
2、科学性。
(三)维权与上访者需要对通常规则的掌握
1、综合(请上网查阅)。
2、演绎(请上网查阅)。
3、比较法(请上网查阅)。
4、加、减法(应该在比较法的基础上,再作删繁就简,可不确切地比喻为:快刀斩乱麻)
(1)在处置轻重、缓急事务中,还要有个局部与整体利益,次要与主要问题的认识和选择。
5、在认识性问题上应该持有的态度
(1)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结合。
(2)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地观察以及思考问题。
(四)应用序列化模式可演绎任何复杂的问题
维权与上访者对任何的复杂问题,都可以适用以序列化模式为例的、条辨清晰地加以阐述一切问题,特别指出:该模式尤其适用于法律的、论证论据的、任何复杂问题的演绎性论说。(请参照本文:二、(二)、3、为例)
(五)维权与上访者关于撰写文字材料的(大致)要求
1、时间、地点、做什么与怎么样;
2、语句通顺、表述正确;
3、格式规范、结构合理;
4、应用数据与原文必须注明出典;
5、相关措词尽可能地使用法律原语;
6、必须以真实性为主辅以证据材料,要求简洁明快地把问题说明清楚,依附合法性,并且提出合理的建议或可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诉求。
(六)关于维权与上访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1、传媒问题
(1)维权、上访者与墙内、外传播媒体互动的利弊。
2、维权与上访者安全使用电脑及信息被非法监控的问题。
3、维权与上访者学会翻墙的意义。
4、维权与上访者使用推特的利弊。
5、维权与上访者统一经网络交流规避违法打压的方法
(1)维权与上访者学习运用法律规避打压的技巧。
(2)维权与上访者要运用墙内、外虚拟与现实维权相结合的形式,形成互补与互动的优势。
(3)维权与上访者必须经网络学习来提高,进一步发挥好“群力群策”的智慧,及时判断现实中的严峻形势,来正确应对所有的(包括政治的)社会问题。
二、对现行社会各重要方面的综合性问题的看法
(一)关于社会的现实问题
1、各级政府、政法委、纪委与党委职能,对维权与上访问题的态度和失衡之下的权宜问题。
2、维权与上访者被侵权后和上述职能进行交涉的问题。
3、现行社会中维权与上访者应用法律时存在的能力问题
(1)较突出的,如:涉嫌刑事犯罪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黑监狱,治安管理处罚等问题。
(二)关于维权与上访者运用法律时的主要法则性问题
1、真实性(对相关事实的阐述,其格式与要求请参阅以上一、(五)、1至6)。
2、合法性(一切法律问题均可上网查询得到的)。
3、关联性,其证据可分:
(1)直接证据。
(2)间接证据。
(3)证据锁链:①……;
②:A、……;
B、……。
综上,间接证据经串并可以合理推断该事件的真实性,从中得出在某种程度上已符合真实性的结论。
(三)以法治理念认为:立法、法律与行政及权利架构下的不合理关系,即公民被普遍侵权的总根子之一
1、立法:《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构,事实并非如此,中共中央常委会才是最高权力机构。
2、宪法:(1)现行《宪法》缺乏合理的宪政架构,无法做到法律能高于一切权利的法治理念。
(2)有上、下位区分的法律关系,因受各级政法委的违法掌控,已使该法无法兑现基本权利。
(3)不依法行政的乱象致使问责制形同虚设,在违宪下特别需要由宪法法庭作出的终审裁定。
3、行政:(1)现实中普遍存在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权利失衡导致公器私用,使司法成为私法与恶法。
(2)行政管理,这是把双刃剑:①针对行政方:法无授权不可行;
②要求公民们:法无规定则可行。
(3)行政管治:①治安警察对维权与上访者的权限……。
②国保警察对维权与上访者的权限……。
(4)管治忌讳:维权与上访者须合理规避,因拟似政治、组织、涉外化会被构陷打压的可能。
(5)投诉与举报:应在其同级或上级的督查、监察、纪委部门,却对维权与上访者并非有效。
4、司法:(1)党国未经全国人大授权已经对涉及政治及敏感案件不讲法律了。
(2)现在让维权与上访者又给遇上了,已被不公开地设置:以特定对象与特定事由为借口,从而违法地剥夺了公民的法定诉权,故现在“不予立案”的侵权较为普遍。
(3)党国不依法行政不讲法治,为违法侵权与职务犯罪大开方便之门,这种黑司法的腐败已经造成了社会不公的恶劣形象。
三、两地维权与上访者交流技巧和经验
(一)上海维权与上访者为大家提交了“维权与上访语录”,仅供参考。
(二)倾听客人的意见……。
(三)上海维权与上访者介绍了上海方面维权较为成功的案例,并对此作了解析与点评。
(四)上海维权与上访者归结与交流了如下方面的经验
1、消除维权与上访者的恐惧心理;
2、告知被侵权者的合法权益;
3、维权与上访者必须强调集体维权的重要性;
4、倡导维权与上访者以最小的付出,博弈最大的社会效果;
5、应用“翻墙”使之信息流对等,掌握推特与电脑工具,务必加强联系与交流;
6、提倡维权与上访者学法用法,以相互代理来降低诉讼成本,更容易提高维权民众们的自身素质。
(五)两地维权与访者对集体诉求问题的认识与发动好集体力量的使用,以及原则问题达成了一致的共识。对于上述看法及其它综合性问题,都进行了非常及时的统一认识,这是一次特别有必要的畅谈与交流。
(六)关于哈尔滨呼兰地区利民经济开发区违法侵占农耕地,这是有组织地涉嫌黑社会化的违法犯罪,对农民实施恐怖强迫交易,使农民严重遭受失地侵权的具体问题,已立为专项性的调研,因其敏感而暂且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