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至晚9时许,本网连续接到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访民黄克锦电话,反映他因为要赴京上访而被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工作人员限制人身自由,晚9时妻子郭万珍在合肥市火车站也被当地截访人员拦截。
据悉,55岁的黄克锦、郭万珍夫妇是桥头集镇刘集村小黄村民组农民,因该村601亩土地被政府征收用于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而黄克锦、郭万珍夫妇长年在外打工未获通知参加土地二轮延期承包,也就被剥夺了获得土地征收补偿的权利,而黄克锦、郭万珍夫妇认为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的饭碗,自己应该获得补偿,解决吃饭问题。为此而经常上访。两会在北京召开,夫妻二人买好合肥至北京的火车票,欲要赴京上访,3月10日上午黄克锦应约到肥东县政府见县长,却被忽悠,在信访工作人员及村委会、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截访人员的挟持下在饭店吃过午饭后,于下午1时许被强制带到桥头集派出所内。
在派出所,黄克锦多次向警察提出截访人员非法限制自己人身自由是非法的,而警察则要求他与截访人员谈谈。黄克锦打了3次110报警电话,却无人过问。晚7时30分许,黄克锦要强行离开派出所,可被5名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工作人员强行制止,衣服在拉扯中撕破。
晚9时许,妻子郭万珍在合肥火车站被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及村委会截访人员发现而失去人身自由。
两会召开,法律并无明文规定此时不许上访,而基层政府则强行阻止访民上访无疑是违法的。本网将继续关注此事的发展。
附黄克锦、郭万珍的给国家信访局的上访信:
征收农民土地却不补偿天理何在?
国家信访局:我是合肥市肥东县农民黄克锦,户籍原为桥头集镇刘集村小黄村民组43号,现为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我们这里征收农民土地、拆迁农民房屋已经有五年了,我们小黄村民组2006年被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征收了601亩基本农田,农田可是我们农民的命根子啊。可我一家因在外地打工未获通知参加土地二轮延期承包,就此被剥夺了二轮延期承包土地权利,毋庸置疑,这是违法的。可就因为这样,在2006年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征收我们村民组土地时,我们一家分文未获得土地补偿费,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因是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单方制定的格式合同未写上房屋安置期限及房租补贴写的是具体金额,未规定按市场价格补贴及合理的违约责任,致使我的安置房五年未到手,只好在外租房居住。
我就是不明白,我的二轮土地延期承包权依法是不能被剥夺的,却能被剥夺?国家规定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制,那么我家四口人都是小黄村民组人,也就是集体中的一分子,土地我们也有份,征收补偿权竟被剥夺吗?
为了维护权利,本人向肥东县人民政府提出要求,要求公布征收土地必须有的国家的审批文件!要求公布拆迁房屋的国家审批文件!这是我们的知情权,政府必须尊重!
在2009年4月25日,我在肥东县政府信访接待大厅向肥东县纪检委书记曹家山反映问题,可不但没有接访我,我却被二名保安殴打,手机被抢后未还内卡,当时我被二位保安从二楼头朝下拖下楼,当时有五名上访群众看见。报警后警察到场后察看现场和我的伤情说有监控录像,你不要害怕。
我得到政府的答复是土地征收是合法的,那么国家规定的“征地两公告一登记”,即土地征收公告、征地补偿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登记为什么不执行?我就是不明白征收土地一切合法却为什么不敢公布或出示国家审批文件?
我的妻子因我们的遭遇而服农药自杀过,如果不是绝望谁愿意抛弃家人而自杀呢?
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
我坚信我的诉求是合理的,是符合正义原则的,是符合国家政策的,可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难?
申诉人:黄克锦、郭万珍 电话:1585691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