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记者   柳江河

(参与2011315日讯):2011年3月13日,参与报道了武汉市公民李翠娥与中国大陆两会前的2月27日去北京上访,被北京市警方截访人员截堵,并送回武汉市“截访指挥中心”关押了数日。

原来离翠娥家在武汉市江岸区红艳村101号,上世纪1900年刚刚生活有些小康的李家把攒的多年的积蓄全部拿出来改建了祖屋,过了几年的宽敞日子。可是,到了2000年这刚刚宽敞的10年的小日子,就在一位电子商人的狂想中和对区长的拉拢行贿中被击碎了。

武汉市奥信电子公司的小老板,本来没有多少钱,他搞电子产品的销售挺好的,但是他看见房地产业的利润远比电子销售来的快,于是这位小老板就起了歪心眼。想在李翠娥的家所在地红艳村盖上一幢电子商业大厦市场,一来可以假借市场名义扩大资金来源、卖楼花。二来可以利用多余的土地搞房地产,于是,奥信的小老板买通了区长杨世洪,在市没有进行规划的条件下,把区政府的拆迁手续办完了,还找家家户户签协议。小老板利用黑白两道,威逼利诱,很多的村民都被破强行签下搬走了。只有李翠娥和其他三户要依法看到市的规划才肯搬迁。区长和小老板一商量,干脆让法院行政庭发了个强拆的告示:限期搬迁,违者法院依法强拆处理。

李翠娥不信邪,你拿不出来市级规划,就是非法,你强迁,我就拼死保护我的小康生活,李家和余下的三家在法院强迁的时候,进行了殊死的搏斗。他们要与法院的强拆法警们同归于尽。誓死保卫自己的家园,在自杀警告的前提下,法院的法警们终于害怕玩出人命来,而灰溜溜的逃窜了。但是区法院还是在行政判决上,判决李翠娥等四户输了官司。

李翠娥不服区里的判决,上述到武汉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法官明着告诉李翠娥等人,我们同情你们,但是也不能判你们赢。中级法院维持了区院的违法判决,李翠娥就到省高院上访,省高院发回市院重审,市院再维持。没办法李翠娥去北京上访多次,可是北京最高院的批示到了湖北省连一张开屁股纸都不如。李翠娥只能给几位中央领导告御状,不知那份状纸起了作用,区长被抓起来了,一抄区长家,现金就他妈的抄走几百万。2003年判了区长无期,可是李家的事,解决也是遥遥无期。李翠娥没办法,再用8年间无数次去北京告状,无数次被抓回武汉,现去北京的路费都有十几万的票据了。每到重大活动北京都有李翠娥的告状身影。

今年,两会前温家宝第一次去了国家信访局,李翠娥又来劲了,她刚去了上北京的火车,省、市,区的干部就追到北京,把她抓了回来。李翠娥现在在姐姐家居住了多年。区里的新领导在截访中心找李说:我们只能给你200万,其他损失你自己补吧。我们抓你的费用已超了500万之多,差不多了,该结束了。

李翠娥认为:损失是市政府和法院造成的,为什么要我来担负?200万在红艳村已买不起原面积房子的一半面积,那我这么多年的苦难,谁负责?法院的法官违法强迁,没有追究责任,现在只是老区长一人顶罪了,还要我们承担另一半的损失,天下哪有这么不讲理的?

李翠娥向参与表示:只要看管不严,我还要去北京告状,直至公平全部归还与我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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