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维权人士刘家财因在网上转发《李向阳复仇公告》及组织同城饭醉,于2013年8月被警方带走,后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于去年7月23日开庭审理。本周一上午,宜昌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刘家财被判5年有期徒刑。
这已是刘家财第二次被以“煽颠罪”判刑,原为葛洲坝集团员工的刘家财因参与维权并揭露官员贪腐,2002年曾被以“煽颠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刘家财的妻子王玉兰当天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整个宣判过程只有短短十几分钟。对于丈夫被判5年感到出乎意料之外,直言刑期过重。
王玉兰:“我觉得太重了,没想到会判这么重。肯定要上诉,他不上诉,我也要上诉。”
记者:“觉得判决太不合理,无法接受?”
王玉兰:“比许志永、丁家喜判得都重。我实在是接受不了。他做的事情又没有对社会造成什么影响,他只是在网上发些东西。”
记者:“今天几点钟宣判的?”
王玉兰:“9点半。只有十几分钟,宣判完就(把刘家财)带走,连律师什么话都没让说。”
刘家财的律师吴魁明在会见了当事人后向本台表示,刘家财认为自己所做的并没有错,决定上诉,同时表达了对家人的浓浓愧疚。
“说了对家里人的愧疚,自己在里面受苦他觉得还可以忍受,但对家人的愧疚感都太重了。因为他爸妈都八十二、三岁了,两个老人在一起住,他不能尽孝。他老婆非常理解他、支持他,觉得自己在经济上没有帮助到老婆,对老婆对不起。他女儿现在已经成年,在上班了,他也觉得不能帮到自己的女儿。说这些话的时候,他自己都在流泪。”
吴魁明又表示,法院判处5年属顶刑,明显过重。
“他这个是顶格判,现在指控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这个罪有两款,第一款就是5年,如果是首要分子或者情节严重就判5年以上。因为并没有指控他首要分子和情节严重,应该是第一款的,但是判得太重,判顶格了。”
该案原本应当是公开宣判,但在宣判当天,特地前往宜昌准备旁听的湖北武汉维权人士王芳、尹旭安却被警方拦在了法院外,他们还被强制遣返回老家。
王芳接受本台采访时正在回家的高铁上,她说:“我们今天早上到宜昌中级人民法院的时候,他们7点半就有警察了,一直到8点过几分的时候,他们就过来,在马路那边就把我们给抓了,查身份证,然后把我们带到派出所了,宜昌高新区东山派出所。做笔录、询问一些问题,阻止我们旁听。他本来应该公开宣判的,又怕被人去旁听。然后就把我们送上高铁遣返了。”
尹旭安告诉记者,警方一直把他们押上火车,看着列车开动才离开。此前曾因将上访人员名单发布到网上而被以“泄露国家秘密罪”刑拘52天,半个月前才被取保候审的尹旭安担心,刘家财一案的量刑意味着针对网络言论的打压将变本加厉。
网民“williamxu威廉退尔”在推特上写道:刘家财仅因在网上转发了一条“李向阳”的帖子,结果却被以“煽颠罪”而处以五年徒刑,此一荒唐判决若得不到人们应有的关注、同情、声讨与谴责,那么,网络言论环境将更加恶化,从此“煽颠罪”也将到处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