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转型路径探讨”征文


一、

通常,所谓“国体”(form of state)主要是指“谁的国家”(即国家的名义或象征)、“谁的统治”(或哪个阶级的统治)。世上有君主国(以及帝国)、共和国这两种主要的国体类型。

而所谓“政体”(form of government),主要指“什么样的政府”(即政府采取什么组织形式、什么组织结构)、“如何统治”(即以何种方式和手段实施其统治)。在君主国,有专制君主制、立宪君主制、虚君民主制三种主要的政体类型;在共和国,则有总统制(以及半总统制)、议会内阁制两种主要的政体类型。

以上并非完备的分类。在君主国和共和国之间、之外,还有一些既非真正君主国、亦非真正共和国的国家,以及一些名曰共和国、实为假共和的国家;在总统制与内阁制之间、之外,也还有其他一些够不上任何类型(也够不上任何“模式”)的“特色”政体。比如,瑞士的联邦委员会政体,那是真正的“合议制”。还比如,在我国,据说有一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

梁启超先生曾说“只问政体,不问国体”,可见他是一位政体决定论者。梁的政治主张是“对于国体主维持现状,对于政体则悬一理想以求必达”,因为“政象之能否止于至善,其枢机恒在政体而不在国体”。——梁先生的意思是说:如何组织政府、组织一个什么样的政府、如何实施统治、实施一套什么样的统治,此事不能马虎,它比由谁来代表国家、由什么头衔的人来出任元首、由哪一个党派来组织政府、由哪一些人来管理政府严重得多、重要得多,所以,在他看来,国体宜稳定,不要变来变去翻烧饼,政体却应深思熟虑,精益求精,争优求良,常加改进。

梁启超对国体、政体有一个简洁明快、干脆利落的分类:“立宪与非立宪,则政体之名词也,共和与非共和,则国体之名词也”。他的选择标准如下:“政体诚能立宪,则无论国体为君主为共和,无一不可也;政体而非立宪,则无论为君主为共和,无一而可也。”他心目中的中国理想政治,是英国式的议会民主、虚君共和,既保留了君主制的外壳,以免国家动荡,又吸纳了共和制的精髓,以使政治优良。

与梁启超先生一样,西方政治学的经典作家亚里士多德、孟德斯鸠也是将优良的政治生活归结为优良的政体。在亚氏、孟氏看来,君主制、贵族制、共和制并没有高下之分,有较好的君主国,也有较坏的君主国,有不错的共和国,也有糟糕的共和国,每种形式均可优可劣、有好有坏。政府之好坏的关键并不在于国家名义上是叫君主国还是叫共和国,而主要在于执政者怎样掌权:政府如何组织、如何管理、是否正义、是否法治。亦即只问政体不问国体。

孟德斯鸠熟读古代经典,对古代世界各国政体有深钻精研,他深知专制政治未必只在君主制之下,共和国对专制独裁未必就有与生俱来的免疫力。美国开国先贤在构造其立宪政体时借重了孟德斯鸠的伟大学说:三权分立,但是,他的法国同胞雅各宾党人却无视先人的伟大智慧,执意打造一个“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民主专制政体。

而在马克思、列宁、斯大林、毛泽东这一路人那里,则将“先进”的政治制度完全归结于统治阶级是否“先进”:如果是“先进”的阶级战胜了“落后”的阶级并独掌国家政权,并实施所谓“先进”阶级对“反动”阶级的“专政”,则这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就是“先进”的,否则就是“落后”的。

照他们这路人的逻辑,所谓“资产阶级专政”必然先进于“封建地主阶级的专政”,而所谓“无产阶级专政”又注定优越于“资产阶级专政”。如此等等,五段论,螺旋递进,一物降一物,一阶胜一阶。此即所谓“历史必然性”。他们把“谁的统治”、“哪个阶级的专政”(即国体问题)看得太重、重于泰山,却把“如何统治”(即政体问题)看得太轻,认为前者是本原、是实质,后者为派生、为从属,前者决定后者,后者服务于前者。亦即只问国体不问政体。

比如毛泽东,他在《新民主主义论》、《新民主主义的宪政》、《论联合政府》、《论人民民主专政》等一系列政论文章中不厌其烦地渲染阶级仇恨,煽动中国人打中国人,动辄鼓吹某几个阶级应该狠狠修理另几个阶级、某几个阶级必须心狠手辣对另几个阶级“专政”。这位毛先生,没掌权的时候夺人家的权,那是“革命”,掌了权之后再去共人家的产、要人家的命,那是“国体”。

毛用他那套高扬阶级性却灭绝人性的鬼话,来定性国家政权的根本特征,并自作聪明地构造他一窍不通的“国体”理论。毛泽东说:“这个国体问题,从前清末年起,闹了几十年还没有闹清楚。其实,它只是指的一个问题,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资产阶级总是隐瞒这种阶级地位,而用‘国民’的名词达到其一阶级专政的实际。”别人都“没有闹清楚”,只有他聪明,三下五除二就“闹清楚”了:所谓“国体”,就是“专政”,不是你专我的政,就是我专你的政,与其你专我的政,不如我专你的政,如此而已。他自己耍流氓,倒以为全中国、全人类都是流氓。他自己手握屠刀,满嘴“专政”,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别人用一个“国民”的名词,倒让他挑上刺了,说人家“隐瞒”。若“国民”是隐瞒,那“公民”岂不成了造谣?照毛泽东的歪理,世上只有“阶级”,哪有“国民”和“公民”?

就这种二黄八调的超级脑残,跟“天兄”的亲弟弟洪秀全先生一个级别,偏偏就成了“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和导师”,至今还被某党维护,被一些新生代脑残者崇拜。此乃我中华文明之奇耻也。

若说梁启超先生是政体决定论者,则马、列、斯、毛诸人当然就是国体决定论者。在马、列、斯、毛们看来:只要是“反动”、“落后”的阶级——比如毛眼中“美国资产阶级”——占据国家统治地位,他怎么统治也都是不行的、不好的、不对的,甚至是有罪的,因为他无论做什么,无论是否自由民主,无论是否遵宪守法,无论是否廉洁奉公,都是“虚伪的资产阶级那一套”,都是为反动统治服务的,都打上了反动阶级的烙印,这是所谓“历史唯物论”;而只要是“先进”的阶级、伟大的党霸在台上掌着权,他无论做什么,即使无法无天、伤天害理,抢人财产、取人性命,也都是可以的、有理的、正确的,即使错了也还可以三七开的,因为他是“先进阶级”的伟大代表,就算犯下滔天大罪也没什么大不了,总要比他的“阶级敌人”更加值得原谅些。这就是共产党的领袖们和理论家们所宣扬的阶级性决定国体、国体决定政体的政治逻辑。

毛泽东把“国体”理解为“谁专谁的政”,而至于“政体”,“他老人家”好像没有开窍,没有已经“闹清楚”了的高见和高招,只能从列宁、斯大林那里全盘照抄。1940年毛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所谓“民主集中制”这种列宁主义的组织原则,竟又成了毛式“专政共和国”之“政体”的名称。“新中国”建立之后,在苏联老大哥的催促之下,毛泽东终于答应把“专政”做得隐蔽一点,也走一走“人民民主”的过场,按俄国“苏维埃”的老办法召集一个由党包办、听党指挥的中国“苏维埃”——所谓“人民代表大会”。于是乎,托斯大林大元帅和苏共中央的福,中国人民这就有了所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

当今中国是什么“国体”:究竟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还是什么“太子党”“团派”联合专政,或者是什么“权贵官僚资产阶级专政”、“贪官污吏专政”的国体?这个问题,我以为相对次要。

假如中国有真正合格的宪政民主政体,即使选民们在一场公平自由的选举中把胡锦涛主席的夫人选为下届国家主席,把吴邦国委员长的太太、温家宝总理的太太选为下届委员长和下届总理,我们也没有任何理由说人家在搞“娘娘党专政”。但是,若中共继续拒绝宪政民主,即使是焦裕禄同志的外甥、雷锋叔叔的侄子“当选”下届政治局常委,恐怕也难免被国人讥为“太子党专政”。

政体不好,皇上、主席、书记、委员长,谁掌权也好不了,阶级、血统、裙带、金钱、政绩,哪一样也靠不住。这就是梁任公先生“不问国体只问政体”的“两个重要思想”。

当今中国是什么政体?当然不是什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一个人数多达三千,一年只开它十来天,绝大多数人大代表还没来得及记住邻座代表的姓名和模样,会议就“已经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胜利闭幕”,坐在三层楼后几排的代表即便拿着望远镜,也很难看清楚主席台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尊容。这样一个在中国可有可无、聊胜于无的机构,一个基本上是自娱娱人、自欺欺人、连给“党和国家领导人”当枪使都还不配的机构,居然也好意思拿来命名一种“政体”?

那么,当今中国政体究竟应该如何命名呢:独裁制?一党专制?三权合一制?官僚集权制?极权主义制?或后极权制?笔者认为,这些名称大概都对,但又都有不太对的地方,因为太笼统,欠确切。你说它独裁,胡锦涛先生未免要感到冤枉,因为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里经常采取合议制,不一定就让他胡某人搞一言堂、说了算;你说它极权,但现行政体毕竟已经与毛泽东“领导一切”的极权体制相隔甚远;说它一党专制,这当然不错,似乎又略嫌轻描淡写,因为中国共产党的一党专制远比其他党的一党专制——比如中国国民党曾经搞过的一党专制——更霸道、更专横,也更勤奋、更精深。

窃以为,当今中国政体是一种掺杂了多种非立宪政体之有效成分、又具有多种立宪政体之局部功能的一种畸形的复合的专制政体。它有些地方像君主专制,有些地方像僭主制,还有些地方像寡头政体、门阀政体、军阀政体;它有些地方像宗教极端组织,有些地方像黑社会,还有些地方像纳粹法西斯;而在另一些地方,则又若隐若现政党政治、议会政治、民主法治的萌芽或影子。欲知此种畸形专制政体之基本结构,且待下回分解。

201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