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广场联合示威上访的花儿在纽约的春天中开放

联合国上访日记一

    前纽约时报中国问题研究员 赵岩
    
    赵岩在联合国示威
    前纽时研究员赵岩到联合国前上访示威第一天


    
    刘路:
    前纽时研究员赵岩到联合国前上访示威第一天


    
    王书君、刘路、赵岩:
    前纽时研究员赵岩到联合国前上访示威第一天


    
    
    美国友人卡特到场支持:
    前纽时研究员赵岩到联合国前上访示威第一天


    
    联合国前的花怒放
    前纽时研究员赵岩到联合国前上访示威第一天


    
    2011年4月8日,今天是我承诺接受中国大陆的东方企业集团老板张宏伟和哈尔滨市两级法院院长的挑战,去联合国示威和上访投诉的日子。
    
    上午10时30分,我和在美国的中文笔会会员的刘路先生(原大陆著名的中国维权律师)约好在联合国广场上见面。当我们两位到达之时,让我们非常感动的是,来自中国大陆青岛社科院的著名二战史专家、我的哥伦比亚大学的访问学者大师兄,王书军先生已先于我和刘路在联合国广场上等候了。
    
    联合国广场上与我春节时陪同我的姐姐来时不同的是,白雪早已化作了空气,飘向哈德逊河和纽约那蔚蓝的天空。广场上的花儿虽然没有茉莉花,但是他们无论是白色的、还是黄色的或是红色的,在联合国的广场上自由的怒放了!!!!!!
    
    还记得去年的春天的这个时候,刘路律师界的好友深圳女豪杰、与我同期在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的女中豪杰黄雪涛小姐要回国之时,刘路约请大家在法拉盛的一家酒店为黄小姐送行,刘路带去了来自上海的访民——-胡艳女士。刘路告诉大家,胡艳正在纽约中领馆上访。我在大陆中国做记者,很愿意把精力放在访民身上。当胡艳在饭桌上边哭边讲述她被强迁的苦大仇深之时,我注意到胡艳手中拿着一份上海市世贸局的一份来自世贸筹委会张局长的批示,大意是希望胡艳去联合国上访。
    
    我看罢那位张局长的手谕后,尽管我十分的气氛,但是,我还是为胡艳不响应中共的号召放弃联合国而十分的惋惜。我当即建议胡艳改变上访地点,就去联合国广场上访。当胡艳转移联合国广场之时,我虽然没有于当天前往支持,但是,我在博讯上最先对她进行了书面呼吁支持。再后来胡艳这支去年绽放的上访之花,一朵变成了五多,据说五朵花儿都已在今年春节前收获了上访的正果。
    
    本来去年我答应了胡艳同去联合国示威,她是被强迁,我是为了公民的诉权。只是因为被同仁们的劝阻,我才决定给张宏伟和哈尔滨市法院一次机会。可是,我等待了一年,我以为有大陆中国的几位常委批示,我的诉权问题会很快的解决。
    
    然而,南岗区法院有恃无恐,不仅没有依法解决我反映诉权的问题,相反,还变本加厉迫害我们的维权代表韩国志。我的诉权在全国人大代表代理的前提下仍然拿不到,且我的代理人被威胁警告。那好,我被迫接受来自东方集团和法院“敢不敢去联合国示威”的挑战。
    
    刘路是为被称之为所谓的某信仰过度组织辩护,而引起了当地律协的吊销的惩罚。刘路在大陆每年能挣100万。因此它的示威口号上很正式写上赔偿4百万。
    
    我的口号是还我诉权,维护人权。
    
    在中午11时,一位叫卡特的美国人向我们询问:“为什么在这示威?”
    当他听说刘路的律师证是为别人辩护才被吊销,我的诉权法院就是不给时,他惊呼,这就是号称是世界第二的中国吗?太不讲究了。
    
    附件
    1 赵岩给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的信
    2 刘路给国家领导人的信
    

赵岩给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的信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先生: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总干事托卡耶夫先生:
    二位联合国的领导好!我叫赵岩,中国公民;今有一事须向联合国的领导和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官员反映。
    诉权是每一个国家公民最基本的权力,它具有不可剥夺的性质。它是法律前平等权力的第一体现。诉权是人权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这是国际法学界公认的常识。
    今天,我以信件方式,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向联合国总部、向联合国的所有成员国来控诉,在中国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岗区法院,我受到的法律面前不公正的待遇。
    2009年4月,因与中国的第一家民营上市公司东方企业集团的股权纠纷谈判无法再继续的前提下,我向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依法起诉了东方企业集团。按照中国的民法通则,南岗法院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向我告知法院是否立案。可是,在2009年4月—-7月间,我先后四次从北京到哈尔滨南岗法院依法讨要诉权,但是南岗法院枉法办案,既不下裁定驳回我的起诉,也不给立案通知,我在北京申请示威游行抗议也得不到批准。
    尊敬的潘基文秘书长和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总干事托卡耶夫先生,今天的中国公民得不到诉权和司法公正已经是普遍现象,在此我强烈的要求联合国人权机构和联合国总部,能对这种侵犯人权恶劣的现象给予调查和惩处。
    祝工作愉快!
    此致
    
    敬礼
    中国公民 前纽约时报记者
    赵岩
    

刘路给国家领导人的信
    2011年4月8日刘路:就联合国上访给中国政府的公开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女士:
    
     我叫李建强,笔名刘路,原系中国的执业律师,我今天开始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上访。因为我不敢在你们的政府管辖区域内上访,因为那样的话我会“被失踪”,更因为你们政府签署了保护公民就业权利的国际公约,联合国对中国政府有一份监督职责。
    我在上访的第一天给你们发出这封写了2年多的信,希望你们这次能看到,并给我一个说法。
    中国总理温家宝先生因其喜欢背诗词、抹眼泪,刻意塑造\”亲民\”形象被网民亲切地称为“中国影帝”,温家宝总理还在两会期间召开记者会又言辞恳切地声称要千方百计创造和提供就业机会,给失业的700万大学生和2000万农民工绘制了一个巨大的画饼。
    
     或许有人说,温家宝虽然是个喜欢作秀的总理,但是他希望促进就业其动机还是真诚的。只是客观条件制约,不能保障充分就业而已。
    
     果真如此么?我先举个我个人的例子,说给温家宝总理听听。
    
     我在中国大陆是个律师,在山东执业。我做一些商务的案子,维权的案子,也做了一些政治异议人士的案子。这些都是大陆法律允许的,否则我也做不了。但是,我在做律师的15年时间里,律师证经常被莫名其妙地不予注册。我的律师证在我手里的时间,还没有在司法局抽屉里的时间长。或许温家宝总理会说,是不是你有违纪行为?否则政府为何不给你注册呢?我自己说什么温家宝肯定不信,我告诉温家宝两个事实,请温家宝总理亲自去查证:
    
     第一、司法局律师管理处扣发我的律师证,从来没有书面手续,要是能查到一份,算我胡说;
    
     第二,司法局律师管理处从来没有给过我任何处分,要是有一次,废了我的律师资格我也毫无怨言。
    
     这两个事实至少可以说明,不给我律师证,让我失业是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根据的,对不对?总理先生?
    
     自2003年11月到2005年9月,山东省司法厅使用欺骗手段让我们所的女助理从我手里要去律师证,然后拒不归还,没有任何正当理由。
    
     2007年5月,它又借年检注册之际,拒绝给我注册,并在报纸上将我的律师证作废,同样没有任何理由。
    
     由于山东司法行政当局砸了我的饭碗,我一家三口生活失去来源,我儿子读书靠我的兄弟姊妹资助。我的两个助理也失了业,她们都是法学院毕业的大学生。难道不是山东省司法行政当局在无端制造了这么多的失业人口么?主席先生,总理先生,部长女士,作为政府最高首脑,你们是否应该给我个说法呢?
    
     2008年9月,我不堪骚扰(警察把警察所开到我家小区门口,对我日夜监视),不堪失业的压力,出走美国。我看到美国的华人律师业务尽是些国内律师根本不屑做的小案子(婚姻、移民、报税什么的),法律、技术含量都非常低,刑事案件根本都不能做,但却能每年上百万美金的挣钱,我在国内是十多年的出庭律师,有30多个无罪辩护成功的案例,却不得不流落在此给人家当助理,这是多么滑稽、荒唐!
    
     温家宝总理或许要说,你这是个案,是山东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失当,没有代表性,不能得出我的政府故意拒绝促进就业的结论。而且你是个小人物,你这个案子我也不知道。
    
     那么好,我说几个您知道的案子。
    
     高智晟,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麾下有十几个律师,创造着二十几个人的就业机会。每年的业务收费几百万,给政府缴纳不菲的税金。因为给您—-\”温家宝总理以及胡锦涛主席吴邦国委员长写信反映某信仰团体遭受酷刑的问题,律师所被停业,老高被抓走判刑,至今下落不明,妻子儿女流落异国他乡,麾下律师风流云散。这个案子公安国安不会不回报给您吧?即便他们没有回报(鬼才信),外国政要、外交官员、外国记者总对您说起过吧?他高律师根据宪法41条向您反映问题,即便说的不对,您的政府也不该敲掉人家饭碗,剥夺人家自由、把人家搞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吧?
    
     郭国汀,上海天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麾下律师十几人,业务收费数百万,每年给你的政府缴纳不菲的税金,提供着二十几个人的就业机会,就因为给某信仰团体辩护,给政治异议人士辩护(这也是你们的法律允许的,否则他也做不了),被你们赶出国去,流放加拿大,律师所灰飞烟灭,十几个律师成孤魂野鬼。这位郭律师原本是著名的海事律师,有十几本专著出版,业内也是大名鼎鼎,上海司法行政机关制造的这些人为的失业,您作为政府的最高首脑,可以推卸责任么?
    
     李苏滨,河南洛阳洛神律师所律师,中共党员,因为抗议司法局乱收注册费,跟地方政府打了30场官司,大都打赢了。但是河南省司法厅就是不给他律师注册,他到了北京,北京也不给,时间长达接近10年,你们生生制造了一个\”律师后\”–让一个有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不能合法执业。
    
     如果说前面的案子您都可以装聋作哑妄称不知情,李苏滨的案子您可说不过去,因为当年40多家媒体报道过,舆论沸沸扬扬,甚至贵党的喉舌中央电视台也气愤不过,在两周时间里用了数小时播放过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您那么\”关心民生,亲民爱民\”,影响如此大的事件,说您不知道,岂不是污蔑您的亲民形象?
    
    据说,因为北京律师们对司法行政机关敲诈勒索数亿律师注册费不满,要求律协直选等,北京司法行政当局又有新动作,将滕彪、李苏滨、程海、温海波等一干知名律师搞掉了饭碗,著名律师李劲松的律师所也蒙受牵连,被停止执业,这一家伙,又有几十个就业机会被人为消灭了。
    
     类似的案子全国还有许多,广州的唐荆陵律师、郭艳律师,因为办维权案件,你们敲掉了人家的饭碗,陕西的张健康律师、广西的杨在新律师,也因为同样的理由,被你们敲掉了饭碗。杭州的陈树庆先生、庄道鹤先生、青岛的牟传珩先生、姜福祯先生,人家考出了律师资格,你们连证书都不发,更不用说让他们执业了。你们唯一说不出口的理由就是,这些人是异议人士。异议人士就没有当律师的权利了么?你们那条法律这样规定了?
    
     所有的人都知道,律师是个高收入的职业,律师靠自己的专业知识为社会服务,创造就业机会。并且培养一个律师,国家、社会和个人都要付出高昂的成本。因此,不是因为犯罪或者严重违法,律师的执业机会是应该得到充分保障的,否则就是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温家宝总理言之凿凿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实际上其下属的政府系统却在大砸律师饭碗,故意制造失业人口,这不是当婊子立牌坊么?不是虚伪透顶么?
    
     温家宝总理,如果你不是个虚伪的总理,如果您真的关心民生,希望促进就业,就从律师开始,废除一年一度搜刮民财、迫害律师的年检制度,给我上面提到的律师落实政策,恢复他们执业的权利。这件事很简单,无需千方百计,只在一念之间。
    
    胡主席、温总理、吴部长,虽然我被迫出滞留美国,但是我至今没有忘记我是一个中国律师。我不懂政治,对政治活动没有任何兴趣,至今也没有参加任何政治组织。我今天到联合国上访,并不是要给中国政府脸上抹黑,我曾经因为承办人权案件被人们称为维权律师,当我被无辜剥夺了律师执业权利的时候,我想我应该首先为自己维权。正如一位律师朋友所说的,我在中国大陆的执业律师中所受迫害是比较轻的,比我严重百倍的大有人在,但是我的案件很有典型性,因为它反映了一个自称要建设法治国家的政府却破坏法治,一个承担着普法和管理司法行政事务的国家机构却带头违法的普遍存在的严重问题。我这次维权,没有任何政治背景,也没有接受任何政治组织的资助和声援,纯属个人维权。我的目的就是希望中国政府通过解决我的个案,进而重视政府部门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现象,并最终彻底解决这个问题。鉴于这次维权本质上也是对中国法治建设的一个贡献,我有决心有毅力坚持到底,我会采取各种方式,不定时地在联合国广场上访,直到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原山东华冠律师所执业律师:李建强
    电话:646-599-4599
    
    
     2009年3月16日于纽约
    2011年4月8日修改于联合国总部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