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的意识形态或价值体系中,只有民族主义具有与生俱来的动员力,这种动员力是原始且不可变更的,人自一出生便已经属于了某一民族,这一烙印不会随着他(她)后天的经历而变化。因此民族主义者之间的身份认同无需通过共同的价值观、宗教、利益、伦理基础来体现;而一个反对民族主义的人,亦无法否定自己与那些持有民族主义观念的同胞之间,存在着无法割裂更无法改变的血统联系。这种血脉感在有些时候可以促使人们同仇敌忾,但更多的时候,它会模糊人们的理性、使人丧失经验分析的能力并进一步丧失对未来的预判能力。更糟糕的是,这种血脉感如果不经过理性的梳理,极有可能导致人们丧失道德评判的准绳,从而引发道德混乱。
因此本文的主要目的不为拥护或者反对民族主义,而在于试图将民族主义与一些冒充的民族主义区分开来。并且笔者相信,无论一个人宣称或者否定自己是否民族主义者,这种区分都是必要的。
人类历史上的诸多民族主义流派中,我们大致可以将其分为三类。第一类我们称之为“极端民族主义”,极端民族主义者们认为:其它民族不配和自己生活在同一个社会中,或者不配与自己平等地生活在同一个社会中。他们认为民族之间存在天生的高低差别,自己所属的民族无疑是最优秀的,应该占据社会生活的顶层,而别的民族则只配生活在社会下层甚至需要进行民族或种族灭绝。提到这种极端民族主义,人们往往会联想到诸如纳粹一样的反人类罪行。从务实的角度来看,极端民族主义者们虽然极度吹捧自己的民族,并且表面上看似乎在为了自己民族的利益而不懈奋斗。但他们实质上是在祸害自己的民族,因为他们将全世界其他民族当作奴役甚至铲除的对象,其后果必然是引来全世界其他民族的敌对,等待他们的将是灭顶之灾。
另外一种常见的民族主义形态我们称为“激进”的民族主义。激进民族主义者们虽然不如他们的极端主义同胞那样等而下之地看待其它民族。但激进民族主义者们认为民族利益高于公正。任何事只要披上民族之名,那么所谓的规则、道德、正当性等等人类传统共识,都可以抛到一边。
第三种民族主义我们可以称其为“理性”的、或者“温和”的。这些民族主义者们同样追求民族利益,但是他们认为追求民族利益应该停留在公正的尺度之内。譬如过去几个世纪以来的犹太复国主义,又譬如清末的同盟会,他们宣称要驱逐鞑虏并建立合众政权。
如果我们把民族比做一个商业公司的话,那么激进民族主义的思维方式类似奸商,而温和民族主义则象一个受欢迎的诚信经营者。两者虽然同样追求利益最大化,前者并不拒绝以不正当手段伤害其竞争对手,而后者则谋求公平竞争,靠自己的才干赢得市场。前者虽然能够获得一些短期利益,但是长期来看,在一个市场中,竞争对手很有可能随时转化为合作伙伴,以伤害竞争对手的方式谋求利益,同时也意味着失去合作伙伴,其最终结局将会被这个市场淘汰出局。因此从民族利益的立场出发,激进民族主义同样是在祸害自己的民族。只有为其他民族乐于接纳的民族主义,才真正符合本民族的根本利益。
当今中国据说存在一种民族主义思潮,他们宣称自己是“爱国者”,敌视外国或敌视少数民族,并拒绝接受任何批评。(为行文方便,文中以下所提到的“中国”一词,所指皆是国度这个意义上的中国,而非国家。)然而据笔者的观察,那种所谓的“民族主义”并不存在,当今中国那些宣称自己是“爱国者”或者“民族主义者”的人们,他们非真正的民族主义者,“民族”一词于他们而言近乎子虚乌有。真正的民族主义,无论其是极端的、激进的抑或温和的,都具有一个共同之处:他们以民族利益为最初追求,亦为最终追求,他们熟知民族的过去,深察民族的现状,并对民族未来的走向有一个明确的实施方案。中国大陆那些自我标榜的“爱国者”们,显然远远不具备这些。他们中的绝大数人根本没有能力通顺地读一篇先秦时代的散文名篇,亦不知道自己以及自己的十几亿同胞今天的生存状态漠不关心,更谈不上建设什么未来。他们只是盲目地仇恨美国、日本或者别的什么国家,然而一旦得到机会,他们就会千方百计想要移民到他们只要一提起来就满腔仇怨的那些国家去。他们一边怒气冲天地咒骂那些国家和那些国家的人民,一边又以到过那些国家或者曾经在隶属那些国家的公司或机构任职,要么在那些国家的学校里有过教育背景,来当作自己在这个社会上炫耀的资本。他们要求别人将凡是中国的一切都说成是好的,这些人中的个别“精英分子”,将别国学者对中国古代各种成就的质疑说成是偏见,当中国在某一领域内的成就明显低于别国时,他们只承认这二者的“不同”,而拒绝去做高下评判。当他们想要吹嘘本民族的某项成就,却又无法靠自己的能力去论证它时,便搬出一些外国人的说词来搪塞。
如果这些能够算得上民族主义的话,那么我们在此讨论“民族主义”一词,也将变得毫无意义。民族主义将民族利益作为最根本的追求,而当今中国那些宣称自己“爱国”的人们,他们显然对民族利益一无所知,并从来不去深思这一问题。民族主义的大规模产生,源于某一民族在与其他民族的交往中受到了巨大挫折,譬如纳粹的兴起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德国战败有关;犹太复国主义的兴起与流行于整个欧洲的排犹运动直接相关;三民主义的诞生也与近代中国在同西方交往时的绝对下风地位有深刻渊源。在冷战结束之后,国度意义上的中国,作为一个民族或者一个多民族共同体,并未发生与其他民族或国度的大规模碰撞,更谈不上挫折。因此,中国具备产生民族主义潮流的土壤。笔者更乐意将那些打着“民族”旗号的人们,当作是被统治者洗脑的产物。他们的想法并非通过自己思考得来,仅仅是在鹦鹉学舌般模仿着宣传机器的口径和调门。而宣传机器也非常乐意将他们中的一些人包装出售,那些人口中“民族”,以其说是一种口号,倒不如说是在迎合统治者的胃口,并寻找得到包装出售的机会。他们在本质上与数十年前中国人所熟知那些“紧跟形势”,并指望借此获得一些升迁者们并无差别,只不过是所念的经文从“毛泽东思想”变成了“民族”而已。他们口中念念有词,究竟是“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还是“打倒孔家店”乃至“改革开放政策好”或者“民族”,他们并不关心,他们所关心的仅仅是那些词是否为党中央所乐意。好比一个蹩脚道场里摇头晃脑的道师,嘴里念的什么经,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他们只关心从道场上能捞到什么好处;而举办道场的人,关心的是道场这个仪式本身。
每一代的党中央,或者在同一代党中央的不同时期,都需要推出一套意识形态或者政治路线,人们以向该意识形态或政治路线效忠的方式,向党中央效忠。这些意识形态或者政治路线的内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效忠仪式本身。当今的统治者们将“民族”一词包装出售,认购者们以他们的购买行为完成对统治者的效忠仪式。之所以推出“民族”一词,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早已滞销多年,“改革开放”之类也已油尽灯枯。同时“民族”一词还可以隐射出一大堆内部或者外部的敌人,统治者需要其治下民众去仇恨一个子虚乌有的敌人,以转嫁高社会不满情绪。当统治者并不把他治下民众当成人来对待时,从他那里所发出的一切“民族”声音,都是荒唐的,民族之所以成为民族,是因为他们首先是人。
至此,笔者的基本观点已经基本陈述完毕,即当今中国并不存在所谓的“民族主义”,就象数十年前的中国,很难说得上有所谓的“马克思主义”存在一样,而且其中的虚假程度比数十年前更甚。对暴政和暴政统治下社会的误读,普遍存在于整个世界,包括那些睿智而博学的学者,这些误读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着社会向文明方向的发展,因为他们错误地将活在恐惧之中的人们向暴政的投降仪式当成真正的思潮来看待,进而将推进文明的努力由反对暴政引向无端的意识形态争论中,浪费了那些向往文明的人们的精力。
最后,我们稍事平静,对中国的“民族主义”这一话题稍作补充。以冷静和理性的心态面对“民族利益”这一问题,我们会发现:对民族利益构成最大损害的,是因人权得不到任何保障而引发的种种罪恶和灾难性行径。十几亿人没有表达自己诉求的权力,更没有保障自己利益的渠道。因而诸如直接的人权侵犯、横行无阻的腐败、急剧恶化的生存环境、食品安全、畸形的教育和医疗等等一系列足以摧毁一个民族未来乃至直接摧毁这个民族现在的严重危机,都看不到有任何可以得到解决的希望。因此在当今中国,如果非要选拔一个民族利益的代言人的话,那么这个代言人非反对派莫属。从民族主义的立场来看,只有他们所追求的,那种以普遍选举为基础的政治制度,才真正切合民族利益,亦是唯一出路。这真是莫大的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