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则新闻,使我们在更深的层面上重新思考言论的责任与自由度问题。一则来自意大利,多名地震专家“因言”获罪。一则来自美国,“末日论”破产,但末日论者并没有受到法律追究。

2009年4月6日,意大利首都罗马东部的山城拉奎拉发生里氏5·8级地震,大约300人死亡,6万人无家可归,大量建筑物损毁。地震发生前半年内,当地居民多次感觉到相对较轻的地震,担心可能遭遇强震。4月6日地震发生后,民众抱怨,只因重大危险委员会成员一再保证“不必担心”,致使他们未能及时逃离家园。

地震是不可以预测的,但种种迹象已显示出地震的巨大可能性,正是这些公职人员的言论过于随意而“自信”,使公众产生误判,并导致许多人因此而丧命。这样的情形下,这些公职人员遭到公诉,理所当然。公职人员在这个时候发言,具有相当高的社会公信力,他们的任何不负责任的言论,都会带来灾难性后果。

这则报道给我们的冲击力是巨大的,因为在中国,许多专业的公职人员,在重大社会决策参与制定过程中,他们以权威的专业身份出现,获得社会的尊重与利益,但一旦决策错误,却无人追诉其责。地震预报可以不准,但你不能信誓旦旦地说,“近期不可能发生地震”;一些重大项目会造福经济,但你不能站在利益集团立场,说对环境没有绝对影响。

把公职的专家们列为被告,具有重大意义,一定要使他们在公开的专业性场合,有公共责任感,因为这直接影响公众的生命财产。这一点,我国司法部门应该借鉴。通过公诉失职的公职专家,促使他们在做出专业判断之时,要有责任感,不仅是对社会公众的责任,也是对自己的责任,如果对公众不负责,将来项目工程出现重大问题,不仅会使他们的专业信誉破产,还会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另一则新闻则使我们看到言论自由的另一面,美国牧师哈罗德?康平今年曾预言世界将在5月21日终结,让很多美国人提心吊胆地生活了5个多月,有人甚至为此散尽家产。按道理,这样的言论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甚至可以构成欺诈罪予以起诉,但有关方面为什么没有起诉他呢?这里,就是一个言论自由的问题,这些牧师并不是公职人员,不是科学家或灾难预测专家,某种意义上,他们的宗教行为与艺术家拍灾难电影一样,普通公众并不会将其视为必然之事,尽管一些普通人也会在心理或行为上受到一些影响,但这些被影响的公众自己应该有所承担。

社会管理与秩序总是面临两难,言论自由作为宪法条文,如果因具体事件被虚置,那么言论自由空间就越来越小,甚至使法律条文形同虚设。像末日论这样的宣传,公众有反驳甚至嘲笑的自由,却没有对其公诉的法律支持。相反,较之普通公民,公职人员的“言论自由”应受到更多的限制,公职人员对信息发布如果“信口开河”,公众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