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以为,“公民社会”或是“政治生活”这样的概念,很学术,很遥远;其实,它们很通俗,很贴近。简单说吧,所谓“公民社会”,就是相对于“政府社会”而言的,当偌大的社会主要靠政府一家来管理时,其捉襟见肘的局限是可想而知的。在这种时候,应该有更多的社会团体或非政府组织站出来,肩负起政府力不能逮的责任。而在此过程中,大众习得了当家作主的能力和习惯,渐渐地,公民社会就会形成。同样,“政治生活”也不是一脸严肃的“非世俗生活”,只和意识形态相关,而是存在于无所不在的表达意见的渠道与平台中;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包含着政治生活。
社会管理成本为何越来越高,归根结底,是因为我们缺乏政治生活,没有形成公民社会。举例来说,我们的城管队伍日益壮大,我们的交通协管员日益发展,这是为什么?是因为哪怕最基本的社会行为,公民们都需要被人“调理”,一旦无人调理,人们的行为就会失范。一个白领,在过马路时,倘若无人管理,往往会不顾红灯乱穿马路,并没有“逾矩”的内省;一个摊贩,在路边摆摊时,即便没有干预,他也多半不会考虑市容的有序和行人的便利,而是如何“有利吆喝”就如何摆摊,结果就会造成乱象。恶性循环的结果是,你有多乱,我就有多狠,从“治乱”到“维稳”,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而社会公德却日益下滑。
长久以来,全体国民缺乏对于公共事务的责任意识。究其原因,乃是因为传统的政治模式,倾向于将国民置于“被管理”的角色,久而久之,“臣民”们对于社会的认识,就是芸芸众生理该处于“被动地位”,于是,一旦到了需要“主动”的时刻,就往往不知如何有效与有序地表达诉求。
缺乏现代政治生活的实践,国民就无法养成一定的政治知识和政治素养。如今很多群体事件的发生,一方面是因为政府的不作为和乱作为,另一方面也和人们不清楚如何通过规范渠道表达利益诉求有关。摸不到“规范渠道”的门,自然就会求助于“非规范途径”。这是我们长期忽视政治生活的结果,比如民主生活,它就是一种基本的政治生活。民主是需要参与和学习的,只有在参与中,才能体会“社会主人”的意义。当全体国民陌生于民主时,你让他运用民主,岂能达到理想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民的缺乏“公民意识”,乃是长期缺乏民主锻炼的必然后果。
我们现在开始有所重视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但对政治生活的重视还远远不够;或者换句话说,开始关注经济民生和文化民生,而对政治民生依然漠视。作为对这种漠视的报复,社会陷入如下悖论:你不把他当真正意义上的公民,公民社会就迟迟无法建立;你不给他正常的政治生活,政治诉求的表达就会剑走偏锋,真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