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华啊!你见了我受的委屈;求你为我伸冤。他们仇恨我,谋害我,你都看见了。
神啊!求你伸我的冤,向不虔诚的国,为我辨屈;求你救我脱离诡诈不义的人。
——《耶利米哀歌》、《诗篇》
1
“十年前的一起‘冤案’,在死刑核准权收回最高法的背景下,成为反思司法程序正义的样本。冤者名叫呼格吉勒图,十年之前因为被‘侦破’的那起命案被执行死刑。”
上述这段文字,出自二零零七年第五期《暸望》周刊的一则报道,标题为:“偿命申请”揭出惊天冤情,错案拷问程序正义。二零零六年底,当我得知最高法院即将收回死刑核准权的消息时,心情久久难以平静,虽然我知道离法治目标尚且遥远的中国刑事司法体系,不会因此在本质上出现多大的改观,但我仍将之视为人权领域的点滴进步,并感到些许欣慰。我知道促成死刑核准权收回的重要原因之一,乃是这些年来经媒体接连曝光的一宗宗死刑冤案错案,一次次地进入公众视野,一次次地使得公众的心理被震惊到难以承受的地步。一连几天我在图书馆里收集资料,包括几宗业已成为众矢之的的死刑冤错案件。我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以求从学理上做一些冷静的评析,但我还是难以抑制自己的情绪。我含着泪阅读一宗宗死刑冤案的资料,带着满怀的愤懑,带着出离的伤恸。
最让我感到伤痛的,就是你的这起冤案,呼格吉勒图。那年你才刚满十八岁,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一个相信法律才去报案的无辜者,却被执法者以法律的名义送上了刑场。几年来,你被绑缚押上刑场的那一幕,时常出现在我的梦中,让我无法释怀。我在漆黑的夜里对自己说,有日要以另一种的文字形式,来祭奠一个年轻的亡灵,一个含冤屈死的少年人。
2
你出生于内蒙古一个普通的毛纺工双职工家庭,父母均是一家国有企业——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的基层工人。家中有三兄弟,你排行老二,上、下各有一个长兄和三弟。父母给你们兄弟三人均取了蒙古名,给你取的名字叫“呼格吉勒图”,其蒙古语的意思是“吉祥如意”和“幸福的海洋”。这名字寄托了父母对你的爱和祝福,只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在你刚刚年满十八周岁的那一年,你遭遇的不是“吉祥”,而是蒙冤;命运带给你的不是“幸福”,而是“屈死”。
你从小就不太爱说话,性格一向温顺、老实、不善言辞,甚至有点木讷,可是你心地善良、单纯。邻居肖大姐对你的评价是,“这孩子特别懂事,有礼貌,经常帮着父母干家务。”和很多男孩子一样,你从小就特别地崇拜警察,觉得这个职业至高无上,生活中遇到什么事都能找警察,在你的心目中,警察是正义的化身,执法者是惩恶扬善的代名词。初中毕业过后,你没有继续在学校里读书,而是选择了参军,但因故没有去成。随后,尚且稚嫩的你就参加工作,去了离家不远的呼和浩特卷烟厂上班了。在同龄人还在学校里念书的年纪里,你就已经开始靠双手挣钱谋生了,你成了一个自食其力的青年工人。虽然已经从学校踏入社会,但你的身上仍然有股学生气,天真,单纯,不喑世故。和你的经历有些相似,我也是十九岁那年技校毕业后,就参加工作进了工厂,成了一名年轻的灰浆泵值班工。刚刚参加工作的你,日子过得平静而有规律,平常下了班回家,就呆在家里看电视、或看书或做点家务。
你平静的生活轨迹有一天起了波澜。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那是很平常的一天,却是你噩梦般的日子,和一段灾难的开始。那天是一九九六年四月九日,在呼和浩特市的治安史上,是被认定为发生了“毛纺厂公厕四•九女尸案”的日子。
这天下午你上中班,即从下午三点上到晚上十二点,与你一同上班的是同事兼好友闫峰。当晚八时左右,你俩到卷烟厂附近的一家小饭馆吃晚餐,还喝了点啤酒,九时左右吃完后,闫峰让你去买口香糖消消酒气,他则先回了车间。你买好口香糖后忽然想起来忘了带家里钥匙,便准备回家去取钥匙。在回家的途中上公共厕所时,你听到隔壁的女厕有人在大声呼救,黑暗中的你当时很害怕(厕所是以前的那种老式厕所,左边女厕右边男厕,中间是一堵墙,墙的最上边是一个昏暗小黄灯,当时已坏,因此夜晚很暗),觉得肯定出事了。你随即回到厂里叫上闫锋,一起去探个究竟。到了厕所门口,他先向里面喊了两声壮胆,见没回应,就打开打火机往女厕里头探头一看,顿时看到了一具下身赤裸的女尸,你俩吓得转身就跑。奔跑中你提出来要去报案,但是被闫锋阻止,他怕因此而惹来麻烦,但你执意要去。你俩来到路口的治安岗亭,向里面的警察报案,随后你领着警察去了案发现场察看。这时一心想尽公民义务的你,哪里会想得到,你去报案的举动给自己带来的,是灭顶之灾。接着,你被带到呼和浩特新城区公安分局,十点多,先回到厂里的闫峰也被传唤到分局。接下来,发生了令你意想不到的事——前去报案的你,被认定为杀人嫌凶。
再接下来的日子,你被彻底地推向了劫难深渊。四月十日,新城区公安分局在“强力审讯”之后对你实施收容审查。五月十日,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五月二十三日,呼和浩特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庭审中你当庭否认杀人指控,你的辩护律师起初也为你作无罪辩护,但是这些申辩未得到理睬和核实,法院在控方证据极其粗糙、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以所谓“流氓罪”和“故意杀人罪”做出死刑判决,你于次日提起上诉。六月五日,内蒙古高级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决。至此,本案审理程序以快得令人不可思议的速度匆匆走完。六月十日上午,离案发日仅仅六十二天的日子,无辜的你,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这起时值一九九六年“严打”期间的所谓流氓杀人案,在所谓“从重从快”的办案精神之下仓促间划上了一个句号。
在短短两个月余的整个刑事司法办案过程中,无辜的你,不停地大声喊冤。但是这起明显有冤情的案件,没有任何一家司法机关以负责任和谨慎的态度,来核实一个无辜公民的诉冤。最终无辜的你如他们所愿,押上刑场,人头落地;而如愿的他们则弹冠相庆,或立功嘉奖,或升官晋职。
没有人能够预料得到,九年之后,当年这起仓促结案的死刑要案,却因一起特大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件的告破,再度成为公众热议的焦点。并且,成为当代刑事冤案令人辛酸的标本。
3
时光来到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三日,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在内蒙古境内陆续作案21起、奸杀妇女10名的涉嫌强奸、抢劫、杀人的嫌犯赵志红落入法网。然而,归案后的赵志红主动交待的其犯罪生涯中的第一起强奸杀人案,就让整个审讯室的空气凝固了——他供认自己是一九九六年“毛纺厂公厕四•九女尸案”的奸杀真凶!而当年承办“四•九女尸案”的不少刑警也参与了对赵志红的审讯工作,赵志红的供述让他们大为震惊。
虽然距离当年的作案时间已经跨越将近十年,但赵志红仍然准确地供认出并指认了作案现场、厕所方位、内部结构、被害人大致身高、年龄、特征,强奸及扼颈方式、杀人过程、尸体摆放位置、奸尸时间长短等大量只有凶手才知道的细节。在经历了案件一审开庭、庭审中“遗漏”了对他“毛纺厂公厕四•九女尸案”的指控,赵志红从看守所中递出“偿命申请”书,称自己“被捕之后,经政府教育,在生命尽头找回了做人的良知,自己做事、自己负责”,要求派专人重查此案,“让我没有遗憾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局,还死者以公道,还冤者以清白”。在赵志红供出“四•九女尸案”后,长期关注此案的两名公安部刑侦技术专家杨承勋和吴国庆,赶赴内蒙古对赵志红做了包括测谎、心理和精神鉴定等技术测定,最后结果认定赵志红确系“四•九女尸案”的真凶,杨承勋的结论是,“呼格吉勒图肯定是被冤枉的,是一个错案,赵志红肯定是真凶。”内蒙古自治区也组成了“四•九女尸案”案件核查组,对案件进行了复查,最终核查组认定,“呼格吉勒图案系错案,赵志红是‘四•九女尸案’的真凶。”
九年后获悉这一“喜讯般的噩耗”之后,你父母的内心如波涛般上下翻腾,感到五味杂陈。于是,从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中旬开始,你那老弱憔悴的父母,强忍着得知爱子遭冤杀的悲愤,奔走于区市两级人大、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乃至于中央级司法机关,只为“为儿子伸冤”,讨还儿子一个清白。你的邻居也惊呆了,毛纺厂宿舍大院的老住户们开始议论纷纷:“李三仁(作者注,系呼格吉勒图父亲)家的二小子,原来真的是被冤枉了!”、“那年听说他杀人,整个院子的人都不相信。想起这孩子就心疼。”你的同事兼好友闫峰,在读到媒体上一则抓获强奸杀人恶魔的报道时,才彻底地明白,当年他的好友是蒙冤被枉杀了。
此时,舆论一片哗然,公众怒潮汹涌,报纸、杂志、电视和互联网等各种媒体纷纷对你的案情予以报道、采访和评论,并冠以本案为“世纪冤案”,认为你是“内蒙古版聂树斌”(作者注:聂树斌系一九九五年河北强奸杀人冤案之受刑者),并且反思造成冤案的各种原因,其中首要指向的就是刑讯逼供。根据种种证据显示,当年你在审讯期间遭到了刑讯逼供、诱供、指明问供等非法取证的对待。案发当晚曾被新城公安分局关了一夜的闫峰告诉记者,案发当晚呼格吉勒图就在他隔壁的一间房子里接受审讯,当时他听到桌椅挪动的声音,还听见呼格吉勒图的痛苦喊叫声。次日上午,他看到“呼格吉勒图蹲在地上,双手被背铐在暖气片上,头上戴着头盔。”你的辩护律师说,“审判时呼格吉勒图瘦得皮包骨头,似乎精神也接近错乱。”,你的母亲在凤凰电视台“社会能见度”栏目访谈节目中对主持人曾子墨说,“开庭时,我儿子已被折磨得不成样子,整的半死不活的,象个皮包骨头。”但是因为时隔已十多年,你已经含冤九泉之下,无法再开口说话了,除了竭力卸责的办案人员之外,如今无人得知在那些可怕的日子里,你受到了怎样的刑讯逼供、怎样的酷刑加身?我在媒体上读到类似于你的其他案件中,被披露出来的种种刑讯逼供手段——
1999年云南昆明杜培武涉嫌杀人案,办案民警对杜培武采用不准睡觉连续审讯、拳打脚踢,用手铐吊挂在防盗门上,反复抽垫凳子或拉拽拴在杜脚上的绳子,致使杜双脚悬空、全身重量落在被铐的双手上。杜难以忍受,喊叫时被用毛巾堵住嘴巴,还被罚跪、遭电警棍击打,直至屈打成招。待服刑两年半后,真凶落网,走出监狱的杜培武已经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目光呆滞,步履蹒跚,两个手腕和双脚踝均被手铐、脚镣吊烂、化脓,手背乌黑,肿得像戴着拳击手套似的。
2002年河北唐山李久明涉嫌杀人案,审讯人员让李久明戴着手铐、脚镣,在提讯椅上坐了7天8夜,不让他睡觉,一闭眼就打耳光。 他们将电线系在李的脚趾、手指上实施电刑。李喊冤枉,他们就用布堵住李的嘴,并威胁要电李的下身。”。李久明控诉道:“在这7天8夜里,王建军、杨策等人每次都是酒后刑讯逼供,采用的手段是灌凉水、灌芥末油、灌辣椒水、用打火机烧、打耳光等。他们买来10瓶芥末油和一包辣椒面,用芥末油和辣椒面兑上水灌我;把芥末油抹在我的眼睛上、鼻子里;把水瓶放在头上让我顶着,掉下来就灌凉水。一次,他们往我肚子里灌了一箱矿泉水,灌得我解大便也全是水。”事后李久明的脸、大腿和脚面浮肿,手指上有糊痂,有的手指还往外渗着鲜血,脚趾头缝流着脓,有的脚趾头缝甚至露出白骨。2004年7月,一名抢劫杀人犯在被执行死刑前供认其系真凶,李久明被宣告无罪释放。
1994年湖北荆门佘祥林涉嫌杀妻案,在佘祥林被刑警队扣押后,审讯持续了10天11夜,他遭到残酷的毒打、体罚,刑讯逼供、诱供长达十天,一天只吃两顿饭,不让喝水。佘鼻子被多次打破之后,办案人员竟将他的头残忍地按到浴缸里,几次因气力不足喝浴缸里的水呛得差点昏死,并让他蹲马步,还用穿着皮鞋的脚猛踢他的脚骨。“公安分成几组审讯我,不让睡觉,当时我看什么都是重影的。”在这10天11夜李,佘只要合上眼皮,就会遭到掌掴或警棍电击,只要打瞌睡低一下头,系在电话线上的手铐就会“通电”,他就会全身心竟然痉挛地倒在地上哀嚎不止。佘在狱中服刑11年后,其被“杀害”的妻子突然归来,佘祥林被宣告无罪释放。
1999年河南商丘赵作海涉嫌杀人案,从派出所到县公安局,办案人员对赵拳打脚踢,甚至用枪头枪筒狠击赵的头部,并留下了伤疤,还用擀面杖一样的小棍棒敲他的脑袋,敲得赵头脑晕沉沉的。办案人员还在赵头上放鞭炮,把赵铐在板凳腿上,将一个一个的鞭炮放在他头上,点着了炸他的头,还用开水兑上药给他喝。赵对记者说:“我动不了,连站都站不起来。被铐在板凳上,三十多天都不让你睡觉。那是叫你死,你就该死。当时刑警队一个人跟我说,你不招,开个小车拉你出去,站在车门我一脚把你跺下去,然后给你一枪,我就说你逃跑了。当时打得我真是活着不如死。我说,不要打了,你让我说啥我说啥,叫我咋说我咋说。”2010年,被赵“杀害”的被害人突然回家,服刑10年的赵作海被宣告无罪释放。
……
4
当我读到这些经媒体披露出来的种种刑讯逼供细节时,身体不住地颤抖,霜冻般冰凉的绝望笼罩了我的心胸。受刑者的遭遇让善良的读者和观众感到毛骨悚然、不寒而栗。桩桩逼供酷刑可谓触目惊心,骇人听闻,令人发指。这不是纳粹德国屠杀犹太人的奥斯维辛集中营,不是侵华日军虐杀南京市民的南京街头,也不是古代酷吏审问犯人的衙门大堂,而是人民共和国土地上执法者显能逞威的审讯室。晚清刘鹗在《老残游记》中借笔下人物的口吻哀叹道,“实在可怕的是豺狼虎豹。”,可是,用“豺狼虎豹”来形容这些执法者们令人难以置信的暴行,已是侮辱了豺狼虎豹,因为动物不会这样对待自己的同类。但丁的《神曲》中地狱之门上铭刻着这样一段话:“这里直通悲惨之城,由我这里直通无尽之苦,这里直通堕落众生……来者啊!快将一切希望扬弃!”这些披着执法外衣的施虐者们已经将一间间的审讯室变成了地狱之门,让一个个无辜的公民堕入万劫不复的人间地狱。经过残酷的非人的逼供折磨,让受刑者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要什么样的口供,就有什么样的口供;要什么样的作案情节,就有什么样的作案情节,最终自然是“供认不讳”、“主动认罪”,以至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了。在诸如“维护稳定、执法为民、司法为民”之类的堂皇口号下,可怜的受刑者们就象被猎人捕获的笼中猎物一样,任人畜不分、心如蛇蝎的种类用花样翻新的各种刑讯手段,从肉体到心灵里里外外地加以摧残和侮辱,凄厉的哀嚎飘荡在室内,恐怖的气息飘散在空中。这里是人类文明和良知触碰不到的死角,这里是一丝阳光也照拂不到的黑暗王国。
几乎每一个冤案的背后,都有刑讯逼供的影子。几乎每一个衔冤公民的身上,都有酷刑相加的伤痕。作为司法体制的痼疾和“毒瘤”,无数刑案的侦查审理过程,依靠的不是搜集各种证据,而是信奉所谓“大刑伺候,焉得实供?”的办案指导原则。然而,这些被媒体曝光出来的冤案案例只是冰山之一角,尚未被披露出来、或将永埋地下的还不计其数,并且,采行刑讯酷刑手段办案的绝非某些执法人员的个别、偶发行为,而是一个长期实施、普遍存在的“平庸的恶”,是被制度性加以默认乃至纵容、鼓励的恶行。在普遍的刑讯酷刑之下,茫茫铁窗之中、凄凄刑场之上,多少无辜的公民或陷身囹圄,失去自由,或命殒魂断,失去生命。在无数公民遭受刑讯酷刑的事实面前,在负屈含冤的众多国民面前,御用文人鼓噪出来的诸如“和平崛起”、“中国站起来”之类的喧嚣顿时黯然失色,靠大型盛会和航天科技塑造出来的“大国崛起”形象变得分毫不值。这样的国家不是崛起大国,而是“酷刑大国”;这样的国家不配称为文明国家,而是“冤案之国”。这个国家不仅盛产阳光下的贪官,也盛产角落里的酷吏。依我看来,若要做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就绝不应对这片土地上发生的刑讯酷刑视若无睹,就绝不应听任刑讯酷刑的滋生蔓延,要紧的不是堆积出一个个金光鲜亮的形象工程,或构造出一句句美妙动听的口号标语,而是应先拿出相当一部分精力出来,先除掉刑讯酷刑的根茎再说,然后再谈及其他政务。因为,这是民族的悲哀和国家的耻辱,也因为,这已不仅仅是这个国家中人道主义匮乏、公民权利欠缺的问题,而是我们还配不配称得上是“人类”的问题。
这些刑讯酷刑的细节让我联想到你,呼格吉勒图,当年年仅十八岁的小冤囚。你生得单薄、瘦弱、拙于口舌,当同龄人还在教室里听课、或在父母怀里撒娇的时候,你象一只落入狼群的羔羊,接下来的两个月环绕你的世界是难忍的刑讯、痛苦的折磨、冰冷的目光、内心的恐惧和无边无际的绝望……在非人道的“审讯”之下,起初你还硬挺着坚称自己的清白,终于揪心的疼痛和难忍的折磨打倒了你,你用颤抖的声音求饶,并且一一招认,招认出你从未做过的“作案情节”,供认出你并未实施的“严重罪行”。那一刻我仿佛看到你形容枯槁,面容呆滞,眼神无助而又绝望,室内是强烈的照明,窗外是阴霾的天空。
与刑讯酷刑同样超出常人想象力的,是程序的违法、及证据的粗糙。死刑作为剥夺生命权的最严厉刑罚,本应是最严格缜密的司法过程,就连古代也设立了申诉、复审、直诉、会审、复核等众多司法制度,以尽量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在明清两代,死刑案件均要等到次年秋呈送上报所有文案、经由三法司会审,待断定无错案后,再上报皇帝御笔勾决,然后才可以行刑。可是这起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最终处以报案人极刑的命案,却是快速、草率得令人咋舌。北京学者林维对《暸望》记者说:“两个月就完结一起死刑案件,时间非常仓促。虽然法律条文没有对结案时间下限进行规定,但一般来讲,整个程序包括拘留、逮捕、侦查、起诉、一审、二审以及复核等一系列环节,不考虑任何的耽误和延长问题,通常至少需要半年至一年的时间,除非明显压缩审判程序,刻意从快”。时间的仓促,正反映出过程的草率和极端不负责任。退一万步讲,就算你们依法要定一个人死罪,但是,可否不要那么迫不急待得杀掉一个我们的同类?
而本案在定案的证据方面更是离谱得出奇,令人惊异不已。先来看口供,公安部刑侦专家杨承勋告诉记者,他一看口供就觉得有问题,因为“太详细了”,案发现场是黑灯瞎火的公厕,呼格吉勒图居然“详细说出了死者内外衣物的颜色,还说出死者穿的是牛仔裤,系的皮带是向左插的,皮带上还有两个金属扣子!”这分明是诱供或是逼供所得;再来看被告供述之间的矛盾,呼格吉勒图曾数次翻供,说自己“没有去杀那个女的”,称自己曾经作出的有罪供述及指认,均系违心所作,他跟律师说“我没去杀人”,依法检察、审判机关应对此予以核实,或作为证据疑点不予采纳,但最终这些无罪陈述却被故意忽视,没有加以核实;再有就是,“四•九女尸案”案发后,刑侦人员就已经在女尸的阴道内提取了分泌物(即作案人的精液),按照最基本的刑侦工作规则,应将这种分泌物进行技术化验和分析,但是这一最有力的证据(能证明分泌物不是呼格吉勒图的,即他并非凶手)却没有送检;此外,定罪的关键证据之一,是呼格吉勒图的指缝血样测试结果,与被害人属于同一血型,可众所周知的事实是,同一血型的人何止成千上万?这又如何能够认定呼格吉勒图系作案人?难怪如今自治区专门组织的核查组做出的结论性意见,它是这么说的,“核查组已经有了结论,以法律的术语讲,当年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的证据明显不足,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冤案”。我想问一句,如此办案,不是“莫须有”又是什么?不是故入人罪又是什么?不是草菅人命又是什么?
冤案就这样炼成了。冤狱是以国家的名义。冤诬打着人民的旗号。冤陷被贴上正义的标签。当舆论纷纷讨论造成冤案的原因,同时质疑司法体制的弊端、斥责办案人员滥权乱法的时候,几乎都将批判的矛头指向刑讯逼供、证据瑕疵、漠视程序、执法人员泯灭良知等问题,一言以蔽之:有法不依。固然这些问题均是冤案的成因,但是,寄希望于执法人员的“依法办案”或是道德良心,实在是一种无力的期待。我们不能仅止于此,我们还要看到那个根本性的问题——一个在本质上漠视人性、罔顾人道的制度系统,一个不把人当人看待的不公体制。正是它,造成了权力这种“必要的恶”缺乏制度性的制衡和约束,而公民人权则缺乏制度性的保障和尊重,这样的制度系统不啻是滋生冤假错案的土壤。在这样的法制体系下,我们看到公权力像是脱缰的野马般恣意妄为,执法者能够居心悖逆、为所欲为,能够披上合法的外衣,动用“利维坦”式的国家机器,肆意践踏公民的人权和尊严,然后享受或立功受赏或升官晋职的狂欢盛宴。从这一角度来看,呼格吉勒图的冤死既是一种偶然,也是一种必然,是“制度性的恶”导致的“制度性的死亡”,是不公义体制的不可避免的“制度性的代价”。仰赖这样的制度系统,崛起的国家越来越显得昂首阔步,无辜的公民却接连沦为凄惨冤魂。
5
那是六月里的一天,天是灰濛濛的,风呜呜咽咽的声音在天空中飘来荡去。那天下午两点,你被五花大绑押赴刑场,背着黑洞洞的枪口跪在地上。两声枪响过后,你栽倒在地,后脑勺中弹,脑浆迸裂,汩汩的鲜血在身旁流淌。一条年轻的无辜的生命,就这样被冤杀掉了!
一个参加工作还不到一年的青年工人,一个普通纺织工人家庭的儿子,一个刚刚走出校门的单纯孩子,一个作为报案人只想尽公民义务协助破案的少年人,枪声响起,你倒在黄土地上,倒在血泊中。你相信法律,却被司法系统以法律的名义杀害了。
你死于初夏的六月上旬,死于一个燠热的午后。你的死让我想到元朝同样被冤杀于六月的窦娥,也是同样年轻的十九岁冤女子。你死时的场景,虽然没有象窦娥发誓的那样六月降雪,但我相信那日必定也是草木含悲。我想起窦娥临刑时悲愤的控诉,那也必定是你心头的控诉:
“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
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
你死时年仅十八岁,你死于青春年华。十八岁原本是朝气蓬勃的年龄,是充满希望、美好、欢笑和梦想的年华,而这些原本该属于你的一切,以及你的未知前程,你的恋爱婚姻,你的漫长人生,统统被漆漆无边的黑暗扼杀了。
那天下午,你的父母收到一张“领尸单”,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楚难以言表。他们含辛茹苦地将你拉扯养大成人,送进工厂的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小伙子,收回的却是一具头部残缺、血肉模糊的尸体。
那天晚上,你们全家除你之外的四口人一整个晚上抱头痛哭。你的母亲尚爱云不住地嚎啕大哭,几次哭晕了过去。你的父亲李三仁顿显苍老,一夜之间头发几乎全白了。他们不相信你是杀人凶手,他们不相信那些法律文书加在你身上的所谓罪名,他们坚信你的清白,可是他们对之无能为力,只能默默垂泪。一家人从此生活在阴影和压抑之中,在恍惚中度日,在岁月中希望时间能够慢慢洗去家庭的创伤。
那年我二十一岁,是比你大近三岁的同龄人,是与你具有同样青年工人身份的苟活者。从某种意义上讲,你是替我们这个群体受难。而我,唯有为你哀哭。
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经此变故,你的家庭遭到了沉重打击,此后的长年累月,“家里出了个强奸杀人犯”的阴霾始终笼罩在你的家中。你们家住在有几十户人家的毛纺厂家属区,一家五口本来均在大型国有企业工作,从此后一家人出门常有人在背后指指戳戳,冷言冷语更是避免不了。一家人默默地忍受着这一切,母亲常常抱着儿子的画像以泪洗面,父亲变得常常哀声叹气,你的在毛纺厂当工人的大哥每日硬着头皮去上班,你的尚还在念初中的三弟在学校里时常被人歧视,没过多久就退学了。
这片土地太肮脏了,几十年来不断漫浸无辜青年的鲜血,一个比一个年轻,一个比一个凄惨。三十六岁的林昭死于需自费五分钱的一粒子弹,二十三岁的遇罗克死于万人齐呼的“打倒”声中,十九岁的李九莲死于一根竹签刺穿下颚和舌头后的枪杀,十八岁的中学生黎莲死于活体取肾后的枪杀,……,如今又添了一个十八岁死于枪杀的呼格吉勒图。在这片充满戾气的土地上,你们命定要沦为刀俎上的鱼肉,然后,惨遭横杀。
如果你地下有知,或许如今你会感到一丝安慰,那是来自媒体的报道,以及网络上的声援。我在土豆网上看到了一则名为“网友探望内蒙冤案呼格吉勒图父母”的视频,在一个清明节的日子,几位网友去往你家探望你父母,然后驱车载着他们来到郊外坟场。一位身穿黑色夹克衫的男青年手持一束黄色的花,他搀扶着你的父亲,注视着你的母亲趴在坟前嚎啕大哭,“我的儿啊,你死得好冤,妈来看你了……”,你那已是满头白发的父亲随后蹲在一旁边流泪,边烧着纸钱,那燃尽的纸灰随风四处轻扬。那一刻,当我看到你的父母老泪纵横,坐在电脑桌前的我也忍不住哭泣,心窝感到钻心的痛。在网络上,我还读到了许多让我感动的网友留言,这里头有满腔的义愤,有诚挚的安慰——
“我想祝福呼格吉勒图,天堂里没有什么所谓的‘神探’,没有什么严刑逼供,没有什么毒打。一切都结束了,现在凶犯承认了所有罪行,你终于可以洗刷冤屈了!虽然最高院介入调查,到现在都还没有作出结果,可是那已经是法院的事情了,为什么追究那么多呢?大家都明白,你是被冤杀的。这样大家明白,那样就可以了。‘供认不讳’是怎样炼成的?踏着冤死者的尸体升官发财。‘供认不讳’,简简单单的4个字饱含着多少无辜者的血泪!无辜者的血泪背后隐藏着多少升官发财的魔鬼!
小时候老师教育我们,草菅人命的是古代昏官,以为社会主义可以改变一切,原来还是转了一个圈。看了凤凰卫视的呼格吉勒图冤案报道,引发好奇,上网搜了一下,在此转帖,希望尽快还冤魂一个清白,给两个老人一个安慰!
刑讯逼供,只不过是刑警队办案的‘基本’方式。屈死在花一样的年华。那些因为‘破案’得以升迁的屠夫们,一个青春少年的生命的价值在他们眼里,不过是如野犬一般,狂殴乱揍,直到屈服,毙命。
只为捞功,草菅人命!18岁鲜活的充满希望的一条人命啊,在自私贪婪草率的人手里,不如一枚二等功勋章!可知你的渎职给一个家庭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可知那冤死的灵魂夜夜在嘶吼!
按照目前的法制环境,这种事情随时发生在其他人身上,男孩冤死,那些办案的人却得到了升迁,这是怎样一个社会?一个真凶已现,证据确凿的冤死案却无处昭雪?!这就是一个没钱没背景就要给人当替死鬼的社会!”
这些网友的留言让我感到些许安慰,同时也期盼着滔滔舆情能够带来一个让人宽慰的结果,甚或在制度层面能够改变一点什么。我想起了北京学者贺卫方的一句演讲辞:“只要冤死者的坟头上有一位悲痛欲绝的母亲还在哭泣,我们每个人的心灵就不得安宁!”是的,当痛哭流涕的母亲再也呼唤不回她蒙冤屈死的孩子,我们怎能够听任黑暗继续猖獗肆虐。当母亲挣扎着站起来与黑暗对峙的时候,我们应当义无反顾地站在母亲的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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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二零零五年十月真凶落网后,你的父母开始奔波于为你讨还清白的漫漫上访之路,从呼和浩特到北京,他们的鞋已经磨破了好几双,冤情已经哭诉了无数遍。当年定罪的证据已被认定为漏洞百出、严重不足,加上真凶已经归案并且主动要求偿命,世人期盼着,有关部门总该纠正这起彻头彻尾的冤案了吧,总该为一个被错抓、错捕、错判、错杀的无辜青年平反昭雪的了吧?再进一步,人们期望以本案为契机,能对某些司法制度领域进行改革,去夯实纠错机制,拓宽救济渠道,以杜绝冤假错案的再次发生,重拾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但是年复一年的期望,最终成了年复一年的失望——迄今为止真凶现身已快六年了,对冤狱受害者宣告无罪的裁决还是迟迟无法做出。尽管本案被众多的媒体关注报道,尽管本案已引起举国关注和社会公愤,尽管公众吁请还冤死者清白的呼声不绝如缕,尽管就连明朝的御史都知道“辩冤白谤为第一天理”,但是有关部门至今就是稳当当地“岿然不动”,硬要将他们的权力范围变成蒲松龄所指斥的“覆盖的盆”,企图永远地将正义的阳光阻挡在外,让这起人神共愤的案件冤沉海底。如此公然践踏法治的罔渎行为,已经超出了公众的心理承受范围和人类的文明底线,让人不禁要发出一声质问:为什么真凶已经落网,还不尽快主动地撤销过去的错案,对冤死者宣告无罪,同时告慰女性被害者?人已被错杀,难道为冤狱受害者平反昭雪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难道追究造成冤狱的责任人、对受冤者家庭予以道歉赔偿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为什么我们的社会,竟黑白颠倒到如此的地步,原本应由有关部门主动宣布平反、登门道歉才对,为什么却反而要让冤死者家人四处哭诉、多方求告,让两位年迈体弱的老人踽踽奔波于艰难的上访之路?
没有人能够回答这些问题,这些问题会照出某些人的尴尬。你被冤杀掉已经整整十五年了,当年还是中年年纪的父母已经开始渐渐地苍老,你大哥的女儿如今也已经六岁了,这起冤案已经影响到了你们一家三代人口,你们一家人年复一年地焦灼等待,等待着正义的来临。而正义依然遥遥不可企及,冤狱责任人依然逍遥法外,面对你父母急切的目光,有关部门依然一次次地予以敷衍、搪塞、推脱责任。这个国家向来有着有理难诉、有冤难伸的传统,近几十年来被冤枉遭迫害的国民更是多得难以计数,最可怕的莫过于含冤丧命,更可怕的是对冤死者人格的侮辱和尊严的践踏。当年无辜的你,已被实施了第一次肉体上的杀戮,如今你那破碎家庭的伤口上还要被再撒上一把盐,被实施第二次精神上的杀戮!你的冤情大白于天下已经好几年了,你的家人依然还在庞然坚固的高墙之外奔走哭号,可这起惊天冤案的昭雪或许真的会象河北聂树斌冤案一样,而随着冤死者的枉死一同死去。
随着真凶落网、你的冤案被媒体曝光的这几年来,类似于你的冤案接连曝光在公众面前,何家标被冤故意杀妻入狱、王树红被冤故意杀人入狱、佘祥林被冤故意杀妻入狱、赵作海被冤故意杀人入狱……一个又一个与你同样来自社会底层的国民,在公权力的肆意构陷蹂躏之下惨哭呻吟、陷身冤狱。你们是老实巴交的底层人,却沦为这个国度的“不可接触者”;你们是安分守己的公民,却沦为受欺被掳的冤囚。司法的黑暗就象高天撒下的网罗般昏蒙无道,让你们坠入阴暗可怖的监牢,即使再惊悚的冤情、再澎湃的舆论也无法让司法脱胎换骨,而真正成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不在制度体系上进行实质性的、以保障民权为归旨的革故鼎新,还会有更多的荒唐冤案呈显于世,更多的无辜国民沦为冤魂,更多的冤声哀哭昼夜不息。
到如今,你离开人世间已经整整十五年了,真凶落网也已经将近六个年头了,你坟头上的土堆早已被风吹雨淋冲刷殆尽。亲人的眼泪也已流干,鞋已磨破,可一纸还你清白的无罪裁决却怎么也等不到。如今是炎热的夏季,你的坟堆四周想来弥漫着浓浓的土腥味。再过几个月,待到寒冷的冬季来临,你的坟头必会覆满洁白如银的积雪,那皑皑白雪一如你清白的灵魂。
写于二零一一年七月上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