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荔蕻这个名字您一定并不熟悉。但在最近几年中国重大民间维权事件中,都可以看到这位已经年近60的女性的身影。她不仅仅是在网上发表文章,愤世嫉俗,或者用她的笔为遭遇社会不公者呼吁呐喊,而且是身体力行,参加围观声援行动,探访不幸被捕者或他们的家人。2011年3月21日,王荔蕻被警方带走,并于4月22日以“聚众扰乱交通事故”罪名被正式逮捕。连日来,维权人士和团体,还有她的亲朋好友在网上发起呼吁王荔蕻回家声援活动,并在社交网站开设了声援网页签名信箱

北京维权人士王荔蕻(民主中国资料图片)

王荔蕻1955年出生于青岛一个军队干部家庭。1975年赴陕北延安插队。1982年从延安大学中文系毕业后,返回北京,进入政府机关工作。1991年起离职,曾下海经商。2008年退休后开始关注并参与民间维权活动。

上海青年杨佳案,她去探访杨佳的母亲王静梅;湖北女子邓玉娇自卫防身伤人案,她协同网友亲往当地围观声援;山东上访者姚晶在北京被打成重伤,王荔蕻参与呼吁声援的同时,与其他维权人士一道捐款为姚晶治伤;三聚氰胺毒奶粉案中,赵连海因为受害儿童维权而入狱,王荔蕻去探望他的妻子和孩子;2009年,福建三网民独立调查严晓玲暴死案被控诽谤罪名,王荔蕻连续上书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吁请当局倾听民意。开庭之日,她又与千余名网友在马尾法院门前围观声援;同一年,北京知名维权律师许志勇被拘捕,王荔蕻探望、声援的同时,在个人博客中写道:“如果许志永从此要在大墙里度过,我以在大墙外为耻。我申请在里面占一席之地!”还有,北京街头流民救助、山东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案、河南输血感染艾滋病患者田喜案、山东访民李淑莲被殴打致死案,等等,一系列的维权活动,她都全力投入,积极参与。2011年初,几次被拘留、被软禁、被旅游的王荔蕻拒绝了写保证书的要求,写下了一份“不作保证书”,写道:“从法理上,让一个公民写保证书,保证自己不去做‘合法的事’才有行动自由,是违法的,是对法律的嘲笑”。

2011年3月21日,王荔蕻被警方带走,并于4月22日以“聚众扰乱交通事故”罪名被正式逮捕。连日来,维权人士和团体,还有她的亲朋好友在网上发起呼吁王荔蕻回家声援活动,并在社交网站开设了声援签名网页。我们电话采访了广州知名学者、纪录片工作者艾晓明老师,请她谈谈她认识的王荔蕻。


法广:您是怎么认识王荔蕻的?

艾晓明:最初呢,我是看到她的博客。因为,一些女性访民遭受暴力攻击、遇害的案子,还有像邓玉娇案件,等等,这些案子里都有王荔蕻。我在博客上看到她的文章。我看到王荔蕻做的独立公民调查,还有对杨佳母亲王静梅的采访,等等,等等。我认为走上行动第一线的女性不多,所以,我就开始注意她的博客。我们也曾在Skype上聊天。我在2009年10月才第一次见到她。

法广:从王荔蕻的经历来看,她本人是军队干部家庭出身,经历了文革,下过乡,插过队,后来又在政府机关工作,最近几年才开始参加维权活动,就是说已经不是热血青年了。您怎么理解她在退休之后积极参与维权活动的选择呢?

艾晓明:她父亲抗日时参加八路军。我觉得,她父亲应该属于老一代共产党人里很有理想主义精神,确实怀抱一个建立更公平、平等的社会这样的理想参加革命的。

一个人的经历也不能完全用家庭来解释。王荔蕻和我们都是在五十年代出生的,我们这一代人都有共同的受过共产主义理想的熏陶,怀抱建设一个更美好、更公平的社会这样的理想成长。然后,到农村去锻炼也体验到了底层农民的艰辛。还有文化革命中赋予青年的那种特别的使命感,我觉得这些她都保存下来。当然,文化革命以后,大家也经历了理想的幻灭。可是,王荔蕻还有1989年的洗礼。1989年,她做为政府机关的干部,她也参加了支持学生的大游行。当时,在北京,实际上很多中央机关的干部和中央部委的直属院校、知识分子都走上了街头,王荔蕻的这个经历也并不特殊,当时在北京人中,这是相对普遍的。那时候,她也就是三十出头的年轻人。

王荔蕻的特点就是:她就是一个普通人

法广:最近几年的重大维权事件中,都可以看到王荔蕻的身影。但是,她对女性遭遇的不公尤其敏感,是这样么?

艾晓明:我觉得是这样。实际上,维权的积极活动者里,当然是男性更多,还有,积极活跃在网络上的网友,也是男性居多。在这一点上,王荔蕻特别突出。

因为是女性,她和女性的遭遇,女性的经验,她有特别密切的联系和切身的体会。无论是妇女遭遇性暴力,还是遭受来自国家机器的暴力,她都特别感同身受。而且,由于她也是女性,那些女性访民也愿意向她倾诉。当然,王荔蕻参加这些维权工作并不是由于她自己个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她不是拆迁户,她不是访民,她也不是性暴力的受害者。我觉得王荔蕻的特点就是:她就是一个普通人。可是,做为普通人,她认同的是公民对于社会应当承担的道德责任,所以她身体力行地去表达自己的公民意识,去关注其他社会成员的遭遇,并且非常自觉地去为他们呼吁和呐喊。所以,我觉得王荔蕻是近年来一个非常优秀的女性维权工作者,或者说,用国际上公认的、更正确的翻译,应该就是人权卫士。只不过, “人权”这个词在中国表面上很正面,但实际生活中带有很多负面的含义,所以,人们更多的使用维权人士来表示,其实就是人权卫士。

面对社会不公的非暴力抗争

法广:她虽然面对暴力非常勇敢,很敢于出来为弱势群体说话,但是,她并不主张暴力,一直在强调公民理性。

艾晓明:她不仅是不主张暴力。王荔蕻从根本上讲倡导的是公民理性,是公民的责任,而且她维护的是公民应该有的、也是国家宪法保障的公民权利,无论是文化权利,经济权利,还是运用新媒体、新技术的权利。这一点,她是非常清楚的。我觉得实际上真是没有什么疑义的人权卫士,是一个非暴力的、对社会不公的抗争。

法广:现在当局对她的指控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大家猜测是与去年的福建三网民案几次庭审有关。福建三网民已经先后被释放,为什么王荔蕻本人会在这之后被捕呢?

艾晓明:在此之前,王荔蕻因为涉入一些所谓敏感案件,她也有过被警察拘留的经历。特别是去年刘晓波获奖时网友聚餐,她被拘留了8天。此后被软禁了三个月。一直到今年大概是1月21号,她的楼下才撤岗。所以,这件事也不是突如其来。特别是她在关注福建三网民、呼吁言论自由方面的突出作用,实际上也早就被有关方面注意。比如,在三网民3月19日开庭的现场,王荔蕻原本手持摄像机,但在网上的一些视频里,我们不仅可以看到她拍的镜头,而且,她在拍摄的同时也在呼喊,可以听到她的声音,她和警察的距离非常非常近。另一方面,实际上警察也在摄像。王荔蕻怎么做,怎么说,她的角色是什么等,也被警察尽收眼底。因此我认为,现在指控她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实际上就是指她在三网民案开庭现场,带领很多网友表达呼吁和声援,因为她是领头喊口号的人。

法广:自今年年初以来,不断有维权人士(无论是律师,还是像艾未未这样的艺术家)被失踪,但是,时间或长或短,这些人后来陆续回家。您觉得王荔蕻案会是怎样一个前景呢?

艾晓明:不好说。如果人们的呼吁够大,如果检察官能够像中央政法委一些公开报道里所说的:希望公检法部门都关注网络,倾听民意,那也有可能像其他人一样,比如说:证据不足,重新侦查,……并且,按照法律,她也完全可以:因为王荔蕻有严重的腰病,需要戴钢板护腰,并且是高度近视,两只眼近视程度都在600度以上……那么,可以考虑这种具体情况保释出来,这样做是可以的。

另一方面,此前福建三网民都被判刑(两位被判一年,还有一位被判两年,后来提前保释出来)。当时三网民案在网上,在主流媒体上都有非常多的报道,也有很多专家―包括社科院的于建嵘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的王勇教授等很多人都出来认为不能以言治罪、不能这么做,但是,三网民都被判刑,并且服刑了。

所以,这两种可能性都有。作为一个普通人,我很难判断。但是,我了解王荔蕻的做为,我理解她的动机,我认为她是非常优秀的人权卫士。我能做的就是为她呼吁,希望我们的公检法部门不要办冤案,不要办错案,不要把已经结案的三网民案再演变出新的冤案来。因为,王荔蕻的行为是从福建三网民案本身的不公正、不构成诽谤诬陷、但被判刑这个案子中演变出的案子。我认为,如果王荔蕻案进入审判程序,那公检法部门也要面对全国网民的讨论,面临监督,面临网上的各种批评。不只是网民,我想,也包括法律界,包括女性群体,那就又创造了一个机会讨论福建三网民案,也就是王荔蕻所谓“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名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具体社会背景。王荔蕻不是有刑事犯罪前科的人,她所有行为都是公开的,甚至是有视频记录的,是可以讨论,经得起讨论的。当然,我们不希望王荔蕻个人为这个错误去支付个人生命的代价(失去自由也好,病痛伤害也好,包括给她的亲人带来的伤害)。

福建三网民案里的桥梁工程师游精佑说过,可能我们不能阻止别人做恶,我们能做的是告诉他们说:你这样做错了。(“我们依着我们的信仰,不会因为他们伤害了我们去报复他们。但是必须通过我们的行为,我们要告诉他,你们做的是错的,你们一定要知道你们正在做错事。”―游精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