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斗争问题在马克思主义中享有重要地位,在毛泽东的执政实践中更是一个首要问题,搞得举国上下,天怒人怨。

所谓阶级斗争“不扩大化”,就是将阶级斗争的范围限定于马克思所提出的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两个阶级的斗争。所谓阶级斗争“扩大化”,就是将阶级斗争的范围扩大到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两个阶级斗争之外的领域,将不是这两个阶级斗争的问题也当作是这两个阶级斗争的问题来对待。

现将阶级斗争“不扩大化”与“扩大化”的错误,分别论述于下。



关于阶级斗争“不扩大化”的错误,我们先从马克思的现代社会阶级斗争理论与这个理论在西欧社会中的回声说起。

马克思对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阶级斗争的论证,可以简述于下: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指出,资本主义生产中工人是剩余价值的唯一创造者,却被资本家无偿地占有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结果是,工人阶级大众愈来愈贫困,而资本家阶级少数人却愈来愈富有。因此,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对抗是不可调和的,消灭资本主义、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马克思这个理论是否正确还有待于实际生活的证明。

1848年至1850年,爆发了席卷西欧各国的革命,这些革命都失败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写了《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等著作总结这次革命失败的教训,丰富了《共产党宣言》关于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斗争的理论,提出了“无产阶级夺得国家政权”,“实现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的术语。1871年法国又爆发了巴黎工人的武装起义,建立了巴黎公社这一临时政府。巴黎工人这次英勇尝试仅72天便被梯也尔政府镇压了。马克思写了《法兰西内战》这一重要著作总结这次革命。指出“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马克思热烈称赞公社在打碎旧国家机器基础上所实行的民主制。认为公社虽然失败了,但它的原则是永存的。1875年,马克思又写了《哥达纲领批判》这一名篇,总结了无产阶级整个斗争的经验,提出了一条著名的原理,即“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度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巴黎公社失败后,无论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没有再盼来无产阶级的革命。恩格斯的晚年,即19世纪90年代,资本主义进入了和平发展时期,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矛盾有了缓和。恩格斯于是及时提出了调整工人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策略。1890年,德国铁血宰相俾斯麦任上期间,国会废除了《反社会党人非常法》。资产阶级政府对工人政党禁令的废除,社会主义政党在各国随之普遍兴起。这是资本主义发展史上一个伟大的转折。它标志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包容了它的“敌对阶级”的政党,而且这个政党可以在资本主义民主制的平台上与资产阶级政党进行平等竞争,结果,工人政党不但融入了这一制度,而且当大选中获得多数选票之后还可以入驻政府,登上梦寐以求的执政党的宝座。而在过去,按照马克思的设想,登上这个宝座,是必须经过暴力革命、必须推翻资产阶级统治才能实现的。以工人为基础(当然必须兼顾资产阶级的利益)的社会民主党一旦上台执政,自然要实行有利于工人与全社会利益的政策。这不就是伯恩斯坦预言的“和平长入社会主义”吗!这种社会主义不是如马克思设想的以消灭资产阶级与资本主义为其前提,而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不能再说是“无产阶级”了)共同融合于一个“共同体”。这个“共同体”是个什么玩意儿?是姓“资”还是姓“社”?我的回答是,不姓“资”也不姓“社”,既姓“资”也姓“社”,是亦“资”亦“社”的统一体,这是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互相合作的伟大创造物。按照马克思的理论框架,按照我们几十年来形成的僵化的思维方式,总是将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看成是水火不容、绝然对立的东西,因而难以理解这个共同体的伟大创造,反而会对这个共同体作出错误的理解。现今西欧各国,资本主义依然存在,资产阶级依然存在,资本主义的上层建筑(政治法律制度)也保存下来了,而且更臻于完备了。

与此同时,工人的政治和经济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变。工人争得了民主,争得了各种自由权利,争得了各种经济权益。国家政权不再为某一政党、某一阶级所独霸,而是为各政党轮流执政,为各阶级共同主宰。它既不是资产阶级专政也不是无产阶级专政。经济发展成果也不是为少数有产者所垄断,而是通过政府调节为社会各阶级所共享,实行了分配正义,社会公平。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可以通过和平的途径进行调节处理,不再需要付诸暴力、流血的方式拼得你死我活。一个社会,其国家权力和社会财富能够比较合理地为社会各阶级所共享,这不就是社会主义吗?是的,这就是20世纪在西欧各国大行其道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不是推翻资本主义,而是资本主义文明阶梯的递升,是保留资本主义上层建筑(民主制)和经济基础(自由经济)基础上,渗入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一种社会制度,这种社会制度的出现不是坚持马克思阶级斗争的产物,而是放弃马克思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结果。

以上简单的叙述说明,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必须以暴力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才能使自己获得解放的理论,没有被西欧各国的历史发展所证实,也就是说,即使是“不扩大化”的阶级斗争的理论,也没有被西欧各国的实践所证实。由此可以认为,它终究不是一种正确的理论。

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斗争的理论被毛泽东不切实际地套用于中国,就更显荒唐。

首先,毛罔顾西方社会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关系发展的历史和现状。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对立关系理论的提出,其历史背景是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和资本主义的早期。资本主义的这一历史时期,由于资本对劳动的残酷剥削,劳资关系是紧张的。但是,进入19世纪90年代之后,由于资本主义的发展,由于工人运动及经济危机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冲击,促使资本统治调整了对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政策,资本与劳动的关系有了缓和,资本主义的发展出现了新情况,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斗争的理论因此逐渐淡化。对此上面已作了说明。但是毛泽东的认识还停留在资本主义早期为马克思所提出的那些结论,并施加给中国,犯了教条主义的错误。

其次,毛还不顾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独断地推行他的灭资计划。在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无论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政治法律制度,都已经比较成熟和完备了。可是中共建政的20世纪50年代初期,中国还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现代工业在国民经济中仅占10%左右。在中国,不是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是“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马克思语。见《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要将落后的农业国发展为工业国,就要大力发展资本主义,就要有一大批资本精英为其殚精竭虑。这一点,毛泽东似乎是知道的。他在1945年的《论联合政府》中,言之凿凿地承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之后,“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资本主义获得适当的发展”。毛还说:“我们的资本主义是太少了。”发展资本主义,“不但有利于资产阶级,同时也有利于无产阶级,或者说更有利于无产阶级。”1949年9月中共主持下制定的《共同纲领》中也规定,国家“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和私有财产”。可是,毛在1949年3月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却放出了另外一种空气。毛说,中国革命后“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是国内的“基本矛盾”。毛的这一论断,是毫无根据的;却说明,就在革命胜利的前夕,在毛的脑海里就已经暗暗地盘算着在政权到手后立即实施他的空想社会主义计划了。因此,在四年之后的1953年6月,毛在中共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以个人的名义提出了“一化三改造”(完成工业化,实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并强令全党接受,说脱离了这条总路线,“就要发生‘左’倾或右倾的错误”。

毛泽东迫不及待地向资产阶级开战,这个“不扩大化”的阶级斗争是完全错误的。错误之一是,当时的中国,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并不突出,更不尖锐,根本用不着以消灭资产阶级来调节劳资之间的矛盾。错误之二是,当时的中国,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积极力量,而不是阻碍中国经济发展的消极力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远未在中国确立。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即建立于商品生产基础上的市场经济是人类史中不可超越的历史阶段。毛凭他的专制权力企图超越这一历史阶段,立即进入无商品生产、无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只能是一场空想一场梦。这个空想计划,毛在世时在推行中,就颤颤巍巍,举国贫穷;毛去世后市场经济出台,自由经济崛起,经济状况迅速好转。这都说明,毛的灭资创举完全破产。

为什么毛泽东在40年代承诺要发展资本主义,到了50年代初期就要消灭资本主义了呢?是什么原因促使毛在短短地七、八年中发生了180度的变化?第一,在夺得政权之前,出于策略上的考虑,扬言发展资本主义,以迷惑人心,消除人们对共产的恐惧。第二,毛是一个空想社会主义者,这是他年轻时就立下的理想。在毛主宰中国的27年中始终不渝地在不断的挫折中实践他的空想社会主义。第三,毛热衷于斗争哲学。他自己说,年轻时看了几本马克思主义的书,只取了其中四个字:“阶级斗争”。他一生的座右铭是:“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当然还可以补充一条,而且是至关重要的一条,那就是毛对资本主义的无知和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常识的背叛。改革开放以来的许多反思文章中,经常引用马克思以下的重要文字:“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绝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绝不会出现的。”这实际上是对毛背叛马克思主义的声讨。

还需说明的,毛掀起的灭资运动,谈不上是什么“阶级斗争”。阶级斗争的基本事实是两个阶级之间的斗争。这似乎有同语重复之嫌。但用此语揭穿毛的伪阶级斗争却有一用。1953—1956年的这场灭资斗争中,与资产阶级作斗争的不是一个工人阶级,而仅只一个人,那就是毛泽东。1953年6月15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所提出的包括“灭资”计划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以毛个人讲话的形式提出来的。它不是经中央政治局常委讨论提出的建议,不是经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的决定,也不是经中央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决定,更不是经党的代表大会讨论所作出的决定。自然更谈不上是全国政治协商会议讨论通过的决定了(当时尚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以说,这个灭资计划,这个总路线,不是全党的意志,更不是国家意志,纯粹是毛的个人意志和个人行为。毛甚至与党的第二把手刘少奇也无有通气磋商,反而在讲话中不点名地批评了刘少奇。说“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是“有害”的提法,说“有人在民主革命成功以后,仍然停留在原来的地方。他们没有懂得革命性质的转变,还在继续搞他们的‘新民主主义’,不去搞社会主义改造。”请问:一个人与一个阶级的斗争能称为阶级斗争吗?

再说,阶级斗争的起因通常都是由于弱势阶级一方难以承受强势阶级的压迫、剥削而爆发的。中国历史上农民阶级反抗统治阶级所爆发的多次起义,西方资本主义(主要是早期)社会工人阶级为争取自身的权益与资产阶级的斗争,都是如此。而1953—1956年毛所掀起的灭资运动却是个例外,它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独裁者对弱势的民族资产阶级的一场歼灭战,简言之,是强者对弱者的灭杀。这确实是人类阶级斗争史上的异例。但是,强者对弱者的灭杀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共产暴政的降临。

综上所述,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阶级斗争的理论没有被西方国家的实践所证实,因此,这一关于现代社会阶级斗争的理论不能认为是一种正确的理论,即“不扩大化”的阶级斗争的理论也是不正确的理论。所以,即使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的经济、政治状况大体相同,毛将这一阶级斗争理论套用到中国,也是错误的,更何况,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在文明阶梯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别,毛将这个理论套用到中国,就更加荒唐,更遭大殃。

同时,我们也可以认为,虽然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属现代社会常规的非扩大的阶级斗争,但发生在中国1953-1956年那场“灭资”运动,即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所谓“改造”就是“消灭”,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就是消灭资本主义企业,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就是消灭个体农户,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就是消灭个体手工业,知识分子改造,就是消灭具有独立人格的知识分子,如此等等),却完全是毛泽东主观人为的、是没有理由所进行的一场斗争,因而应同样归结为是一场扩大了的阶级斗争。

201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