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中国官方公布温州动车事故死亡人数为39人。当局确定了旅客死亡标准赔偿金为每人50万元人民币,死者家属目前正在温州南站进行抗议,他们打出标语:”还7.23死者尊严””要事故真相”。
截止目前,中国官方公布温州动车事故死亡人数为39人,善后工作组负责人表示,依据国务院《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制定此次事故中每位死亡旅客赔偿金50万元人民币。中国官媒新华社报道,已经有首位名为林焱的家属达成了初步赔偿协议。官方称对积极接受赔偿协议者进行奖励。
维稳第一,与死亡家属一对一协商
据《温州日报》7月27日报道,浙江副省长王建满7月26日就7·23温州动车追尾事故下一步处置工作表示,要争取时间把善后工作做到位,做好”一对一”接待死者家属、”一对一”和死者家属展开谈判等工作。他还说,要把”维稳”摆在非常突出的位置,稳定死者家属、亲友情绪,重视和加强社会舆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有网友在微博上传据称为”温州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在26日发出的紧急通知”,阻止律师向家属提供法律援助,称7.23事件为重大社会敏感事件,关乎社会稳定,所有接到法律求助的律师不要擅自解答和处置。
德国之声曾报道痛失5位亲人的家属杨峰,早前坚拒赔偿而要求真相,但他和与官员会面后,态度发生巨大转变,表示愿协商赔偿问题并拒绝采访。他对中国媒体表示:”我真的无能为力了,请原谅我,如果我再坚持,我将失去我最后的第六个亲人。对不起大家,我自私了,并不是某个人或者某个群体要我们的命,而是如果我做了,我的家人就会成众矢之的,我不想他孤单的终老。”
家属打出标语:还7.23死者尊严
7月27日,数十位动车事故遇难者家属聚集在温州南站进行抗议,现场他们打出条幅:”还7.23死者尊严”、”还7.23事故真相”。家属代表提出四个诉求:要求官方查明事故原因、公布真相;铁道部高级别领导与他们见面协商;解决老人小孩安抚问题;按地方风俗入土归安。
据中国国内一位在现场的媒体人通过微博发布的消息,抗议现场,一名遇难者家属对记者说:我再说一遍,不要提赔钱,请对死者给予最起码的尊重!我们不求赔偿,要还真相!
德国之声也获悉,在家属和铁道方的第一轮谈判中,宁波段段长和温州南站站长负责谈判,但是他们对家属代表的意见表态不能马上解决,导致第一次谈判失败。第二轮谈判中,铁道方要求选出8名遇难者家属代表进行闭门谈判。家属们也表示,对于这些坚持要求真相的家属来说,要达成团结其实很难,因为要承受”巨大的压力和诱惑”。
德国之声也与正在温州南站现场抗议的苏先生进行了联系。此次事故中,他有两位亲人遇难身亡,其中一位的名字是金显眼。但吊诡的是,金显眼的名字并未在已经公布的39人死亡名单中。苏先生对官方隐瞒事故和善后处理都表示了极大的愤怒,他告诉德国之声,目前的第二次谈判的家属代表已经出来,未达成任何结果,”根本没有什么进展,他们根本不说什么,绕来绕去。我们就要求还我们的真相,事故到底是怎么出的,人死要死个明白,活着的人要让死去的人有个尊严,不能草草就了事,不能用这点钱就打发我们。这是不可能的,我们一定会坚持的。”
赔偿标准应该合理合法合情
7月26日,在新华社报道了已经初步达成首个赔偿协议、制定出赔偿标准为每位死难者50万元人民币之后,《检察日报》发表文章”7·23事故理赔如何合理合法合情”,指此次事故应该适用《侵权责任法》而不应该按照《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赔偿》和《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进行陪偿。支付了高票价、享受到”航空服务”的高铁和动车旅客,也应当享受更高标准的人身损害赔偿待遇。报道称,这恐怕不仅是法律平等原则的体现,而且也是合同权利义务平等的要求。
而一些交通事故方面的律师也认为中国官方制定出的赔偿标准偏低。德国之声采访了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之一、北京易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赵江涛。他认为《侵权责任法》是新颁布的法条,属于基本法律,而基本法律是应该优先适用,铁道部的规定属于部门条例,从效力上来,该事故的处理应该适用于 《侵权责任法》。
赵江涛分析目前的50万元赔偿标准中,有一部分为保险赔偿,而这样的赔偿根本不足以赔偿遇难者损失,所以这起事件,依据现行《侵权责任法》,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要坚持同命同价”。
赵江涛也以伊春空难事故为参照,当时的赔偿标准为每位遇难者96万元人民币。就此,他认为目前的赔偿标准偏低,而且官方强调积极接受赔偿的还有奖励性质的金额在其中,而这样做的法律依据也有问题。他认为比较合理的赔偿标准为60、70万元,而且遇难者家属在此赔偿外可以另主张保险赔偿。总之一切应该以尊重人的生命、健康、身体权为基础。铁道部门作为国家级的大部门,更应该体现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