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以无产阶级专政亦即所谓的“人民民主专政”立国,本质上是以“政治迫害”立国。中共宪法头条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意即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政治上主张工农阶级高于其他阶级的政治特权,这与当代民主国家所主张的阶级平等显著不同。既然中共主张统治阶级政治特权,必然有针对被统治阶级的政治迫害——“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最大特色是专门设立一个“敌人”作为专政对象,此一“敌人”在理论上势必陷于中共执政当局无休止的政治迫害之中。且由于中共政治特权膨胀和泛滥,政治迫害乃成为中共的痼疾。
中共建政后发生过数十次大规模的“政治迫害”运动,例如:一、清匪反霸运动,中共竭力扫荡原中华民国在中国社会基层的忠实政治势力,将地方上武装反抗中共的势力贴上“政治土匪”、“恶霸”的标签,从而将此种血淋淋的政治迫害“合法化”。二、土地改革运动,农村大约有百分之五的人口陷于中共以土地改革为目标的政治迫害运动之中,他们成为地主、富农,实际上是成为贱民,基本失去法律保护,人身安全无保障,许多人被伤害甚至剥夺生命,家产被公开侵夺,有的女豢被光棍汉强行婚配。三、迫使许多私营业主成为“空降兵”跳楼自尽的“三反五反运动”及稍后的对民族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改造,民族资本主义阶层的政治生命宣告结束。四、针对知识分子的反右运动,打倒了大小右派几百万人,波及亲属上千万人。五、“大跃进”运动,以 “大食堂”为例,农民自由开伙做饭的权利丧失,这种典型的政治迫害与后来饿死几千万人有重大关系。六、“四清运动”,其中的“清政治”、“清组织”就是血淋淋的政治大清洗。七、文化大革命,这是一场极其严重的政治迫害运动,上自国家主席、元帅、将军、部长、省长,下至基层小吏和平头百姓、青年学生,受到迫害的人数众多。全国各地都出现政治派性的武斗,北京、湖南、广西等地出现政治性的针对所谓“阶级敌人”的屠杀,许多阶级成份不好的人被杀掉,连幼儿都不能幸免,有的人被杀来吃掉。八、“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既然作为一项政治运动,也离不开政治迫害的强烈色彩,许多青年学生为形势所迫,不得不到生活条件艰苦的农村去“战天斗地”,众多女知识青年受到强奸非礼,有些人在苦难中丧失生命。
中共上述政治迫害运动规模之大,后果之惨,空前绝后。中共学术界至今还没有将诸如“大跃进”等运动认定为是普通民众的政治迫害,这说明中共体制对政治运动反省不够!毛泽东时代的政治迫害运动以阶级斗争为主线,其中,大跃进运动是中共以执政党的政治优越地位将政治迫害不自觉地扩大到针对广大农民群众,反右运动将政治迫害加诸广大知识分子,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则将政治迫害不自觉地扩散到城市青年,文化大革命将政治迫害运动全面开花,从地富反坏右直到中共集团内部的大小官员。在无所不用其极的政治迫害形势下,林彪亦成为惊弓之鸟,在与毛泽东的政治对抗中折戟沉沙。毛泽东是政治迫害的最大推手,若对他稍有一句不敬之词就会招至政治迫害,公开对共产党表示不满会招来杀身之祸。
毛泽东时代的政治迫害具有典型性,笔者权称之为“典型性的政治迫害”,处处透露出“政治杀人”四个血淋淋的大字,政治迫害罪恶罄竹难书。偶然也有一种“非典型性的政治迫害”,例如,宋庆龄等人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受到毛泽东周恩来的特别“保护”,没有受辱于红卫兵。但仅仅是保护了若干行尸走肉,宋庆龄等人政治生命已经“终止”,这对于政治人物而言,也是一种政治迫害——“非典型性的政治迫害”。
非典型性的政治迫害上世纪七十年代末,进入后毛泽东时代,中共放弃阶级斗争政治路线,搞经济建设,允许资本主义经济恢复发展,允许外国资本投资大陆,毛泽东时代那种典型性的血淋淋的政治迫害基本消失。但由于中共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仍然主张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那么,理论上不可能终结中共对于“敌人”的政治迫害,实践上仍然普遍存在中共对于异己势力的政治迫害。后毛泽东时代的政治迫害仍然严厉,但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么血淋淋的“政治杀人”,是属于“非典型性的政治迫害”。中共对六四运动的镇压,亦属政治迫害的性质,许多参加过一九八九年民主运动的积极分子尽管没有被判刑,甚至仍然能够在体制内上班,但却被中共当局在组织人事管理上打入另册,人事档案中有 “六四分子、永不重用”的结论,他们都在中共组织掌控之中,可以这么说,他们已经陷于一场静悄悄的政治迫害之中。
后毛泽东时代的政治迫害甚至贴上了“法治”的标签,中共通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对政治对手实施政治迫害。以刘晓波为例,刘晓波主张“我没有敌人”,言辞中暗藏玄机——他并不认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他主张修改宪法,主张放弃“专政”制度,建立广泛的民主政治,开党禁报禁,消灭中共政治特权,结果招致中共政治迫害,被判刑打入大牢。
又如,毛泽东时代尽管在政治上主张城乡土地公有制,但在宪法、法律层面没有确立土地公有制,直到一九八二年修宪,才在立法层面上确立土地公有制,私人床底的土地一夜之间被法律改写为姓公,不容分辩,如此在平民丧失政治话语权的社会环境下的土地公有化行动,也是一种非典型的政治迫害,不是十分血腥。但直到中共各地政府为执行土地财政,在土地公有制的底气之下实施强征土地强拆强迁的时候,许多人欲哭无泪,也足以显示非典型性政治迫害之惨祸。
中共强制计划生育制度也极具政治迫害色彩。凡公职人员不经批准擅自生二胎者,会被剥夺公职,还会被大罚一笔,只能卷铺盖离开中共体制;在强制计生政策下,民众无从保障身体器官完整,常有超生人员被强迫结扎,以满足计生当局的行政指标。这些都有政治迫害的深深烙印。许多超生的儿童上不了户口,也不乏政治迫害色彩。中共的户口制度产生于毛泽东时代,特点是通过户口绑架民众,农民只能在农村种田,成为现代农奴,“不务正业”者,通常都会受到公权打压、制裁。改革开放后,户口制度有所松动,农村可以直城打工,办理“暂住证”作为户口的替代。此项制度与那些血淋淋的政治运动有所不同,故笔者将其归属于“非典型性政治迫害”。中共推行强制计生政策,许多超生孩子上不了户口,成为“黑户”。黑户孩子享受不到公民的任何基本权利,在求学、求职、结婚、生子方面遇到重重障碍,他们当然也没有享受到任何政治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没有户口,也就办不了身份证,而没有身份证,也就等于被剥夺了许多权利。例如,开设银行帐户需要登记身份证,黑户没有身份证,当然也就开不了帐户;去邮局领取汇款需要身份证,黑户当然也领不到汇款;外出住宿需要出示身份证,黑户也没有住旅店的权利,打官司须出示身份证,黑户也不能打官司……如果说户口制度曾经把农民管制成“农奴”的话,现在的黑户就是连“农奴”都当不上,连奴隶身份都得不到,中共政治迫害的技巧可谓炉火纯青。
尽管中共曾经将种种政治迫害贴上法治标签,但如果法律之实施不利于中共,中共当局便会毫不犹豫地扔掉法律,不允许民众拿法律当挡箭牌,国家赔偿法也会成为国家不赔法。若干中共高级法院以内部文件的方式规定,某些敏感案件法院不会给予立案受理,当局又不时通过打招呼方式威胁律师不得参与某些维权案件,变相剥夺公民获得法律服务的权利,致使当事人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其实,以不立案方式公然剥夺公民维权的权利,等等,其本身就应当以政治迫害论。
又如,法院以某些纠纷属于企业改革过程中的纠纷、应由政府解决为由,拒绝予以立案受理,这就导致企业改革过程蜕变为政治迫害过程。某些地方的教师待遇明显低于公务员,转业复员军人待遇无保障,维权行动给当局造成压力,法院系统内部规定,教师、转业复员军人等的敏感案件,法院不受理,由政府独裁。那么,教师、转业复员军人等则显然已经陷于政治迫害之中。可见,后毛泽东时代“非典型性的政治迫害”仍然不局限于“对敌人实行专政”,不局限于对刘晓波、艾未未等政治异见人士,就连教师、转业复员军人、超生的公职人员、被拆迁户、黑户等等所谓“人民内部”的人,均笼罩于政治迫害之中,彰显中共政治迫害成为痼疾!
中共执行劳动教养制度,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涉嫌违宪违法,中共至今无意废除此项恶制,屡屡以此恶制对付访民和异议人士,恐怕是因为劳教制度是实施非典型性政治迫害的上好手段,而且也是对法轮功之类的宗教人士实施宗教迫害的手段,以至于当局实在是舍不得放弃此一恶制。中共的许多维稳行动,例如打压访民,维护和谐“政治局面”,其实不过是维护“政治迫害”痼疾,讳疾忌医!
中共一党专政,或者说中共一党加上八个花瓶党的专政体制,垄断一切政治经济资源,垄断主流媒体话语权;体制外的民众被禁止结社组党、办报,政治话语权基本消失,这是体制内少数人对于体制外多数人的政治迫害。吴邦国在今年两会中宣称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分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这是吴邦国为代表的体制内少数人对体制外多数人将政治迫害进行到底的公开宣言。
中共六十多年执政史,是一部典型性加非典型性的政治迫害史,中共注定出不了政治家,毛泽东、刘少奇、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人哪里算得上政治家?不过是“政治迫害家”而已。中共政治迫害无所不在,但体制内的学者都视而不见,集体失语,他们至多就是轻描淡写为“低人权优势”之类的中国特色。这也难怪,专制之下,政治迫害痼疾根本就是常态,一群喝狼奶长大的人,没有足够健康的思想根基,那么就会被蒙在鼓里——多么美好的人民民主专政,哪来的政治迫害?呵呵! 执政党过度拨高自己的政治特权,通过剥夺民众政治权利对民众构成全面的政治迫害,中共此一痼疾摧毁了共和基础,开当今世界劣等政局,与北韩是五十步与一百步的差距。如果要说中共改革开放三十年有什么进步的话,那仅仅是从毛泽东时代的“典型性政治迫害”转化为后毛泽东时代的“非典型性政治迫害”,由恶性疾病转变成慢性疾病,如此而已!悲剧性的是,后毛泽东时代的“非典型性政治迫害”与毛泽东时代“典型性的政治迫害”相比,“和谐”了五倍以上,以至于社会良知先天性贫乏的中共政治集团业已有意无意地将“非典型性政治迫害”视为政治正确,而不知道它根本就是文革余孽,失去了政治改革的意愿!富人、社会精英们固然能够用脚投票,移民海外,脱离中共政治迫害魔掌,而底层民众则只能忍受中共强权之苦,在思想上病弱地跪在中共强权膝下,未能够发出拒绝中共政治迫害的呐喊。笔者多年来参与维权一筹莫展,跑信访,跑纪委,跑法院,用尽维权三板斧,毫无斩获,饱受中共政治迫害之苦,亿万同胞也都处于黑暗的铁屋子之中而无可遁逃。为求政治革新,写成此文,权当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