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征文


一个帝国的灭亡,固然首先意味着其中央政府的倒台,而该帝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瓦解,也是其灭亡的重要标志。试想,如若一个帝国的中央政府倒台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没有瓦解,即树倒猢狲没有散,那极有可能形成的局面就是各个地方为帝国的存续而各自为战。比如唐中期的安史之乱。中央政府迁蜀后,实际上丧失了中央的职能,而新成立的太子集团能够和地方建立通畅的联系,即使没有建立联系,各地方也能各自为战。所以安史之乱虽重创了唐帝国,但却没使其灭亡。

延绵跌宕267年的清王朝,在一场起义后便土崩瓦解,固然与其积弱积贫、弊端丛生、内忧外患分不开关系,但其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崩解也是灭亡的重要因素。辛亥革命可分为两个阶段,其一是发生在武昌的起义,其二是武昌起义后紧随而来的十五省陆续宣布脱离清室独立,其时关内十八省中只剩下甘肃、河南、直隶三省效忠大清朝廷。如果说武昌起义是导致清帝国崩溃的导火索的话,十五省独立便可以看为是导致清帝国崩溃的最直接、最具决定性的因素。

一场小小的武昌起义如何能引起十五省的联合独立呢?要理解这一点就要从辛亥之前清王朝中央和地方间关系说开去。

清朝是满族人建立的政权。从清初开始,清廷便奉行满汉分离、防汉制汉的原则。清末顽固派官僚刚毅将之概括为“汉人强,满洲亡,汉人疲,满人肥”的口诀。满汉之间的成见和相互猜疑已深植满族亲贵的心中。太平天国运动的发生是汉族官僚崛起的重要契机,曾国藩、胡林翼、李鸿章、左宗棠等开始出任地方督抚、朝廷重臣。他们的出任不但打破了满人包揽重要职位的旧局,而且他们凭借其军功和在镇压天平天国起义中形成的连带关系,取得了军事、财政两大权力,开始打破中央集权的局面,“自是督抚权力得发舒矣”。在庚子事件中,当中央政府对列强宣战时,东南沿海、沿江各省的汉族督抚,如刘坤一、张之洞、李鸿章、袁世凯、刘树棠等,不但未能如天平天国运动时期的曾国藩、胡林翼那样临危受命,力挽狂澜,反而与列强签订了《中外互保章程》。虽然对中央政策的抵抗是在矫诏的名义下进行的,且对皇权主义的象征与体现者光绪皇帝表现出政治上的拥戴和支持;虽然这个时候地方督抚表现出与西方缓和的开明姿态使大半中国免于兵火,但这毕竟是地方势力足以和中央抗衡的重要标志。

清末新政其间,中央各部都在省一级设立直属机构,各省督抚对设在本省的部属署局均持反对态度,多数下设机构只在名义上隶属中央,实际操控权还是在地方官员手中。这其中,关于司法权、财政权、军权的中央与地方分割上产生的矛盾,是清末中央和地方关系尖锐化的重要表现。

在司法权改革方面,当时清廷的意思是要在中央设立高等审判庭以专司审理案件之事。而这一改革意向却遭到了地方督抚的极力反对。其反对者中尤以张之洞为甚。他认为假如实行司法独立而地方督抚无权过问,就会有人强行套用西方法律,而革命党人不过数年就会“乱党布于天下”。张之洞作为一个地方的军政官僚,他这样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但是在他防止革命乱党、维护清朝统治的忠言背后,又维护了地方督抚们的司法权力。
 
在财政权改革方面,1904年商务部计划在各省建立商务局,以期从中央到地方实行政令通达,全国商务有序展开。但由于各省的事业建设早在中央下达政策之前就已经大面积开展,所以早已有了类似于商务局的官方机构,这就涉及到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分割问题。各省督抚普遍反对商务部的决定。但是在商部的直属机构商务局还是在朝廷的强制要求下于各省设立。但具体设置方式已经不得不与地方督抚妥协。商务局后来的运行情况让商务部十分尴尬。商务局名义上是商部的直属机构,在实际上却是各省督抚的行政下属。

在军权改革方面,中央的改革方向是军事中央集权。为此从袁世凯控制的六个镇的新军中抽调出四个,交付陆军部直接指挥,同时宣布各省新军统一归陆军部掌管。这种军事的中央集权是非常脆弱的,因为陆军部虽有治军之职,却不能在短时间内获得新军中上层军官的支持,各省督抚在新军中的威望还在,特别是袁世凯,其所训练出的新军,唯袁氏马首是瞻,中央收回袁的军权后,不但未能有效发挥军事中央集权的优势,反而导致地方督抚和中央的离心倾向拉大。
      
清末新政改革仿效的是日本的明治维新,而明治维新并不是日本引入西方民主制度的改革。虽然明治维新在日本建起了所谓的“君主立宪”,但君主权力不但没受到限制,反而得到了空前的强化。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前,长期实行的是双重权力中心制,幕府将军掌握有国家治理的一切实权,而作为最高权力象征的天皇却只是名义上的统治者。明治维新改变了君主无实权的状况,借着改革的名义强化了皇族的核心地位,使天皇不但在名义上,而且在实际上成为了权力的最高拥有者。另外,在明治维新之前,日本实行的是封建制,全国由200多个等同于诸侯的大名组成,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地方拥有更大的自治权。而明治维新之后,日本成功实现了中央集权化。
       
清末的新政改革者们只看到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后变得强大的事实,而没有发现明治维新之后日本的制度正是中国自秦始皇以来就一直实行的中央集权制。因此所谓新政改革就变成了死搬硬套,将本已高度中央集权的制度朝向更加集权的方向变革。自太平天国运动之后,地方获得的一定的自主权在新政改革中开始削弱。正如上文提到的,在司法权、财权和军权等方面,中央和地方经过长期的较量后,中央都取得了表面上的胜利。这三权当中,特别是军权,清廷为削弱地方督抚们的军权,先拿袁世凯开刀。袁世凯被驱逐出政治舞台后,清廷启用了大批从日本归来的军事留学生,他们成为了新军的领导人。在地方各省,留日归来的士官生们也成为了新军的领导人。吴禄贞、蓝天蔚、阎锡山、蔡锷等人当时已经做到了标统的位置,后来,张绍曾、吴禄贞、唐继尧甚至有权调动整支军队。湖北新军原为张之洞所练的“江南自强军”,中下层军官不少曾官费派日留学,因而遍布革命党人。清廷希望这批新兴力量能够效忠帝国,但结果却正好相反。因为相比于袁世凯这样的老一代汉族官僚,这些年轻人更容易接受革命思潮的影响,甚至在成为军方高级将领之前,他们中的很多人就已经接受了孙中山的反滿革命学说。

汉族实力派官员缔造了清帝国的中兴局面,他们对最高统治者忠心耿耿,并且历经磨练。与此同时,这些地方权臣们在士绅阶层甚至社会底层拥有较高的政治威信,特别是在汉族群体中,他们的存在维系着帝国皇室的合法性。但新政改革过多地削弱了督抚们的权力,过急地追求高度的中央集权,不仅激化了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为改革制造了更多的阻力,挫伤了督抚们的积极性、增加了其离心力,而且还造成了省一级行政的真空地带,使较小的暴力冲突演变为革命成为了可能。武昌起义后,大多数省份群起响应,固然与清廷政治之极端腐败、人心尽失有关,但与体制改革中不适当地削弱、剥夺督抚权力,使地方形成权力的“空挡”也不无关系。甚至可以说,正是中央和地方矛盾的严重性,才导致了帝国的迅速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