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争哲学在风靡一时后,遭到了某些和平主义者的激烈抨击,认为:斗争的结果只能是加剧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从而加速人类灭亡的速度。这种认为在“二战”后,独领风骚,成为人类理性的代名词。中国的一些知识精英生怕赶不上时髦的末班车,一字一句的鹦鹉学舌,无条件的复制和平理念。

什么是斗争?在思维上,否定也是斗争。苏格拉底因为斗争被世界历史所铭记,后现代哲学的突出特征是否定一切传统的,固化的思维方式,也是斗争——与传统的真理、价值、理念、概念之间的斗争。在现实中,欲望、贪婪、资源的有限、竞争、权力、也都无法避免的引发斗争。就连人类文明的进步和每一次科学革命也都是新旧力量的斗争的结果。因此,斗争是必然的,否定斗争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一个只能在真空中才能实现的愿望。否定斗争的人,一定不能生活在现实中,因为斗争无所不在,就像理性无所不在的与感性做斗争,感性也在无所不在的挑战所谓的理性。

我、你、他是区别也是斗争。即便都是“我”也会有条件的相互否定,比如,心情好的时候,有些话可以不说,心情不好的时候,有些话会随口而出。简单的对“说与不说”做真理性的判断,没有任何意义。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即便只有我,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心境下,面对不同的对象,“我”的相互否定不可避免——至少表现出来的是如此。如果我的表现一如既往,特点极为突出,将会使斗争更为激烈,当然,这时的激烈就不是自我在斗争,而是与外在于我的你、他在斗争。所以,不管我表现为宽容或固执,其结论都是一样的,在斗争,不与自己斗就要与别人斗,斗是避免不了的。

毛泽东将斗争哲学发展到极致,于是另一种极致就出现了。这种极致就是不斗争。斗争有那么多坏处,于是,避免那么多坏处的方法就是不斗争。这种思维方式与毛泽东完全相同——偏爱极致。极致可以最省力的被历史记住。

中国的一些知识精英只记住了斗争哲学的“坏处”,记住了马克思、孙中山、李大钊。没有记住自由民主直接受益于斗争,没有记住马克思、孙中山、李大钊的可取之处。就像有些人谈哲学,要规范哲学中的每一个自己认可的概念,甚至于说出:“我是学哲学的,对概念的表述绝对严谨”,将哲学与逻辑学混为一谈,还大言不惭的说自己学什么哲学,您以为哲学是一个公式?什么是幸福?幸福如何解释?在某一个女权主义者看来:幸福就是我的乳房与阴道的快感。这很下流?很短视?很无知?很粗俗?不堪入目?这句话表述的是一个哲学观点:对幸福的理解是相对的,真理也是相对的。同样的道理:马克思、孙中山、李大钊也不能全盘否定,不能否定他们在历史中曾经发挥过的积极作用。在马克思年代,我们不能忽略有了这样一个“阶级”,这个“阶级”的生存状态很糟糕,他们劳动时间长,劳动工资低,劳动的环境极为恶劣。对于这样的一个“阶级”,我们可以因为一个“法律”,一个“真理”而视而不见吗?若果真如此,自由、民主、人权、人人平等如何解读?现在的中国也有这样一个“阶级”,一个生存状况极为糟糕的“阶级”,这个阶级也像马克思所描述的那样备受摧残,对此,我们可以无视这个“阶级”的存在?,可以对这个“阶级”无动于衷?或者认为这个“阶级”在咎由自取?这样的现实存在我们需不需要改变?如何改变?为其唱颂歌还是漫长的等待?和平在这样的条件下显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不与其斗争即便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下也难以根本性的改变这个“阶级”的生存状态。马克思时代如此,现在的中国还是如此,和平、理性、非暴力也必须表现为斗争。

任何斗争都有目的,斗争就是为了实现某种目的。从历史上看,斗争可能趋善也可能趋恶。后现代哲学,否定传统是为了解放自己,传统势力则要拼死反抗,是为了维系既定的束缚,两种目的水火不相容。从广义上看,多数斗争是趋善的,是为了人类整体的自由、平等、公正、幸福。从狭义上看,有些斗争是为了实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是为了奴役多数。对于怀有不可告人目的的斗争需要否定,但是,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连怀有善良目的的斗争也一同否定。和平都是通过斗争获取的,放弃斗争也就无法获取和平。

一些人一直在斗争,与专制在斗争,传播自由民主理念,否定最高权力的专横。可一些一直在斗争的人,不愿意承认斗争的必然性,却在有意无意中否定斗争。或者说是,在否定共产党斗争方式的同时,否定一切可能引发“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的“激进”的斗争,包括,激进的表达,激进的行为,激进的口号及主张等等。这让人很不理解,什么样的斗争可以叫斗争?或者什么样的斗争才是理性的,和平的,利大于弊的斗争?是否斗争只能停留于思维中而不去表达或者为了和平的目的,其表达的词汇只能和风细雨,理解、宽容?理解一个人的行为的实际效果就是鼓励他继续坚持去做,而斗争所产生的效果恰恰相反,是让他不要这样做。前者肯定的成分多,后者是否定,否定会引发被否定者的思考或警觉,有利于纠正错误的做法或减少犯错。一个正常的社会,不仅有“顺民”也有“刁民”,在很多时候,“刁民”才是推动社会进步的真正力量。

在工业革命初期,追求劳动者解放的都是“刁民”,在当今中国,追求自由、平等、公正、幸福的人也是“刁民”。“刁民”的社会背景及追求决定了斗争的不可避免性,唯有斗争——有效的斗争才能实现自由、平等、公正、幸福的理想。

专制与民主相互“凝视”,这是现实存在,这种现实存在本身就是相互否定,就是斗争。否则,何必劳神去“凝视”?有些人说,你可以不去凝视,不去否定,或者,我视专制的“凝视”于无物,向任何对象投出妩媚的目光,这样“凝视”,即相互否定的状态就消解了,不存在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也就实现了。所有人都很安全,权力者安全的吃喝嫖赌,百姓安全的苟且偷生。真是好想法,浪漫的令人陶醉,飘飘欲仙。可这是现实吗?可能吗?专制的恶是如何在你的眼中消失而瞬间演变为含情脉脉?“刁民”之所以为“刁民”就是因为不愿意逃避现实,不愿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看到一片奢华景象而看不到贫困潦倒。有人会反诘道:我们只看到奢华景象,你只看到贫困潦倒,这不是一样吗,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什么两样。的确表现的没什么两样,区别在于:我用贫困拷问奢华的合理性,你在歌颂奢华。

有人对最近发生在英国的骚乱与中国的“骚乱”做了比较,用法律进行比较。结论是:英国的骚乱者违法,中国的“骚乱”者不违法。我对这个问题不这样看,我只看骚乱背后的原因,不管合法与否(法律要接受价值拷问,不是所有的“法”都天然的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逼良为娼的政府或“法律”所引发的“骚乱”,不管发生在英国还是发生在中国我都欣赏并坚定的站在“骚乱者”一方,这倒不是我喜欢骚乱,也不是我不尊重法律,而是不赞同“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混帐逻辑,你政府也不能那么强势,不找自己的毛病,不问理由就去镇压。很多人根本不懂中国的法律,中国的法律就是维护统治集团利益的最大化——对于这样的法律只有通过斗争推倒重来,没有什么捷径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