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球时报》12日发表署名评论,呼吁山东临沂地方当局就遭软禁的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状况“向外界提供足够的资讯”,这篇文章让外界觉得罕见,并猜可能有更高层官员会介入。
请听小乔的介绍:
40岁的山东临沂盲人陈光诚自修法律知识,长期从事替当地村民维护权益的活动,并曾透过法律途径抗议地方官员在实施计划生育中的野蛮行为,维护受害者权益,结果遭沂南县法院于2006年以故意破坏财产和聚众扰乱交通罪名,判处陈光诚有期徒刑4年又3个月。
陈光诚2010年9月刑满获释,但一直遭到地方当局软禁迄今。
《人民日报》旗下的《环球时报》12日发表作家章诒和署名文章说,“外界怀疑陈光诚事件的处理过程达不到严格的法律及人权标准,这种怀疑不能说毫无道理。”
文章也呼吁,让陈光诚事件“从媒体和人权组织的高度关注下走出来”,并且形容对某些地方的基层人权“做突击运动式的改善不会产生真正的效果”。
英国广播公司(BBC)中文网认为,《环球时报》直接就遭受监禁或软禁的人权活动人士发表有同情语气的评论,在外界看来实属罕见,也许显示,更高级别的官员将会进行干预,让陈光诚重获人身自由。
法国媒体近来刊登“陈光诚所处的困境”一文。该文作者表示:陈光诚在中国残酷政治中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该篇文章指出,中共使用暴力来对付那些敢于让他们的利益处于危险境地的人。法国报刊认为,中国对维权人士实施暴力的方式全然不顾法律和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