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征文


辛亥革命作为影响了中国历史进程的重大事件,长期以来却游离于普通大众的视线之外。虽然学术界对此有着较高的关注,并且近些年来有了相当的研究成果,对传统的官方主导的历史形成了巨大的挑战。但是这些成果长期以来很难走出知识界的狭小圈子,对普通大众的影响极其有限,普通大众更多接受的还是官方主导的带有浓厚的政治意识形态的历史。所幸的是,辛亥百年给这个现象带来了巨大的改变。无论是官方基于以证明自身政权合法性为主要目的纪念,还是民间自发的因百年大庆这个在中国人心目中有着特殊意义的庆祝,都将辛亥革命带入了普通大众的视野,而不再仅仅是少数的精英的游戏。虽然官方的纪念很大程度上掩盖了辛亥的本来面目而带有明显的政治工具的性质,民间的庆祝也因为官方的限制以及历史资料与信息的缺乏而带有很大的局限性。但是,二者毕竟将辛亥带入了大众的视野,这就是不小的进步。

当一件事物进入民众的视野之时,民众或多或少的会给予一定的关注,而在其过程中也会形成自己的思考,这是谁都无法控制的。如果说在以前官方可以通过信息的封锁而实现自己的目的的话,那么在信息时代的今天封锁已经很难达到其目的,民众对辛亥的思考也就有了更大的空间,民众也就更有可能更加接近历史的真相。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就可以对辛亥进行自己的自由的反思,也就可以对官方主导的历史进行质疑,提出挑战。

在对辛亥革命进行反思的过程中,对其最大的挑战无疑是对辛亥革命本身的质疑。不同于官方历来主导的对辛亥革命的高度肯定,民众逐渐出现了对改革的呼唤,对于清末新政的一种期待。的确,改革和革命,这两个政治术语本身就有有着巨大的冲突。改革是在现有政治秩序下的利益格局调整,而革命意味着完全摧毁现有的政治秩序,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当然,破坏的同时也意味着建立,但是会建立什么样的政治秩序呢,会不会建立和被摧毁的秩序同样的秩序呢?这是一个谁都无法回答的问题,革命具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而且,历史以及现实告诉我们,革命往往并不意味着暴政的终结,而往往只是暴政的更替。中国历史上的王朝战争从来没有触及最根本的君主专制制度,同时反抗暴政的人也往往比施暴者更加残暴。同时纵观二战后产生的新型民主国家,这类型的国家政局很不稳定,常常面临着政府的更迭。但是政府的更迭往往并没有改变这个国家的情况,打着民主旗号推翻现政府而上台的新政府往往最终走的是和他的前任完全相同的路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辛亥革命自身也没有建立稳定的现代民主政治秩序,而且之后中国还出现了几十年的战乱。

革命还有另一个不确定性就是革命集团本身,革命集团自身的利益考虑,这也就是说革命集团自身角色的转变,革命集团到底能不能完成自身角色的转变呢?革命集团进行革命的合法性在于暴政侵害了全体公民的权利,革命集团为了维护公民的权利而作为公民的代表而以暴力手段推翻暴政。这是一种情况。另一种情况就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人类自身的解放,革命集团代表公民提出自己的权利诉求,并通过推翻现政府和组建新政府来实现自己的权利诉求。当然这个代表是法理意义的代表,是没有也不可能有选举这类实质程序的。这也就是说,当革命集团推翻现有政权之后,权力自然就回归到了公民手中,政权的重建也必须由全体公民来共同进行。在这个时候,革命集团就不再有革命者的角色,革命集团唯一的合法身份是普通的公民,革命集团并不是政权的所有者。革命者要想在新政权中获得权力,就必须在一定的规则条件下通过直接和间接选举以得到公民的支持而获得。而这个一定的规则就是政府与公民所签订的契约,也就是宪法。因此革命者在普通公民之外的责任是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以及拥有的现代政治知识领导公民制定宪法,确立国家的根本政治准则。但是,在这里必须强调一点,革命者此时的身份是普通公民,相对于其他公民,其不具有任何身份和地位上的优越性。

于是就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既然革命者在革命之后并不能获得政权,那么他们为什么而进行革命呢,甚至为此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在这里,我们的回答是:革命者的革命并不以政权为目的,而是作为人的道义上的责任。革命者作为社会的先知先觉者,相较于其他人而言对他人的悲惨命运有着普遍的关怀并且能够意识到其悲惨命运产生的根源,因此其具有改变这种命运的能力与责任,具有唤醒普通大众的能力与责任,具有带领普通大众改变命运的能力与责任。也就是说,革命者的革命仅是一种责任。革命后的宪法的制定也是一种责任,宪法的制定要求革命者充分运用其智慧以及远见卓识,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在捍卫公民权利的基础上制定宪法。在这里必须再次强调的是,革命者领导民众制定宪法并不是一种权力,不会为革命者带来任何身份上的优越性以及对他人的控制力,这仅仅是一种道义上的责任。

现在回过头来看辛亥革命,革命派在革命后并没有实现角色的转变,也没有完全履行起其应尽的责任。中华民国建立后,我们可以看出来革命派的主要活动就是夺权,将掌握政权作为其主要目的,这点在让权给袁世凯后表现的尤为明显。在这里的确有革命派对袁世凯本身不信任的考虑,但笔者认为这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革命派认为其推翻了清政府,因此权力就应该属于他们,这其实就是中国历来的坐江山思想,打江山者坐江山。所以说,革命派并没有完成其应有的角色转变。

再来看革命者的立宪责任,《临时约法》历来广受称赞,在官方的历史教科书中尤其如此。但现在来看这部宪法,由于自身专业的限制笔者不对这部宪法的内容进行讨论,只就其立法程序提出置疑。这部宪法的立法程序是不合法的,宪法必须以全体公民为基础,是全体公民的一种协商。因此宪法的制定必须包括革命派、立宪派、封建官僚、知识分子以及普通大众在内的所有人,而不仅仅是一两个派别和少部分人。当然全民立宪基本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参与立宪的代表必须本身具有合法性,同时也必须广泛吸收社会意见。而显然这些在革命派立宪的过程中是没有做到的。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作为未来国家首脑袁世凯是没有参与的,也没有派代表参与。到这里又有人有话了,那些地主、封建官僚等反革命分子以及袁世凯这个篡夺革命果实的人是没有资格参与立宪的。这种说法是相当荒谬的,不说他们那些身份已经属于历史,就是他们拥有那些身份的同时他们也是国家公民,只要是公民就拥有参与立宪的权利。

立宪本身就是基本利益格局的重构,因此每个公民都有资格参与,而最终的结果就是各个派别的妥协,也就是说宪法本身就是妥协的产物。只有在此基础上,宪法才能为各派所认可和接受,同时无论谁违宪都将陷入绝对的被动。如果袁世凯参与了立宪的话,也许辛亥革命的结果将发生根本的变化,遗憾的是历史没有如果。立宪的本身是不能有任何一个派别缺席的。在这一点上,大家可以参考一下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制定过程。美国联邦宪法就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和公民、政府内部的权力机构、联邦党人与反联邦党人等相互妥协的产物,并作为世界范围内的立宪典范为美国的繁荣奠定了基础。笔者在此对此不作过多阐述,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看看《联邦党人文集》。

中国的政治教科书习惯上把社会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以及所谓的社会主义社会。在这里我们不谈这种划分的巨大问题,就这种划分本身笔者也看不到多大的必要性。就政治角度而言,社会仅有一个人民主的社会、少数人民主的社会、多数人民主的社会、全民民主的社会的区别。一个人的民主对应的是君主以及独裁者,少数人的民主对应的是寡头政治,多数人的民主对应的是平民政治,全民民主则是真正的现代民主政治。前面三者都属于专制社会,多数人的专制与少数人的专制是没有区别的,多数人的暴政与少数人的暴政以及个人的暴政也是没有区别的,而且多数人的暴政往往比少数人的暴政更加恐怖与残暴。因此立宪不能将任何派别排除在外。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革命派在立宪的过程中犯了多么大的错误。宪法本身是不合法的,革命派也就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责任。

以上可以说是辛亥革命饱受批判的主要原因,也是现在的知识界对改革呼唤的主要原因。那么,我们再来看改革,改革是否真的比革命好呢?人们对于改革的肯定和期待在于:改革不仅仅能解决现有的社会问题,缓解社会矛盾并且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还能实现社会的相对稳定,不至于出现大规模的暴力斗争从而对社会造成巨大的破坏。现在人们对于清末立宪的期待实质上就是对辛亥革命后并没有建立稳定的政治秩序,没有建立真正的现代民主社会的反思。人们认为清末新政的一系列措施必然能够实现上述目标。虽然清末新政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但是支持者习惯性认为这是民主发展的必然阶段。他们对比当今世界的许多国家,从中得出民主是一个漫长而又曲折的历史过程的结论。因此虽然清末新政虽然在很多方面没有达到要求,但毕竟有了一个开端,他们相信只要有了这个开端,社会一定会向好的方向发展,会逐步走向民主与自由。那么情况是否真的是这样呢?

改革的实施至少要两个条件。一是统治阶级的自我觉醒,认识到历史发展的潮流从而进行改革;二是社会向统治阶级施加巨大的压力,使统治阶级不得不进行改革,否则的话就要失去他们的权力。改革一般而言是两个条件的有机结合,也就是说改革一般是由统治阶级内的改革派与社会的改革力量共同推动。下面我们来对两个条件进行分析。依赖统治阶级的自我觉醒,至少表面上而言是民众在向政府乞讨自己的权利,而不是收回自己应有的权利。这是一种权力主体的异位,统治阶级的权力是由人民所赋予的而不是相反。而且往往统治阶级是不可能自我觉醒的,他们往往是在社会的压力下而被动进行改革的,其改革的目的往往也是为了维持自身的统治,而不是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再看清末新政,清末新政无疑是清政府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而进行的。无论是清末的宪法,还是新政中的皇族内阁,实质上都是以这一目的为出发点的。再来看第二个条件,即社会的改革力量。社会的改革力量进行改革的目的往往也是以自身的利益为出发点,除极少部分外,他们要求改革都是为维护自身的利益,而民主与自由不过是其维护自身利益的手段。而且改革力量本身也是由诸多派别构成的,各派之间的利益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冲突,因此改革力量也很难达到真正的团结一致。在这样的条件下,改革力量内部的各派别很有可能因为自身的利益而被反改革力量分化,与反改革力量达成一定的妥协,从而影响改革本来目的的实现。除了改革本身条件的限制之外,改革还面临着巨大的阻力。

改革本质上意味着社会利益格局的重构,在这个意义上也就意味着既得利益集团必须放弃部分甚至全部的利益,对于现代民主社会而言尤其如此。但是既得利益集团愿意放弃自己的既得利益吗?拥有权力的人愿意放弃权力吗?特权阶层会放弃自己的特权吗?答案是否定的,他们必然会全力维护其利益,而且在原来的社会秩序下,其在政治、经济、军事等诸多方面占有绝对的优势,他们也就构成了改革的巨大阻力。就算不能阻挠改革,也必定会使改革发生巨大的变化从而偏离原有的轨道。现在再来看清末新政,新政中以满清贵族为主的反改革力量的一系列行为很明显的说明了这一点,从维新变法及其覆灭中我们也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一点。从上我们可以看出,同革命一样,改革本身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改革的成功除了需要开明的统治阶级外,还要有团结的、具有现代意识的改革集团,二者可以说缺一不可。从上我们也可以看出,二者的实现是相当困难的。现在我们反过头来看清末新政,也许就可以对清末新政有一个较为客观的评价了。因为历史没有给清末新政机会,我们也很难知道其结果,不过通过将新政与以上的条件进行对比,笔者认为清末新政改变中国的可能性并不大。

看了以上的文字,可能读者会得出以下的结论:在你的眼中好像革命和改革都不能改变中国,难道中国的专制极权统治就一直保持下去,中国人永远不能得到民主和自由吗?咋看之下好像的确是这样,因为笔者对辛亥革命与清末新政持的都是批判态度。但事实上,我们只有以批判的眼光来看待二者,才能从中得出历史的教训,推动中国的民主化进程。无论是改革,还是革命,都必须要有一个最基本的条件。那就是普通民众的觉醒,民众权利意识的形成,民众对于民主、平等、自由等系列观念具有最基本的认知并以此为基础形成基本的价值认同。换句话说,民主、自由、平等要成为社会的主流思潮和社会的基本价值。而这恰恰是无论革命派还是改革派,都没有做到的。现在回过头来我们可以发现,当时中国的革命也好改革也罢,都没有脱离知识分子和开明士绅这个圈子,民主、平等、自由等思想更是主要在知识分子之间传播,而普通民众对此基本一无所知,当时的知识分子以及革命派和改革派也鲜有人注意到了这一点。当然,我们也不能说革命派和改革派完全忽视了这一点,因为其中不少人积极投身教育事业还是促进了民主思想的传播。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个范围极其有限,相对于这个社会可以说是微不足道。

现代民主政权的基础是现代公民,建立现代民主政权而将绝大多数的公民排除在外或者缺乏大量的现代公民,这是很难实现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就革命而言,革命后宪法的制定和政权的建立必须要全体公民的参与。因为这是全体公民命运的抉择,公民有权来为自己的命运做出选择。但是如果一个公民没有自由、平等、民主等观念,你让他怎样来参与宪法的制定,让他怎样来行使选举与被选举权,怎样来监督政府,怎样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宪法制定与政权建立,只有确保公民的参与,才不至于使国家政权成为革命派的私有财产。

再说改革,只有公民自身的觉醒,公民在改革中表达并维护自身的利益,才能确保改革不被改革力量所把持从而背离改革的初衷。所以现在来看辛亥革命与清末新政,似乎都注定了失败的结局,至少是很难完成其预定的目标。这也可以说是辛亥革命最大的历史教训,也是我们直到今天都没有吸取的历史教训。中国的普通民众是向来不懂现代政治的,对暴政的反抗也是出于一种本能,一种动物的生存本能。只有当暴政危及其生存的时候才会起来反抗,否则就是默默地承受,所以历来都认为中国人民是世界上忍耐力与生存能力最强的民族。而就算反抗也是针对具体的政治行为,很少涉及到产生此类政治行为的政治制度。所以就算是反抗取得胜利,也不过是在原来的政治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政治行为的改善,最终又产生与原来相同的政治行为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这还算比较好的方面,还有的反抗纯粹就是为了获得行使暴政的权力,也就是说他们仇恨的只是自身不具有这样的权力,而不是暴政本身。中国历史上的朝代更替以及农民战争可以说是对此完美的诠释。再看中国近几年的群体事件,也往往是针对的是具体政治行为本身而不涉及制度。就以较为常见的抗强拆为例,反抗者往往针对的是具体的强拆行为而往往忽视这样的行为为什么会产生,像美国那种因黑人与白人的让座之争就可以引发一场全国范围内的反种族歧视运动在中国是难以想象的。其中固然有政府的压制因素在里面,但更重要的是民众根本就没有这种意识。那么这是谁的责任呢?民众显然是不应为此负责任的,这种无知本身并不是一种罪恶。政府显然负有开启民智的责任,因为政府的合法性最根本的在于捍卫公民的权利,而民智的开启让公民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则是捍卫权利的基础。但是专制政府是不可能承担这种责任的,恰恰相反,专制政府往往奉行的是愚民政治。因此,这项责任自然落到了具有民主思想的知识精英和革命派与改革派的手上,就像反抗暴政和捍卫民权是革命派和改革派道义上的责任一样,开启民智同样是他们道义上的责任。这种责任虽然没有外在的制约,但是却有内在的强制性,这是超验的绝对正义对人内心的要求。遗憾的是无论是当时的改革派和革命派,还是今天的自由派知识精英都没有履行好这个责任。也许今天相对于那时可能要好一些,但也不过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区别罢了。无论是改革还是革命,都必须要充分的开启民智,否则最终就算不失败也会背离原来的初衷。当代新兴的民主国家之所以民主的发展存在很大的问题,之所以同西方国家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也许原因就在这里罢。

写到这里,关于革命与改革的讨论也就告一段落了。从以上辨析中,我们可以看出:改革与革命并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其中的关键在于二者的结果。也就是说,二者是否能建立现代民主政治秩序。当然过程也同样重要,在这里之所以不强调是因为没有正义的过程,就不可能有正义的结果。而关于改革与革命的选择,则要取决于社会的各方力量对比尤其是革命派与改革派的力量对比,执政当局的态度与应对、全体公民的态度等诸多方面的因素。但无论是改革,还是革命,都必须有一个最基本的条件,那就是开启民智。民智不开,改革与革命都难有大成。

201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