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为什么说专制制度必然覆亡?

历史上的专制王朝,或长或短,最终都免不了覆亡。不可一世的暴秦,一统天下后,仅存活了十五年;满清苟延较长,也不过二百六十七年。专制王朝的共同特点,是依靠人治而非法治。没有监督与制衡,权力必然腐败,王朝必然没落。即便达到“大治”或“中兴”,也必盛极而衰,渐至覆灭。中国特色的一党专政,就专制这一点来说,与历史上的专制皇朝并无二致。一党专政的覆亡,民主政治的崛起,已经注定。一个允许人们反对的政权必将得到人们的拥护,而一个不允许人们反对的政权必将得到人们的反对,这已经为中外历史所证明。中国政治制度的未来一定是以公民权利平等为基础、以自治和开放为特色的多元政治,这是公民社会的政治。公民社会的政治,它能容纳多元的政治观点的存在,包括共产党的存在也不被禁止,而专制的共产党政权只允许自己的思想纲领指导一切,任何独立的政治态度都被禁绝。

国民党统治时期,许多中国共产党党员曾经被捕入狱,在他们(如刘少奇、薄一波、江青等)书写的“自白书”中,大多以“共产主义不合中国国情”为忏悔语。这或许只是当时他们为了求生而拼凑的应付之词,但随后的事实证明,共产主义极权制度之于中国,的确不合时宜。在空洞的理想、蛊惑的口号、和狂热的个人崇拜下,数千万中国人死于非命,就是铁的证据。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苏联为首的共产党阵营,其崛起也快,其没落也快。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开始,东欧易帜,苏联解体,专制瓦解,民主代之。共产主义的极权制度先后破产,遭到人类社会的广泛唾弃。曾经兴盛一时的共产主义极权国家,现在硕果仅存的只剩下中国、北朝鲜、古巴和越南等少数几个。全球主流政治学家普遍的看法是,这些硕果仅存的共产主义极权国家虽然个个气焰嚣张,但正在苟延残喘,至2025年它们将全部转型至民主社会。这种预言也许不确,但世界潮流,浩荡行之,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乃是历史规律。纵观苏联和东欧,各国共产党的统治,短则四十多年,长则七十余年,但最终都逃不脱覆亡的命运,这也昭示了各国共产党专制政权的普遍结局。

102、民主能当饭吃吗?

民主人士经常热心地宣传道:中国只有建立了民主制度,人民的幸福才能有真正的制度保障。于是就有人反问道:民主能当饭吃吗?嗯,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一般来说,民主制度不能当饭吃,只有劳动才能有饭吃,但是,民主制度能保障你劳动的成果,而专制制度则不能。

有的人说,“民主”是件奢侈品,不能吃也不能穿,中国老百姓为生活而到处奔忙都还来不及,哪还有闲情逸致去奢求什么“民主的权利”!乍听起来,似乎是这样,然而我们仔细一想,又觉得这种说法毫无道理。为什么呢?因为中国人民的贫穷只是个表面现象,真实情况是不公平竞争和不公平分配导致了普遍的贫困。骇人听闻的贫富差距是不公平竞争和不公平分配的产物。正是中国老百姓缺乏民主制度下确定的基本民主权利,没有有力的制度武器来捍卫自己应有的权益,所以才落得个非得整天为生活到处奔忙的结果。这些认为老百姓不需要民主的人,恰恰是反因为果,得出的结论焉有不谬之理?

民主一向都不是什么“奢侈品”,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常识。所谓“奢侈品”,就是只有少数权贵、富人才能享受的东西;而“民主”则是让所有公民都能够有权参与的一项制度,这怎么能够叫做“奢侈品”呢?!反而应该被称作“大众化”、“普及化”的“日常用品”才对。相反,“不民主”才是“奢侈品”,因为“不民主”是不让大家去针砭国是,止大家对政客们评头论足,为大家参政议政设置了极高的“准入”门槛,而确保管理国家的权力能够长久地垄断在特权集团手中,这才是真正的“奢侈品”。现在老百姓最缺的,不是其他什么东西,恰恰是民主权利;现在中国老百姓,倒是比谁都更需要民主。

民主能不能当饭吃?这个问题似乎问得有点糙,但问的糙,反映的意思却不糙,它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政治命题,就是:民权和民生的关系。民主制度的第一要务是要保证人们的财产权利,每个人的劳动成果都应该属于他自己,如果不属于自己就等于被别人奴役,为了保证我们每个人不被别人奴役,所以必须要有民主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主也能当饭吃。很多专制国家,因为没有民主,人们就没有饭吃,有些比较富裕的专制国家,人们表面上看来有饭吃,这只是因为统治者慷慨而已,并不能保证自己的饭自己永远有权利去吃。当然,每个人的劳动成果还要合法让渡给社会一部分,这个大部分要用交税的方式来完成,但是财产的合法让渡并不是放弃财产,而是人们用另一种方式拥有自己的财产。比如国有资产在理论上就属于每个公民,它只是不由具体的公民来支配,而由政府代行管理权。既然人们把财产合法让渡给社会不等于放弃财产,那么人们就有权利决定谁来管理这些财产,人们就有权利选择政府。如果剥夺了人们选举政府的权利,实际上就等于剥夺了人们的劳动成果,就等于奴役了别人。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主也能当饭吃。

专制主义者以为打出“民生才是重要的,民权是在民生解决后才要考虑的问题”,便可以迷惑人民的头脑,这显然是在低估中国人民的智慧。中国人其实早就明白这样的道理,那就是,没有民权就没有民生。关心民生必须争取民权,争不来自己的权利,民生就是水中花镜中月。民生不能依靠向统治者摇尾乞怜得来。统治者即使为了缓和矛盾给点残羹冷炙,一旦危机过去,他们也会随便找个借口收回去。共产党的宪法规定,土地国有,无论征用耕地还是征用住宅,人们都无计可施,全国各地为了土地征用善后问题而发生的上访和暴动已经数不胜数。事实就是这样,没有民权,人民连最基本的居住问题都无法得到保障。其他种种权益也是一样,无论在什么方面,人民都不得不处处仰专制政府鼻息,在中国大陆,平头百姓干点事情就不得不接受层层吃拿卡要,而最后还往往难以达成。这就是中国的现实,轮到谁头上谁倒霉,并且毫无办法,求告无门。没有民权,何谈民生?老百姓怎么保障自己最基本的生活?现在老百姓最缺的,不是其他什么东西,恰恰是民主权利;现在中国老百姓,倒是比谁都更需要民主。

正是由于缺乏真正的民主权利,广大下层、底层的老百姓根本没法对那个令自己儿女越来越上不起学的“教育产业化”说不,没法炒掉那些到处推行“教育产业化”的政客。正是由于缺乏真正的民主权利,广大下层、底层的老百姓根本没法对那个令自己越来越看不起病的“医疗产业化”说不,没法罢免那些到处鼓吹“医疗产业化”的官僚。正是由于缺乏真正的民主权利,广大奉献了一辈子青春的广大国企工人,到老了的时候只能无奈以接受极其廉价的工龄“买断”的钱,从此被国企扫地出门。

正是由于缺乏真正的民主权利,广大到了城市打工的农-民-工弟兄们,干最苦最重最累的活倒了罢了,被拖欠、克扣工钱,受到资方凌辱、体罚是家常便饭,向“有关部门”投诉无人搭理,走投无路了也只能采取极端的手法如堵路去抗争。正是由于缺乏真正的民主权利,广大旧房子的主人,只能看着自己赖以栖身遮挡风雨之所被那些拆红了眼的官商强行扒掉,而自己最多只能领到丁点儿所谓的“补偿”。正是由于缺乏真正的民主权利,广大饱受冤屈的蚁民,只能采取“越级上访”的方式,希望能够象古人那样遇上青天大老爷,为自己讨回公道;但到了京师,却被京城捕快们追得东躲西藏,境况连牲畜都不如。正是由于缺乏真正的民主权利,广大官商们可以不受监督,可以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为了自己的私利,争相将老百姓一拨接一拨地往火坑里堆、往死路上逼,一手制造出越来越多的弱势群体;在他们脑满肠肥的身躯上,每一个毛孔都往外淌着老百姓的血,每一个细胞都渗透满了老百姓的脂和膏。

缺乏真正民主权利导致的直接后果,正是老百姓越发“边缘化”,生活越发艰辛越发困苦,越发要去“忙着赚钱”来帮补家计,来养家糊口!只要真的还有一丝良知的人,都应该由此得出“老百姓非常需要民主”之结论才对!因此,今天在中国建立民主制度,以确立中国人民的民主权利,正是为保障人民的民生。

103、中国人“不喜欢美式民主”吗?

在维护中共专制制度的声音里,有种以冷战思维方式出发的观点,他们认为:中国不能实行“美式”民主,认为所谓的民主化不过是美国全球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其和平演变策略的继续,要求在中国实现民主制度是向美国低头。这种打着“爱国反美”的旗号反对在中国实现民主制度的说法,在一些冲动而易怒的青年人中,倒也有些市场。事实上,以爱国为名义实行对内独裁统治向来是专制者的惯用伎俩,并不显得多么高明。

“要求在中国实现民主制度是向美国低头”的观点首先从逻辑上就是占不住脚,美国是最强大的民主国家,那么要求民主就是向美国低头,那么美国同时是重要的粮食出口国,也没看见某些人为了反美而拒绝吃饭,或许你碗里的米都是美国提供的种子种出来的,相反许多中共的高官争先把自己的子女和贪污的黑钱往美国送。当今世界最著名的反美斗士卡扎菲也把数百亿的个人财富存在美国的银行,这又说明了什么?

“要求在中国实现民主制度是向美国低头”的观点只所以是错误的,根本在于这种观点对民主的基本原则和内容没搞清,民主制度好比是月饼一样,它有广式,苏式的分类法,它作为一种制度,有其共同的内容。今天,凡是真正的民主国家,其政治制度中都包含如三权分立,军队国家化,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多党制等基本内容。正是这些实实在在的制度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民主权利,保障了民治,民享,民有的实现。在中国实现民主不是为了把权利还给美国,而是将中国人民本来就享有的民主权利还给人民,即使地球上没有美国这个民主国家,中国人民一样需要民主权利。

当今世界,美国作为全球唯一超级大国,处处呈现出一种强势扩张的姿态,得罪人的地方不少。美国现在的地位颇有点象《三国》里描写曹操的那样“若天下无孤,则不知几人称王,几人称帝”,事实上,正是美国的存在,才保证了国际政治的基本秩序。我们分析一下,就可以看到美国的对外扩张具有双重性,它一方面是维护本国的国家利益,而另一方面它又具有推广民主价值观的功能。后者让专制制度的拥护者们担忧不已,于是把要求建立民主制度和向美国低头划等号就成为很自然的做法,这种做法的妙处就在于可以让专制者以爱国者的形象出现,把自己美化成民族英雄,比如萨达姆和卡扎菲。而在这样的“爱国者”的面目后,是特权集团更加肆无忌惮的捞取个人私利。

“低头论”者说美国推行民主价值观是要对中国进行“和平演变”,他们常常拿苏联说事来证明。在这里,“低头论”者刻意混淆了政权和国家的概念,他们把共产党的政权和国家(或人民)本身直接划等号。我们以阿富汗和伊拉克为例子,阿富汗的塔利班极权政权垮台了,但阿富汗没有亡国,伊拉克的萨达姆独裁政权覆灭了,但伊拉克人民并没有跟着灭亡,相反,民选的伊拉克总理还顺应伊拉克人们的要求,督促美国制订出撤军时间表。

另外,我们还可以用一种“逆向思维”来考虑下关于美国在全世界推行民主价值观这一做法,美国为什么不以别的名义进行其对外扩张,比如专制主义或集权主义,要知道今天美国的国家综合实力比当初的苏联和纳粹德国或日本不知道要强多少倍,建立一个傀儡专制政权不是更符合美国的利益吗?美国又为什么费力不讨好推广民主价值观呢?这不正好从反面说明“民主自由”所具备的道义感召力吗?正因为“民主”成为了一种世界潮流,代表了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方向,才使得民主自由价值观成为了美国对外扩张的一种巨大的道义力量,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思考吗?今天在中国建立民主制度并不表示我们向美国低头,建立民主制度只是为了中国人民自身的福址,只是为了中国人民能和美国人民一样享有他们生来就具有的基本权利,为了使中华民族溶入世界浩荡的历史潮流中去。

我们再换一种思路谈中国人是否适应美式民主的问题。迄今为止我国究竟有多少外逃贪官?瞭望新闻周刊2010年5月24日报道,据商务部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逃贪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 500亿美元,人均卷走近1亿元人民币。《京华时报》在2010年1月11日《继续当头棒喝外逃贪官》一文中称,据北京市检察院披露,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來,近20000贪官外逃,携带金额高达8000亿元人民币,主要来自土地开发、税收、城建工程经费、金融机构“贷款”、截留的政府开支、大型国家建设专项资金等。再早,多家媒体报道称,仅2003年上半年,就有8000名贪官外逃。为什么贪官和贪官的家属都能适应美式民主,换到普通中国人身上就不行了呢?

104、中国人“不关心政治”吗?

民主制度是现代文明国家的基本标志;如果没有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言论不自由,财产得不到保护,这无异于现代奴役和野蛮之邦。然而,在中国,民主却成为一个艰难的话题。当温饱无着时,有人会说:“连饭都吃不上,谈什么民主?”当温饱之后,有人又会说:“都有饭吃了,还谈什么民主?”前后抵触,自相矛盾,令人啼笑皆非。实在不能自圆其说,有人就干脆说:“中国人不关心政治。”

事实上,中国人几乎是最关心政治的一个民族。且不说在中国共产党制造的文化大革命中,“政治挂帅”,全民狂热,这是曾经的真实,而这时期,拉帮结派,相互争斗,以致武装夺权,几乎人人有份。那时,连保持中立和旁观都不可能,都会被打成“逍遥派”和“骑墙派”。

邓小平时代,中共倡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极力淡化各种意识形态的纷争,但意识形态的纷争依然存在,就中国民间来说,各种各样异议依然悄悄流行,各种各样的政治反抗也从来没有停止进行;就中国共产党方面来说,表面上在淡化各种政治争论,但“四项基本原则”是年年挂在嘴上,以“维稳’为名的政治打压从来没有停止过,这不是政治又是什么?新时代的中国富豪,半数以上为中国共产党党员,那些不是党员的大部份被中共的统战工作吸纳为各“民主党派”成员,有些挂着人大代表的招牌,有些挂着政协委员的招牌。这不是政治又是什么?另外,“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但他们富裕起来的过程总有些不太地道,许多人削尖脑袋,拉关系,走后门,谋求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见风使舵,政治嗅觉极其灵敏。这不是政治又是什么?;再比如,一些急功近利的普通人,也忙于解决“组织问题”(入党),因为,他们知道,这种政治捷径是捞取利益和实惠的最佳手段。这不是政治又是什么?还比如,一些留学或移居海外的中国人,享受着民主社会的制度和人权优势,但是非常亲共媚共,目的是借国内的政治腐败分得一些名誉上的好处,或者希望能与中共政权做一些特殊生意。这不是政治又是什么?

当你对共产党员谈中国民主化的必要性这一话题时,有些共产党员胆小怕事,也说自己不关心政治,以推卸自己对中国民主转型的责任。这时候,你问他一句即可:不关心政治,你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样一个政治组织做什么?保证他哑口无言。有些人所谓的“不关心政治”,只是不关心进步的政治,不关心中国社会的民主化进程,如此而已。

经过六十余年的统治,中国社会已经被中国共产党经营成一个以权力为中心的分赃体系。现在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比过去不一样了,他们抛弃了原教旨的共产主义理想,惯于玩弄现代政治权术,专门对准人性的弱点下手,将人们政治上的“表现”,处处与物质利益挂钩。政治上得势,物质待遇随之提高,乃至予取予夺;政治上失势,物质待遇随即降低,乃至被剥夺殆尽。这样一种政治是中国当今的政治现实,特权集团赤裸裸地把玩和扭曲人性,这其实是在引诱着整个民族走向堕落。以“中国人‘不关心政治’”为借口,堵塞民主转型之路,是对中华民族的亵渎,也是对中华民族的犯罪。

105、为什么一定要支持维权运动?

绝对的权力导致的是绝对的腐败,而又有多少人可以在没有监督的前提下能拒绝权力这种强腐蚀剂的腐蚀。在毛泽东去世后,毛泽东的个人独裁和个人崇拜虽然没有了,但是中国共产党的统治方式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只是一群人的领导代替了一个人的领导,只是一群人代替毛泽东进行统治从而演化成了一个统治集团。没有了毛泽东,却有了众多的小毛泽东。人们现在可以看到,众多的省委书记都成了权倾一时的封疆大吏,众多的县委书记都成了独霸一方的割据诸侯。压制信仰自由,强取豪夺,野蛮拆迁,当官的欺负老百姓,把上访者关进劳教所,把异议者关进精神病院,这都成了司空见惯。各级官员习惯于滥用法律对付那些妨害他们攫取利益的人,但他们在必要的时候总是连自己制定的法律都不遵守。

中国共产党的机关报《新华日报》在1946年2月1日曾这样批评国民党:“二十年来,尤其是最近几年,我们天天见的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政府所颁布的法令,其是否为人民着想,姑置不论。最使人愤慨的是连这样的法, 政府并未遵守。政府天天要人民守法,而政府自己却天天违法。这样的作风,和民主二字相距十万八千里!所以民主云云者是真是假,我们卑之无甚高论,第一步先 看政府所发的那些空头民主支票究竟兑现了百分之几?如果已经写在白纸上的黑字尚不能兑现,还有什么话可说?所以在政治协商会议开会以前,我们先要请把那些 诺言来兑现,从这一点起码应做的小事上,望政府示人民以大信。”看看中国人民基本权利常常被非法侵犯的现状,这些话在今天完全可以原封不动地还给那些胡作非为的共产党官员们。特权集团利用手中的权力对民间维权进行打压,漠视现有的法律和制度框架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不得利益者阶层在利益上受到了伤害,但是又不能通过法律和制度的管道寻求解决。官方和民间的斗争已经进入一个胶着和持续的状态,可以说,特权集团和不得利益者阶层正在围绕僵化的体制进行一场战争,这就是中国目前的维权运动。

起初,维权运动只是民间社会为了捍卫自己的利益而进行的体制内抗争。后来,维权运动逐渐显现了自己反抗体制的特征,这也就是官方和既得利益者阶层有意识地对抗维权运动的主要原因之一。虽然既得利益者阶层和不得利益者阶层通过维权运动在进行另一种方式的战争,但是这场战争有一个显著的特征,战争的双方并不是要消灭对方,战争的结果是要通过体制的变新而寻求双赢,这就是维权运动的良好性质。虽然维权运动中双方付出的代价也许很大,虽然既得利益者可能遗臭万年,虽然不得利益者可能一批又一批地悲壮退场,但是这场运动的性质并不因此改变。这就是中国社会建构与解构的一种过程,只有通过这样的过程,中国才能走向自由、民主、法治和宪政的公民社会道路。

维权运动从一个个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损失上启动,逐渐走到全面的社会问题上,其范围几乎扩大到所有的公民权利方面,例如,生存权、发展权、教育权、结社权、意见表达权、环境权、知情权、选举权和投票权等等。公民维权的范围越来越大,道路越走越宽,而公民对维权运动的参与也越来越主动和积极。可以说,维权运动已经成了有广大不得利益者参与的社会运动,维权运动将成为改变中国的一个最重要的要素。维权运动也带来一种契机,它最终将解决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平等公民权利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权运动就是中国式的民主运动和公民运动。

中国自由的道路在民间,指望既得利益者主动扩大自己的胸怀,并主动放弃自己的利益,这是不现实的。也许当局和既得利益者会逼不得已地进行社会变革,但是这也需要民间力量的推动。维权运动是一种来自民间的运动,是一种民间政治,是一种民间参与的方式。维权运动以维护权利和争取权利为主要运动内容,这就为中国民主展示了一种自下而上的道路。维权运动从点到面的展开,已经成为中国实现民主宪政,走向公民社会最重要的动力。

106、中国大陆有没有健康而可靠的其他政治力量?

经过几十年的发酵之后,邓小平的改革开放路线已经走到了末路,在后邓小平时代,中国的政治领导人已经难以推出新的改革举措。从权力核心发起的改革,已经支付不起改革的成本了,改革已经死了。三十年前很多人怀着美好的希望憧憬改革的未来,三十年后人们发现官场腐败、社会不公、道德沦丧和法治不修已经成为社会的常态,而平等公民权利的愿望依然如镜中月和水中花。因为平等公民权利的问题迟迟不能解决,中国社会已经形成了一个僵局:目前的体制显然是一个不断制造问题和积累矛盾的体制,但党国坚决不能去揭开体制变革的盖子,社会各种力量围绕着体制在较力。高压锅里的温度在逐渐升高,高压锅打开是迟早的,只是打开的方式等待确定。中国不可能就这样下去,总要变的,人们需要观察的是时间问题。

大部分国人都知道,中国大陆的腐败已经是病入膏肓了,而且人们也知道,一切问题不得解决的根源就就是体制问题,也就就是政治制度的问题。但是面对民主转型的问题,很多人受到洗脑宣传的影响,他们认为没有人可以代替共产党来管理这个国家,中国共产党固然不好,但其他的政治力量也不见得好。甚至有人说,现在的共产党固然很坏,但目前的中国,没有共产党就会天下大乱。针对这样的疑问,必须澄清一个道理,中国的民主转型并不是要在政治生活中排除中国共产党,而是要求中国共产党按照宪政的原则进行政治活动,它必须经受选票的考验。

关于其他“政治力量”的问题,这是一个普遍的误解,这种误解本身就建立在假象之上。首先,这种看上去“没有其他政治力量”的假象,是专制政权人为制造的。中国共产党夺取大陆政权后,实施最严厉的报禁和党禁,任何独立政治人士不得宣扬自己的政治主张,违背者就是“反革命罪”,或者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同时,任何独立政治人士都不得组党,连普通的结社行为也必须向专制政府提出申请,并接受一个特定政府机关的直接领导,才算合法;如果擅自结党,或者申请结党,都属于“颠覆国家政权罪”。从中国共产党建政起,专制政权只恩赐了几个“民主党派”的存在,这只是作为众星拱月的点缀,人们早已把这些“民主党派”讥笑为“花瓶党”,“花瓶党”是一种奇怪的政党,做为政党,它们没有自己的政治主张,在思想上必须和共产党保持一致,而且从中央到地方,“花瓶党”的各级主要领导都必须接受中共统战部门的任命。

从1949年开始,任何有结党意图的人,实际上都面临结牢狱和死亡的威胁。远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有北大才女林昭等人意图组党,最后竟被判处死刑。近在1998年,全国数百志士筹组“中国民主党”,并遵循中国大陆的“合法程序”,提出申请,递交名单,最终专制政府非但不予批准,反而按图索骥,展开大规模镇压,将筹组者悉数抓捕,判处重刑。一党专政,就是政治垄断,就是政治恶霸,它不许其他人从事独立的政治活动,不许其他人结社组党,在现实中制造了“一党独大”的假象,然后再通过谎言告诉人们:没有人能替代共产党,离开了共产党中国就会乱。

可以断言,如果不是中国共产党在国内进行政治垄断和政治封锁,十三亿人口的泱泱中华,有的是健康可靠的政治力量,有的是远见能为的政治人物。如果开放党禁报禁,即便在中国共产党内部也会有诸多良心人士站出来参与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专制政权一方面公开营造一种安定团结的政治假象,另一方面又悄悄地对民主人士残酷打压,使所有进步的政治力量,都转为潜在状态。他们潜存于民间,甚至潜在于中国的政治体制内部,甚至潜在于中国共产党内部。一旦中国民主转型的迹象明朗了,必将会有大批健康可靠的政治力量如晨曦般喷薄而出、如火山般爆发震撼。

107、为什么必须坚决反对劳教制度?

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前苏联引进,但形成世界上中国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中国的劳动教养制度是根据1957年8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78次会议批准颁布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的,依照法律规定,劳动教养不是刑事处罚,而是为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犯罪,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实行的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劳教人员没有触犯刑事法律,受到的是行政处罚,可是在实际对待上,同判了刑的罪犯,没有任何区别。

在中共建政的初期,社会矛盾比较复杂,政治斗争异常残酷。中共针对当时的中国社会之情况,除了军事镇压之外,也采用法律手段进行解决,但是在法律手段之外又实行了劳动教养制度。按照中共现在的说法,劳动教养不是判刑,所以也不用经过法定的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但是它能根据各级领导者的需要,直接将一个活生生的人关押起来强迫劳动。在当今世界,这是一大奇迹,但中国人已经见怪不怪了。

1979年之前,对国民的劳教期限由领导人随意来定,很多人最长劳教长达20多年。没有犯法的人坐牢时间比犯法的人还长,这也算是世界奇观。1979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明确劳动教养制度可限制和剥夺公民人身自由长达1-3年,必要时可延长一年。但以后在实践中,常出现重复劳教问题。至今有新闻爆料,维权人士和上访人士经常因为得罪地方领导人被劳教三次、四次。有学者指出,劳教制度之所以被中国大陆政府执意保留,就在于劳教制度可以不通过严格的程序和证据随意的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这可以“方便”的“处理”政治异见人士、民间信仰者以及上访人员等特殊公民。

一般认为,劳动教养制度始于1957年。1957年8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了经过1957年8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八次会议批准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该决定的初衷是为了管理“游手好闲、违反法纪、不务正业的有劳动力的人”,主要针对的对象是“不够逮捕判刑而政治上又不适合继续留用,放到社会上又会增加失业的”人员。从起源看,劳动教养制度建立的目的就是惩治和管制那些政治上不可靠的国民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是在反右派运动高潮中出台的,因此大批右派分子被送往劳改、劳教场所,进行劳动改造。理由大概就是”决定”中所说的他们是“反社会主义的反动分子”。全国55万右派分子中,大约有48万人多人送劳动教养,4万多人被判刑。 

据有关人士统计,中国大陆现在虽然不像以前那样大规模对国民实施劳教,劳教期限也大部分限制在一年左右,但依然有300个劳动教养管理所,经常性收容26万名劳教人员。假设每位劳教人员被劳教一年,按照这个数字推算,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也劳教了将近1000万国民,可谓恶劣。2007年底,包括经济学家茅于轼,维权律师李方平,学者胡星斗等69位中国学者和法律界人士联署发表了公开信,呼吁取消劳动教养制度。2010年又有维权律师王成和民间学者张辉等一千余人联署呼吁废除劳动教养制度,但是不为当局所动。

劳动教养制度违反了《宪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并与中国政府签署的人权公约相背。《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立法法》第8条和第9条之规定,对公民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通过制定法律来规定,并且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得授权国务院就这类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在没有正式法律的情况下先行制定行政法规。《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条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同时规定的处罚种类中不包括劳动教养,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是行政拘留,拘留期限不得超过15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规定:“除非依照法律所规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根据联合国有关机构的解释,这里的“法律”,是指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这里的“程序”,是指经过合格的法庭审理。

2010年,有网民提议在世博会期间去日本馆举办抗议活动,河南维权人士王译女士通过推特发布五个字:“愤青们,冲啊”,因此被劳教一年。2011年,重庆网友方竹笋在微博上说:“勃起来窝了一驼屎,叫王立军吃,王立军把这驼屎端给检察院吃,检察院端给法院吃,法院端给李庄律师吃,李庄说,这驼屎太臭了,谁窝的,谁自己吃。”为这句话,方竹笋被劳教一年。世界已经步入二十一时机,中国大陆还有这等荒唐的事情,极端令人愤怒。劳教制度不废除,还有天理吗?我们不反对劳教制度,还能算是有良知的人吗?

108、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吗?

什么叫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列宁的发明,他背叛了第二国际的民主制原则,偷梁换柱地搞了这么个东西欺世盗名,以民主之名,行专制之实。列宁发明这玩意后,各国共产党都是共产国际的支部,属于第三国际节制,它们自然沿用这一原则对党内外行使管理。列宁式的民主集中制有两个要点,一是少数服从多数,二是下级服从上级。这两个要点都是错误的,都是违背民主的。

少数服从多数,这不是一个民主原则。民主原则里面确实有一个“多数决定”的原则,但决不能简单理解为少数服从多数。在公民社会里,社会生活的重大问题要按照多数人的意愿来做出决定,但少数人并不需要去迎合多数人,他们对多数人的决定不违反就可以,而不需要去服从。作为少数人,不服从是一种权利,唱反调也是一种权利。在自由制度下,自由就是宽容。保护少数人的异议,是非常重要的,和保护多数人的决定一样重要。但民主集中制里的“民主”要求少数人牺牲自己的人性,牺牲自己的声音,这其实是一种恐怖。

民主集中制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牺牲少数,这表面上是在寻找民主,其背后的目的是要实现下级服从上级,这是最诡秘的地方。今天,你是少数人,你就必须服从多数,不服从就是违反纪律,要遭受处分,那么你就必须选择服从,即便服从了,你也依然是少数派,依然要被边缘化,随时都有踢出局的危险;明天,你就不会去做少数派了,你也会去假装自己是多数派;后天,你和大家一起去搞“一致通过”,或者类似“一致通过”;然后,下级服从上级就必然形成了,然后,全体服从领袖就形成了,然后,“个人独裁”或者“少数独裁”就形成了。

可见,民主集中制就是从假民主走向真集中的一种制度,是一种冠冕堂皇的独裁。我读过很多列宁的书,从个人感情来说,其实我很喜欢列宁的一些品格,或许列宁设计民主集中制的出发点很好,但民主集中制的落脚点确实很坏。苏共和中共都说是为了人们的自由和民主而斗争,为了斗争,就采用了民主集中制。但无论苏共还是中共,他们的历史绝对不是由民主的笔来书写的,而是由专制的笔来书写的。

由于民主集中制,苏共和中共的少数派一次又一次地被所谓的多数派围剿,其实完全是斯大林和毛泽东的个人围剿。苏共假借民主集中制,在党内杀了多少人?这个大家都是明白的,因为资料已经解密了;中共假借民主集中制,在党内杀了多少人?这个人们还没有非常具体的数字,因为那还是中共的“国家机密”,但是中共自称进行了十几次内部的路线斗争,而每一次路线斗争的胜利都是用脚踩在党内同志的血泊中。确定无疑的是,在党内杀阀中,中共比苏共杀了更多的同志,而这一切都是借民主集中制之口。

掌握政权的各共产党,包括苏共和中共,都把民主集中制作为社会机器运转的桎梏,整个社会和全体国人都被捆绑在民主集中制的绞刑架上,于是,党内恐怖扩展成了社会恐怖。在民主集中制的幌子下,国人被分成了“人民”和“敌人”,人民就是和领袖站在一起的“多数人”,敌人就是因一言之误而不合领袖情调的“少数人”。而少数人是要被打倒的,甚至是要被从肉体上消灭的,打倒或者消灭以后,继续去确定一些少数人,继续打倒或者消灭。直到现在,中共都是在这么做,在不断为自己寻找“敌人”,如果找不到敌人,那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就说不过去了,所以,敌人必须找到,今天是你,明天是我……。

人民民主专政,这个制度就是民主集中制的变种,就是把党内恐怖推向社会的变种。民主集中制里的“民主”不是民主,同样,人民民主专政里的“民主”也不是民主,这两种“民主”都是独裁,而且是最具有欺骗性的独裁,也是最可恶的独裁。中共一直都顽固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总是高调宣传人民民主是最好的民主,比美国的民主居然还要好五倍,可是,我们中国人看不到人民民主专政里的民主在哪。人民民主专政里不可能有什么真正的民主。

为什么人民民主专政里肯定没有民主呢?因为人民民主专政要把社会分成两个部分,就是“人民”和“敌人”,然后才有人民民主专政。而“人民”和“敌人”的区分,这根本不可能有一个标尺来划定,最终只能是又党的文件来划定,或者由领袖的语录来划定,那么最后就还是走向独裁。从法律的严肃性和严谨性来说,你搞人民民主专政,那你就应该在法律里面确定谁是“人民”,谁是“敌人”。中共宪法确定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但它也没确定谁是“人民”和“敌人”,这就为他们自己玩猫腻留足了空间,想打倒谁,谁就是敌人,如此而已。

109、什么是真正的知识分子?

在现代汉语中,通常把“知识分子”解释为“有一定文化科学知识的脑力劳动者。如科技工作者、文艺工作者、教师、医生等”。 照罗森塔尔和尤金主编的《简明哲学辞典》“知识分子”条目,知识分子是“由脑力劳动者所构成的社会阶层。”“工程师、技师及其他技术人员的代表、医生、律师、艺术工作者、教师、科学工作者和大部分职员都属于这一社会阶层。”

这就是现在国人所谓的“知识分子”。凡是受过一定教育、具有专业知识、从事脑力劳动人都是知识分子。那么,国家公务员即通常所说的党政干部。由于中共实行干部知识化、专业化,这些人中相当多的一部分人现在已经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其中硕士、博士也不在少数。如果仅从他们的教育背景和掌握的专业知识水平来看,无疑同知识分子没有什么差别,而且许多人原来就是知识分子。但是真正的知识分子不是这样的,知识分子的原意也不是这样的。

“知识分子”一词发源于西方,盛传于东方。现在看来,西方关于知识分子的社会态度,比东方要科学一些,“国是”和“民生”之于社会进步乃最一个重要的学问,亦因为常与执政者或社会利益集团发生冲突,是最有争议和最危险的学问。知识常有,知识“分子”不常有。因其知识与“国是”和“民生”相关而卷入社会争议,知识者就成了“分子”。现代意义的知识分子就是指那些以独立的身份,借助知识和精神的力量,对社会表现出强烈的公共关怀,体现出一种公共良知、有社会参与意识的一群文化人。它与一般的技术专家、技术官僚以及职业性学者是很不相同的。这叫做公共知识分子,也就是西方一般意义上的知识分子。

由于社会分工,人们的社会功能日益细化,使得人与他人的关系趋向以职业关系为主,科技的发展带来了精细的社会分工。西方一般意义上的知识分子和东方所谓的“知识分子”是不一样的。在中国,群众看见你认识几个字就可以尊敬地称呼你是个“知识分子”,但在西方,你就算是个大教授,也未必有人认可你是个知识分子。在西方的社会态度下,一个科学家或学者不一定就是知识分子,除非他关注事关社会乃至整个人类的大问题,如战争、贫穷、可持续发展等;一个小说家或电影导演也不一定就是知识分子,除非他写作、导演的东西不纯为感官娱乐而或明或暗地触及到较为广泛深入的社会问题。与此相关,知识分子有一个被认为是基本界说的特殊涵义,即知识分子是一个社会及时代的批判者与代言人。不涉经世济国之道,即便得了诺贝尔物理或化学奖依然不在知识分子之列。有精致之知识者并不必然成为知识分子。相对论并不使爱因斯坦成为知识分子。对哲学的思考,对社会的评议,对法西斯的愤怒,对制造原子弹的热衷,使爱因斯坦成为知识分子。

知识分子本应是独立的“国是”和“民生”评论家,批评家。“国是”和“民生”难免涉及利益和意识形态,关于“国是”和“民生”的学问自然分成“左”、“中”、“右”。知识分子食人间烟火,并不生活在真空里,不可能绝对独立。亦正因为如此,知识分子中的“精华”努力以“天下”为己任,以社会的“普遍”利益和“普遍”价值为基本出发点。天下”者,所有人之天下也,非农人之天下,非工人之天下,亦非商人之天下。知识分子最可贵的精神是独立和中立,不去做某个具体社会利益集团的喉舌,也不去作政府的喉舌。一旦成为政府官员,知识分子的独立地位就丧失了。

真正的知识分子是“士可杀,不可辱”。他们不倚“铁饭碗”为生,不贪财,不惧官,正所谓“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如此,知识分子方成为政府最重要的批评家,监督者,思想库,和人才来源。高贵的知识分子与公正廉明的政府互为因果。以欧洲之大,唯英伦三岛能容马克思,连鼓吹革命的马克思都能包容,英国的成功就不难理解了。

知识分子,也即西方意义上的公共知识分子,比国人所谓的“知识分子”更接近中国春秋的“士”。“士”是中华文明的国粹,其知识结构是熔文史哲经于一炉的人文知识;知识分子则是西方文明的精英,其知识结构是分门别类的社会知识、自然知识和实用知识。但是,现今国人所谓的“知识分子”的社会素质既没有西方的知识分子高,也比不上中国春秋的“士”。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因而这样的“士”,正与西方“知识分子”这一概念一脉相通的地方。有人如此评说鲁迅:“鲁迅先生是真正的知识分子。什么是知识分子?他首先要有知识;其次,他是‘分子’,有独立性。否则,分子不独立,知识也会变质。”这是一种知识分子最起码的人格要求。

在社会大转型时期,中国人民需要这样真正的知识分子,他们应该能够争取自己作为一个公民应该有的权利,并对社会尽到自己应该劲到的义务;他们应该能够认识到自己是一个公民,他们敢于站在国人立场、为国人说话,而不是像司马南一样说什么“共产党的政权是打下来的,要选举其他人请用三千万人头来换”(大意);真正的知识分子要具备中国传统文化之“士”的精神,也就是“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其中的“君”,我们大可转化为关注当今之“公民”。

110、民主制度是有钱人的游戏吗?

在反对民主制度的种种说法中,有一种看上去颇为有理,似乎在为弱势群体说话。这种说法是:“民主是有钱阶层玩的金钱游戏,穷人玩不起,实行民主制度对穷困的人民不会有多大好处。”这种貌似关心社会底层民众的腔调本来就是特权集团所一贯宣传的,而在工农和平民占绝多数的中国大陆似乎一开始就可以占据道德制高点。“民主金钱论”在中国大陆的教科书中都大行其道,时刻不忘告诉人民“西方民主是大富豪们的游戏,平民百姓根本玩不起民主这种需要巨额财富的昂贵政治活动,因此,在西方民主是大富豪们的骗人把戏,政府由大富豪控制,平民百姓对政府没有什么影响。”所以,“民主金钱论”如同批上绚丽画皮的女鬼,极富有欺骗性。但是,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在共产党的专制统治下,普通的中国人因为穷、因为弱,他们更没有参与政治的机会,他们连自由言论的权利都没有,更不论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如果你反问:共产党的专制政治就是穷人可以参与的政治游戏吗?针对这样的追问,估计绝大部分中共干部都会哑口无言。因为事实在那里摆着。

如果说民主制度下,实行官员的直选形式上让全体国民,不论贫富都可以参与选举和投票的话,那么中共统治下连这种形式的参与都剥夺了,官员实行的任命制不仅让穷人无法参与,就算是有钱的人如果和权力没有裙带关系也难通此门!相比民主制度国家下,人民可以选举总统,选举首相,选举两院议员。专制制度下的广大人民,连个区长都决定不了,老实的穷老百姓想见市长大人?门都没有!穷人想参与政治,政治警察就会来警告你:这不是你操心的事情!

当然,“民主金钱论”还会言之凿凿的叫嚷:“美国的那个总统是亿万富翁,法国的总理某某某是垄断的资本家,就没见到一个是穷人,这不证明是民主只有有钱人才能完的游戏吗?可事实也并非如此。中国大陆的教科书曾经告诉国人,美国的有色人种没有权利,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但是今天,混血儿奥巴马都当了总统了,中国的黑砖窑却还在延续奴隶制。

在现代民主国家里,竞选议员和总统以及各级行政长官是需要一定的金钱,但这并不意味着竞选公职的人就一定要是富豪才行。竞选者是富豪当然好,可以不花国家的公共选举基金。但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看到的情形更多的是竞选者都不是富豪,而是那些来自各阶层的公民,他们没有巨额财富,有的仅仅是品格、学识、才能、献身公共事务的决心和热情。以美国为例。林肯总统是一个连小学都没有念完的人,他当选总统前一点也不富有。前任总统克林顿,当选为州长和总统之前是个普通大学教师,根本不是大富豪。在他出生之前,他父亲就因车祸离开了人世,从小他就是个孤儿,他完全凭自己的能力成为了总统,与财富没有什么关系。这些竞选者所需要的选举资金完全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去募集,根本无须等自己成了富豪才去竞选公职。

所以说,现代社会中的民主是人人都能玩得起的游戏。至于说大富豪控制政府,这也是不符合现实情形的。还是以美国为例。按照美国的法律,总统竞选人可以向社会募集选举资金。那么,竞选者是否就可以无限制地随便募集呢?不!美国的法律规定:个人一年向一位候选人提供的捐款,数额不得超过1000美元;向一个政治委员会提供的捐款不得超过5000美元;向一个政党提供的捐款不得超过2万美元。这么点数额,肯定不够。不足的部分,由国会从国库里拨给最后被法律确认为正式竞选者的人,这些竞选者所得的公共选举基金数额相等。法律规定捐款的限额,目的是防止竞选者上台后对捐款太大的人怀抱感恩的考虑,而这会导致他在决策时制定有利于某个人或某个集团而损害社会整体利益的政策。法律的这种规定,避免了富豪或大企业控制政府。类似上述的制度设计,各民主国家都有。

除了打“穷人”牌煽情外,“金钱民主论”还有一张“节约”牌,他们说:“实行西方民主,搞大规模选举太浪费国家财富,得不偿失”。相对而言,这一说法的说服力就很差了!中国大陆政权每年所谓的“两会”都比美国选举花钱多,但“两会”实际上就是各级官员大会,这有什么实际意义呢?固然,在民主制度下,在一些国家进行选举,可能会花费几百万、几千万或几亿或几十亿的资金(全国总计)。而在不实行民主选举的国家,因实行专制制度而导致的财富浪费和损失岂只是几十亿、几百亿,往往是上千亿、几千亿!那些指责民主国家搞选举浪费财富的人为什么不想想:民主国家定期搞选举浪费了那么多财富,可它们为什么还那么繁荣、富裕和强大?实际上,各国竞选经费相当于社会为政治的汰旧换新而付出的代价,总比一成不变的宫廷政治要好很多。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