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两起发生在广东的游行示威事件受到了海内外舆论的广泛关注。在事件发生后,官方媒体不再像以前那样,将此类事件斥为不明真相的群众被别有有心的人煽动的群体事件,而是在第一时间给予了正面报道。很多人在看到舆论的反应以及警方在当时的表现时,纷纷对这种新现象给予了肯定。

中国明显是一个有《宪法》而无宪政的国度,中国的《宪法》除了一小部分的条款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之外,其中相当部分条款尤其是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条款还是值得肯定的。如《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可见,游行示威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

1989年发生在北京以及其它城市的民主运动中,学生和市民上街要求中共当局实行民主和惩治官员腐败,那可以说是对《宪法》中游行示威权的践行。然而,在“六四”大屠杀之后的1989年10月,当局便颁布了《集会游行示威法》,从其中的一些条款看,该法显然是在剥夺公民的游行示威权,明显违宪。

《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所在地周边距离十米至三百米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这显然是在给予权力机构以特权,并基本上等于限制了公民的游行示威权,因为大规模的游行示威必然会波及这些权力机构。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集会游行示威法》只强调了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责任,而未能同时强调如何保护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公民权利和生命安全。该法的立法目的显然是为了保护权力机构的安全和阻止公民游行示威。这样的法律与其叫做“集会游行示威法”,倒不如叫做“禁止集会游行示威法”。

另外,《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七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可见,只要是未经批准的游行示威,无疑都会被视为非法行动,警方可以以此为由抓人。事实上,在“六四”之后和广东这两次游行示威以前,除却有数的几次反对外国的民族主义游行示威得到官方默许或支持外,其它游行示威警方从来都不曾批准过,甚至在很多时候,有维权人士事先提出申请,游行示威尚未开始,组织者就会被警方控制或抓捕。

正因为《集会游行示威法》最大限度地限制了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所以,在很多人看到广东这两次游行示威能顺利进行时,纷纷对广东当局的这种开明举动拍手叫好。据消息人士在网上透露,两次游行示威之所以能获准,是因为得到了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的特批。虽然该消息无法证实,但这种可能性还是存在的,因为在中共高层当中,汪洋是少有的开明官员。

在这两次游行示威事件当中,最引人注目的是11月18日发生在广州花都区的民工讨薪游行示威,此次游行示威未不仅未遭遇警方的弹压,反而还得到了警方的大力支持。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在当天中午12时左右,花都建设北路有数百民工喊着口号游行示威,还打出横幅“还我血汗钱”、“我要吃饭”等。有警车沿途开路护航,疏导交通,但公交巴士要改道,交通一度堵塞。

这种景象简直是破天荒,此事一经媒体报道,便引发了网民的热议,不少人在网上留言表示,警方为公民游行示威讨薪开路护航是很大的进步,树立了警察的正面形象。不仅这次花都游行和11月21日广东陆丰乌坎村发生的农民抗议非法征地示威都得到尊重,而且网民在微博上发布的有关消息和照片也未被删除。

当然,有的网民认为花都的这次民工游行示威之所以得到警方的支持,是因为民工们反的不是政府而是企业老板。如果单单只是这一件事件,我们完全可以作这种解读,但是,一旦联系起之后乌坎村发生的抗议非法征地的反政府游行示威,就不能不为广东当局的这种敢为天下先的举动惊叹了。虽然暂时不清楚这两次游行示威是否在事前提出申请并得到官方的批准,但从官方的处理方式上看,这显然是在传递一种友善的信号。

在2008年底《零八宪章》问世之后,当局对于维权活动以及敏感人士的控制日益加强,到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和中东、北非茉莉花革命时,当局更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记得在今年上半年,很多人即使没有游行示威,但只要接近网传的茉莉花革命地点,就会被警方带走。广东当局对这上述两次游行示威的宽容态度与茉莉花革命爆发时当局的态度行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不管是不是汪洋的作秀举动,都是值得肯定的。

据《华尔街日报》中文网在今年9月底援引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大陆发生了十八万起群体事件,比十年前增加了三倍多,且社会动荡仍在加剧。群体事件的激剧增加,显然不是因为中国民众唯恐天下不乱,而是因为官员的滥权和社会的不公。绝大多数群体事件都是不得善终,虽然强力弹压换来了暂时的稳定,但是,却埋下了更大的安全隐患,只要当局不以切实的亲民措施加以疏导,总有一天,更大的群体事件和更激烈的官民冲突还会爆发。

上述两次游行示威事件显然还不能视为普遍现象,至多只能视为广东现象。但愿在今后,对民众游行示威的宽容和善待不再局限于广东一地。纵观这些年发生在全国各地的大小群体事件,没有一件以推翻中共的统治为目的,所以,各级官员和警方应该尽快摈弃那种视游行示威为洪水猛兽的敌对思维,这样,社会矛盾才能逐渐缓解,官民之间才能真诚相待,社会才能逐渐走向和谐。

2011 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