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异议人士因言获罪重判九年

异议人士陈卫
图片来源: 独立中文笔会
异议人士陈卫

 

中国又有一名异议人士因言获罪,被四川一家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九年徒刑。

四川遂宁市中级法院星期五(12月23日)在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后宣布了对异议人士陈卫的判决。

陈卫的妻子王晓燕对美国之音说,今年2月,遂宁市国保以喝茶为名将陈卫从家中带走。三天后,当局送来拘留通知;一个多月后,又接到逮捕通知。

案件送交法院后,检察院在起诉书中说,陈卫涉嫌犯罪的证据是近年来在网上发表的几篇文章,其中《制度之疾与宪政之药》等文章在网上流传广泛,影响恶劣。

*律师:辩护权未得到保护*

陈卫的辩护律师之一梁小军说,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但却在陈卫的意料之中。此前他在看守所时就曾对律师说,估计会判九年。

梁小军说:  “其实在一个法制社会,在一个民主的社会,这个不构成犯罪,就是几篇文章的问题。但是在现有的体制下,我觉得这个罪名应该是五年以下。”

梁小军认为,在庭审过程中,陈卫的辩护权没有得到充分保护,律师和被告的辩词屡次被打断。在庭审最后被告人陈述环节,陈卫事先草拟了一份书面材料,法官却说不用念了,交上来就行了。

*妻子:有思想敢表达的血性男儿*

陈卫的妻子王晓燕说,法官宣读完判决结果后,陈卫表现得很激动。他在法庭上高呼“我是无罪的!”“宪政民主必胜!”“专制必亡!”

王晓燕说,掰着手指头算下来,她已经整整306天没有见过丈夫了。今天在法庭上相见,发现他苍老了不少,头发都白了,看着让人痛心。

现年42岁的陈卫长期从事民主运动。1989年,还在北京理工大学读书的他积极参与六四民主运动,后被捕关在秦城监狱,1990年底获释后被开除学籍。1994年,他又因组织成立“中国自民党”并策划六四纪念活动,被北京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五年。

不过,在王晓燕看来,丈夫不过是个有思想,并敢于表达的血性男儿。她说,六四事件过去20多年了,但当局还时常以此为由骚扰他们全家。

王晓燕说: “我这种性格比较温和一点的,如果当时身在那个环境下,可能我也跟他们一样要去游行了。现在居然拿20多年前的事一直对我们的生活干涉,经常传唤我们,或者外面有一点点风吹草动,就要把他软禁起来或者关几天。”

陈卫年迈的母亲卧病在床,此前家人一直瞒着她说,陈卫去国外打工了。现在判决结果出来后,家人觉得再也瞒不住了,只好如实相告。母亲当场就哭了起来。  

王晓燕说,她现在还没有想好要怎样把这个消息告诉9岁的女儿。

*活动人士:打压异议人士反人类反历史*

近来在四川,同样因为言论表达而受到处罚的还有冉云飞和丁矛。今年2月,他们三人先后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冉丁二人在分别关押了几个月后获释,但仍然受到监视居住。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义工蒲飞认为,陈卫被重判绝不仅仅因为他写了几篇文章,而是他在89年后几乎专职从事民主活动,一直是当局的眼中钉。

蒲飞对美国之音说,对异议者的打压是一个国家反人类、反社会、反历史的标志。他说:“任何时候、任何人都有权利对这个国家的公共事务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并且有权利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与政治之中。没有任何机构能够永久垄断一个国家的政治。”

陈卫的律师说,陈卫不打算上诉,因为他觉得在现行体制下,上诉不会有结果,只是作秀而已;他不打算陪他们继续表演下去。

关于作者

发表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